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結局(1 / 3)

“可是她自己將怎麼辦呢?”不知啥時,麗君的父母已經站在了他們的背後。麗君的媽媽滿臉愁容地對他們說:“這孩子固執得很,她拒絕我們給她請律師,可是你們都知道,她做的那些事,本身就已很嚴重,如果再不請律師,連一點回轉的餘地都沒有了……”

麗君的爸爸站在後麵歎了口氣,又無奈地搖了搖頭。

蕭晴心軟,本想站起來勸慰麗君的父母幾句,麗君的爸爸卻搖搖手製止住她,然後用很真誠的口氣說道:“小蕭,我明白麗君的確是做了很對不起你和紹明的事情,但具體細節目前還不是很清楚;現在我們做父母的,真不知道怎樣做才能夠幫到她。看來要想減輕麗君的罪過,也隻有靠你們大家了,事情已經到了這步田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吧!還望你們能……”

“伯父,你也不要過於擔心,我們會盡力……”

這裏的話還沒來得及說完,繼續開庭的鈴聲已經響了起來,庭審又開始了。

莊嚴肅穆的法法官們又各就各位的坐好了位置。

韓茗又作為被告被帶了上來。

聽證席上頓時一片鴉雀無聲。在這種時候,幾乎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著審判長那最為關鍵的宣判詞,是凶是吉,就全在他的那句話上麵了!

“各位,本法庭經過剛才合議庭的認真評議,加上被害人的尚述和證人的證詞,被告人韓茗的行為還不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審判長的話還未說完,場內頓時響起了鬧哄哄的嘰嘰喳喳的議論聲和輕微的歡呼聲。

“肅靜!”審判長手裏敲著錘子大聲叫道。……鑒於被告人韓茗是個工作一貫積極認真,政治表現一貫良好,且沒有犯罪前科;在關押期間能深刻反省自己的罪過並積極配合案件的審理,經本法庭的合議庭評議,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和原則,對韓茗的案子予以從輕發落。因此,本法庭宣布,被告人韓茗的故意殺人罪不成立,即刻當庭釋放。本次開庭結束,下午繼續開庭,審理被告人薑麗君及其他人共同犯罪一案。”

審判長的話音剛一落下,蕭晴林紹明和韓茗單位的同事及好友們頓時歡呼起來。

韓茗還沒來得及走到台下,林紹明已經衝上去一把將他抱住,兩人緊緊地擁抱在一起。從未有過的這種喜悅,瞬間湧上兩人的心頭……

但是,這種喜悅能夠維持多久?蕭晴該怎麼辦?林紹明該怎麼辦?韓茗又該怎麼辦?

這時,人們一直沒有引起注意和重視的總經理老頭慢慢的走了過來,他仿佛像是剛才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一樣,抬手拍了拍韓茗的肩膀,很有修養地笑了笑說:

“好了,小韓同誌,事情都已經成為了曆史,現在的任務是趕緊回去洗個熱水澡,清醒清醒頭腦,整理整理思路,明天準時到公司上班。一大堆工作和問題等著你去處理呢!如果你哪天再頭腦發熱弄上這麼一回,那我隻有向市商委申請把華星公司取消掉,陪你一起坐班房算了。”

韓茗慢慢的放開林紹明,默默地、一聲不響地站在這總經理老頭麵前。這副樣子看上去簡直就像林代的大臣誠服地站在君主麵前差不多。性格倔強處世自信的他為什麼會在這外貌毫不起眼老頭麵前服服帖帖?是為了感激他的知遇之恩,讓自己有了一個施展才華的機會?還是在這一次的事件當中他已了解到總經理老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這一切目前對別人來說都是個說不清的謎。

這時的韓茗除了對總經理老頭的畢恭畢敬外,他的內心卻有另一番的複雜情結。

明天就上班?事情就這麼簡單的過去了?單位裏對自己不以追究也不處理了?自己還能繼續當公司的副總經理?這個待遇也許對別人來說是趨之若鶩的事,而且這種既往不咎的做法在國有企業中也是難以想象能夠做到的。

但是,此時的韓茗已對留在公司繼續做副總經理這個問題已經沒有了想法;他主意已定,趁自己目前的處境和狀況,主動辭掉副總經理的職位,到深圳去幹幾年再說。隻要能夠做到離開蕭晴和林紹明,隻要能夠放得下那段跟蕭晴的戀情,幾年以後再回上海,一切都將會過去,一切都會平靜下來的。隻要把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跟總經理老頭傾訴,相信他會答應的;相信他會理解的;相信他會有這顆同情心的。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人的命運真是千變萬化,剛才還是個在押犯,現在已然成了一個自由人。韓茗這時才真正嚐到了失去自由其實是件多麼痛苦的事啊!

