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唐末食人考(1)(1 / 1)

在原始蒙昧時代,或封建社會的早期,以及現在還處於野蠻狀態的未開化部落裏,用活人作為祭祀品,然後分而食之;或將擄掠俘獲的敵人,殺來吃掉的習俗,是屢見不鮮的。

這種食人惡俗,至今還流行於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島。據說,蘇門答臘的巴塔克人,在由荷蘭人完全控製以前,還在市場上出售人肉。而打了勝仗的毛利人,將戰鬥中死去的人的屍體切碎,擺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見的。但是,社會進入文明狀態以後,這種駭人行徑,已普遍被視為反人類的罪惡。

中國雖稱作文明古國,但在漫長的封建社會裏,卻一直有持續不斷的不文明的食人記錄:

《管子·小稱》載:“夫易牙以調和事[齊桓]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嚐。’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為了討君王的歡心,這位極善烹調,後來被視為中國廚師開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兒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宮殿上去。

暴虐的紂王,就是挖比幹的心的那個家夥,曾經將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裏,為了測試其忠誠度,將他的一個兒子宰了,剁成極細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餅裏,而姬昌居然一點不動聲色地,將這人肉餡兒餅,全部吃了下去。

三國時劉備落難,逃到山村裏,一位老鄉聽說他是皇叔,沒有什麼好招待的,連忙把老婆殺了,割下肉來炒了一盤菜,讓劉備充饑。第二天離開時,才發現那個可憐的女人,像宰殺的豬那樣,還在廚房裏掛著呢!

想不到進入九世紀以後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輕肥》,竟出現了“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國人愈益文明發達的同時,將人食人的醜惡現象寫到了詩裏,那真是夠嚇人一跳的。

《新唐書》卷192,寫安史之亂時,睢陽被圍:“[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痍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饑?’乃殺以大餉,坐者皆泣。巡疆(強)令食之。[許]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

無論有多麼正當理由,一座三萬人口的睢陽城,吃到最後,隻剩下四百來人。讀到這裏,那昏天黑地之感,壓迫得連血管裏的血液,都會凝滯住的。可在史官筆下,一聲“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們能以如此平靜的筆調,寫出這段慘絕人寰的悲劇,真讓人為之氣殪。張巡堅守睢陽,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長存,其氣節青史流芳,那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對於圍城的最後階段,這種大規模的自相殘殺,以人果腹的現象,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絕不能視為那是理所當然的做法。

因為具有“正義”的堂皇理由,就可以為所欲為地作出反人類的罪行嗎?《資治通鑒》卷220載:“議者或罪張巡以守睢陽不去,與其食人,曷若全人。”說明當時,也是有人持不同看法的。清代的王夫之說:張巡“捐生殉國,血戰以保障江、淮”的功績,“出顏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更認為,“守孤城,絕外援,糧盡而餒,君子於此,唯一死而誌事畢矣”,“過此者,則愆尤之府矣,適以賊仁戕義而已矣,無論城之存亡也,無論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

所以,他的結論:“其食人也,不謂之不仁也不可。”(《讀通鑑論》卷23)王夫之發出這樣正義的呼聲,對這位遠遁湘西四十年,築石室著書而不仕清的明遺民,更多了一份崇敬。堅貞不屈的他,似乎應該讚賞這種為了一個崇高的目標而作出的犧牲。但他卻譴責了這種賊仁戕義的食人現象。如果連最起碼的人道精神也不存在的話,人性泯滅,獸性張揚,這世界還有什麼希望呢?

但是,回顧曆史,唐以後的宋,宋以後的元……人食人的可怕事件,仍是層出不窮,這實在是中華文明中極不光彩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