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躲避(2 / 3)

但是一九九六年的洛宜烈在心裏清楚的知道,這樣的打架,完全是打給一個人看的,訪文。

不過後來的訪文,突然帶來的新飛的一個口信,訪文說,新飛,很欣賞你。

洛宜烈並沒有多想,訪文還說,小傅,以後打架這種小事情你就不用再出手了。

洛宜烈點了點頭,接著就更無所事事起來,他在“菲比”成了一個異類,偶爾會有個女孩子對他禮貌地笑笑,說些什麼,這種情況訪文常常看在眼裏,隻要不像那晚那個失態的坐台女表現的那樣過份,訪文是無所謂的。

終於,有一天,訪文來到“菲比”的時候,隻說有事情要出去辦一下,就把洛宜烈帶了出去。

洛宜烈走菲比的門外,街邊停了一輛全新的進口摩托車,那種車,足以讓任何一個青年男子看過後心動不已,是輛好車,洛宜烈先說話。

訪文啟動了摩托車,讓洛宜烈載著她。

其實,訪文什麼事也沒有讓洛宜烈辦,兩個人隻出去玩而已,洛宜烈發現訪文並沒有口吃的毛病,隻是因為氣憤了才會那樣,訪文甚至是口齒伶俐,語音清脆。

特別是她的笑,有點和兩年前的顧安蓮的笑一樣,洛宜烈開始在這兩個人身上有意無意地去找共同點的時候,他想這是不是真的對訪文有些好感了呢?

但是,訪文的身邊像是有一道無形的牆,在將訪文保護起來,這讓洛宜烈靠近她的時候,會感到有些吃力。比如這次,這堵牆便明顯地展現出來。

兩個人才出去玩了一個下午,洛宜烈是從來都沒見過訪文那麼開心地笑過,訪文和他就這麼出雙入對一回,在那個下午,菲比的員工們都是在驚異和稍微有些緊張中看著訪文牽著洛宜烈的手進來的,那時候的訪文突然間收斂了笑容,閃電般鬆開了洛宜烈的手,一個保安在訪文的耳邊低聲說了些什麼,訪文點了一下頭,讓洛宜烈跟著她去裏麵的一個包間,洛宜烈問怎麼啦。

訪文說,新飛來了。

洛宜烈心裏微微驚了一下,來到順州之後,洛宜烈隻聞其名,不見其人,神秘的新飛怎麼會突然出現在“菲比”?

特別是訪文強調了一下,新飛來的目的是要見小傅,洛宜烈的心裏更有些緊張起來。

進了那個包間,氣氛立刻變的無比壓抑,本來快樂無比的訪文低著頭,垂下眼簾,站在一旁,好像在等著新飛的訓斥。洛宜烈一走進來,就與新飛的目光碰在一起,這讓他心虛起來,新飛直盯著他的臉,問了一句,你就是小傅。

洛宜烈竟然不知道所以地點了點頭,噢了一聲,身邊一個男人連忙湊過來教他,快叫新飛,洛宜烈發現這個人竟然是光根。

洛宜烈連忙喊了聲新飛,新飛沒有回答,拿出了支大大的雪茄煙放在嘴邊,樣子分明是要擺足一個黑道老大的譜,光根的絕對用那種過分的誠惶誠恐,給洛宜烈遞給來一支打火機。光根忙叮囑洛宜烈給新飛點煙。

洛宜烈將火機點燃,彎下腰,將火苗遞到傑麵前,新飛並沒接受,而是一腳將洛宜烈踹開了,新飛踹的並不重,洛宜烈順勢栽倒在了地板上,但是卻把光根給嚇壞了。

洛宜烈當然還不知道光根讓他給新飛點煙是什麼用意,如果新飛接受了,就證明新飛認了洛宜烈做小弟,如果拒絕了,那情況就不太妙了。

光根連連解釋道:“新飛,新飛,我收的小弟,絕對可靠,絕對。”

這個房間,任何人在新飛麵前都在俯首,洛宜烈連忙站了起來,站在一邊,然後偷偷地看了訪文一眼,他發現訪文正在偷偷地用一種仇恨的目光,瞪著新飛。

洛宜烈有點不解的是,此時,新飛的表現,與訪文所說的新飛很欣賞他完全是兩回事,新飛並沒有讓他點那支煙。接著就對訪文教訓開了。

新飛說:“訪文,哥是怎麼教你的,道上的男人不狼就是魔,不能依靠,信不得。”

