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嚴打取得巨大成績

1986年3月上旬,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召開,與會人員研究決定,繼續打好第三戰役。

這次會議確定第三戰役的指導思想是:

一手繼續抓嚴厲打擊犯罪,一手抓綜合治理措施的落實,做到打擊、防範、建設相結合,為長治久安打下牢固基礎。

在“嚴打”的第三戰役中,打擊流竄犯罪是一個重點。流竄犯罪的特點就是甲地作案乙地銷贓丙地隱匿,公安機關的打擊往往受地區限製有點鞭長莫及。

當時,劉文已經任公安部刑偵局局長,針對這種情況,他提出在全國範圍內按照地域,如東北地區、華北地區等,建立全國刑偵協作區。

有關部門接受了劉文的提議,在全國成立6個大的協作區,每個協作區域選出牽頭省市,每年召開例會,區域內省市輪流坐莊。

劉文對此感到十分自豪,他後來說:“這種區域性刑偵協作組織,打破了小的行政區域限製,做到了信息共享、有案共破,聯手打擊犯罪,在打擊流竄犯罪方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至今在世界上都是獨一無二的。”

第三戰役在確定了工作方針後,由各地公安機關根據本地情況開展。

指揮部一聲令下,全副武裝的公安幹警和武警官兵猶如離弦之箭,分頭射向無邊的黑夜,一張張搜捕的大網把犯罪分子罩得嚴嚴實實。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在這次“嚴打”期間,朱德最小的孫子因觸犯法律,在天津被處以極刑。

當時,朱德的遺孀康克清接到有關部門轉來的一份記錄電話,向她通報情況。康克清的態度十分明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康克清從未介入此事,凡事依靠組織,這是她一貫的思想。

康克清曾對跟隨她多年的老秘書葉梅娟說:“朱德同誌生前有過囑咐:‘如果孩子不爭氣,犯了錯誤,出了問題,你也不用生氣,黨有黨紀,國有國法。子孫不爭氣,你可以登報與他們脫離關係。’”

康克清還說:“當務之急是要做好他母親的思想工作,使她能認清現實,尊重法律,並從中吸取教訓。”

就在朱德的小孫子被執行死刑的次日,康克清外出參加重要活動。行車途中,她平靜地對司機劉國和說:“劉師傅,我要告訴你一件事,我的孫子犯了罪,昨天給槍斃了。”

劉國和說:“我也聽說了,但沒敢問您。”

稍後,劉國和又謹慎地問:“聽司機們說,您在判決書上簽過字?”

康克清略顯激動地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還用簽字嗎?”

在此後,康克清有時在飯桌上也會對著孫子們發火:“你們出了問題,不是個人的事,是在折騰你爺爺!爺爺有話在先,你們如果不爭氣,做了違法的事,要我登報聲明,與你們斷絕關係!”

第三戰役的行動之快,範圍之廣,打擊力度之大,讓犯罪分子深感畏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這次戰役到1987年1月底結束。

從1983年8月到1986年,在整個“嚴打”鬥爭的3個戰役中,各級檢察機關審查批準逮捕的各種嚴重刑事犯罪分子170多萬人,向審判機關提起公訴160多萬人。總的說來,檢察機關在這場鬥爭中,貫徹中央的精神是堅決的、認真的,從始至終緊密地和中央保持了一致,“念一本經,唱一台戲”,與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協同動作,較好地完成了任務。

同時,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也充分發揮了職能作用,隨時注意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加強對偵查活動和審判活動的監督,確保案件質量,從檢察環節保證了“嚴打”鬥爭的健康發展。

政法各部門在投入“嚴打”整治鬥爭的同時,還十分注重教育、整頓和鍛煉隊伍,克服厭戰情緒,始終以飽滿的政治熱情和高昂的鬥誌投入到“嚴打”整治鬥爭中去。

全國各地群眾對於公安部門的“嚴打”行動十分支持,他們用這樣一首歌曲來讚揚公安幹警:

幾度風雨幾度春秋,

風霜雪雨博激流,

曆盡苦難癡心不改,

少年壯誌不言愁。

金色盾牌熱血鑄就,

危難之處顯身手,

崢嶸歲月何懼風流。

三、警鍾長鳴

●上海市委副書記吳邦國說:“要堅持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上海市委宣傳部的一位幹部表示: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對端正黨風有好處。寧可一家哭,不要千家哭……

●鄧小平說:“死刑不能廢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現在總的表現是手軟。判死刑也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

