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春天(1 / 3)

天氣乍暖還寒。

春捂秋凍——因為春天的天氣最不穩定,忽熱忽冷,亂穿衣容易感冒,所以建議遲脫冬衣,是謂“春捂”。幾天前稍有轉暖的跡象,偶爾還能看到幾隻蜜蜂在空氣中飄蕩,聽說蜜蜂是春天變暖的報信者,不過也有失誤的時候,突然一夜又變得天寒地凍,肅殺的北風不知不覺在這裏複辟,試圖卷土重來,人若是不動,是感覺不到空氣的流動的,隻要動起來,不管朝那個方向,耳朵立刻就能感覺到風的存在,風在耳邊呼呼作響,囂張的不可一世,耳廓凍得生疼,並且很快麻木。

曠野上,風沒有被阻擋,一路急速前進,把紙片、塑料袋、殘枝敗葉卷的漫天飛舞,塑料袋經過樹林,掛在枝頭上,像迎風搖擺的彩旗。地麵上能被風帶走的,已經走得一幹二淨。

“咱們再走遠點兒,奧拓,我擔心過會兒風箏會掛在附近的樹上或是電線上。”露西說道。

前幾天天氣轉暖,風兒柔和,氣溫也有所回升,正是放風箏的最好時間,露西把奧拓叫了出來,同她一起去洋河邊上放風箏。

“露西,這樣可以了吧,我真擔心會飛不起來。”奧拓說道。

“少說廢話,你隻管拿著,我說鬆手你就放開,你往前走,我向後退,我說停就停——好啦,停下吧,再往前,線就不夠長了——停,停下來”露西大聲說話,奧拓故意裝作沒聽見,像被風帶著似的繼續後退,露西連忙用手比劃“T”字狀。

“好,好,鬆手吧,我——說——鬆——手,一二,放——不行,不行,得重來,你再撿起來,舉過頭頂,好,放……總算起來了,真費勁。”

風箏懶散地飛過奧拓頭頂,搖搖擺擺,似乎沒有繼續向上升的意思。因為受力很大,露西感覺自己都快撐不起來了,急忙收線,奧拓在地上徑直向上跳,想要幫風箏一把,露西一邊收線,一邊向上扽線,風箏跟著一上一下,緩慢向上攀去,一會兒在空中立住不動,待到升了十多米高的時候,風向忽然轉移,風箏嗖地斜著向上直竄,露西被拽的向前滑動,手裏趕緊放線,風箏越升越高,很快縮小成了一個點兒,線已經放到頭了,露西感覺自己就要被風箏帶起來。

“奧拓,快來幫忙,我快撐不住,我也要上天了。”奧拓在遠處追著風箏的影子,一邊追一邊踩,聽到露西的聲音急忙趕了過去。

“可是我不知道怎樣放啊!”奧拓迎麵跑了過來。

“你幫我拿著就可以了,快點啊,我要飛了。”露西仍在向前滑動,兩隻腳已經離開地麵。

奧拓急忙向前跳起,拽住露西的大尾巴,一把把露西從天上拽下來,接過手中的繩子。

露西安全回到地麵,不禁長舒了口氣說,“好懸哪,還是大地最安全,幸好我沒像俏姑娘那樣拽著床單的一邊,升上天去,連鳥兒也追不上,永遠消失在上層空間。”

風箏好像釘在高空,一動不動,奧拓感覺到確實沒什麼難的,隻是這樣長時間舉著,手臂一定會酸的不得了,一會兒,風力驟大,奧拓也被風箏拉著跑,露西跟在後麵進行指揮,就這樣一直跑下去……終於,風力又變小了,風箏徐徐下降,眼看就要落地,露西趕緊叫奧拓收線,已然遲了,風箏倏地一個大頭栽,落回地麵。

