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吳有楚,則與秦鄰。草莽,舊作茅,亡交反;今本多作莽,莫蕩反,下同。厭,於鹽反。疆,居良反。埸音亦。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與吳共分其地。逮音代。分,扶問反。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撫,存恤也。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伏,猶處也。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詩-秦風》。取其“王於興師,脩我戈矛,與子同仇,與子偕作,與子偕行”。勺,市灼反,又音灼。為,於偽反。仇音求。

[疏]“無衣”。正義曰:《無衣》,刺用兵也。秦人剌其君好攻戰,亟用兵,而不與民同欲焉。其《詩》雲:“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脩我戈矛,與子同仇。”鄭注雲:“此責康公之言也。君豈嚐曰‘女無衣,我與女同袍’乎?言不與民同欲也。”下注雲:“君不與我同欲,而於王興師,則雲‘脩我戈矛,與子同仇’,往伐之。剌其好攻戰。”又雲:“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脩我矛戟,與子偕作。”又雲“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脩我甲兵,與子偕行”。

九頓首而坐。《無衣》三章,章三頓首。秦師乃出。為明年包胥以秦師至張本。

【經】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無傳。)

夏,歸粟於蔡。蔡為楚所圍,饑乏,故魯歸之粟。

[疏]注“蔡為”至“之粟”。正義曰:《公羊傳》曰:“孰歸之?諸侯歸之。曷為不言諸侯歸之?離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穀梁傳》亦然。賈逵取彼為說雲:“不書所會後也。”杜以傳文唯言“周亟矜無資”,自解魯歸粟之意,不言諸侯歸之。諸侯或亦歸之,要此經所書,其意不及諸侯,故顯而異之,言“魯歸之粟”。

於越入吳。於,發聲也。

[疏]注“於發聲也”。正義曰:《公羊傳》雲:“‘於越’者何?‘越’者何?‘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其意言“越”與“於越”立文不同,事有褒貶。《左氏》無此義。越是南夷,夷言有此發聲,史官或正其名,或從其俗,“越”與“於越”,史異辭,無義例。

六月,丙申,季孫意如卒。

秋,七月,壬子,叔孫不敢卒。無傳。

冬,晉士鞅帥師圍鮮虞。

【傳】五年,春,王人殺子朝於楚。(因楚亂也。終閔馬父之言。)

