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之表儀。引,道也。表儀猶威儀。道音導,下同。

[疏]注“引道”至“威儀”。正義曰:引謂在前,故為道也。表章儀飾,故猶威儀也。威儀禮則,王者製之以道民,言“引之”、“道之”,不用重文,故異之也。

予之法製,告之訓典,訓典,先王之書。

[疏]注“訓典,先王之書”。正義曰:“訓典,先王之書”,教訓之典,取其言以語之,故言“告之”。法製“謂王者身自製作,已之所有,故言“予之”。

教之防利,防惡興利。

[疏]注“防惡興利”。正義曰:防者,防使勿然,故為“防惡”;利者,務生此利,故為“興利”。傳言“防利”,於文不足,互見以曉人也。此最為急,故特言“教之”。

委之常秩,委,任也。常秩,官司之常職。

[疏]注“委任”至“常職”。正義曰:設官分職,當委任責成,故言“委之”。常秩謂職掌位次,故為“官司之常職”。

道之禮則,使毋失其土宜,眾賴之而後即命。即,就也。聖王同之。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複東征也。不能複征討東方諸侯為霸主。遺,唯季反。複,扶又反,注同。

秋,季文子將聘於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季文子,季孫行父也。聞晉侯疾故。

[疏]注“季文”至“疾故”。正義曰:劉炫以為聘使之法,自須造遭喪之禮而行,防其未然也,非是聞晉侯有疾。今知不然者,依聘禮出使,唯以幣物而行,無別齎遭喪之禮。若主國有凶,則臨時辦備。今文子聘晉,特求遭喪之禮,出聘之後,晉侯遂卒。考其情事,有異尋常。聞晉侯之疾,何為不可?劉炫以不聞晉侯之疾而規杜氏,恐非其義也。

其人曰:“將焉用之?”其人,從者。焉,於虔反。從,才用反。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難卒得。卒,寸忽反。過求何害?”所謂文子三思。三,息暫反。

八月,乙亥,晉襄公卒。靈公少,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立少君,恐有難。少,詩照反,注同。難,乃旦反,注及下皆同。長,丁丈反,下皆同。趙孟曰:“立公子雍。趙孟,趙盾也。公子雍,文公子,襄公庶弟,杜祁之子。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舊好也。置善則固,事長則順,立愛則孝,結舊則安。為難故,故欲立長君。有此四德者,難必抒矣。”抒,除也。好,呼報反,下皆同。近,附近之近。抒,直呂反,又時呂反。

[疏]注“抒,除也”。正義曰:字有聲相近而為訓者,鬼之為言歸也,春之為言蠢也,其類多矣。抒聲近除,故為除也。服虔作“紓”。紓,緩也。

賈季曰:“不如立公子樂。樂,文公子。樂音嶽,一音洛。辰嬴嬖於二君,辰嬴,懷嬴也。二君,懷公、文公也。嬖,必計反。立其子,民必安之。”趙孟曰:“辰嬴賤,班在九人,班,位也。其子何震之有?震,威也。且為二嬖,淫也。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辟也。母淫子辟,無威;陳小而遠,無援。將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讓逼姞而上之;杜祁,杜伯之後祁姓也。偪姞,姞姓之女,生襄公為世子,故杜祁讓,使在已上。辟,匹亦反,又作“僻”,下同。祁,巨之反。偪,彼力反。姞,其吉反,又其乙反。

[疏]“偪姞”。正義曰:《譜》以偪為國名。地闕,不知所在。

以狄故,讓季隗而次之,故班在四。以季隗是文公讬狄時妻,故複讓之,然則杜祁本班在二。隗,五罪反。複,扶又反,下“將複怨”同。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亞,次也。言其賢,故位尊。亞,於嫁反。秦大而近,足以為援;母義子愛,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先蔑,士伯也。士會,隨季也。賈季亦使召公子樂於陳。趙孟使殺諸郫。郫,晉地。郫,婢支反。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本中軍帥,易以為佐。帥,所類反,下“命帥”同。而知其無援於晉也。少族多怨。九月,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鞫居,狐氏之族。書曰:“晉殺其大夫。”侵官也。君巳命帥,處父易之,故曰“侵官”。

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十一月,丙寅,晉殺續簡伯。簡伯,續鞫居。十一月無丙寅。丙寅,十二月八日也。日月必有誤。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帑。帑,妻子也。宣子以賈季中軍之佐同官故。臾,羊朱反。駢,蒲賢反,又蒲丁反。帑音奴。

[疏]注“帑妻子也”。正義曰:《詩》雲:“樂爾妻帑”。文已有妻,故毛傳以帑為子。此傳無妻,故杜並妻言之。帑者,細弱之號,妻子俱得稱之。傳稱“以害鳥帑”,鳥尾猶尚稱帑,況妻子也?《說文》雲“帑,金幣所藏”。字書帑從子。經傳“妻帑”亦從巾。

夷之蒐,賈季戮臾駢,臾駢之人欲盡殺賈氏以報焉。臾駢曰:“不可。吾聞《前誌》有之,曰:‘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敵猶對也。若及子孫,則為非對。非對,則為遷怒。盡,津忍反。

