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武六題(2 / 3)

(2)岑仲勉在《隋唐史》書中說:“想必緇徒輩一麵為其出宮為尼作掩飾,一麵又以張吾軍而引人入彀也。”又說:“陳寅恪即據此孤證而信則天少時曾為沙彌尼……僧人既可以《大雲經》傅會女後,安見其不替則天遮醜,此種過信,殊未能聯係實際。”

陳、岑二氏在這個問題上的爭論,可以通過《立武昭儀為皇後詔》來解決。詔書是高宗立武為皇後的聖旨,《大雲經疏》是宣傳“唐氏合微”,武是真命天子的佛教符讖,在當時,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詔書頒布在前,經疏頒行在後,經疏中所說武的曆史,絕不能與詔書相違背,這是很明顯的道理。詔書中既然隱瞞了武二十六歲做尼姑的一段曆史,如果經疏中直書其事,豈不是搞糟了麼?

經疏為了附會“黑河女主”之符,需要宣傳武做過尼姑,而又不能暴露出她二十六歲做尼姑的真情實況,隻有把時間挪前,捏造“幼小時已被緇服”的假話,不與《立武昭儀為皇後詔》的內容相衝突。

還有一個旁證。武三思《大周無上孝明高皇後碑銘(並序)》中,有一段涉及武幼年生活的話:“特以聖上(武)年居膝下,愛切掌中,理借劬勞,方資顧複,宣和諭善,屢積葭灰,日就月將,頻移柘火……”隻字未提武幼年為尼,碑中盛稱楊氏(武之母)篤信佛教,如有此事,怎會避而不談?

高宗召武進宮非永徽五年

既然《立武昭儀為皇後詔》《大雲經疏》中都沒有暴露武第二次進宮的曆史,在武三思等主持下所編修的《實錄》中,自然也要為她隱瞞。五代時期所修的《舊唐書》以及宋代所重修的《新唐書》中,雖然記載了這段曆史,但沒有進一步考訂高宗將武從感業寺召進宮的具體年代。《資治通鑒》中也隻籠統地介紹了一下,該書卷一九九《唐紀十五》雲:

(永徽五年三月)庚申,加贈武德功臣屈突通等十三人官。

初,王皇後無子,蕭淑妃有寵,王後疾之……太宗崩,武氏隨眾感業寺為尼。忌日,上詣寺行香,見之,武氏泣,上亦泣。王後聞之,陰令武氏長發,勸上內之後宮,欲以間淑妃之寵。武氏巧慧……未幾大幸,拜為昭儀……昭儀欲追贈其父而無名,故托以褒賞功臣,(遍贈屈突通等)而武士?預焉。

這段文字介紹了五件事:[1]高宗、武在感業寺會見。[2]王皇後叫武蓄發。[3]高宗召武進宮。[4]封武為昭儀。[5]追贈武士?等官職。永徽五年三月庚申,是最後一件事的時間,而不是五件事都是這個時間。可是,古今學者們往往把高宗召武進宮的時間,誤認為永徽五年。這樣,便與一係列的史實不符。

(1)武共生四男(李弘、李賢、中宗、睿宗)二女(長某、次太平公主)。李弘生於永徽三年(據《舊唐書》卷八十六《孝敬皇帝弘傳》所雲,弘卒於上元二年,年24歲推算),四年正月“立為代王”(據《唐會要》卷二《追諡皇帝》;《舊唐書?孝敬皇帝弘傳》。《全唐文》卷十五高宗《孝敬皇帝睿德記》雲:“年才一歲,立為代王。”這件第一手的資料,證實了李弘三年出生,四年封王)。如果武於五年進宮,怎樣解釋這件事呢?皇帝身份的高宗,和尼姑身份的武,搞出私生子,是可能的;但高宗下詔書封這個私生子為“代王”,是不可能的。如果這樣辦,詔書中如何措辭呢?母親進宮的年代,一定是在兒子封王之前――武進宮的年代,一定是在李弘封王之前,這是可以用情理來推斷的。

(2)再看看當時宮廷內部以及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情況。《新唐書?則天武皇後傳》雲:“一旦顧幸在蕭右,與後不協……故昭儀伺後所薄,必款結之,得賜予,盡以分遺,由是後及妃所為必得。得輒以聞,然未有以中也。昭儀生女,後就顧弄,去,昭儀潛斃兒衾下……帝不能察,怒曰:‘後殺吾女!往與妃相讒媚,今又爾邪!’由是昭儀得人其訾,後無以自解,而帝愈信愛,始有廢後意,久之,欲進號宸妃……昭儀乃誣後與母厭勝,帝挾前憾,實其言,將遂廢之。”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武與王後、蕭妃進行鬥爭,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她費了許多心機,經過一段時間,才取得高宗信任,戰勝王、蕭的。

據《資治通鑒》,“(永徽五年六月)中書令柳以王皇後寵衰,內不自安,請解政事;癸亥,罷為吏部尚書”。又,是歲,“上因從容言皇後無子以諷無忌”,“昭儀又令母楊氏詣無忌第,屢有祈請”,“禮部尚書許敬宗亦數勸無忌”。如果武是永徽五年進宮,短短的幾個月中,就能使王後“寵衰”,以至於高宗非廢她不可;使王後的舅父柳感到“不安”,非辭去宰相不可;使失意的官僚許敬宗感到有向上爬的機會,“數勸”長孫無忌,以討好於高宗、武嗎?這麼複雜的變化,絕非幾個月內所能辦到的事。