訪文不答話,仍然瞪著新飛。

光根忙解釋,說洛宜烈入道前是學生仔,不像新飛想象的那樣。

新飛沒有理會光根,繼續訓斥訪文,說:“你已經吃了一次這樣的虧了,哥不想讓你再來一回。”

新飛甚至去揭開訪文的舊傷疤,終於,訪文忍無可忍了。怒吼著頂撞新飛。

“行啦,別人都是狼和魔,那你自己是什麼?那你去給我找一個不是狼,也不是魔的男朋友來。”

新飛望了望周圍的手下,沒說話,這問題根本不需要答案。

所謂的吃虧,後來的訪文一直不說,是光根說出來,沒什麼更特別的故事,訪文真心向對方付出感情,結果對方卻薄情寡義,背叛了訪文,幸虧是新飛發現的早,沒讓訪文陷的太深。

光根說,文姐,你怎麼能跟新飛頂嘴呢?

訪文沒有理會光根,拉住了洛宜烈的手,往外走,一個新飛的手下攔住洛宜烈不讓他出去,訪文隻瞪了一眼,那個打手便乖乖退下。

訪文出去了,故意把門摔的很響。洛宜烈發現訪文的內心裏有一種凜冽的寒意逼人的氣質,是一種極致的倔強。

新飛的出麵阻止非但沒有讓訪文收斂,反而更加讓訪文對洛宜烈更加依戀。洛宜烈不過是反複地告訴自己,曾經與顧安蓮的那段朦朧的戀情早就不可能了,然後在內心承認了與訪文的關係。

新飛在無奈之下默認了洛宜烈和訪文的關係。但是提了一個很奇怪的條件,那就是不準結婚。訪文竟然還答應了。

沒有人敢頂撞新飛,除了訪文。而且,訪文的任何頂撞,新飛都盡量容忍。這不止因為訪文是新飛的表妹,要知道訪文可是新飛一手養大的,有時候,新飛簡直是把他當作女兒來寵,任訪文由著性子不去管她。

新飛比訪文大十二歲,他所經曆的故事,沒有人會知道的完全,包括他的拜把子兄弟光根也是,光根知道的也就是新飛的父親被判了無期徒刑直到最後死在獄中,新飛的母親改嫁了,新飛無所依靠,住在姑媽家,但是姑父卻死於一次礦難,姑媽也得了癌症,命運和死神將新飛所能依靠的人都一一帶走,卻給他留下一個訪文表妹,當時的新飛,隻有十四歲,很難想象新飛是怎麼樣把一個兩歲的小女孩帶大,又靠什麼手段積累到這樣的一筆財富。

所謂新飛也是在道上混出來的名字。等新飛打下了自己的江山,並把這些化成財富,並且急於把他漂白的時候,他發現這些財富竟不能歸於自己的名下,因為那時的他也和洛宜烈一樣,已經被警方通輯了。

他隻有一個最值得信任的人,表妹。所以新飛就把他所能漂白的資產歸於同一家公司,而表妹訪文就是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而那時的訪文,才十六歲,訪文後來在辦戶口時硬是多報了好幾歲,才當上這個法人代表。也就是說訪文成了這些財富的合法擁有者。所以訪文找個什麼樣的男朋友,而新飛的在乎程度,完全比訪文更在乎,隻是後來的訪文才告訴洛宜烈這些。畢竟在訪文的名下,有他用性命和血腥暴力換得的財富,這也是新飛不準訪文和洛宜烈結婚的原因,新飛說的不準結婚,更準確地說是不準他們辦結婚證,而這個對洛宜烈來說根本就不可能,在遭通輯之後,那個合法的身份就對他“毫無意義”了。

訪文和洛宜烈之間發展的很順利,訪文和洛宜烈甚至都商量好了,不辦結婚證其實也沒什麼,但是可以結婚,可以舉行一個婚禮,隆不隆重都無所謂,若是真心相愛能在一起,訪文更不在乎那合不合法的一紙婚約了。