“呀,不知不覺我們跟著風箏跑到了沙坡下麵,是沙坡把風攔住了,難怪——”露西說道。

奧拓似有所悟,望著天說,“以前聽人說,風箏飛的再高,命運也係在線上——這句話不對,風箏同樣可以改變線的命運。”

“是啊,我們就被風箏給左右了,來到了這麼遠的地方——不對,這句話不應該是你說的,應該是雷蒙說得才對,你什麼時候學會了雷蒙的口吻。”

說完,露西和奧拓一起倒在地上哈哈大笑,正笑著,忽然聽到西南邊傳來“得得”的馬蹄聲,兩人起身一看,“說曹操,曹操到,剛說到雷蒙,他就來了”,露西說道。

隻見雷蒙一陣風般的向這邊跑來,好像衝著露西的話來的,可是又全然不似平日裏安靜的那個雷蒙,從來沒有見過雷蒙如此快速的奔跑,奧拓隱隱感覺有些不妙,趕緊向前走去;露西絲毫沒感覺到任何異樣,仍舊站在原地。

“不對,雷蒙可能有難了——他現在可能正遭遇危險”奧拓在前麵忽然說到。

“我來仔細看看——”露西說著趕了上來。

雷蒙距他們越來越近,邊跑邊向後觀望,“雷蒙好像被什麼東西追趕,我們過去看看”,說著,奧拓一把拉起露西就跑,露西大聲喊著雷蒙,雷蒙聽到聲音後,方向忽然變亂,一會朝東,一會向北,奧拓摔下露西,用最大速度奔向雷蒙,十幾個起躍就與雷蒙碰個對麵。雷蒙氣喘籲籲,鼻孔張得粗大,臉上布滿了豆大的汗粒。

“羅伯——別——過來,蜂,蜂——”雷蒙斷斷續續地說道,喘不過氣來。

“風?”奧拓疑惑道,他沒有聽清雷蒙的話。

雷蒙來不及辯白,一個急轉,向西北方向跑去,眼見雷蒙的背影遠去,這時侯奧拓才看清楚,原來雷蒙身後有一團黑霧在跟著他,黑霧緊追不舍,“嗡嗡”發出很大聲響,“天哪,是胡峰,雷蒙被胡蜂追趕。”奧拓驚道,不禁倒抽一口涼氣,欲轉身要走,但不能這樣舍棄雷蒙不管,跟著前去,跑出幾步,就停了下來,心下躊躇不定,不知道是幫雷蒙還是立刻躲開,“雷蒙換了個方向跑去,明顯是為了避開我和露西,胡蜂螫起來是不分對象的——對了,我去找人幫忙,這裏離瑞克家很近,我就找他去。”想至此,奧拓深吸一口氣,一個跳躍,朝著瑞克家的方向,一路奔去,“但是我找到瑞克後又能怎樣,瑞克也不能幫上雷蒙的忙,我們大家誰也幫不了,那我去又有什麼用”,想著想著奧拓慢了下來,回頭望去,依稀可以看到雷蒙已經過了洋河,徑直向北岸奔去。

“不管怎樣,我先告訴他們再說。”奧拓爬上了沙坡。

“奧拓,等等我。”露西從後麵跟了上來。

“露西,雷蒙被胡蜂追趕,無處可躲,我現在去告訴瑞克,你和我一起去吧。”

“不,我要留在原地,我的風箏——”

“露西,顧不得了,算了,我先走了——”說罷,奧拓一溜煙翻過了沙坡。

露西收好了線,“雷蒙怎麼會被胡蜂追趕,胡蜂向來很凶猛的,輕易惹不得的,難道雷蒙不清楚這些嗎?希望雷蒙千萬不要被胡蜂螫傷,他的速度還是不慢的——咦,從哪裏來得影子,天上有隻鳥。”露西正對著雷蒙消失的方向,忽然看到貓頭鷹侃姆正在天上盤旋,隻見侃姆也向沙坡方向飛去,露西暗自想到“他們肯定又在討論什麼事情,或許就跟雷蒙有關,可憐的雷蒙,沒事做,幹嘛去招惹胡蜂,胡蜂很記仇的,以後還會找他的麻煩——雷蒙是百畝樹林裏麵個頭最大的家夥,因此他常常忽視了周圍世界的存在,局限在自己精心編織的世界當中,不能否認,他的想法的確有非常人能夠達到的深度,不過這也需要付出代價——與現實世界的隔閡,甚至於相互之間不能容納,因為他對於自己的世界過於專注。專注——有時侯將人引向成功,有時侯把人推向絕路。”

