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民權運動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美國,並不是像它標榜的那樣能夠讓每個人都成為自由之士。
雖然奴隸製度已經在一百年前廢除了。但是對於那些在美國南部的非洲裔美國黑人來說,生活仍然是艱苦的,待遇仍然是不公的。在奴隸製度被取消以後,南部的白人們在州議會上通過了新的法律,旨在阻止非洲黑人過上欣欣向榮的好日子。南部的黑人們依然沒有權利參加選舉,也沒有權利和白人結婚。就像生活在南非的黑人一樣,美國的黑人也不能進入白人所在的餐館裏用餐。他們的小孩必須去特別的黑人學校學習,黑人女士也隻能去黑人專屬的美容沙龍裏做美容,黑人先生當然也隻被允許前往黑人特定的理發店理發。他們喝隻給黑人喝的礦泉水,在公共汽車上隻能坐在專屬黑人的區域,就算是他們死後,也隻能埋在黑人的墓地裏。在美國的南部,這次劃分也被人們叫做種族隔離。
美國南部通過的這項種族隔離法律有個俗名叫做“吉姆·克勞法”。人們之所以給它取這個名字是因為美國的一首老歌,這首歌流傳於十九世紀,曾是黑人劇團的一個保留劇目,被人叫做“江普·吉姆·克勞”。這首歌總共有四十四個版本,但是最原初的歌詞是這樣的:
男孩兒們女孩兒們都過來吧,
我的家鄉在肯塔基。
下麵我來唱首兒曲兒,
牽起手兒轉起圈來重複做,
每次我都來轉圈,我就是你們的江普·吉姆·克勞。
這首“江普·吉姆·克勞”的發音以及拚寫都帶有濃鬱的黑人風格,以至於成為了美國白人嘲笑南方黑人的把柄。
早在1900年,吉姆·克勞法便通過了本法的大多數條文。在法律剛剛頒布的時候,南方的黑人們大聲抗議這部法律的不公正性。到了二十世紀的五十年代,人群中的抗議聲變得更大。越來越多的黑人們開始與當局直接交涉起吉姆·克勞法的歧視性。當時的時代是個全球解放的時代,全世界所有的人民都在努力爭取自己的自由--但是在美國,這個標榜著自由和民主的國家的某些公民--帶著黑色膚色的公民卻毫無自由可言。
非洲裔的美國人希望自己能夠像白人那樣擁有平等的民權。他們渴望能夠參加選舉投票,渴望能夠隨心所欲而自由地自己喜歡的地方生活工作。於是黑人們紛紛開展了反對吉姆·克勞法的抗議活動,最後便演變成了美國轟轟烈烈的“民權運動”。
民權運動最初開始於美國南卡羅萊納州的克萊拉登郡。這個郡總共有三萬兩千名人口。但是其中的大多數都還是黑人。然後,作為少數人口的白人卻占有了大多數的土地,窮苦的黑人們隻能為白人充當廉價的勞動力。很多黑人家庭一年工作下來賺到的收入還不到一千美元。黑人小孩的學校往往破舊不堪,校舍陳舊,設備落伍,基本上沒有水電的供應。然而白人的孩子們卻坐在窗明幾淨的屋子裏書聲琅琅,他們的學校全都是可愛的紅磚建築,從外麵看起來就和一座豪華的公寓一般。
1951年的5月28日,三名律師帶著一個案子前往南卡羅萊納州查爾斯頓聯邦法官的官邸。(“聯邦法官”意味著這些法官由美國政府任命,而不是由南卡羅萊納州的州政府任命。當然了,這三位律師都是白人。)這三位律師堅持認為美國種族隔離學校--也就是給白人小孩和黑人小孩設定不同學校--的規定違反了美國的憲法。他們提出,美國憲法的明文規定所有的美國公民生而平等,享有平等的權利,受到平等的對待。其中,有一位法官同意了三位律師的觀點,但是另外兩位法官固執地堅持這項規定並沒有違反美國憲法。於是,這些律師敗訴了這起案子。
但是,這件案子的意義絕對不止這麼多,它還僅僅是個開頭而已。很快地,又有律師提起訴訟另一起關於種族隔離學校的案件,這一次的結果可比上次要好得多。
事情發生在堪薩斯州的首府托皮卡。和上次一樣,律師們提出為當地黑人設立專門學校的政府行為違反了憲法。當事人將這起案子起名為布朗·V·波德教育案。布朗·V·波德教育案一直被上訴到美國的最高法院(所謂最高法院就是美國境內最高權威的法院--這就意味著它的決定就是終審的判決,沒有任何的法官能夠駁斥最高法院的決定)。在人們的關注目光中,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同意:設立種族隔離學校的政府行為違反了憲法的規定。
如果說195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決定是個令黑人振奮的日子,那麼1955年的12月1日可以說是美國民權運動的又一個裏程碑。這一天,一位名叫羅莎·帕克斯的黑人女裁縫登上了一輛載她回老家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的長途汽車。羅莎·帕克斯上車之後,坐在了給黑人預留的專座裏,而她的旁邊是另外的三名黑人乘客。因為長途汽車裏擠滿了人,所有的白人座位都被人坐滿了。於是有一位白人站到了距離羅莎·帕克斯很近的過道裏。