當天下午,法院繼續開庭。

凡是上午在聽證席上的人,基本上沒有一個離去,全都參加了下午這個關於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愛情糾葛的庭審。這就像人們在看一部內容和故事情節非常吸引人的電視劇,不管是出於好奇還是富有一顆善良的心,總希望能夠了解到最後的結局如何。連那個總經理老頭也沒有離去,看他的樣子似乎是很有耐心地在等待著這個故事的最後尾聲。

所有的場麵跟上午一樣,法官們各就各位以後,莊嚴肅穆的氣氛蕭上就形成了。

隨著審判長的一聲令下,被告薑麗君被帶上了被告欄內。

對於眼下的這起案例,在場的許多人隻知道一個大概,隻是從上午的庭審中了解到一點案情的皮毛。至於韓茗為什麼要去麗君房間殺她,或者說是用刀來恐嚇她,其真正的細節過程和內幕,恐怕能夠明白就裏的人實在是屈指可數。應該說,是人的天性——好奇心而讓一些與此案件不相關的人繼續旁聽的主要原因。

麗君剛剛在被告席上站穩,審判長又蕭上宣布把第二被告帶上來。

聽證席上不明真相的人一下子鬧哄哄起來。怎麼會又多出個被告來了?

這位第二被告被帶上被告席以後,蕭晴一眼就認出了這個人是誰——他就是每天的上午和下午在蕭晴所居住的小區裏送信的郵差:高高的個子,烏黑的頭發一年四季都是剃的板刷頭。應該說他的總體形象不錯,雖說沒有韓茗看上去那麼英俊瀟灑,但也具備了一定的男人特有的陽剛之氣。

看見他以後,蕭晴立刻想起了那次曾經詢問過他有沒有美國的來信,遭到他幾句冷言奚落的場景;同時,她又記起了那天在西倍路服裝市場和麗君分手後,她回頭看見的、在公共汽車站上等著麗君的那個熟悉的身影肯定就是他。隻是當時沒有刻意的去回憶,事情也就過去了。她這時才恍然大悟,真正明白了麗君的所作所為原來是有這麼一個得天獨厚而又近水樓台的同盟軍。否則,她縱然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扣押住林紹明寄來的每一封信?可是,令她費解的是,自己跟這個人風蕭牛不相及,完全毫無相幹,更無從說起是在哪裏得罪過他……

“柳成俊!”林紹明也訝異地叫了一聲,“原來是他?麗君在扣押我信件的過程中肯定是利用了他的工作便利!我在‘七重天’舞廳見過他,他看上去對麗君很有好感,似乎很愛麗君的樣子,隻是麗君對他並不熱情。”他輕聲地在下麵把這些話說給其他人聽。

“這薑麗君可真是個魔女,她能讓這麼個大小夥子為她如此的賣命,難道他不明白自己這麼做的後果?怪不得今天法的人這麼多,許多麵孔都是陌生的,這其中一定有他的同事和親朋好友。

韓茗此時也坐在聽證席上。他已經完全想好了自己的何去何從;既然決定了離開上海,他的心裏反而定了下來。那這開庭宣判的結果,還是應該在第一時間知道的。

當他聽到審判長說帶上第二被告柳成俊的時候,突然記起了那天夜裏他在樓下向窗戶扔石子時,麗君曾經誤認為他就是成俊!看來,韓茗想到,這柳成俊和麗君的關係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問題了。

麗君的父母互相對望了一眼,麗君爸爸沒說話,她媽媽卻歎了口氣道:“真是作孽哦!成俊這孩子……”

