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會談雙方表明了各自的觀點、立場和誠意,氣氛很融洽。台灣代表隻要求與董、邱2人通一次電話,沒有其他任何刁難性說詞。大陸代表建議,雙方互相考慮對方的意見,下次再談。
此次會談持續了1小時15分鍾,雙方約定次日上午繼續會談。
會談結束後,大陸代表立即向中央彙報首次會談的情況,並請示首先力爭在廣州進行交接,若台灣代表拒不接受,擬同意在香港交接。
另外,大陸代表還請示了在香港交接的步驟,並提出自己的建議。中央很快同意了建議。於是,大陸代表擬定了第二次會談仍堅持在廣州交接的方案。兩岸代表達成交接協議
1986年5月18日10時,中國民航代表和台灣華航代表,對“華航事件”的後事處理,進行了第二次會談。
大陸方麵代表張瑞普首先發言,重申了堅持在廣州直接交接的立場。
台灣方麵表示在廣州交接有困難。
台灣代表認為:“雙方觀念不同,製度不同,這裏麵有個立場問題,不合適;而在香港雙方都有公司,每天有十幾架次的飛機起落,為什麼不能在香港呢?”
大陸代表回答說:“香港安全恐怕有問題,目前又是英國管轄。在廣州主要是為了交接安全、順利、迅速,並無他意。”
台灣代表、華航香港分公司副經理陳勳偉態度強硬地說:“在廣州交接絕不可能,用不著再向公司請示,公司已充分授權給我們,再這樣下去就沒法談了。”
至此,會談陷入僵局,雙方建議暫時休會。
回到新華社,大陸代表向中央彙報了會談情況。
中央指示,擬定在第三次中仍堅持力爭在廣州交接,若實在不行時,可伺機轉入第二方案,即同意在香港交接。
1986年5月19日16時,中國民航代表和台灣華航代表,對“華航事件”的後事處理的第三次會談,在香港馬會大樓9層舉行。一開始,台灣代表鍾讚榮就提出了他們準備好的6個問題:
1、貴方在電報中表示純屬業務商談,不涉及政治,可貴方一再說這是特殊事件,不比一般商業行為,這是否超出了業務洽談範圍了?
2、貴方一再強調人、機、貨同時交接,可人是有感情、有思想、有尊嚴的,人與物怎能相提並論呢?
3、貴方扣留我機員十幾天,直到現在沒見露麵,我們要求通個電話也不答應,原因何在?既然是來者歡迎,去者歡送,為什麼不能盡早釋放?
4、貴方能將飛機從北京飛往廣州,為什麼不能飛往香港?香港啟德機場每天有100多架次起落,可貴方卻強調安全問題,請問是何原因?
5、貴方比喻說家人丟了小孩。大陸代表人員都是四五十歲的人了,小孩定義是什麼?放飛機還有些技術問題,可放人沒有技術問題,很簡單嘛。
6、請問國際上有哪家航空公司扣住人、機不放呢?貴方事先劃定了圈圈,提議不能變動,不考慮我們的困難,這樣拖下去誰負責呢?
對於台灣代表提出的這6個問題,大陸代表明顯地意識到,他們的目的是想先把人要回去。
張瑞普回答說:“我們之所以說這是一個特殊事件,是指這架飛機沒有按正常航線飛行。他的航線本來沒有廣州,但是,在廣州降落了,這就是特殊問題。人、機、貨是一同到的,所以我們主張一起交還,這並不是把人和物相提並論。”
隨後,大陸代表不與台灣代表提出的6個問題糾纏,及時把會談引入正題,催問對方是怎樣考慮大陸代表關於廣州直接交接的意見的?
