々,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々,言々。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々然。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言致々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鬩,呼曆反;《毛詩》雲: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雲“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々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々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々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雲“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雲,杜雲《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々乎,言其實々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雲:“鬩,很也。”孫炎雲:“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雲:“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暱近,尊賢,德之大者也。庸,用也。暱,親也。暱,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暱、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暱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崇,聚也。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道近當暱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雲。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雲。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變周、召親兄弟之道。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二子,周大夫。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雲:“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婦女之誌,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惏,力南反,《方言》雲:“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替,廢也。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禦士將禦之,《周禮》:“王之禦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禦士之官,唯夏官大仆之屬有禦仆,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雲:“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誌。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雲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雲“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雲:“青羽出交州。”郭璞雲:“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雲:“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惡其服非法。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衷,猶適也。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夏,戶雅反,後“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雲:“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膰,符袁反,《周禮》又作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宋吊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吊”至“謝之”。正義曰:《禮》:吊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謝其勤勞。吊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吊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吊,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吊,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鄙,野也。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官守,王之群臣。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二子,周大夫。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得先君後已之禮。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