露西獨自回到百畝樹林。

“雷蒙,要是疼,你就吭聲,我會停下來的,再想別的辦法。”

雷蒙微微點了點頭,傑克蹲下身子,雙手慢慢按住雷蒙的額頭,兩個大拇指移向額頭上鼓起的膿包的兩端,拇指慢慢用力擠壓,膿包周圍的皮膚立刻發生條件反射,抽搐起來,傑克停頓了一下,深吸一口氣,雙手突然施大力,雷蒙猛地將頭一摔,從傑克手中掙脫,臉上滾下豆大的汗粒,傑克被摔向一邊。

“雷蒙你再忍著點兒,我這回慢慢用力,你一定要堅持住,必須拔把毒逼出來——”傑克堅定的說,“胡蜂的毒性很強,弄不好會危及生命。”這次傑克跪下來,用腿夾住雷蒙的嘴,騾子臉沒有驢臉長,但用腿夾住也不困難,傑克這次控製好力度,力慢慢加大,雷蒙的頭部跟著顫抖了起來。胡蜂叮過的膿包,被傑克擠得發紫,血液集中在一個位置,傑克說道,“奧拓,你快用針去紮,紮破了,我才好把毒液擠出來。”奧拓戰戰兢兢握著針對著膿包刺了下去,“多紮幾下”,傑克說道,奧拓連續紮了四次,膿包終於流出暗紅的血來,傑克用盡大力使勁擠,指甲似乎嵌到雷蒙的皮膚裏,雷蒙本能的向後縮,眼眶通紅,眼淚滾落下來,傑克喊道,“快,快吸”,奧拓趕緊用消毒棉吸去擠出的毒液,瑞克和侃姆在一旁緊張地注視著,摒住呼吸,傑克又擠了幾次,雷蒙已經退到牆角,好在毒液擠得差不多了,傑克停了下來。可是沒過一會兒時間,膿包又擴散開來。

瑞克歎道,“沒有用啊,毒液又擴散了”

“沒事的,剛才太用力,有部分擴散到毛細孔,這點不礙事的。”傑克說道,稍稍休息了一下,又把雷蒙把腿上的兩處膿包擠了,擠完後,雷蒙倒在地上虛脫似的,張大了嘴喘氣,莫離薩拿來一塊毛巾,傑克擦過手,然後給雷蒙上過藥,雷蒙平展躺在地上,似乎連站起來的力氣也沒有了。

“好了,我們出去吧,讓他好好休息。”傑克示意大家一起出去。

奧拓翻過沙坡,來到瑞克家時,正巧瑞克不在家,隻好在外麵等著,過了一會兒,隻見瑞克和侃姆一起回來了,於是奧拓把雷蒙的事情和他們一說,三人順著奧拓指的方向,找到雷蒙的腳印,順著腳印一直向北邊洋河方向找去,走到洋河邊上,腳印就不見了——看來雷蒙有可能趟過洋河繼續往北麵跑去了。剛剛開春,洋河上麵還浮有冰層,水量不大,雷蒙過河,河水挺多淹沒至膝蓋,侃姆獨自飛過洋河,在北岸上空盤旋幾圈,又回來,向瑞克奧拓說道“沒有看到雷蒙的身影”,瑞克想了想,說道,“我們沿著河灘向下遊找找看”,不知不覺就來到傑克住的村莊,三人想把事情順便告訴傑克,等到他們來到傑克家門口的時候,雷蒙正半臥在那裏。

晚上傑克給伊兒換了藥,雷蒙喝了些水,又繼續躺下休息,精神稍稍有些恢複,朋友們關切的注視著他,大家都沒有說話。

侃姆動了動身子,先開了口,“百畝樹林從來沒有出現過胡蜂,雷蒙怎麼會遭遇胡蜂的襲擊呢?”

