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丁巳,葬僖公。傳皆不虛載經文,而此經孤見,知僖公末年傳宜在此下。

王使毛伯衛來錫公命,衛,毛伯字。一本作“毛伯衛來錫公命”,一本作“天王使”。

[疏]注“衛,毛伯字”。正義曰:知是字者,以天子公卿例書爵,不言名,大夫稱字,故毛伯雖卿,或稱字。案僖九年“公會宰周公”雲雲,杜雲“三公不字”,明卿或書字。

叔孫得臣如周拜。謝賜命。

晉文公之季年,諸侯朝晉。衛成公不朝,使孔達侵鄭,伐綿、訾及匡。孔達,衛大夫。匡,在潁川新汲縣東北。訾,子斯反。汲,居及反。晉襄公既祥,諸侯雖諒闇,亦因祥祭為位而哭。諒音良,又音亮。

[疏]“晉襄公既祥”。正義曰:《禮》“期而小祥”。晉文公以僖三十二年十二月卒,則三十三年十二月為小祥。此雲“既祥”,謂小祥也。

使告於諸侯而伐衛,及南陽。今河內地。先且居曰:“效尤,禍也。尤,衛不朝故伐。今不朝王,是效衛致禍。時王在溫,故勸之。且,子餘反。請君朝王,臣從師。”晉侯朝王於溫,先且居、胥臣伐衛。五月,辛酉,朔,晉師圍戚。六月,戊戌,取之,獲孫昭子。昭子,衛大夫,食戚邑。衛人使告於陳。陳共公曰:“更伐之,我辭之。”見伐求和,不競大甚,故使報伐,示已力足以距晉。共音恭。更,古孟反,又音庾。大音泰,又如字。衛孔達帥師伐晉,君子以為古。古者越國而謀。合古之道,而失今事霸主之禮,故國失其邑,身見執辱。

[疏]注“合古”至“執辱”。正義曰:《釋例》雲:“衛孔達為政,不共盟主,興兵於鄰國,受討喪邑,窘而告陳。雖從陳之謀,僅得自定以謀而濟,故君子但言合古,而不釋其尤也。”劉炫雲:“春秋之時,天子微弱,霸主秉德刑以長諸侯,諸侯從時命以事霸主,大字小,小事大,所以相保持也。晉之與衛小大不同,而恥於受屈,望以彊獲免,明王在上,理在可然,度時之宜,則非善計。君子以為合古之道,失當今之宜,亦不言其謀全非禮也。”

秋,晉侯疆戚田,故公孫敖會之。晉取衛田,正其疆界。疆,居良反,注同。

初,楚子將以商臣為大子,訪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齒,年也。言尚少。少,詩照反,下文同。而又多愛,黜乃亂也。楚國之舉,恒在少者,舉,立也。且是人也,蜂目而豺聲,忍人也,能忍行不義。蜂,本又作“蜂”,芳逢反。豺,什皆反。不可立也”。弗聽。既又欲立王子職而黜大子商臣。職,商臣庶弟也。商臣聞之而未察,告其師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芊而勿敬也。”江芊,成王妹,嫁於江。芊,亡氏反。《史記》以為成王妾。從之。江芊怒曰:“呼,役夫!呼,發聲也。役夫,賤者稱。呼,報賀反,注同。役夫,如字。稱,尺證反。宜君王之欲殺女而立職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諸乎?”問能事職不。女音汝。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大事,謂弑君。弑,申誌反。一本無此注。冬,十月,以宮甲圍成王。太子宮甲。僖二十八年王以東宮卒從子玉,蓋取此宮甲。卒,子忽反。從,如字,又才用反,王請食熊蹯而死,熊掌難熟,冀久將有外救。蹯音煩。弗聽。丁未,王縊。諡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言其忍甚,未斂而加惡諡。瞑,亡丁反,又亡千反。斂,力驗反。

[疏]注“言甚”至“惡諡”。正義曰:既見其不瞑目,則是未斂於棺,故知未斂也。禮:葬乃加諡。未斂而加惡諡,言其忍之甚也。冤枉之人眾矣,未有能見其靈,此事特為商臣忍甚耳。桓譚以為自縊而死,其目未合,屍冷乃瞑,非由諡之善惡也。亂而不損曰靈。安民立政曰成。

穆王立,以其為大子之室與潘崇,

[疏]“為大子之室”。正義曰:商臣今既為王,以其為大子之時所居室內財物仆妾盡以與潘崇,非與其所居之宮室也。

使為大師,且掌環列之尹。環列之尹,宮衛之官,列兵而環王宮。大音泰。環,如字,又音患。

穆伯如齊,始聘焉,禮也。穆伯,公孫敖。凡君即位,卿出並聘,

[疏]“凡君”至“並聘”。正義曰:即位者,既葬除喪即成君之吉位也。唯以既葬為限,不以逾年為斷。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來求金”,傳曰“不書王命,未葬也”。是未葬雖逾年,不得命臣出使也。宣十年夏四月齊侯元卒,六月葬齊惠公,冬齊侯使國佐來聘。是既葬未逾年,得命臣出使也。何休《膏肓》以為三年之喪使卿出聘,於義《左氏》為短。鄭康成箴雲:“《周禮》‘諸侯邦交,歲相問,殷相聘,世相朝’。《左氏》合古禮,何以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