夏,歸粟於蔡,以周亟,矜無資。亟,急也。亟,紀力反,注同。

越入吳,吳在楚也。

六月,季平子行東野。東野,季氏邑。行,下孟反,下“桓子行”同。還,未至,丙申,卒於房。陽虎將以

璠斂,璠,美玉,君所佩。璵,本又作與,音餘。璠音煩,又方煩反。斂,力驗反。  [疏]注“璠”至“所佩”。正義曰:案《說文》雲:“璵璠,魯之寶玉。”璵璠是一玉名。《說文》又雲:“瑜,美玉”,與璵璠異也。昭公出奔之後,平子攝行君事,入宗廟,佩此玉。陽虎以平子嚐佩此玉,故將以斂之。仲梁懷不與,明此玉是君所佩也。君之所佩,故為美玉也。《玉藻》雲:“公侯佩山玄玉。”此當時所佩,未必是山玄也。《玉藻》又雲:“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宮羽。”鄭玄雲:“徵角在右,事也,民也,可以勞。宮羽在左,君也,物也,宜逸。”  仲梁懷弗與,懷亦季氏家臣。曰:“改步改玉。”昭公之出,季孫行君事,佩璵璠祭宗廟。今定公立,複臣位,改君步,則亦當去璵璠。去,起呂反。  [疏]“改步改玉”。正義曰:步謂行也。《玉藻》雲:“君與屍行接武,大夫繼武,士中武。”鄭玄雲:“尊者尚徐,接武,蹈半跡;繼武,跡相及也;中武,間容跡。”是君臣步不同也。《玉藻》又雲:“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是君臣玉不同也。昭公之出,季氏行君事,為君行,佩君玉。及定公立,季氏複臣位,故步玉皆改矣。  陽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為君也,子何怨焉?”不狃,季氏臣費宰子洩也。為君,不欲使僣。狃,女九反。為,於偽反,注同。洩,息列反。僣,子念反。  [疏]“彼為君”。正義曰:家臣謂季氏為君,故注雲“不欲使僣”。  既葬,桓子行東野,桓子,意如子季孫斯。及費。子洩為費宰,逆勞於郊,桓子敬之。勞仲梁懷,仲梁懷弗敬。懷時從桓子行,輕慢子洩。勞,力報反,下同。從,才用反,下“從父昆弟”、“皆從王”並同。子洩怒,謂陽虎:“子行之乎?”行,逐懷也。為下陽虎囚桓子起。  申包胥以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五百乘,三萬七千五百人。乘,繩登反,注同。子蒲曰:“吾未知吳道。”道,猶法術。使楚人先與吳人戰,而自稷會之,大敗夫概王於沂。稷、沂皆楚地。沂,魚依反。吳人獲薳射於柏舉,薳射,楚大夫。射,食亦反,又食夜反。其子帥奔徒奔徒,楚散卒。卒,子忽反。以從子西,敗吳師於軍祥。楚地。  秋,七月,子期、子蒲滅唐。從吳伐楚故。  九月,夫概王歸,自立也,以與王戰,而敗,自立為吳王,號夫概。奔楚,為堂谿氏。傳終言之。谿,芳兮反,下同。吳師敗楚師於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吳師居麇,麇,地名。麇,九倫反,下同。子期將焚之,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前年楚人與吳戰,多死麇中,言不可並焚。暴,步卜反。子期曰:“國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舊祀,言焚吳複楚,則祭祀不廢。歆,許金反。豈憚焚之?”焚之而又戰,吳師敗。又戰於公壻之谿,楚地名。吳師大敗,吳子乃歸。囚闉輿罷。闉輿罷請先,遂逃歸。輿罷,楚大夫。請先至吳而逃歸。言吳唯得楚一大夫,複失之,所以不克。闉音因。輿音餘;又作與,羊汝反。罷音皮。複,扶又反。葉公諸梁之弟後臧從其母於吳,不待而歸。諸梁,司馬沈尹戍之子葉公子高也。吳入楚,獲後臧之母。楚定,臧棄母而歸。葉,舒涉反。從,如字,又才用反。葉公終不正視。不義之。  乙亥,陽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文伯,季桓子從父昆弟也。陽虎欲為亂,恐二子不從,故囚之。公父,音甫。而逐仲梁懷。冬,十月,丁亥,殺公何藐。藐,季氏族。藐,亡角反,一音彌小反。己醜,盟桓子於稷門之內。魯南城門。庚寅,大詛。