大家都在想這個問題,一時沒人回答,傑克說道,“恐怕隻有雷蒙自己最清楚。”

雷蒙緩緩地說,“木棚西南的榆樹……”

侃姆揮起翅膀,“我去木棚那裏看一下,你們在這裏等著,半個小時後我就回來。”說罷,起身飛走。

原來,自去年秋冬雷蒙離開百畝樹林後,他的院落從此就荒蕪了,不久其他物種在那裏活躍起來,有幾天出現小陽春的天氣,一群胡蜂不經意間來到百畝樹林並在此入住,蜂巢就搭在木棚西南的一棵老榆樹上,這棵老榆樹已經死了樹冠,以後每年春季發芽,樹幹就從上往下退一截死掉,枯死的樹幹被雨水澆籬,自然風化,又遭蟲蛀,外幹中空,裏麵形成空洞,成了螞蟻、樹蟎、臭蟲、等多種蟲子的住所,雖然每年冬天都會有啄木鳥啄食樹蟲蛹,可是仍舊不能挽回老榆樹日益頹敗的生命,新的一年又會有新的蟲子入住。自從胡蜂發現這一風水寶地,原著居民紛紛被驅逐,連啄木鳥也不敢問津,胡蜂不動聲色地侵占百畝樹林原著居民的領地,雷蒙的木棚也成了胡蜂活躍的空間,這或許就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則。此後,進入冬天,胡蜂蟄伏,雷蒙回到木棚後,開始沒有發現胡蜂的巢穴,胡蜂也不知道木棚的舊主已經回來了,春天到來,天氣一天天轉暖,胡蜂蘇醒,漸漸活躍起來,結果,胡蜂和雷蒙雙方為爭奪領地的衝突不可避免的爆發了。

當日雷蒙在木棚裏冥想,一隻蟲子不知從哪裏鑽了進來,嗡嗡繞梁飛舞,甚是擾人,雷蒙開始以為是蜜蜂就沒太注意,過了一會兒,見它還沒飛走,就站起身來仔細查看,酷似黃蜂,但沒有黃蜂的體型大,全身灰黑色,雷蒙撿起一把掃帚,把門打開,慢慢的驅趕,他知道這種蜂輕易惹不得,一會兒蜂被趕了出去,關上門,可是沒過多久,蜂又不知從什麼地方鑽進來了,一隻,兩隻,三隻,雷蒙沒了耐心,打開門拿兩把掃帚在屋裏揮舞,趕出去後,怕蜂去而複來,直到將蜂打散。回去後,上好門,沒多久又聽的外麵“嗡嗡”響個不住,雷蒙知道蜂又回來了,拿著掃帚衝出門去,一眼看到碩大的蜂群從西南角那棵榆樹上猛攻過來,雷蒙著實嚇了一跳,趕緊關門,將屋裏所有看的見的縫隙用稻草擋住,正擋著,就聽見嗡嗡聲,胡蜂已經從屋頂的縫隙中飛了進來,雷蒙阻擋不及,急忙用掃帚撲打胡蜂,打死幾隻胡蜂,後麵的越進越多,猛然間就覺得後腿一陣鑽心的劇痛,知道被蜂螫了,這樣下去不是辦法,一邊揮舞一邊向外退出,剛一看門,停在門口的蜂群立刻攻來,雷蒙就覺額頭劇痛,扔了掃帚撒腿徑直向東北向跑去,蜂群在後麵緊追不舍。