台灣代表繼續堅持前兩次的觀點,並表示這是最後的態度和立場。在這種情況下,大陸代表認為轉入第二方案的時機已經成熟。
於是,張瑞普發言,重申了在廣州交接的好處。但為了表達大陸代表解決問題的最大誠意,大陸代表同意在香港交接,並提出了有關香港交接的安全、程序、手續等問題。
大陸代表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會談紀要、交接書和交接程序以及有關事宜3份草案。
台灣代表毫無準備,答應帶回去研究。大陸代表提出今後業務往來問題,他們表示“慢慢來”。
在第三次會談中,當張瑞普說明在廣州交接的好處時,台灣代表十分緊張。當大陸代表同意在香港交接時,會談氣氛頓時活躍起來,台灣代表情緒明顯好轉,趕緊招呼給大陸代表倒茶。
會談結束後,大陸代表及時將這一情況報告中央;一方麵舉行記者招待會,輿論上爭取了主動。
1986年5月20日,中國民航代表和台灣華航代表,對“華航事件”的後事處理,進行了第四次會談。
第四次會談仍在馬會大樓,從16時一直談到19時。整個會談比較順利,主要是商談會議紀要及具體交接事宜。
台灣代表表示,交接書很好,可以一字不改。至於會談紀要,台灣代表提出了修改意見:
1、要求去掉台灣中華航空公司中的“台灣”二字,認為兩個航空公司之間不必講是哪裏的。
2、把在廣州白雲機場降落,改為由泰國曼穀飛往香港途中,在廣州白雲機場降落。
3、在這句話的後麵再加上一句,“中華航空公司要求中國航空公司,應基於人道立場,並按民航慣例,盡速交回飛機、3名機組人員及貨物。”
4、將“友好協商”改為“業務性商談”。
經過協商,大陸代表基本上接受了台灣代表的1、2、4條建議。但第3條大陸代表不同意增寫,台灣代表也沒有堅持。
最後,台灣代表又拿出關於保留向中國民航要回王錫爵權力的信函,並解釋說:“你們可以不接受,也可以不聽,也可以當作沒這回事。我們這樣做,回去好交待,請貴方理解。”
台灣代表單方麵簽了字,大陸代表未簽字。
會談紀要簽字後,雙方鼓掌通過。
隨後,台灣代表對大陸代表周到地照顧機組人員表示感謝。
5月20日,兩方代表簽署會談記要,協議定於5月24日前,董光興及邱明誌和貨機及貨物歸還華航,中國民航不向中華航空收取飛機的加油費及相關整備費用和兩人食宿費,但也不負責賠償損失的生鮮貨物。
停在北京的中華航空貨機,由中國民航人員檢修及試車,準備飛回廣州。
5月23日10時30分,中華航空貨機由中國民航的李長幸機長駕駛,從廣州白雲機場起飛。10時52分,中華航空貨機降落香港啟德機場。
11時10分,交接完畢後,中國民航代表張瑞普祝董光興、邱明誌與家人盡早團聚,並贈送他們禮品。他們表示心意領了,禮物不能接受。雙方代表都對談判順利感到滿意,雙方高興地在機上握手告別,離開機艙。
23日,中華航空公司的B198號貨機載著2名機組人員及貨物經香港返台北。至此,20天華航貨機事件,終於圓滿地畫上了句號。
這次商談是兩岸在隔絕37年後由官方在背後主導下的第一次公開接觸談判。
同時,這次談判成功也為兩岸解決糾紛創造了一種“華航模式”,其原則是:
地位平等、友好協商;就事論事,合情合理;互相尊重、彼此諒解;多從對方考量,不作題外文章。
“兩航談判”的成功邁出了打破兩岸阻隔的第一步,在海內外引起巨大反響。
五、林賢順駕機飛回大陸
●林賢順駕駛5120號F-5E型戰鬥機起飛後,先按航線往東南海域飛行,然後改飛西南,飛越台灣最南端的鵝鑾鼻後轉向西北。
●9時30分,林賢順駕駛飛機突然高速衝向海麵,在進入海岸線後一直超低飛行。
●12架追擊的飛機不顧一切地飛越了海峽中線,以2倍音速追擊林賢順。
● 林賢順駕機飛回大陸林賢順想回大陸過新生活
1989年2月11日,國民黨空軍第七三七聯隊第五大隊中校輔導員林賢順,駕駛一架F-5E戰鬥機借空中考察之機,飛往大陸。
為什麼林賢順放棄了在台灣的地位和待遇而來大陸過一種全新的生活呢?
原來,林賢順祖籍在廣東梅州,1953年生於台灣苗栗縣。
1976年,林賢順軍校畢業後,被分配到台灣東部的一個飛行基地工作;飛了1年後,林賢順又被調到台灣桃源空軍飛行基地工作。
1981年,在剛剛從桃源機場調離不久,林賢順忽然聽到了一個爆炸性的消息:
黃植誠駕機從桃園機場回大陸了
這個消息讓林賢順很是吃了一驚。
在台灣桃源機場工作的4年,林賢順曾和黃植誠同在一個飛行大隊工作。當時,黃植誠任第五大隊十七中隊的督察考核官,林賢順任二十六中隊的上尉情報官,兩人經常見麵,彼此間很熟悉。
黃植誠的起義,就像一個亮點,把林賢順的目光也吸引了過去。
1989年,林賢順被提拔為台東空軍基地的一個飛行中隊的輔導員。
輔導員在中隊的任務主要是強化官兵忠於國民黨的思想,時時對官兵進行反共宣傳。
此時的林賢順幹著自己不想幹的事,說著自己不想說的話,再加上與妻子感情不和,幾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於是,他想“遠走高飛”。
1989年2月11日,農曆正月初六,空軍中校林賢順終於下定決心,做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性命攸關的一個決定。
林賢順希望駕機離開台灣,離開這座孤島和孤島上令他厭倦的日子,飛向大陸,飛向他夢想的新生活和心中希望。
林賢順生在台灣、長在台灣,他的一切都在這個島上。自己能否飛過台灣海峽尚且不知,如此拋妻別子,可以說是生死莫測。
不過,林賢順實在不願繼續呆在台灣了,不願繼續過那種令他厭倦透頂的生活。
他明白大陸對從台灣駕機飛回的人員,已不像過去那樣大力宣傳和獎勵了。但是,他還是想飛回大陸,他這樣做不是為了升官發財。
在台灣,林賢順作為飛行教官,他的地位和待遇已經很不低了,他想飛回大陸,隻是為了過上一種全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