洛宜烈不再被限製在一個菲比歌舞廳的範圍裏了,訪文會刻意帶他去其它的歌廳,賓館等地方去轉一轉,讓新飛的手下都認識一下。

洛宜烈和訪文同居是一九九七年的事情,那時候,他們已經開始籌辦婚婚禮了,布置新房。甚至在憧憬著婚後的許多情景了,比如生了男孩該取什麼名字,生了女孩又該取什麼名字。雖然新飛說他們才二十出頭就結婚還早,但是,訪文已經聽不進新飛的勸告了。

兩個人的感情在增加,漸漸深厚起來,所謂的訪文也真正的柔情似水起來。有時候會給洛宜烈講講關於新飛的故事和她孤獨悲慘的童年遭遇。正因為有了那樣的遭遇,訪文才更渴望著有一個男人能無微不至地疼愛她,正如此刻的洛宜烈,能讓她無比依戀,而她在麵前,會把這種依戀表現的非常明顯。

洛宜烈想,從此能隱姓埋名過安穩的日子,已經是算是萬幸了,更別提在娶一個像訪文這樣的女孩子了。洛宜烈對未來的最低要求,就是他千萬不要落網,被警察抓,訪文說不要擔心那個,那是訪文在知道洛宜烈的真名真姓之後。

結婚,這兩個字很有意思,隻要把兩個字拆解開,僅僅看偏旁部首的意思,並加以解釋,就能品出許多意思味來,先是一個絞絲旁,絲,是蠶絲,有纏繞纏的意思,而旁邊那個“吉”字,再拆開,是“士”和“口”字,“士”是男士,“口”就是男人的一張嘴了,一個男士憑著一張嘴,加在一起是一個“吉”,這樣的滿嘴“吉”言,再加上左邊的“絲”是絲般纏纏繞的功夫,直纏到一個女人頭腦發了昏,這也就到了一對情侶的大喜之日了,還有那個“婚”字,正好是“女”和“昏”的組合,而這個“昏”字,也是“氏”和“日”的組合,訪文這樣說,一個女人架不住男人的死纏爛打,終於到了頭腦發昏的地步,那就要結婚了,而“氏”和“日”就是有朝一“日”,隨了丈夫的姓“氏”。

洛宜烈說,我可沒有死纏爛打呀,訪文說,是呀,所以她才不要結婚,訪文說她要嫁人,嫁人,解釋開來就不一樣了,從字麵的意思上看就主動多了,“嫁”字就“女”和“家”的組合,嫁人比結婚好,嫁人就是一個“女”人要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並且當家做主“人”。

訪文說完就得意地笑了起來。並為洛宜烈對她的關懷備至而感到幸福。洛宜烈想了想,自己才二十一歲,真的是太年輕了。

訪文的婚姻隻是在這個集團內少數人知道,僅包括新飛和光根幾個。新飛說,訪文對外的身份必須是獨身。甚至勸告訪文可以等幾年再結婚,現在和洛宜烈住在一起和結婚沒什麼區別嗎?訪文說不行。訪文說不是結婚是嫁人。

光根說,小傅誠懇,絕不是新飛想象的那種人,訪文說,至少小傅絕不是一個好色之徒,新飛說,訪文,你就是被他的長相給迷住了。

然後新飛拗不過她,隻好同意她嫁人。

洛宜烈,訪文,兩個人一起忙碌著籌辦婚禮。

可是這是黑道,人間的另一重地獄隨時會敞開暗無天日的大門,就算他們是一對努力保持著純真麵貌的天使,在墮落的黑暗中行路,有時候也會不辯方向,兩個人牽著手在摸索著前行,看到了一絲微光,就以為那是黎明和天堂。這樣的一點點憧憬和快樂也不過是那片刻的寧靜,但是命運絕不會給他們過多的恩寵。

在黑道,不可能有長久的平靜,平靜也隻是風暴來臨前的一個先兆。

之後的一連幾天,訪文都沒有出現,訪文說要出去辦點事,讓洛宜烈先幫著管著幾家舞廳的一些雜事,洛宜烈就回到菲比歌舞廳了,在那裏住了幾天之後,洛宜烈開始擔心起來,訪文從來不會跟他斷了聯係,有時候很晚了,有事沒事也會打電話聊上一陣,他猜訪文肯定又參予了新飛的事情了。