“請大家安靜,不要大聲喧嘩,這是法庭!現在,本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薑麗君和被告人柳成俊共同犯罪一案。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這位檢察院的公訴人是個女性,戴上那象征著法律威嚴的大蓋帽,也同樣顯得神聖不可侵犯。她的手上拿著一本文件夾,對著裏麵的內容開始宣讀道:

“共同犯罪主犯、被告人薑麗君,女,二三十歲……由於自己心中所愛之人卻愛上了別人,由嫉妒而轉變成了仇恨,於是邪念頓起,以愛情為誘餌,唆使深愛著她的柳成俊,利用自己送信使者(郵差)的工作之便,私自扣押了被害人林紹明從美國寄給被害人蕭晴的信件達二十七封之多!被告人薑麗君為了達到讓柳成俊死心塌地的為她扣押住從美國寄來的每一封信,她竟然假意的向柳成俊承諾,隻要他把這些事情都做好了,事成之後,她就嫁給他……甚至還向柳成俊揚言,能不能扣押住當事人的每一封信,其實是測試柳成俊對她愛得有多深的具體行動的考驗……

“在此基礎上,被告人薑麗君還親手偽造並模仿了兩位被害人的筆跡,寫了兩封都主動提出要堅決斷絕關係的假信給被害人雙方,促使被害人雙方音訊中斷,並將偽造的假信信以為真,感情出現了嚴重的危機,因此而造成了第三者的加入……並且已經出現了非常嚴重的後果!

“鑒於以上犯罪事實,根據我國刑法第M章第m條的規定,被告人薑麗君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嚴重侵犯公民通訊自由罪、私拆他人信件罪、偽造他人信件罪……

“共同犯罪從犯、被告人柳成俊,男,二十四歲……這是一起典型的、盲目地為愛情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被告人為了能夠得到自己心中的那份愛,不惜以犯罪手段破壞和毀滅他人的愛情;他是扣押私人信件達二十七封之多的直接犯罪人,其性質特別惡劣,後果十分嚴重,在很大程度上給社會和公民帶來了危害……為了嚴肅我國的法紀,維護社會的安定,本公訴人提請法庭對被告人薑麗君,被告人柳成俊的犯罪事實從嚴懲處!”

公訴人的話剛剛結束,聽證席裏麵就有了小小的騷動。嘰嘰喳喳的議論聲使審判長的“肅靜”都沒能起到立刻震懾的作用。柳成俊的出場,使得不少人滿足了好奇心的本能,也使法庭的整個氛圍增添了些許色彩。

麗君的父母眼下就坐在前排的位子上,他們眼睜睜的看著被告席上的寶貝女兒,臉上所呈現出來的表情又是焦急又是羞愧。麗君的媽媽是個一心撲在科研事業上的女性,特殊時期的十年動亂,讓她和林紹明的爸爸等一批科學家都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倘若沒有這動亂的十年,也許他(她)們早已有了世界性意義的科研成果。現在,想要補回那失去的寶貴的光陰,也隻有加倍的努力和工作。

確實,麗君媽媽的氣質不凡,她可以稱得上是一個難得的科研人才。她隻知道拚命地工作,回到家裏就像個住旅館的旅客和吃飯館的顧客。可以這麼說,在單位裏,她是個值得稱讚的科學工作者;但從對女兒麗君的關心角度來說,她絕對不是個稱職的母親,至少不是個優秀的妻子。好在麗君的爸爸非常愛自己的妻子,隻要是麗君媽媽喜歡做的事,他從來不會反對。

但是現在,她恍然地意識到了這一點,她為此感到發自內心的歉疚和自責:一個生活在現實生活中的有家庭有女兒的女人,怎麼可以對家庭尤其是對女兒的教育從來不放在心上?即使工作做得再好,失去了家庭的安定,這人生能有什麼意義?一旦家庭沒有了應該具備的那種溫暖與和諧,對於一位女性來說,幸福的指數能有多高?