逐公父歜及秦遄,皆奔齊。歜即文伯也。秦遄,平子姑婿也。傳言季氏之亂。詛,莊慮反。歜,昌欲反。遄,巿專反。  楚子入於郢。吳師已歸。初,鬥辛聞吳人之爭宮也,曰:“吾聞之:‘不讓,則不和;不和,不可以遠征。’吳爭於楚,必有亂;有亂,則必歸,焉能定楚?”王之奔隨也,將涉於成臼。江夏竟陵縣有臼水,出聊屈山,西南入漢。焉,於虔反。臼,其九反。屈,其勿反,又君勿反。藍尹亹涉其帑,亹,楚大夫。藍,力甘反。亹,亡匪反。帑音奴。不與王舟。及寧,王欲殺之。寧,安定也。子西曰:“子常唯思舊怨以敗,君何效焉。”王曰:“善。使複其所,吾以誌前惡。”惡,過也。王賞鬥辛、王孫由於、王孫圉、鍾建、鬥巢、申包胥、王孫賈、宋木、鬥懷。九子皆從王有大功者。子西曰:“請舍懷也。”以初謀弑王也。舍音舍,又音赦。弑,申誌反。王曰:“大德滅小怨,道也。”終從其兄,免王大難,是大德。難,乃旦反。申包胥曰:“吾為君也,非為身也。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尢子旗,其又為諸?”子旗,蔓成然也。以有德於平王,求欲無厭,平王殺之。在昭十四年。為君,於偽反,下“為身”同。厭,於鹽反。遂逃賞。王將嫁季羋,季羋辭曰:“所以為女子,遠丈夫也。鍾建負我矣。”以妻鍾建,以為樂尹。司樂大夫。遠,於萬反。妻,七計反。  王之在隨也,子西為王輿服以保路,國於脾洩。脾洩,楚邑也。失王,恐國人潰散,故偽為王車服,立國脾洩,以保安道路人。脾,婢支反。洩,息列反。  [疏]“王之”至“脾洩”。正義曰:王之在隨也,國內無王,子西以民無所依,恐其潰散,故偽為王之車服,以安道路之人,國於脾洩之地。於時子西蓋假稱王矣。  聞王所在,而後從王。王使由於城麇,於麇築城。複命,子西問高厚焉,弗知。子西曰:“不能,如辭。言自知不能,當辭勿行。  [疏]“問高厚焉弗知”。正義曰:子西問由於所築麇城高厚幾何,由於不知。董遇雲:問城高厚丈尺也。本或有小大者,涉下文而誤耳。“不能如辭”。正義曰:敢為不敢,如為不如,古人之語然也。僖二十二年傳雲:“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經傳之文,此類多矣。  城不知高厚小大,何知?”對曰:“固辭不能,子使餘也。人各有能有不能。王遇盜於雲中,餘受其戈,其所猶在。”袒而視之背,曰:“此餘所能也。脾洩之事,餘亦弗能也。”傳言昭王所以複國,有賢臣也。袒音但。  [疏]“城不”至“何知”。正義曰:王肅斷“小大何知”為句,注雲:“如是小大,何所知也?”張奐《古今人論》雲:“子西問城之高厚小大,而弗知也。子西怒曰:‘不能則如辭。能之而不知,又何知乎?’”張奐引傳為文,“小大”上屬。杜雖無注,蓋與張同。  晉士鞅圍鮮虞,報觀虎之役也。三年鮮虞獲晉觀虎。  【經】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遊速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遊速,大叔子。)  二月,公侵鄭。公至自侵鄭。無傳。  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  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祁犁。稱“行人”,言非其罪。犁,力兮反,又力之反。  冬,城中城。無傳。公為晉侵鄭,故懼而城之。為,於偽反。  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圍鄆。無傳。“何忌”不言“何”,闕文。鄆貳於齊,故圍之。鄆音運。  [疏]“季孫”至“圍鄆”。正義曰:鄆是魯邑,輒曰圍之,必是鄆邑叛也。三傳並無其事,不知何為而叛。明年齊人歸鄆,是叛屬齊也。  【傳】六年,春,鄭滅許,因楚敗也。  二月,公侵鄭,取匡,為晉討鄭之伐胥靡也。胥靡,周地也。周儋翩因鄭人以作亂,鄭為之伐胥靡,故晉使魯討之。匡,鄭地。取匡不書,歸之晉。為,於偽反,注同。儋,丁甘反。翩音篇。  [疏]“討鄭之伐胥靡”。