終於,洛宜烈的這種擔心變成了現實。

一九九七年年四月二十七號,離洛宜烈和訪文結婚還七天時間,下午三點半,整整熬了一夜的洛宜烈正在睡夢中,一個保安來叫醒他去接電話,並告訴他是訪文打來的,洛宜烈騰地一下跳起來跑到電話機旁,這幾天一直在等訪文的消息,洛宜烈以為訪文會跟他說些被相思煎熬而生出的情話,互相撫慰一下想念之情,但是電話那頭的訪文,又變成了與他最初相遇時的那種酷烈、幹脆。

訪文告訴洛宜烈,現在的新飛正在召集人馬,讓洛宜烈把歌舞廳裏能砍人的全都帶上,能來多少人就來多少人,立刻到市郊的一個建築工地彙合,訪文說她在那裏等他。

洛宜烈根本就不問什麼原因,扔了電話,大聲召來了所有人,告訴幾個女服務員,說菲比晚上關門,然後就跑去打開了辦公桌旁邊的一個櫃子,那裏藏著十幾把各式刀具隨時備用。

現在,這些刀就要見血了,洛宜烈心想。

洛宜烈甚至沒數一數能去多少人,分了長長短短的鋼刀,就帶著他們去那個市郊的建築工地。事實上,此刻的洛宜烈更擔心的是訪文的安全,他以為訪文可能遇上棘手的事情了。

十幾個人把兩輛小麵包車塞的滿滿的,實在坐不下了,洛宜烈騎著摩托車也載了兩個打手,直奔訪文指示的那個地方,等去到了那裏,洛宜烈發現訪文和光根都在那裏,在訪文身後,已經聚集了百十號人,或稀或密地站著坐著,好像隻等著一聲令下。

洛宜烈下了摩托車,訪文上來就小聲地問,焦急的情緒中帶著點兒斥責:“怎麼才到,你知道大家等你多久了。”

事實上,洛宜烈是一點都沒有耽擱,甚至是連闖了兩個紅燈。洛宜烈還沒有解釋什麼,光根就上前圓場,算了算了,馬上都成夫妻了,說話客氣點嘛。

洛宜烈帶的人都到了,也就可以出發了,至於去哪兒,去幹什麼,洛宜烈還不清楚,訪文隻是指揮著,洛宜烈,你跟著光根。

洛宜烈點點頭,上了摩托車,載上光根。

訪文的表情依然是冷靜的平穩的,雖然年紀不大,卻擺出了壓倒一切的氣勢。但是,這樣的氣勢仍藏不住她對洛宜烈的擔心,至少光根是看出來了,要不然訪文是不會專門讓洛宜烈跟著光根,因為光根出來混的早,所謂的經驗遠比洛宜烈多,訪文的意思是讓光根照顧洛宜烈。

光根說:“放心吧,文姐,我會把小傅一根毛都不少地帶回來。”

訪文沒有回答。隻是從手袋裏拿出了一把式手槍遞給了洛宜烈,洛宜烈接過來把槍別在腰帶上,洛宜烈也不再說話,洛宜烈覺得在接槍的瞬間能夠感受到訪文的關懷。

摩托車轟響著幾聲,載著洛宜烈和光根,慢行隊伍在前頭,一百多人手拿著砍刀木棍跟在後麵,洛宜烈忽然感到那是一種浩浩蕩蕩,仍然忍不住回頭看了看。

工地上,那座還未成形的大廈前麵,還沒有來得及呈現出它的豪華和威嚴,那還是一座樓房的骨架,在未成形之前,仍然像一片廢墟。訪文正站在那樣廢墟前麵,看著洛宜烈遠去,而她身後的兩個保鏢,正在督促著她快點離開,而訪文卻堅持著站在那看著洛宜烈的遠去,洛宜烈想,訪文平時是根本不用保鏢的。

訪文終於在洛宜烈再次回頭看的時候,忍不住向他揮了揮手。

十分鍾之後,駛過了一條街,光根說,停下。

洛宜烈扔下摩托車,便跟著光根步行向前趕去。

光根隻是說,新飛要掃除異己。不管是個什麼理由,不管他身份的黑與白,不管他行為的惡與善,這一次他真的要舉起刀劍,開始“戰鬥”,盡管他清楚地知道,這樣的戰鬥是帶著罪惡的。