侃姆回來後,確認雷蒙所述,老榆樹上有大小兩個蜂巢,胡蜂已經活躍到方圓50米以外,正值繁殖交配時節,胡蜂顯得特別活躍。

瑞克表情沉重,“胡蜂即猖獗又很難對付,這樣下去保不定明天誰又會被胡蜂攻擊,你那裏相關的書籍嗎?我想了解一下,希望能找到對付胡蜂的辦法——”

“瑞克你忘了,圖書室的書都放在傑克這裏了。”侃姆說道。

“哦,沒錯,一時忘了這件事情,傑克,那麼我現在就查一下究竟該怎樣對胡蜂。”瑞克說到。

傑克和瑞克進了書房,一會兒出來,瑞克手裏拿著一本書,“就這些了,沒有說該怎樣防治,隻是簡單介紹了胡蜂的種類及其它。”說著,瑞克打開書:

胡蜂是蜜蜂的重要敵害,特別是在山區、丘陵地區養蜂,外勤蜂常遭受胡蜂為害,受胡蜂為害嚴重的蜂群棄巢飛逃。在我國農區胡蜂約有100多種,為害蜜蜂的胡蜂主要有大胡蜂、小胡蜂、蜂狼,金環胡蜂、墨胸胡蜂和黃蜂。

1.危害情況

大胡蜂體大而凶猛,危害蜜蜂的時間集中在8~10月,在蜜粉源缺乏時,大胡蜂除在空中追逐捕食蜜蜂外,還在蜂場巢門前等候,捕食進出的工蜂,並將嚼碎的蜂屍殘渣棄置於巢門處。群勢較弱的蜂群,巢門較大時,胡蜂可成批攻入,蜂群被迫棄巢遷逃或被毀滅。小胡蜂體小,行動敏捷,捕捉蜜蜂較大胡蜂靈巧。小胡蜂攻擊巢門口的工蜂時,以俯衝形式捕捉,守衛工蜂擺尾發出信號,招引大批工蜂湧出,聚集巢門前,嚴陣以待。小胡蜂由於行動敏捷,捕捉1個工蜂後即飛往樹枝上,吃後又飛回繼續攻擊。因此,在巢門外守衛的工蜂沒有能力對其群起而攻之,隻有當個別小胡蜂鑽入蜂群內或落入巢脾上時,大量蜜蜂包圍胡蜂螫咬致死。小胡蜂直接捕食的蜜蜂數量雖然不多,但由於幹擾破壞蜂群的正常采集活動,給養蜂生產造成一定損失。

……

“沒想到胡蜂那麼恐怖,我們會被胡蜂螫傷致死的,雷蒙個子那麼大都被螫成那樣,換成我和露西一定沒命了。”奧拓說道。

“不過,就我所知,胡蜂這種東西,人不去騷擾它們的話,它們不會主動攻擊人的,所以奧拓不必那麼緊張,而且你又不會爬樹,基本幹擾不到胡蜂的生活,隻要以後走路注意,看見胡蜂躲開就是了。”侃姆說道。

“侃姆說得對——可是躲著終究也不是個事兒,誰又能保證躲著就絕對安全呢?你不小心撞到一隻胡蜂就有可能引起胡蜂的傾巢出動。”瑞克憂慮的說。

傑克和朋友們考慮如何解決胡蜂的問題上陷入了困境,另外還有雷蒙的事情,雷蒙以後該怎麼辦,大家該幫他奪回家園,還是令他另找別的地方入住。胡蜂如同一顆埋在百畝森林的地雷,說不定那個時刻就被那個不幸的人踩爆,問題不僅如此,接下來可能會引起胡蜂的極度敏感,使得以後遭受胡蜂攻擊的機會大大增加。

