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5月6日,王錫爵在中國民航的副機長及飛航工程師協助下,王錫爵駕駛著他從台灣駕駛來的這架波音747飛機,從廣州飛越多年來隻能在夢中相見的長江、黃河,抵達北京的首都機場。董光興和邱明誌留在廣州。
當時,身著“華航”短袖製服的王錫爵走下飛機時,前來迎接他的中國民航局局長胡逸洲和他親切握手,歡迎的人群向他獻上生長在首都土地上的鮮花。
麵對前來迎接他的人們及100多名記者,王錫爵說:
回到祖國大陸是我多年的心願。今天我回來了,感到非常高興!
神情激動的王錫爵,稍微停頓了一下,接著說:
祖國提倡大陸和台灣實現通商、通郵、通航,今天可以說是大陸與台灣的首航。我希望海峽兩岸今後常往來,大家可以回來看望自己的親人朋友。
得到消息,專程從四川老家趕來的82歲的王伯熙老人,也到機場迎接37年來未曾見過麵的兒子。
鬢發花白的王錫爵,看到滿麵滄桑的老父,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父子相抱而泣,久久不能自己。在場的許多人都潸然流下了熱淚。
王錫爵的二弟王明安、四弟王平安和五弟王錫壽,也到機場迎接了大哥。
隨後,王錫爵到人民大會堂參與記者會。
下午,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接見了王錫爵及王錫爵的父親、弟弟等家人。
田紀雲說:
王先生的行動,表達了炎黃子孫實現和平統一祖國的共同願望,是順乎曆史潮流之舉。王先生這次回來定居,還實現了多年分離的家人團聚的宿願,對此,我表示熱烈的祝賀!
後來,王錫爵向相關領導表達希望能夠繼續飛行的願望。民航局安排王錫爵出任中國民航華北局副局長,掌管教育訓練。同時,還擔任中國國際航空公司波音747機長,繼續飛翔在藍天。田紀雲會見王錫爵
1986年5月3日,王錫爵駕機到祖國大陸的消息傳到海峽對岸,在台灣引起了軒然大波。
台灣當局既惱怒,又無奈。
大陸方麵對於這一事件相當重視,立即做出了反應。當天,一封電報從北京發到台北:
台北中華航空公司:
你公司的波音747貨機一架於5月3日15時10分飛抵廣州白雲機場。機長王錫爵要求在大陸定居。我局邀請你們盡早派人來北京同我局協商有關飛機、貨物和機組其他成員的處理問題。
中國民用航空局
對華航來說,這事是意想不到的事情。華航是民營的自負盈虧的公司,當時,他們的經濟狀況並不景氣。
華航僅有2架巨型貨機,王錫爵駕走的這架是1980年以6000萬美元從盧森堡航空公司購買的。再加上機上的貨物,華航的經濟損失也是相當大的。然而,這次大陸方麵姿態高,願意主動將機、貨、人交回,華航公司當然很想要。
但是,派人去北京,這怎麼敢呢?這豈不違反了台灣當局堅持了幾十年的“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中華航空公司做不了主,請示最高當局。最高當局的態度,仍舊是:不正麵接觸。
5月4日,台灣“交通部政務次長”朱登皋表示:“這個事件應由“華航”通過第三者處理,與“政府”無關。”
5月5日,台灣“國防部長”宋長誌在“立法院”表示:“台灣將通過香港國泰航空公司、英國保險公司和國際紅十字會3個途徑,同大陸交涉華航貨機問題。”
然而,大陸方麵一再申明:“中國人的問題,中國人自己能夠解決”,無須經過“第三者處理”。
因此,華航事件陷入僵持狀態。
1986年5月6日,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接見王錫爵時指出:
按照“一國兩製”的構想,首先實現通航、通郵、通商,進一步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是符合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的。我們願意用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積極促進海峽兩岸多方麵的交往與合作,為和平統一祖國進行堅持不懈的努力!”