[疏]“敵惠”至“之道”。正義曰:敵惠,謂有惠於彼,不可望彼人之子報。敵怨,謂有怨於彼,不可讎彼人之子。父祖受人之惠,子孫自可不忘,要有恩於其父祖,不可求報於彼子孫。子孫或時不知,乃是更複長怨,故惠怨皆不在後,是為忠恕之道也。

夫子禮於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言己蒙宣子寵位。介人之寵,非勇也;介,因也。介音界。損怨益仇,非知也;殺季家,欲以除怨,宣子將複怨己,是多仇。知音智。以私害公,非忠也。釋此三者,何以事夫子?”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親帥扞之,送致諸竟。扞,衛也。扞,戶旦反。竟音境。

閏月不告朔,非禮也。經稱“告月”,傳稱“告朔”,明告月必以朔。閏以正時,四時漸差,則致閏以正之。時以作事,順時命事。事以厚生,事不失時,則年豐。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為民”,如字,治也。或音於偽反,非也。

【經】七年,春,公伐邾。

三月,甲戌,取須句,須句,魯之封內屬國也。僖公反其君之後,邾複滅之。書“取”,易也。例在襄十三年。須句,其俱反。複,扶又反。易,以豉反。遂城郚。無傳。因伐邾師以城郚。郚,魯邑。卞縣南有郚城。備邾難。郚音吾。難,乃旦反。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二年,與魯大夫盟於垂隴。王,如字,又往方反。

[疏]注“二年”至“垂隴”。正義曰:玉臣以僖二十四年即位,與僖盟於踐土、翟泉。今唯言垂隴,據與文同盟言之。杜注或兼取前世,或止取時君,不為例也。

宋人殺其大夫。宋人攻昭公,並殺二大夫,故以非罪書。

戊子,晉人及秦人戰於令狐。趙盾廢嫡而外求君,故貶稱“人”。晉諱背先蔑,而夜薄秦帥,以戰告。令,力呈反。嫡,本又作“適”,丁曆反。背音佩。

晉先蔑奔秦。不言“出”,在外奔。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於扈。扈,鄭地。熒陽卷縣西北有扈亭。不分別書會人,總言“諸侯晉大夫盟”者,公後會而分其盟。扈音戶。卷音權,又丘權反。別,彼列反。

冬,徐伐莒。不書將帥,徐夷告辭略。將,子匠反。帥,所類反。公孫敖如莒涖盟。涖音利,又音類。

【傳】七年,春,公伐邾,間晉難也。(公因霸國有難而侵小。間,間廁之間,或如字。難,乃旦反,注同。)

三月,甲戌,取須句,寘文公子焉,非禮也。邾文公子叛在魯,故公使為守須句大夫也。絕大暤之祀以與鄰國叛臣,故曰“非禮”。寘,之豉反,下同。大音泰。暤,戶老反。

夏,四月,宋成公卒。於是公子成為右師,莊公子。公孫友為左師,目夷子。樂豫為司馬,戴公玄孫。鱗矔為司徒,桓公孫。矔,古亂反。

[疏]注“戴公玄孫。鱗矔,桓公孫”。正義曰:《世本》“戴公生樂甫術,術生碩甫澤,澤生季甫,甫生子仆伊與樂豫”是也。《世本》又雲“桓公生公鱗,鱗生東鄉矔”是也。

公子蕩為司城,桓公子也。以武公名廢司空為司城。華禦事為司寇。華元父也。傳言“六卿”皆公族。昭公不親信之,所以致亂。禦,魚呂反,本又作“

,本又作“蔭”,於鴆反。藟,本或作“虆”,力軌反。蔓音萬。庥,許求反,又作“庇”。虆,類龜反。故君子以為比,謂詩人取以喻九族兄弟。比,必爾反。  [疏]“葛藟”至“為比”。正義曰:此引“葛藟”,《王風-葛藟》之篇也。彼毛傳以之為興,此雲“君子以為比”者,但比之隱者謂之興,興之顯者謂之比。比之與興,深淺為異耳。此傳近取庇根理淺,故以為比。毛意遠取河潤義深,故以為興。由意不同,故比興異耳。  況國君乎?此諺所謂‘庇焉而縱尋斧焉’者也。縱,放也。必不可!君其圖之。親之以德,皆股肱也,誰敢攜貳?若之何去之?”不聽。穆、襄之族率國人以攻公,穆公、襄公之子孫,昭公所欲去者。殺公孫固、公孫鄭於公宮。二子在公宮,故為亂兵所殺。  [疏]注“二子”至“所殺”。正義曰:經書“宋人殺其大夫”。傳言“不稱名,非其罪”,則此二子名氏當見於經,亦卿官也。僖二十二年傳稱“大司馬固”,於時又有司馬子魚。上文“樂豫為司馬”,下雲“六卿和公室”。六卿之外,有此二子,蓋是孤卿之官也。宋是上公,禮得有孤,且春秋之時,不必如禮。  六卿和公室,樂豫舍司馬以讓公子卬。卬,昭公弟。舍音舍,下同。卬,五郎反。昭公即位而葬。書曰:“宋人殺其大夫。”不稱名,眾也,且言非其罪也。不稱殺者及死者名,殺者眾,故名不可知。死者無罪,則例不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