正義曰:下注雲“鄭伐周六邑,在魯伐鄭取匡前”,而此獨雲“胥靡”者,此時須顯侵鄭之意,故言“討鄭之伐胥靡”,略言之也。但鄭伐周事,須從下文戌周發之,故傳文乃逆指下事為次也。  往不假道於衛。及還,陽虎使季、孟自南門入,出自東門,陽虎將逐三桓,欲使得罪於鄰國。舍於豚澤。衛侯怒,使彌子瑕追之。彌子瑕,衛嬖大夫。豚,杜孫反。嬖,必計反。公叔文子老矣,文子,公叔發。輦而如公,曰:“尢人而效之,非禮也。昭公之難,君將以文之舒鼎,衛文公之鼎。難,乃旦反。成之昭兆,寶龜。  [疏]“尢人”至“非禮”。正義曰:入其國門,非也。追伐其師,亦非也。尢其非而複效之,為非禮也。下雲“效小人以棄之”,即雲“天將多陽虎之罪”,則公叔文子知此出入衛,明是陽虎之計,非魯公使然。“尤人”,謂尤陽虎也。“文之”至“昭兆”。正義曰:賈逵雲:“舒鼎,鼎名。昭兆,寶龜。”杜依用之。蓋衛文公鑄此鼎也。其名曰“舒”,不知其故。“成之昭兆”,成公新得此龜,蓋以灼之出兆,兆文分明,故名為“昭兆”。  定之鞶鑒,鞶帶而以鏡為飾也。今西方羌胡猶然,古之遺服。鞶,又作盤,步丹反,又蒲官反。鑒,古暫反。苟可以納之,擇用一焉。公子與二三臣之子,諸侯苟憂之,將以為之質。為質,求納魯昭公。質音致,注同。此群臣之所聞也。今將以小忿蒙舊德,蒙,覆也。無乃不可乎?大姒之子,大姒,文王妃。大音泰。姒音似。唯周公、康叔為相睦也,而效小人以棄之,不亦誣乎?天將多陽虎之罪以斃之,君姑待之,若何?”乃止。止不伐魯師。  夏,季桓子如晉,獻鄭俘也。獻此春取匡之俘。俘,芳夫反。陽虎強使孟懿子往報夫人之幣。虎欲困辱三桓,並求媚於晉,故強使正卿報晉夫人之聘。強,其丈反,注同,下皆放此。  [疏]“陽虎”至“之幣”。正義曰:聘禮者,諸侯使卿聘鄰國之禮也。執圭以致君命,執璧以致享幣。其於夫人,則聘用璋,享用琮。聘君與夫人,一使兼致之,夫人不別使也。傳言“報夫人之幣”,則晉之夫人嚐有聘魯者矣。禮法,夫人不別遣使,則晉之夫人聘者,亦為晉君來聘也。經無其事,蓋遣大夫來聘,名氏不合見,經故略之也。不言報晉君,唯言“報夫人”者,桓子如晉獻鄭俘,即亦報聘晉也。桓子報聘,即亦得報夫人也。但陽虎欲困辱三桓,又欲求媚於晉,既使桓子報聘晉君,又別遣正卿報晉夫人,所以困辱三桓而重晉禮也。  晉人兼享之。賤魯,故不複兩設禮,明經所以不備書。複,扶又反。  [疏]注“賤魯”至“備書”。正義曰:若桓子特為獻俘,懿子專為報聘,則經當兩書“如晉”,不合共文;晉人亦當兩設享禮,各待一客。今乃桓子聘晉君,懿子報夫人,則似共為一使,若賓與介然,故晉人兼享之。賤魯,故不複兩為設禮,傳言此者,明經所以不備書也。“不備書”謂不各自立文,兩書“如晉”也。若然,文十八年“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亦是經不備書,而怪此不備者,彼傳言“惠公立故,且拜葬也”,則是魯並命二卿,今行兩事,雖各有所主,而受命俱行故宜共文書之。此則桓子獻俘,並亦報聘,一卿足以兼之,懿子不須行矣。陽虎強使之行,乃是從後而去,去時不同受命,宜當別書“如晉”。止為晉人所賤,故經不複備書。正以傳言強使懿子報夫人之幣,知桓子報晉君矣。傳言“兼享之”,知其不應兼矣,以此明二人不同受命,宜應別書,略而不備書耳。  孟孫立於房外,謂範獻子曰:“陽虎若不能居魯,而息肩於晉,所不以為中軍司馬者,有如先君!”稱先君以徵其言,若欲使晉,必厚待之。  [疏]“孟孫”至“先君”。正義曰:懿子之意,不為陽虎求官,欲使晉人知陽虎專權,為國所患。言若不得居魯而息肩於晉,示已知陽虎必將作亂而出奔也。中軍司馬,晉國大夫之最貴者。為求此官,似若欲使晉厚待之,然令晉知其情耳。諸言“有如”,皆是誓辭。稱先君以徵其言,似若欲晉必從之。  獻子曰:“寡君有官,將使其人,擇得其人。鞅何知焉?”獻子謂簡子曰:“魯人患陽虎矣。孟孫知其釁,以為必適晉,故強為之請,以取入焉。”欲令晉人聞虎當逃走,放強設請讬之辭,因此言以入晉,令晉素知之。釁,許靳反。為之,於偽反。令,力呈反。  [疏]注“欲令”至“知之”。正義曰:本意不為陽虎請官,欲令晉人知陽虎終必逃走,強設讬請之辭,因此言辭以取入晉之意,欲令晉人素知陽虎之必逃。  四月,己醜吳大子終累敗楚舟師,終累,闔廬子,夫差兄。