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裏,莫修文更像個文藝男青年。他有著白皙通透的皮膚,憂鬱而幽深的雙眼,當他定定地看人的時候,就算是鐵鑄的人兒也會被融化。

可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打起架來就跟發了瘋似的,完全不要命。

我的房間讓給了莫修文,晚上隻得跟美欣擠在一起。免不了討論莫修文的來曆。美欣說他像離家出走的富家少爺,我嗤之以鼻,說那丫根本就是一裝B的主兒。現在想想,美欣倒是長了一雙火眼金睛。隻不過,繞是她眼睛再毒,也猜不到他竟然還是個當醫生的料兒。

如果沒有後來的那件事,我和莫修文也能算得上莫逆之交,偶爾開開無傷大雅的玩笑,也隻是一笑了事。

我做事很衝動,小宇宙一旦爆發,就以為自己是救世主。

那天晚上看著幾個女人把莫修文團團圍住嬉笑灌酒,我一時沒忍住,就衝了上去把那幾杯顏色紅得詭異的紅酒一股腦灌進了肚子。

酒吧裏的飲料是不能亂喝的,什麼迷幻藥軟毒品通通都有可能出現。美欣常常這樣警告我,可關鍵時刻我還是照樣掉鏈子。

當然,我們並沒有像狗血的電視劇所演的那樣一覺醒來後發現兩個人光溜溜地躺在一起,然後哭啼啼地說些負責之類的話。

我們並沒有發生關係,擁抱、接吻、纏綿,關鍵時刻,莫修文像發瘋了似的衝進洗手間。他真是一個冷靜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們兩個人好像什麼事情都發生過似的起身穿好衣服,像往常一樣的吃早餐。

美欣常常在酒吧做到很晚,有時候就在酒吧的化妝間睡了。那天晚上她沒有回來,所以,並不知道我和莫修文之間發生過什麼。

之後我和莫修文之間好像有些事情發生了變化。他忽然變得很溫柔,每天早上都記得出門買早餐,晚上會等我一起回家,走在街上的時候,會刻意地將把靠近人行道的位子留給我。

直到,一個星期後,他忽然失蹤。

我找過他,城裏的警局都跑過,可沒有他任何消息,就好像他這個人從來沒有出現過。

我以為一切就這樣結束了,可萬萬沒有想到老天爺還會這樣捉弄我。

莫修文走後的第四天,警察來找我,說我涉嫌搶劫。一共有三個“同夥”咬定我在某個深夜打劫了一個高中女生,我看著她們的證詞欲哭無淚。事發當晚我和莫修文在屋裏人事不知,哪能分身去做大事。

美欣找遍了整個城市也找不到莫修文的下落,而我則一直被關在看守所,直到三個月後莫伯伯找到我。

在莫伯伯的幹涉下,事情最後終於水落石出,真凶是在同一家酒吧打工叫許子的小妹,大名許攸。

在看守所的三個月,我瘦了十斤,出來的時候整個人又瘦又小,蒼白和呆滯。美欣抱著我痛哭流涕。之後每次提到莫修文,她都是一副咬牙切齒恨不得飲血蝕骨的憤恨表情。

我也曾經恨過他,深刻的恨。很長一段時間,我總是睡不好,每個晚上都會猛然驚醒,看到無數的黑影在我四周縈繞,它們伸長了手狠狠掐住我的喉嚨,讓我不能呼吸。看守所的三個月,是我一生中最黑暗無助最軟弱的時候。

我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