洛宜烈總覺得冥冥中有一種力量把他往這黑暗的深處推過去,心靈中曾經隱忍著的,那剛剛才被訪文平息了那關於粗暴的浮躁的力量和狂放的情緒,又要被無端地激發出來。

一百多人再走了幾十米,就到了一片空地,那裏同樣也聚集著一大群人,雙方人數不相上下,幾乎沒有任何對話,對方為首的那個男人隻揮了一下手,一百多人便舉著刀呼喊著向洛宜烈和光根這邊狂奔過來。

混戰還不到一分鍾,雙方都有人接連倒地,時間在刀光和血光中流動,變得緩慢起來,更兀顯出命運的無情和殘酷,過了一會洛宜烈便混亂起來,洛宜烈也記不清自己砍了別人多少刀,也弄不清楚自己是否被砍了一刀兩刀,隻在這混亂中聽到對方那個為首的男人在大罵著光根和新飛。

混戰中,竟會生出那樣的意外,正當洛宜烈要舉刀向一個對手發起攻擊的時候,那個對手突然間在他的麵前傻了眼,直愣愣地看著他的樣子,好像忘記了反擊,臉上寫滿恐懼,這樣的一張恐懼的麵孔卻像麵鏡子,洛宜烈感到這樣的鏡子足以把他臉上的猙獰給映照出來了,要不然那個孩子為何如此恐慌。

洛宜烈舉刀的手是忽然砍不下去了,因為對方的那張恐懼的臉,實在是太年輕,還是個孩子,最多也不過十五六歲,或許還不到十五六歲,這樣的對決是不公平的,當洛宜烈去這樣的觀察的時候,他發現對方找來的都是一些未成年的孩子,這些孩子可能從未經曆過這樣的場麵,明顯地不敵光根他們這一幫人,很快就處於劣勢,這些孩子甚至不知道是出於什麼目的來參加這次械鬥,有些個就可能不明不白地倒下了,他們甚至沒有出於什麼目的,真接就將青春交給這樣血腥的殺伐中,生命變的無意義,沒有倒下的,僥幸留命的便可以將這樣的經曆當作了炫耀的資本,在迷失中享受那種所謂的快意和豪氣衝天。

洛宜烈終於沒有揮動手中的利刃,在那個孩子在發愣的瞬間,他收起了刀,他隻是用右肩用力一扛,將那個孩子撞了過去,那個孩子趔趄了一下,倒在地上,摔的很慘,洛宜烈不用再與那個孩子麵對麵地對峙,放鬆了一些,洛宜烈已經把直接進攻轉為步步防守,盡量防禦著不讓對方的人傷到自己和自己的兄弟,洛宜烈甚至沒有想過這樣做是對是錯,也沒有去想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所謂的敵人就已經嗜血了,洛宜烈先是感到手臂上突然來臨的一陣疼痛,有血從左手腕上噴濺了出來,令他不解的是這一刀不是別人砍的,正是剛才那個從他刀下逃過一劫的孩子,這個孩子不知道又哪裏突然冒出來?臉上帶著怨恨,像是要複仇來一樣。

這一刀下來後,那個孩子竟然毫不留情,揮舞的砍刀,帶著血光,刀刀逼人,洛宜烈隻能被動退後著,洛宜烈竟然抬不起自己手裏的刀,他想,這孩子可能根本就不了解他的心思,而剛才摔倒的那一跤,把這個孩子給激怒了?他可以無端地去取一個孩子的性命嗎?

他最終沒有那麼做,隻是抬起腿飛起一腳,將那個孩子再次蹬倒在地。那孩子落地的瞬間,洛宜烈開始感到左手有些麻木起來,他想起新飛說過的一句話,道上的男人不狼就是魔。至少,他是現在能弄懂了這句話的一些含意,在這條路上走,最容易泯滅的就是人性,一旦涉足,不管是誰,那怕是剛才那個孩子,在這種特定的時候也可以很簡單地把一個人內在的野性和獸性都暴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