關於副駕駛董光興、機械師邱明誌二人願意回到台灣的意願,田紀雲副總理公開表明了態度。他說:
我們主張海峽兩岸實行“三通”,有來有往,來去自由。我們將充分尊重他們本人的意願。我們說話是算數的,是言行一致的。我們對這件事的處理是光明磊落的,是合情合理的。
一個星期過去了,台北這邊仍舊保持緘默,未作任何反應。
5月11日,中國民航再次致電華航:
台北中華航空公司:
5月3日我局曾致電貴公司,邀請你們盡早派人來北京商談波音747貨機的處理問題,但至今未見答複,海峽兩岸對此深表關切。
貴公司這架飛機的機長王錫爵先生希望在祖國大陸定居,董光興、邱明誌兩位先生表示願望回台灣。我們的態度十分明確:飛機、貨物及願回台灣的董光興、邱明誌兩人都交回台灣,請貴公司派人來商談並辦理具體交接事宜。
我們早已申明,這純屬兩個民航公司之間的業務性商談,並不涉及政治問題。既然是交接,就應由當事雙方直接地、負責地辦妥交接事宜,以確保飛機和願回台灣的人員安全返回台灣。
因此,請你們還是派人來商談解決為好。不必經過第三者,如果你們覺得不方便,那麼,你們認為什麼地方合適,也可以提出來商量。我們這一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是對貴公司的處境和困難作了充分考慮後提出的。如果貴公司仍不願意來辦理接收事宜,則人和貨機之所以不能迅速返回台灣,責不在我,請貴公司三思。我們再次籲請貴公司速做出決斷,並盡快答複我們。
中國民用航空局
大陸方麵對這次事件的態度是十分明確的:冷靜、平和、主動;不利用這次事件刻意作政治宣傳,但卻希望利用這個機會,進行兩岸人民盼望多年的“三通”的嚐試。並希望借此打破“三不”僵局,從而推動兩岸關係的發展。
台灣“立法委員”謝學賢向“行政院”提出質詢:“出現王錫爵事件,是當局禁止人民回大陸故鄉探親訪友造成的苦果,台灣的大陸人,特別是大陸老兵,思鄉思親情切,沒有幾個30年可以再等,應該準許他們回去看看。這一番話,代表了島內整整一代人的心聲。”
鑒於島內民眾的廣泛呼聲,以及大陸方麵合情合理的正當態度,台灣當局最高領導人再也拿不出什麼像樣的理由來拒絕與中國民航接觸了。
經反複考慮之後,台灣方麵終於做出了曆史性的抉擇;蔣經國親自做出指示,改變不正麵接觸的初衷,華航可以出麵與中國民航會談協商。
1986年5月13日,台灣方麵通過香港太古集團常務董事姚剛向大陸方麵傳話,表示願意派人與大陸在香港商談。
黨中央指示,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楊斯德、民航總局局長胡逸洲、總政聯絡部部長嶽楓、中國外交部國際司司長許光建組成領導小組,領導在香港的談判工作,並委楊斯德以最後決定權。
5月14日,楊斯德一行離京,15日上午,他們抵達香港後,馬上同先期抵達香港的中國民航香港公司經理張瑞普一道,向港澳工委的領導傳達中央的指示精神。同時,他們迅速了解並掌握已得到的情況和反映,初步研究下一步的工作部署。當晚,參加會談的中國民航另兩名代表盧瑞齡、劉遠落也趕到香港。
鑒於台灣方麵遲遲不予答複,在15日下午,大陸代表通過新華社發布消息,說明大陸已到達香港,隨時準備與華航會晤,現正等待台灣方麵正式答複。
15日下午,姚剛再次以私人身份向大陸方麵傳話表示,台灣方麵同意會談,不再通過電報或文件正式答複,並稱華航有給“國泰”的委托信。
為慎重起見,大陸代表要了委托信複印件,讓姚剛轉告華航可以著手商談,並提出會談前,雙方進行一次非正式接觸的建議,被台灣代表婉拒。台灣代表提出“在會談時,可否讓‘國泰’派一人參加旁聽,作為公證人。另外,請一名香港律師到場。”這兩項建議,被大陸代表以不要第三者參與之理由拒絕,隻答應會談前可由“國泰”一名先生引見一下。
在會談時間問題上,台灣代表一度有意說大陸代表準備不足,想拖延至19日開始。大陸代表按照中央部署,認為大陸代表已先期抵港,並且已做好了充分準備,拖延時間反而不利,遂斷然決定:17日為談判日,台灣代表隻好接受。至於會談地點,台灣代表建議在太古大廈舉行。
大陸代表認為這個地點第三者背景太濃,後來,經過協商改為深水灣鄉村俱樂部。談判雙方各派3名代表、1名記錄。雙方同意對會談地點保密。
5月16日,大陸代表做了一天的準備工作。向中央發請示電;彙報會談時間、地點的安排;台灣代表的動態及可預見性情況;大陸代表擬采取的對策等。並草擬了會談交接書,請示批複。兩岸代表會談飛機交接
1986年5月17日9時52分,中國民航代表和台灣華航代表,對“華航事件”的後事處理,進行了第一次會談。
“國泰”公司董事蔡仁誌先生介紹了雙方,雙方握手致意,謙讓著進入會場。
會談開始前,圍繞蔡先生該不該留在會談現場引起爭議。台灣代表認為,蔡先生是中國人,可以私人身份參加,對外可保密。大陸代表則堅持不讓第三者介入的立場,表示引到為止,會談不要參加。蔡先生本人也表示充分理解,遂退出會場。會談正式開始。
台灣首席代表華航駐香港分公司經理鍾讚榮搶先發言,稱已接到大陸代表11日的電報,並讀了全文。同時,再次問大陸代表,是否如電文所說的純業務商談。在得到大陸代表肯定答複後,鍾讚榮表示,大的原則他們都同意。
大陸代表張瑞普重申了大陸方麵的態度。隨後,雙方就人員、飛機、貨物的交接地點、時間和方式進行討論。大陸代表提出交接在北京或廣州,安全和技術保障都沒有問題。台灣代表表示廣州可以,但要委托第三者。如直接交接,就在香港。大陸代表未表示同意。
台灣代表、台華航公司總經理特別助理兼企劃處處長陳恩錦又提出是否先交接人員,包括王錫爵,飛機和貨物再商量。大陸代表堅持人、機、貨同時交接的原則,同時明確指出王錫爵先生願意留在大陸,我們尊重王錫爵先生本人的意願,交接的人中不包括王錫爵先生。台灣代表對此沒有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