舟師,水戰。累,力追反,又力軌反。夫音扶。差,初佳反。獲潘子臣、小惟子二子,楚舟師之帥。惟,位悲反,本又作帷,亦如字。帥,所類反。及大夫七人。楚國大惕,懼亡。子期又以陵師敗於繁揚。陵師,陵軍。惕,他曆反。  [疏]注“陵師陸軍”。正義曰:上雲“舟師,水戰”,此言“陵師,陸軍”,南人謂陸為陵,此時猶然。《釋地》雲:“高平曰陸,大陸曰阜,大阜曰陵。”是陵、陸,大小之異名耳。  令尹子西喜曰:“乃今可為矣。”言知懼而後可治。於是乎遷郢於鄀,而改紀其政,以定楚國。傳言楚賴子西以安。鄀音若。  周儋翩率王子朝之徒,因鄭人將以作亂於周,儋翩,子朝餘黨。鄭於是乎伐馮、滑、胥靡、負黍、狐人、闕外。鄭伐周六邑,在魯伐鄭取匡前。於此見者,為戌周起也。陽城縣西南有負黍亭。見,賢遍反,下文“見溷”並注同。為,於偽反,下同。六月,晉閻沒戍周,且城胥靡。為下天王出居姑蕕起。  秋,八月,宋樂祁言於景公曰:“諸侯唯我事晉,今使不往,晉其憾矣。”樂祁告其宰陳寅。以與公言告之。使,所吏反。憾,戶暗反。陳寅曰:“必使子往。”他日,公謂樂祁曰:“唯寡人說子之言,子必往。”陳寅曰:“子立後而行,吾室亦不亡,寅知晉多門,往必有難難,故使樂祁立後而行。說音悅。難,乃旦反,下文同。唯君亦以我為知難而行也。”見溷而行。溷,樂祁子也。見於君,立以為後。溷,侯溫反,又侯困反。趙簡子逆而飲之酒於綿上,獻楊楯六十於簡子。楊,木名。飲,於鴆反。楯,食允反,又音允。陳寅曰:“昔吾主範氏,今子主趙氏,又有納焉,以楊楯賈禍,弗可為也已。知範氏必怨,將得禍。賈音古。然子死晉國,子孫必得誌於宋。”以其為國死。為,於偽反,下同。範獻子言於晉侯曰:“以君命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君,不可不討也。”乃執樂祁。獻子怒祁比趙氏,經所以稱行人。疆,居良反。使,所吏反,下同。比,毗誌反。  陽虎又盟公及三桓於周社,盟國人於亳社,詛於五父之衢。傳言三桓微,陪臣專政,為八年陽虎作亂起。亳,步各反。詛,側慮反。父音甫。衢,其俱反。  冬,十二月,天王處於姑蕕,姑蕕,周地。蕕音由,一音由舊反。辟儋翩之亂也。為明年單、劉逆王起。單,音善。  【經】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齊侯、鄭伯盟於鹹。衛地。鹹音鹹。  齊人執衛行人北宮結以侵衛。稱“行人”,非使人之罪。使,所吏反。  齊侯、衛侯盟於沙。結叛晉也。陽平元城縣東南有沙亭。沙如字,又星和反。  大雩。無傳。過也。  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夏,國佐孫。  九月,大雩。無傳。過也。  [疏]注“過也”。正義曰:案賈逵雲:“旱也。”杜言“過”者,杜以春秋旱雩,傳皆發之言“旱”。以此傳無“旱”文,故謂之“過”。如賈之所言,前既有雩,後又有雩,旱可知,不須發傳。若然,昭二十五年“上辛,大雩;季辛,又雩”,一月兩雩,旱亦可知,何須發傳言“旱甚”也?劉以賈言規杜,非也。蓋時有小旱,故傳不言旱,未應合雩,故杜雲“過也”。  冬,十月。  【傳】七年,春,二月,周儋翩入於儀栗以叛。(儀栗,周邑)。  齊人歸鄆、陽關,陽虎居之以為政。鄆、陽關皆魯邑,中貳於齊,齊今歸之。不書,虎專之。中,丁仲反。  夏,四月,單武公、穆公子。劉桓公文公子。敗尹氏於窮穀。尹氏複黨儋翩,共為亂也。複,扶又反。  秋,齊侯、鄭伯盟於鹹,徵會於衛。徵,召也。衛侯欲叛晉,屬齊、鄭也。諸大夫不可。使北宮結如齊,而私於齊侯曰:“執結以侵我。”欲以齊師懼諸大夫。齊侯從之,乃盟於瑣。瑣,即沙也。為明年涉沱捘衛侯手起。瑣,素果反。沱,徒何反。捘,子對反。  齊國夏伐我。齊叛晉故。陽虎禦季桓子,公斂處父禦孟懿子,處父,孟氏家臣成宰公斂陽。斂,力檢反,又音廉,或音慮點反。將宵軍齊師。齊師聞之,墮,伏而待之。墮毀其軍以誘敵,而設伏兵。墮,許規反。處父曰:“虎不圖禍,而必死。”而,女也。女音汝,下文同。  [疏]“處父”至“必死”。正義曰:齊人設伏待魯,若入其伏內,是為禍也。虎不謀此禍,而欲夜掩齊師,女必死。