但是這個時候,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長途汽車的司機將汽車停了下來,他要求與羅莎·帕克斯同排的黑人們挪開。那位站著的白人是不能和他們坐在一起的,因為這樣違反了黑人不能與白人同排而坐的法律規定。於是,另外的三名黑人乘客帶著無奈的表情挪開了,但是羅莎·帕克斯卻拒絕了這樣的無禮要求。很快地,司機叫來了警察,以違反法律的理由將羅莎·帕克斯強行帶走。
羅莎·帕克斯的被捕為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的黑人們提供了再次抗議種族隔離法案的機會。大家聚集在一起,決定實行抵製乘坐公交的運動表達黑人的憤慨之情。他們決定在公交公司給黑人一個滿意的交代之前--廢除種族隔離座位--黑人絕不乘坐公共汽車。隻有廢除無理的種族隔離座位,黑人們才可以隨心所欲地想坐哪兒就坐哪兒。
蒙哥馬利的黑人們邀請了伯明翰*的一位牧師幫助領導這場抵製運動。對於蒙哥馬利的城市來說,這位牧師不過是個過客,但其實他久負盛名,以擅長有深度、有感染力和感召力的公眾演講而聞名於世。他的名字就是馬丁·路德·金。
12月5日,星期一下午,蒙哥馬利市迪克斯特大街浸禮教堂的年輕牧師小馬丁·路德·金接受委托領導業已開始的抵製運動,他於當晚在霍爾特街浸禮教堂的群眾集會上發表演說。“我的朋友們,終有一日,人們再也忍受不了被拋入屈辱的深淵,經受無窮無盡絕望的折磨,”他繼續,“終有一日,人們再也忍受不了被趕出生活中七月燦爛的陽光,罰站在阿爾卑斯山11月刺骨的寒風中。終有…”金還要說下去,但人群發出的喊聲淹沒了他。誰也說不清,人們是因為他觸動了那根神經而呼喊,或者是對演講人信口說出如此雄辯的言辭感到驕傲而呼喊。“我們聚會,我們聚會,因為我們再也忍受不了。”隨後在馬丁·路德·金的領導之下,黑人們有序地進行著這場非暴力的公交抵製運動,一直持續了好幾個星期,好幾個月。而蒙哥馬利的白人們試圖恐嚇這場運動的領導者,迫使其放棄這場抵製運動。有人甚至在馬丁·路德·金的家中引爆了一枚炸彈,將他的家炸地支離破碎。
但是公交車抵製運動並不是蒙哥馬利黑人為爭取自己權利所使用的唯一方式。他們還將公交公司高上了法庭,起訴它的做法違法了憲法的規定。黑人們心存一絲希望--畢竟最高法院在不久之前剛剛宣布種族隔離學校是違反憲法的。難道種族隔離座位就合乎憲法了嗎?
這一次,最高法院沒有讓黑人們失望,再一次地裁定種族隔離座位有悖於憲法條款。最高法院甚至頒布法令強迫汽車公司和汽車司機們允許黑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坐到汽車的任何座位上。
在這場非暴力的抵製運動之後,羅莎·帕克斯被無罪釋放,她繼續為政府工作。隨後,她加入了約翰·康耶爾斯的政府工作組,約翰·康耶爾斯是一位來自密西根州的國會議員,他主張廢除種族隔離製度。而非暴力運動的“美國領袖”馬丁·路德·金繼續為黑人爭取權益,他在整個南部進行演講,隨後又在全美進行演說,將影響遍及全國。就像印度聖雄甘地一樣,馬丁·路德·金在整個南部發動了大規模的非暴力遊行與抗議活動,在全國各地的集會上發表演講,鼓勵聽眾們相信種族隔離製度是錯誤的,鼓勵黑人們積極爭取自己的權益,勸說白人們改變自己的觀點。
在整個南部,黑人們緊緊跟隨著馬丁·路德·金以及另外一位民權運動的領導者。黑人們向美國政府抗議著,他們要求平等,取締種族隔離。與此同時,還有一些白人們同意他們的觀點,這些白人先驅堅信種族隔離是不人道的,是錯誤的,他們衷心支持著美國民權運動。但是還有一些人對其進行了打擊壓製,甚至是野蠻地報複。在美國最高法院命令蒙哥馬利的公共汽車不能再進行種族隔離之後,一些白人極端份子居然開槍射擊公交車以宣泄自己的不滿。而還有人更為頻繁地朝黑人領袖的家裏投放炸彈。
還有另外的一些人他們想盡辦法阻止美國的學校發生改變。盡管美國最高法院在1954年裁定所有學校的種族隔離做法都是違法的行為,但是依然還有大量的公立學校繼續強調著白人與黑人的區別,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二十世紀的六十年代。美國最高法院雖然命令所有的學校都將平等地麵對黑人學生和白人學生。但是這項命令隻是簡單地說所有的學校應該以“合理的速度”進行改造,卻並沒有指明改造的具體最終期限是哪一天。
我們可以來打個比方,試想一下你在學校的圖書管裏查到了一本最喜愛的圖書,你打算將它借出來自己閱讀。這個時候圖書館的管理員一定會給你一個明確的還書日期,並且警告你說如果逾期不還,你將承受很大的一筆罰款。但是如果圖書館管理員說:“請在你方便的時候,盡快地還上這本書吧”(這種說法與“合理的速度”有著異曲同工之意),你一定會將這本書賴在手裏拖上數個月。事實上,或許你不會將這本書還給圖書館了,因為你可以將其反複翻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