總之,躲避胡蜂隻是權宜之計,不能給百畝樹林帶來永久的安寧,於是,大家最終達成共識:要將胡蜂永遠驅逐出百畝樹林。

這裏說句題外話,盡管百畝樹林裏的朋友們友愛和善,可是這種友愛仍然是有局限的,他們僅限於業已生活在百畝樹林裏人或物,而對於其他外來勢力有著近乎本能的疏離和排斥,這或許是任何一個族群、群體或者組織的共性。

確認與表征

在人類社會中,排斥外來幾乎成為一種集體意識。無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族群,都存在小團體意識,每個個體都將對自己所處的環境進行確認,然後確立自己的位置,確立完位置之後就將生活區域歸屬在自己名下,隻要有外來勢力介入,必將極力排斥甚至是驅逐,這種心理結構在自然界同樣有所反應,狗就是這樣一種動物,它們先通過自己的小便的氣味標記周邊環境,之後畫出自己的領地確立自己存在基礎,一旦有外來的狗“入侵”,原來那條狗就會全力保衛自己的領地,上升到一個族群,其結果也是一樣,整個群體會起來保衛共同的領地。無論什麼時候,“先入為主”都是自然界裏麵默認的不二法則。

在這其中,“表征”是很特別的,生命通過地域空間表征自己的存在,心理上確認自己的生存狀態,不單單出於利益的考慮,所以即便條件很差,人們也會對故土產生依戀,因為隻有在故鄉,他們才能夠才能回歸自我。自我定位不止依賴於地域空間、環境,還有周邊的人,甚至是無形的東西。我忽然想到,奇耾國其實就因這樣的心理結構存在著,他們是以物質來表征自身的存在,除去物質他們隻是個符號,沒有任何意義,不過話又說回來,世間什麼又算是有意義的呢?那麼奇耾國的人小團體意識就是他們所在的那個族群所共有的精神基礎。比如,有車一族、有房一族、有金一族……因為他們自身是沒有實體的,所以他們天生厭惡沒有實體的虛擬抽象的概念,物質本身就是他們唯一的信仰,所以他們當中幾乎每個有錢人的身上都披金戴銀,唯有世間最最稀缺的物質可以最大程度表征他們的價值,賦予他們以“實體特征”;隻有遊弋國的人能夠擺脫小團體意識的困擾,什麼領地,物質,在他們看來都是不值一提的,因為在他們的意識中根本不存在領地、物質這些概念,若是存在的話,那或許隻是延伸在他們的內心世界的某種憧憬,不過有一點毫無疑問,在所有族群當中,遊弋國是最具有包容性的;烏鳥國如同沒落的貴族,對往昔的追憶已經構成他們生活的全部,能夠繁衍下來的已經完全成為其他民族的附庸,他們喪失了自己文明,沒落的烏鳥國人分別走向兩個極端,一個是沉浸在往昔的輝煌中迷醉不醒——他們算是烏鳥國的遺民,他們把小團體意識演繹到了極致,另一個極端是他們充分融入了別族文明,並成為締造新文明的成員,他們徹底遺忘了自己的淵源,已經和烏鳥國沒有任何瓜葛。應當說,後者居於大多數,否則烏鳥國不會消亡,而那些追憶過去的“沒落貴族們”,是在跟風效仿失敗後,無奈地返回自己的營地,從此對什麼都不信仰,反而留戀昔日的輝煌,不能說他們是烏鳥國的智識,充其量上他們隻能算是烏鳥國文化的看守者,他們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在文明史上留下了烏鳥國這麼一章。

有先驗的事例證明:小團體意識隻能使人類分化成越來越細小的單位,這個進程如果一直持續下去,最終,我們每個人都會被孤立被異化,到那時就不存在主流與非主流,每個人都有極重的隱私,每個人都被異化成邊緣人,人人都可以享受文明高度發達的優惠,人類被異化的程度就是文明發達的程度。