處父欲自殺之。  苫夷曰:“虎陷二子於難,苫夷,季氏家臣。二子,季、孟。苫,始占反。難,乃旦反。不待有司,餘必殺女。”虎懼,乃還,不敗。傳言陪臣強,能自相製。季、孟不敢有心。  [疏]“不待有司”。正義曰:言不待掌刑戮之有司,餘必自殺女也。虎見二子以此此言,懼之,乃還,不敗。  冬,十一月,戊午,單子、劉子逆王於慶氏。慶氏,守姑蕕大夫。晉籍秦送王。已巳,王入於王城,已巳,十二月五日,有日無月。  [疏]注“已巳”至“無月”。正義曰:此年經傳日少,上下無可考驗,杜自以《長曆》校之,已巳為十二月五日。  館於公族黨氏,黨氏,周大夫。黨音掌。而後朝於莊宮。莊王廟也。  【經】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報前年伐我西鄙。)  公至自侵齊。無傳。  二月,公侵齊。未得誌故。  三月,公至自侵齊。無傳。  曹伯露卒。無傳。四年盟皋鼬。鼬,由又反。  [疏]注“四年盟皋鼬”。正義曰:露以昭二十八年即位,三十二年諸侯之大夫盟於狄泉,魯、曹俱在,時以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書於經。杜蓋以此故不數之。“四年盟皋鼬”,四年二月,陳侯吳卒,其年盟於皋鼬。自爾以來,唯有此盟耳。  夏,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  公會晉師於瓦。瓦,衛地。將來救魯,公逆會之。東郡燕縣東北有瓦亭。國夏,戶雅反,年末注同。瓦,顏寡反。燕音煙。  公至自瓦。無傳。  秋,七月,戊辰,陳侯柳卒。無傳。四年盟皋鼬。柳,力久反,本或作抑。  晉士鞅帥師侵鄭,遂侵衛。兩事,故曰“遂”。  葬曹靖公。無傳。  [疏]“靖公”。正義曰:諡法:共以解曰靖。  九月,葬陳懷公。無傳。三月而速葬。  [疏]“懷公”。正義曰:諡法:慈仁短折曰懷。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衛。  冬,衛侯、鄭伯盟於曲濮。無傳。結叛晉。曲濮,衛地。濮音卜。  從祀先公。從,順也。先公,閔公、僖公也。將正二公之位次,所順非一。親盡,故通言先公。  [疏]注“從順”至“先公”。正義曰:傳言“順祀”,是“從”為“順”也。文二年“大事於太廟,躋僖公”,升僖於閔上。閔先為君,退在僖下,是逆也。今升閔在僖上,依其先後,是順也。廟主失次,唯此二公,故知“從祀先公”,唯閔、僖耳。“躋僖公”指僖言之,此不指言“升閔”者,彼所升者,上升僖公之一神,不得不指言僖公也。今從祀之時,閔、僖俱得正位,且以親盡,故通言先公。此言“從祀”,“躋僖公”不言“逆祀”者,此“從祀”因“躋僖公”之文故得略言“從祀”至“於躋僖”,公文無所係,不知逆祀何公。且見是親廟,不可言先公,故指僖言之而言“躋”也。然則此以親盡,故通言先公。下桓宮、僖宮災,彼亦親盡,言桓、僖者,彼據災之所在,須指言其處,與此體例不同。  盜竊寶玉大弓。盜,謂陽虎也。家臣賤,名氏不見,故曰“盜”。寶玉,夏後氏之璜。大弓,封父之繁弱。見,賢遍反。璜音黃。父音甫。  [疏]注“盜謂”至“繁弱”。正義曰:傳言“陽虎取寶玉、大弓以出”,是盜謂陽虎也。《公羊傳》曰:“盜者孰謂?謂陽虎也。陽虎者,曷為者也?季氏之宰也。季氏之宰,則微者也,惡乎得國寶而竊之?陽虎專季氏,季氏專魯國。”其說將殺季氏,亦與《左傳》大同。《春秋》之例,再命之卿始得名氏書經。陽虎,季氏家臣,以賤,名氏不見,故書曰“盜”。盜者,賤人之稱也。此寶玉、大弓必是國之重寶,曆世掌之,故自劉歆以來,說《左氏》者皆以為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成王所以分魯公也。《公羊傳》曰:“寶者何?璋製白,弓繡質,龜青純。”彼不知魯有先王分器,繆為言耳。且所盜無龜,知其並是妄也。  【傳】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門於陽州。(攻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