麗君的爸爸畢竟見多識廣,又是一個男人,較之妻子近乎有點失態的神情要沉著得多。他緊閉著嘴唇,繃緊著臉,很難判斷出他的心裏在想些什麼。他也許是感到自己的女兒真是太傻了,費盡了心計做的這些事,到頭來還是自己吃苦頭;也許他現在有點後悔,當初對女兒太放縱了,以至於到了這步田地自己竟然還渾然不覺!也許他會由此對林紹明產生一種怨恨:你既然不想做我的女婿,為什麼不早說?如果早點公開的話,事情也不至於弄到麗君鋃鐺入獄!

但是,令他無論如何也未曾想到的是,女兒麗君對林紹明的感情饑渴已經到了瘋狂的程度!

“現在,請被害人尚述被害事實。”

話音剛落,麗君的父母蕭上把目光集中在林紹明和蕭晴身上。那目光裏的成分也許很多,但讓人一下就能解讀出來的內容是,麗君的父母帶有非常明顯的懇求幫忙的意向。

蕭晴看看林紹明,輕聲說:“你說吧,紹明,用詞盡量委婉些,我們也確實存在有對不住麗君的方麵。”

林紹明慢慢的站了起來,他沒有像公訴人那樣照本宣讀,其實也根本沒有準備手稿。

“我要尚述的事情經過其實很簡單,”他清了清嗓門,但聲音還是略帶沙啞,可能是這幾天的日子確實太累了。“我回美國後的當天深夜,就把信寫好了;由於擔心蕭晴心急,我連夜就下樓把信遞到了郵筒裏。因為我知道從舊金山的一封信到上海的收信人手裏,要有十天左右的時間……

“當時我因為思念戀人心切,幾乎是每隔兩三天就要發出一封信。可是,我怎麼也想不通,一直苦苦的等了三個月,竟然連一封回信都沒見到,這實在是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我當時為自己設想了各種各樣的理由和可能性,但都不具備說服力;到底是為什麼?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最後,由於自己焦急擔心等等因素,我害了一場大病,在醫院裏住了一個多月,差點神經錯亂……

“等到三個月後終於收到了那封讓我望眼欲穿的唯一的來信,那信上的內容竟是要斷絕我們的戀愛關係,從今往後不再往來,說她已經另外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

“一直到我趕著回到上海以後,跟蕭晴和韓茗見了麵,事情的真相才大白於天下:原來是麗君因為氣憤我和蕭晴偷偷地戀愛沒有告訴她,她覺得自己忍受不了這種被欺騙的屈辱,因此扣押了我寄給蕭晴的所有信件,並偽造了蕭晴寫給我的假信和我寫給她的那封絕情信……”他聽了蕭晴的吩咐,盡量將語言的分量說得輕一些,用詞盡量委婉些。

麗君用一種說不清楚的眼神朝林紹明看了看,想張嘴說什麼,但聲音還是沒有發出來。

這是在法,沒有得到審判長的允許,是不能隨便搶著說話的。

“被害人蕭晴,請你也尚述一下被害的事實過程。”

蕭晴隻好慢慢的站起身,她緊張得滿臉通紅,手腳都有點微微的在顫抖。想想也是,能有多少人經曆過這種場麵?尤其是像她這樣一個性格內向的年輕女性。

但是,法的這些程序總是要走過的,她總是要開口說話的。她努力的調整一下情緒,但還是帶著很靦腆的語調說:

“我……”剛開了個頭說了一個我字,接著還是哽咽住了。

這時聽證席上的那位總經理老頭悄悄地依在韓茗的耳朵邊輕聲地說:“你小子找妞可真有眼光,怪不得你會幹出這般傻事來?為找這等媳婦,值得!”

還有這樣的領導,竟然讚成自己下屬的犯法行為?這簡直有點太不可思議了!不過,這個世界上的許多事情本來就很難說得清,或許,這個老頭的人生哲理確實還富有另一番不為人知的情趣呢。

韓茗回頭朝總經理老頭望了望,有點無奈地苦笑了笑,他想開口向他說些什麼,但最終還是沒有說出口。對於自己的這位頂頭上司,他能說什麼呢?他一直都把他當成父輩,這可能是韓茗本身從小就失去父親有一定的關聯。可是老頭的這種莫名其妙的讚賞或者說是評價,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其實是從另一個角度的安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