● 警鍾長鳴

陳小蒙被執行死刑

在“嚴打”的第三戰役中,陳小蒙、胡曉陽等高幹子弟落入法網,被判死刑。

1986年2月20日,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刊登在全國所有大報的顯著版麵上。

這條發自上海的消息稱:

以陳小蒙、胡曉陽、葛誌文為主犯的強奸、流氓案,共有6名罪犯,其中有的是上海市高級幹部的兒子。

他們是:原《民主與法製》雜誌記者陳小蒙,原《世界建築導報》記者胡曉陽,原上海新華香料廠工人葛誌文,以及原中國民航一〇二廠工人陳冰郎……

1981年至1984年間,他們經常糾合在一起,以跳舞、幫助調動工作等名義,誘編婦女至陳小蒙、陳冰郎等人的家中,結夥或單獨進行強奸、奸淫、猥褻婦女的犯罪活動,共輪奸、強奸婦女9名。

這夥罪犯罪行特別嚴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對社會危害極大……

與此同時,全國各報同時刊登了新華社轉發的《人民日報》特意為此案配發的評論員文章《堅持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陳小蒙等高幹子弟將要被槍斃的消息在上海引起極大的轟動。

這一天,上海市民最熱衷的話題,似乎不是元宵、花燈和美食,而是對3個死刑犯的槍決。

這天下午,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家體育館開庭,宣布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對強奸流氓犯陳小蒙、胡曉陽、葛誌文執行死刑的命令。

閉庭之後,上海市政府又舉行全市幹部大會,市委副書記吳邦國在會上說:

要堅持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麼人,不管是哪一級幹部,也不管什麼人的子弟,隻要觸犯了刑律,就要嚴肅查究,秉公執法,決不姑息。

陳小蒙走上犯罪的道路,開始於1981年。

1981年初,隆冬季節,原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其五在曆盡劫難之後重返領導崗位,官複原職。那一天,陳其五在兒子陳小蒙的陪同下,去看望當時正擔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書記的胡立教。

客廳的沙發上,兩位鬢發蒼蒼的老人久別重逢,談興正濃。而在另一個場所,陳小蒙與胡立教的兒子胡曉陽的談話似乎更為投機。

此時的陳小蒙正為婚姻問題困擾:他因為與昔日的戀人舊情複萌而開始厭惡結婚才幾年的妻子,他打算離婚,妻子卻堅決不同意。

陳小蒙說到煩惱之處,不禁唉聲歎氣。

比陳小蒙小6歲的胡曉陽,反倒以過來人身份,“開導”起他來,胡曉陽滿不在乎地說:“你太缺少男子氣了,缺少時代感!女人就像身上穿的一件襯衫,脫了穿,穿了再脫,根本不值得為她痛苦。人可風流,不可下流,你有相好的女人就應該貢獻出來,大家玩玩!”

胡曉陽的幾句話,讓陳小蒙深受震動,他頓時茅塞頓開。幾年以後,陳小蒙在獄中的自白書中寫道:

同胡曉陽相比,我感覺他是生活的強者,我是弱者。

……

漸漸地,我覺得他對生活的理解比我實惠,甚至比我深刻。

現在的社會已越來越開放,人的思想也越來越開化了,男女之間不應再固守那麼多的封建信條。我很羨慕他的經曆,我認為他已經享受了現代人的生活,我也要過這種生活。

從此以後,陳小蒙與胡曉陽結伴,打網球,上飯店,住賓館,正在華東師範大學中文係求學的陳小蒙,完全拜倒在粗魯得近於文盲的胡曉陽腳下。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陳其五重新出來工作。這位忠誠正直的革命者,一直工作到他離別人世。陳小蒙在父輩的革命理想和情操麵前,曾經不得已裝出虔誠和尊重,但他心底裏卻認為這種“正統貨”已過時,新一代人有自己最新的見解,他把這稱之為“代溝”。他和弟弟陳冰郎發出這樣的宣言:“要把過去的損失奪回來,及時行樂。”

正在此時,陳小蒙結識了胡曉陽這個花花公子,他開始一步一步地走向深淵。

一位美國教授到華東師範大學開講座,談到了西方社會的“性解放”問題。陳小蒙聽得如饑似渴。

就這樣,胡曉陽的理論和美國教授的洋說教,兩下夾攻,讓陳小蒙覺得自己以前的日子簡直過得太沒意思了。陳小蒙很快找到了補償的機會。

在上海的高幹子弟生活圈裏,陳小蒙愛扛家裏的牌子是出了名的。他到什麼地方都喜歡亮一亮身份,露一露家底。事實上,這塊牌子也確實給他帶來不少方便。

陳小蒙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一次又一次地向女性伸出罪惡之手。

一位年輕的檢察官曾指出:

由於社會環境和他所受教育對他的約束,陳小蒙的犯罪過程呈現出複雜的一麵。他害怕過,他猶豫過,他甚至歉疚過。他企圖找到一種“理論”根據,來證明他行為的“合理性”。他用他獲得的知識與文化,來追求資產階級最腐朽的“新思想”,“性解放”終於成為他犯罪心理的支柱。

自從陳小蒙進了《民主與法製》雜誌當記者後,更虛偽地給自己塗上一層保護色。他平日舉止斯文,采寫報道也很勤快,甚至剃短了蓄了多年的長發,在編輯部裏一句不文雅的玩笑都不開。以致案發之後,同事們都驚呼,覺得不可思議。

青年姑娘小於身患小疾,可久治不愈。經人介紹;她求助於神通廣大的“名記者”陳小蒙。這正中陳小蒙的下懷,他“熱情”地邀約小於上自己家稍坐,然後一起上醫院找某名醫把脈。豈料,“稍坐”變成了陳小蒙的非禮,小於舊病未愈,又添新傷。

女青年小趙,喜好跳舞,隻要有舞會,天大的事也擋不住她。這個“信息”被葛誌文捕捉到了,馬上把她當作“羔羊”,送到了陳小蒙、陳冰郎弟兄的祭台上。

婁姑娘十分愛好文學,經常寫些文稿,但她自慚淺陋,不敢投稿。她慕名請陳小蒙審改。陳小蒙“慨然應允”,約婁姑娘到自己家中,結果可想而知。雖然婁姑娘竭力反抗,終因體力不濟慘遭摧殘……

高幹子弟落入法網

1984年10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盧灣公安分局預審科幹部老趙和老王,收到看守所轉來在押罪犯的一份檢舉材料,全文隻有15個字:“我聽某某人說,有個女青年被輪奸了。”

如此簡單的檢舉材料,對於公安人員來說,是個不易解答的“難題”。

老趙和老王久久注視善這15個字。這15個字引起他們的高度重視。

於是,老趙和老王立刻提審那個寫檢舉材料的對象,希望從他嘴裏掏出詳細的情況。結果,依舊是這麼簡單,隻是用肯定的口氣重複了那15個字。

老王和老趙下決心對這15個字展開調查。他們找到了“某某人”,誰知“某某人”又是聽“某某人”說的。這樣,七轉八彎,費了不少周折,終於找到了那個被害的女青年。

一位高挑個子的姑娘,出現在公安人員麵前。她的衣著和談吐都很樸實,帶有幾分靦腆,還顯得有些慌張。她隻是喃喃地說:“沒有呀,確實沒有做過見不得人的事呀。”

老趙和老王在不願再讓姑娘勾起那辛酸的往事的同時,隻好靜靜地等待著姑娘開口。

這位姑娘長久陷入沉思。她的臉色漸漸地黯淡下來,淚珠在她眼眶裏開始滾動,終於,她喃喃地敘述了兩年前那個讓她痛苦終生的夜晚……

這個姑娘後來回憶說:

我並不喜歡跳舞。是純屬偶然的事情,我被某某某帶到一家人家屋裏,沒有想到卻陷入了一個魔窟,他們強行輪流汙辱了我……

我叫不出他們的名字,隻記得一個是戴眼鏡的,另一個有人喊他叫“小鴿子”。那個叫“小鴿子”的還對我進行要挾:“我們都是高幹子弟,你要告去告好了。”

我很軟弱,隻得咽下了這口冤氣。某某某雖然沒有欺侮我,但我恨他,是他把我帶到了魔窟……

我隻記得,當時乘26路電車,在某某路下車,隨後進入了一條弄堂,七轉八彎地到了這家人家。那地方好像很僻靜,路旁有行大樹……”

姑娘再也無法說出發案的詳細地址和作案人的真實姓名。但從她的提供的材料中,老王和老趙覺得此案絕非一般,那種殘忍之極的作案過程,充分說明罪犯是個蹂躪婦女的老手。

老趙和老王向科領導作了彙報,大家一致認為:為保護婦女的人身權利,應該細查深挖,搗毀魔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