從此,城鎮居民可以除了購買購銷糧外,還可以從市場上根據自己的需要購買商品糧。
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決定從當年起,不再向農民下達農產品統購派購任務,按照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合同定購和市場收購。
至此,持續32年之久的統購統銷政策廢止了。
農產品購銷體製的調整和改革後,農民可以對農產品實行自由買賣,價格也可以根據成本自由選擇,這極大地調動工農、工商的生產、銷售積極性,它還使工農產品增加,市場供應改善,產銷關係密切。
同時,農產品價格的變動,也開始引起工業領域產品價格體製的變化,這為價格體製的全麵放開,提供了條件。各地積極製止物價上漲
1980年4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物價管理,堅決製止亂漲價和變相漲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製止漲價的問題。
原來,在商業體製改革日益深入的情況下,各類經濟體有了一定的價格自主權,於是,沉寂了多少年的價格市場,開始波動了起來,包括農產品在內的很多商品價格都開始上漲起來。
價格的快速上漲,雖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一下子也打破了城市人的生活,吃的穿的都貴了起來,很多城市人一下子感到生活緊張了起來。
同時,原材料價格的上漲,也給一些企業,特別是本來就經營困難的國有企業帶來了衝擊。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控製物價成了各地的呼聲。在中央提出控製物價後,各地開始積極行動起來,采取多種措施,控製物價的快速上漲。
在黑龍江,從1980年5月份開始,該省的物價檢查工作,已經收到顯著效果。
在該省實施物價檢查工作中,各地都組織了由各地、市、縣領導幹部參加的物價檢查領導小組,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了及時處理。
在檢查中對嚴重擅自提價、短斤少兩的單位和有關人員,除令其檢查認錯外,還采取了各種經濟製裁的措施。
當時,雞西市雞冠區合作一商店兩名賣肉營業員,經常擅自將二等豬肉提為一等出售,非法多收群眾幾十元。
檢查人員發現後,立即責成有關部門對這兩名營業員罰款,並將多收部分收繳地方財政部門。
通過物價大檢查,黑龍江全省絕大部分市、縣都恢複了物價機構,充實和加強了物價人員。
一些地區還製定了基層商店的物價管理試行辦法,許多商店還做到有貨有牌,明碼實價,以便群眾檢查監督。
在天津,大規模的價格檢查也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檢查中,對於嚴重存在的降低質量、短斤少兩、變相漲價的現象,有關部門大力著手糾正。
同時,有關部門還對存在這些問題的商店進行了教育。
這些商店負責人也作了認真的檢查,並立即校正了衡器,有的商店還設立了公平秤,做到秤平、提滿、包包分量足。
天津市在物價檢查中,還注意把批評教育、必要的經濟、紀律處分和表揚、鼓勵結合起來。對於嚴重違反物價政策和物價紀律的單位,有關部門立即進行調查處理。
在商業比較發達的浙江省溫州市,在價格檢查中,有關部門對本市8個違反物價政策的單位作了處理:非法獲得的利潤一律上繳財政,有關人員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製裁。
當時,溫州市肉聯廠所屬的3個門市部,從1980年2月份以後,先後把平價購進生熟豬肉、豬腳等共計24萬多斤,以高價出售,牟取非法利潤高達2400多元。
煙糖公司第三商店,以批發價格購進50度白酒3萬多斤、55度白酒19萬多斤。
按規定,這兩批白酒零售價格應為每斤076元和125元,該店擅自提價為092和140元,共非法收入7000元。
溫州啤酒廠,自行銷售瓶裝啤酒46萬多瓶,多收貨款9500多元。
溫州糧食果酒廠,將按牌價供應給該廠作原料的糧食抬價賣,共計6萬斤,牟取暴利1萬多元。
對此,中共溫州市委做出決定,上述單位的非法利潤全部上繳財政。同時,市肉聯廠的3個門市部等單位的有關人員扣發1至3個月獎金。
對於溫州糧食果酒廠明目張膽地破壞糧食政策,中共溫州市委則責令其停產整頓,直接讓對此事負責的副廠長停職檢查,在停職檢查期間,扣發工資50%。
在工業城市遼寧鞍山,該市根據群眾和人民代表意見,由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市政協聯合組成物價檢查團,對一些擅自提價和變相漲價的商店進行了檢查並作了嚴肅處理。
這次檢查是在1980年10月6日到11月20日進行的。被檢查的有65個單位,商品有魚、菜、豆製品,飲食、服裝、鞋帽等品種。
檢查中,物價檢查團發現,這些單位普遍存在亂漲價和變相漲價的問題。
如鞍山市果品公司青年綜合商店從廣東購進430塊進口手表,以高出國營牌價50%以上的價格出售了237塊,牟取非法利潤。
發現問題後,鞍山市對檢查出來的違反物價政策的單位和個人,按情節輕重作了嚴肅處理。
其中在全市通報批評的有41個單位,采取經濟製裁的有19個單位,有30個商店經理和營業員受到停發獎金或罰款的處分。
接著,鞍山市人民政府又製定了《鞍山市物價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全市4個區31個街道辦事處都成立了義務物價檢查領導小組。
首都北京在控製物價中,采用了多項舉措,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1980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召開了全市各區、縣、局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物價的領導幹部會議。
會議要求,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采取切實措施,堅決地認真地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嚴格控製物價、整頓議價的通知》。
同時,會上還提出了嚴格控製物價、整頓議價的10項要求和措施。其中包括:
