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上古中東宗教發展的特點(1 / 3)

瑞士神學教授孔漢思指出,當今世界宗教可以分為三大體係:近東的“亞伯拉罕係三大宗教”,屬閃米特——先知型宗教,其共同點是信仰虔誠;印度宗教,包括印度教、佛教等,其特點是神秘主義;中國的哲人宗教,以聖賢為中心。但是,三大宗教的特點並非絕對,而有一定重合與交融。筆者基本同意上述觀點。事實上,從起源的角度看,三大體係恰好從東到西分布在亞洲大陸上,形成三大板塊。其中的近東也即中東,包括了北非的埃及,但同時它也與地中海的希臘文明相交融。總之,三大體係之說證明了宗教起源和發展的地域特點,本文試圖就古代中東宗教發展的特點作一粗淺的分析。

首先,我們來劃分一下上古中東宗教發展演變的基本階段(由於中東的古代宗教是在伊斯蘭教傳播以後定型的,並且伊斯蘭教與上古宗教存在密切的聯係,因此作者將其納入探討範圍)。從宗教類型和交往的角度看,它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以埃及和兩河流域為中心的早期原始拜物教、多神教發展時期(遠古至公元前2500年)。這一時期,埃及和兩河流域是中東的兩大文明中心,其以多神為特點的宗教高度發達,形成了獨特的教義、宗教組織、禮儀和設施。

第二階段,多神教文化從兩大中心向其他地區傳播的時期(約公元前2500年——前6世紀)。這一時期,中東各地的落後民族逐漸發展起自己的文明和多神宗教,如胡裏特人、赫梯、迦南、腓尼基、猶太人等。這些民族和國家經常處於兩大中心的統治之下,其宗教也受到了兩大中心尤其是兩河流域的強烈影響。例如,居住於敘利亞的胡裏特人的神譜中包括兩河流域的神靈埃阿、安努、恩裏爾、伊什塔爾等,並以兩河的宗教中心尼普爾和埃裏都作為其獻祭之地。而胡裏特人也將兩河的宗教文化傳播到小亞的近鄰赫梯,乃至希臘。

第三階段,二元神教和一神教興起的時期(約公元前6世紀——1世紀)。融合了本民族宗教和外來宗教的落後民族開始加速發展,並進行了宗教革新,一躍超過了已趨式微的兩大中心,波斯、猶太成為新的宗教中心並與其後統治中東的馬其頓國家的希臘宗教文化相交融。主要成果是二元神教祆教、諾斯替教、摩尼教和一神教猶太教的形成和發展(根據多數學者的看法,祆教產生於公元前1000年以前,但其成為波斯國教卻是在公元以後的薩珊帝國時期),以及各種民間秘教和新的哲學思想的流傳,從而為世界宗教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第四階段,世界性一神教興起和主導的時期(1-7世紀中葉)。本階段首先是猶太教的完善時期,5世紀末猶太學者完成了口傳律法集《塔木德》的編撰,從而標誌著經典猶太教的最終形成。更重要的是,綜合了中東和希臘文化的世界性一神教基督教宣告誕生,並傳播至西亞北非和歐洲。然而,中東的許多民族對基督教所蘊涵的濃厚的希臘因素進行了抵製,其後果是堅持徹底的一神論和反對偶像崇拜、但仍然吸收了一定的希臘文化的伊斯蘭教的迅速崛起,及其在中東占據主導地位。以三大一神教為基本文化載體的中東文明圈初步形成。正如美國學者拉皮杜斯所說的:“7世紀阿拉伯的征服和隨後的伊斯蘭時代保留了中東機構的延續性。”

可見,中東古代宗教的發展有著明顯的脈絡和階段性。在上述曆史發展中,中東古代宗教表現出不同於世界其他地區的如下四個特征。

一、逐漸形成體現在三大一神教中的、以天堂地獄說和複活說為特征的終極關懷體係,表現出一定的“集體救贖”觀念

就中東的兩大文明中心而言,兩河流域與埃及存在著差別。兩河文明一般被認為發源更早,其宗教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地理環境的影響。幼發拉底河與底格裏斯河水流湍急而改道頻繁,不利航運;洪泛無定,降水季節與農時不協調,對農業生產不利。盡管兩河流域通過發展灌溉建立了發達的文明,但受環境的影響,其宗教表現出更多的悲觀傾向,《吉爾伽美什史詩》中主人公尋找永生之草的悲劇性結局可資證明。在兩河的古代宗教中,並不存在來世之說。人們認為亡靈隻是生活在地下黑暗沉悶的地方,在一代人以後就會消失。但另一方麵,有關死而複生的植物之神塔木茲的傳說也包含了複活的思想。

埃及的地理環境有所不同。尼羅河每年適時而定期地泛濫,水流相對舒緩,有利於農業和航運。另外,當地幹燥的氣候使屍體幹而不腐,因而催生了有關來世和複活的思想。古埃及人認為,人有靈魂,人死後可以複活,但前提是完好地保存屍體,由此產生了製作木乃伊的習俗。另外,人死後也要進入陰間,接受死而複生的植物之神、冥王奧西裏斯和其他神靈的審判,行惡之人的靈魂將被魔怪吞食。所以,追求永生成為君主不懈努力的目標,這體現為修築金字塔的熱潮。

在祆教的教義中,人死後將接受法曹米特拉的審判,善者進天堂,惡者入地獄,但在末日降臨時他們均須通過最後審判,無論善惡靈魂均可複活,進入光明王國。不過,複活不需要肉體,因為創世者無所不能。

可見,中東宗教中的天堂地獄說旨在以幻想的來世規範人在現世的倫理和行動,它與複活說相聯係,二者均適用於個人層次,屬於“個人救贖”。這與南亞宗教主張輪回、轉世的學說在目標和功能上是一致的。所不同的,天堂地獄說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而輪回則是一個無限循環往複的過程,盡管複活說使中東人在理論上也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與此相聯係的是,中東宗教還發展出“集體救贖”的主張,即千年王國之類的理論。祆教認為,善與惡鬥爭的曆程即世界創造和劫滅的過程,分為四個階段,每個階段為一千年。第一階段為靜止階段;第二階段為善神馬茲達創造物質世界的時期;第三階段為馬茲達戰勝惡魔、瑣羅亞斯德誕生的時期;第四階段,瑣羅亞斯德指定兒子為救世主,後者指引人類進入“光明、公正和真理”的王國。同樣,猶太教和基督教也主張神創論、世界末日、最後審判和對救世主的信仰。猶太教認為猶太人是“上帝選民”,與上帝立約。不過,後期的拉比猶太教不再像早期猶太教那樣強調救世主因神意而降臨,而是宣傳當所有猶太人都恪守神的律法時,就意味著救世主的統治在人間實現。基督教認為神創的世界是有缺陷的,人類負有原罪,而耶穌以生命為人類贖了罪,信徒們必須通過信仰基督、上帝和現世的努力實現救贖。伊斯蘭教也認為,在世界末日到來時,一切生命都將結束,所有死者都會複活,接受真主的裁判,善者進入天國,它是人們真正的、永遠的歸宿。在某種意義上,這是一種宗教曆史觀,闡明了宗教對曆史發展的看法。正是在這種教義的影響下,3世紀以後形成了基督教史學,認為曆史就是從上帝創世到末日審判的過程,是上帝的旨意在世界各地區各民族實現的預定過程,其代表作即5世紀聖·奧古斯丁的《上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