武第二次進宮,應是哪一年呢?根據史書記載及上述分析,高宗召她進宮應在永徽二至三年。

《通鑒》刪《立武昭儀為皇後詔》中十六個字

唐高宗《立武昭儀為皇後詔》的原文是:“武氏門著勳庸,地華纓黻,往以才行,選入後庭,譽重椒闈,德光蘭掖。朕昔在儲貳,特荷先慈,常得侍從,弗離朝夕,宮之內,恒自飭躬,嬪嬙之間,未嚐迕目,聖情鑒悉,每垂賞歎,遂以武氏賜朕,事同政君之錫,已經八載,必能訓範六宮,母儀萬姓,可立為皇後。”

《資治通鑒?唐紀十六》,引用這個詔書,將“之錫……萬姓”十六個字刪去(《全唐文》同)。我是根據程大昌《考古編》卷七《立武後》條校補的。

被司馬光刪去的十六個字,非常重要,特別“已經八載”四個字,乃是整個詔書的點睛之筆。其目的是隱瞞唐太宗卒後,武到感業寺(一作安業寺)做尼姑,高宗又把她召進宮的一段曆史,並偽裝成:貞觀二十二年,太宗就把武“賜”給高宗,到永徽六年,“已經八載”了。這雖然是假話,但在當時的政治鬥爭中是起了作用的。據《冊府元龜?宰輔部?諫諍三》,褚遂良反對高宗立武為皇後的重要理由是:“且武昭儀經事先帝,眾所共知,陛下豈可蔽天下耳目?萬代之後,何以稱傳此事。陛下儻虧人子之道,自招不善之名,則敗亂之端,自此始也!伏願再三思審。”高宗、武為了抵製反對派的言論,不得不捏造出“事同政君之錫,已經八載”雲雲。

武利用道經廢李忠立李弘

道經如《老君音誦誡經》雲:“老君當治,李弘應出”;《老君變化無極經》雲:“木子為姓,諱弓”;《三天內解經》雲:“(老子)變化無常,或姓李名弘字九陽”;《太上洞淵神咒經》雲:“真君者,木子弓,王治天下,天下大樂……”史籍如《晉書》《魏書》《宋書》《隋書》記載“以李弘名義起義的共有十例”。唐長孺《史籍與道經中所見的李弘》指出:“道書的讖言遠承秦漢讖緯,如劉秀以赤伏符受命之類,並非襲自佛經,但老君降世卻和佛經中彌勒降生非常相像……”又特別指出:敦煌所出《洞淵神咒經》卷一、卷七均有“麟德元年七月廿一日奉為皇太子於靈應觀寫”之題記,“可能正為了表示李弘是應讖當王,廢(李)忠立弘合乎天意”。讀後甚感興趣,今補撰三則。

(一)

李忠是李治(唐高宗)長子。李弘是李治第五子,武後所生長子。關於爭奪皇太子位之經過,兩《唐書》、《資治通鑒》均有記載,擇要錄如下:

[HTF]永徽三年(652)七月丁巳“立陳王忠為皇太子”。

(《舊唐書》卷4《高宗紀上》)

永徽六年(655)十月己酉“廢(王)皇後為庶人”。

永徽六年(655)十月乙卯“立宸妃武氏為皇後”。(以上《新唐書》卷3《高宗紀》)

永徽六年(655)十一月己巳“禮部尚書許敬宗希旨上疏曰:‘……永徽爰始,國本未生,權引彗星,越升明兩。近者元妃載誕,正胤降神,重光日融,爝暉宜息’。安可以茲傍統,叨據溫文……”(《舊唐書》卷86《高宗中宗諸子傳?燕王忠》)“上召見,問之,對曰:‘皇太子,國之本也,本猶未正,萬國無所係心。且在東宮者,所出本微,今國家已有正嫡,必不自安……’上曰:‘忠已自讓。’對曰:‘能為太伯,願速從之。’”

(《資治通鑒》卷200)

永徽六年(655)冬“(武)皇後殺庶人。”

(《新唐書?高宗紀》)

顯慶元年(656)正月辛未“廢皇太子忠為梁王,立代王弘為皇太子。”

(《舊唐書?高宗紀上》)

孝萱按,唐高宗八子:後宮劉氏生李忠,鄭氏生李孝,楊氏生李上金,蕭淑妃生李素節,餘為武後所生。比較李忠與李素節的出身,李忠低而李素節高,為什麼永徽三年立李忠為皇太子呢?《舊唐書?高宗中宗諸子傳?燕王忠》雲:“王皇後無子,其舅中書令柳說後謀立忠為皇太子,以忠母賤,冀其親己,後然之。與尚書右仆射褚遂良、侍中韓瑗諷太尉長孫無忌、左仆射於誌寧等,固請立忠為儲後,高宗許之。”在“王皇後久無子,蕭淑妃方幸,後陰不悅”的情況下,如果蕭妃之子李素節被立為皇太子,形勢對王後更為不利。可見李忠被立為皇太子,是王後與蕭妃鬥爭的結果。《全唐文》卷12唐高宗《降太子忠為梁王詔》強調“論嫡庶之分,辯貴賤之禮”,這是許敬宗主張廢李忠的理由,也是李忠“自讓”的理由(姑且不論李忠是否真有“自讓”之事)。值得注意的是,《舊唐書》在敘述許敬宗“上疏”(《請立皇太子疏》)時,有“希旨”二字。所謂“希旨”,即希武後之旨。不廢李忠,不能立李弘,這是宮內權力再分配的又一次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