凡由國家規定牌價的工農業商品,都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零售牌價,現行零售價高於國家規定牌價的,要立即降下來。
各單位都要將自己所經營的議價商品品種和1980年12月7日的價格,如實登記,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整頓。
蔬菜的零售價格,必須按照上年的同期價格掌握,不許采用次菜賣高價或超牌價出售等非法手段變相漲價。凡是應該向商業部門交售的商品菜,農業生產單位一律不得私銷、私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到社隊自行采購。
要立即發動群眾,采取專業檢查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的辦法,開展物價大檢查。檢查的重點是:有國家牌價的商品是否執行了國家牌價,是否有變相漲價的行為;議價商品的價格和範圍。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嚴肅處理。
所有單位都不得用抬高物價以及其他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增加盈利,發放獎金,損害國家和群眾的利益。
會議結束後,北京有關部門按照會議精神,開始對該市價格進行了大檢查。
在執行檢查工作中,北京有關部門意識到,物價關連千家萬戶,關連每個人每天的生活。誰執行物價政策,誰違反物價政策?誰擅自提價、變相漲價?廣大消費者最清楚。
為此,北京有關部門及時促成建立群眾性監督物價小組,對穩定物價進行監督。
群眾物價檢查員都是兼職的,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揭發問題,反映群眾的意見和呼聲,解決問題則靠各主管部門。
家住天壇南門的徐國強老漢就是一名物價檢察員,每天清晨,當菜市場還沒開門時,徐國強老漢就提著一杆稱出門了。
他首先來到天壇西南不遠的一個菜場,這裏菜場開門的比較早,因此,徐國強每天總是首先來到這家市場,開始自己的檢查工作。
一開始,徐國強老漢來到市場後,就去問銷售人員各類商品的價格,並把價格和自己掌握的政府價格相對照,發現有漲價的,他就立即向物價部門彙報。
幾次以後,整個市場的銷售人員都知道徐國強是個“特務”了,就不再告訴他價格。還有的人幹脆告訴徐國強一個假的價格。
麵對狡猾的銷售人員,徐國強也真像特務那樣,搞起了明察暗訪。
他首先聯係了幾個以前就認識的老朋友,讓這些人替自己摸清各個攤位的價格。
這些老朋友、老熟人就是附近的居民,他們每天也來到這個市場買菜,所以搞清價格,對他們來說,非常容易。
就這樣,有這些老朋友的“彙報”,每天徐國強一來市場,就對市場的價格情況摸了個一清二楚。
哪家敢違反政策,私自漲價,徐國強就及時與物價部門聯係,對私自漲價的商場進行及時處罰。
一段時間以來,隻要有人漲價,當天就會被物價部門發現。
銷售人員感覺很奇怪,每天都感覺有無數雙眼睛盯著價格。一個叫張濤的賣肉小販說:“我們這個市場真邪門,一漲價,立刻物價部門人就過來。”
於是,他們再也不敢私自漲價了。
像徐國強這樣的物價檢察員,在北京還有很多,靠著他們,北京的物價上漲情況有所好轉。
就這樣,靠專業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國務院關於嚴格控製物價、整頓議價的通知,在北京得到了認真地貫徹執行。
除了對漲價及變相漲價進行打擊外,獎勵的手段也是各地穩定物價的一個重要措施。
1980年底,遼寧省的沈陽、旅大、鞍山、撫順、丹東、錦州等9個市分別召開了表彰大會,對嚴格執行物價政策、認真維護消費者利益的500多個先進單位和700名先進個人,進行了表揚和獎勵。
1980年10月,在河南某市,在市委市政府的組織下,該市對當時市裏表現較好的商場進行了獎勵。
在此次獎勵活動中,全市共有19家單位獲獎,87位銷售人員也得到了獎勵。
更讓銷售人員高興的是,還有10多位銷售人員,因堅持不漲價,薄利多銷,被提了幹。
在當時,全國各地都積極開展了表彰活動,這些受到表彰的單位有工交、基建、商業、供銷、修理服務、公用事業以及機關、團體等。
被表彰的先進個人有基層單位的負責人、財會人員、營業員、專職或兼職的物價員。
這些受到表彰的單位和個人,都在各自崗位上嚴格執行物價政策和紀律,認真維護消費者利益,千方百計地加強物價管理,受到群眾的稱讚。
當時,錦州剪刀廠雖然有些原材料和燃料提了價,但為了不增加消費者的經濟負擔,他們就發動職工努力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使民用剪刀和菜刀的出廠價格分別下調了27%到119%。
撫順市東三路副食品商店結合經營的商品特點,建立了物價台賬、物價員職責、明碼標價、群眾監督、衡器檢驗等規章製度,實行了崗位責任製,形成一個物價管理網,使物價管理基本做到製度化和經常化。
同時,一些飲食服務單位從加強經營管理入手,堅持薄利多銷,便利了顧客,增加了營業額。
各地在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的同時,還認真推廣他們的經驗,從而提高了各地物價管理水平。
在推行價格改革之初,各地積極為穩定物價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這為價格的逐步放開,提供了一個良好的過渡環境。國家開始實施價格雙軌製
1979年7月,在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的同時,國家開始允許生產資料類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在國家允許幅度內自主定價。
隨後,很多工業品實行浮動價格管理製度。
1981年,國家允許在完成計劃的前提下企業自銷部分產品,其價格由市場決定,並實行國家指令性計劃的產品按國家規定價格統一調撥,企業自行銷售的產品的價格根據市場所決定的雙軌製。
所謂“雙軌製”,就是“市場軌”和“計劃軌”並行,一種物資兩種價格,市場價高於計劃價,計劃分配的比例逐步縮小,市場銷售的份額逐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