製度與選擇

早期人類社會,“攻伐”和“抵禦”這一對截然相反的概念,卻是作為族群的集體意識存在的,那時攻伐和抵禦很簡單的,無所謂正邪,如同動物世界裏麵物種間相互蠶食的狀況一樣,這是自然法則,人類天性中認為這個世界應該是平衡的,是所謂“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的世界,所以削強補弱成為道德境界最為高尚的一層,這或許是人類區別於自然界動物的根本所在,可是真正做到這層又是何等的艱難。若隻是個體有對立意識,還好處理,可以教化,然而一旦上升為群體的對立意識,“以德服人”就顯得十分的虛弱無力,對於這種族群隻能用武力解決問題,必須要扭轉整個族群的心理趨向,擊碎他們的固執己見。攻伐的一方打著“以德服人”的幌子,讓自己的信徒做為發泄自身欲望的祭品,人性的貪婪在文明的掩飾下變得嫵媚含蓄。實際當中沒人願意去做祭品,隻不過迫於“製度”的威懾——再強大的人類也必須臣服在製度之下,人是可以改變製度,但在改變製度的同時製度也把人改變了,最終實現成一種調和。製度不能完全代替族群中所有人的意願,起碼在目前還沒有看到,製度仍是少數特權階層的護符,下層民眾通過成百上千年的衝擊,才使得製度發生一些偏移,所以我們若期望製度能使我們每個人都能“怡然自樂”,仍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我們究竟該選擇走怎樣的路呢?在前進的路途中,輪到我們每一個個體的選擇餘地又有多大?或許更多的時候,我們隻能無奈地選擇接受,因為越往後,選擇的餘地也越小,文明的高度化決定了後人改變的可能性就極小,更不用說什麼“創造”,對後代來說,人類業已創造的知識,用盡一生的時間來學習都不夠。我時常擔心奇耾國的結局會重現在我們身上,兩種極端,最終把所有一切都葬送掉,文明是趨於理性方向發展的,可是人類群體行為又表現的如此非理性,技術進步滋長了人類的貪婪,盡管幾千年前已經有人說過要“平衡”,可是我們看到更多的是混亂,是極端。人類在道德麵前似乎一直止步不前,不僅如此,人類更不願意去麵對,總是設法回避,用“瞞”和“騙”披上偽道德的外衣,如果上天真能夠秉持正義,進行一次審判的話,人類可能會墮入無數次地獄,即使這樣,也未必能洗清道德上的罪惡。人之所以為人,人就不能喪失道德感,人類應該意識到,即使在未來幾百年,幾千年,如果人類還存在的話,不管物質進步到何種地步,隻要有極端,有不能容忍的差距,那都是人類最大的恥辱,人不足以為人。

文明與本性

再回到問題的開始:由小團體意識生發出來的“攻伐”和“抵禦”,這裏建立一個不太合乎邏輯的假設:

小團體意識抵禦小團體意識增強

成功

失敗

小團體意識破產(族群融合)新意識新的小團體意識

不難看出,小團體意識必將貫穿人類文明的始終,兩種結果最終都會使小團體意識延續下去,可能會日漸式微而人類走向大同,不過,相對於整個文明史是來說,我們中的任何一個個體,就好比是朝生夕死的蜉蝣,所以我們盡可能把井口大小的天空當作世界的全貌。

“抵禦”是一種集體意識,用“是非觀”判斷是合乎道義的,凡是在這種意識下的,其成員必須責無旁貸地犧牲自己的部分甚至全部利益以換取族群的安定,基於此,成員做的任何有關族群安危的事情都會受到嘉獎,族群集體行為能夠得到世界上最廣泛輿論的支持,然而這僅僅隻是輿論,如果對方的敵人過於強大,輿論也會麵臨尷尬的處境,要麼違心地跟風,要麼選擇沉默,很難伸出援助之手去伸張正義,畢竟這需要足夠的勇氣和膽識的。

翻看先人的曆史,較之今天有氣概的多,部落之間有攻伐也有援助,炎帝最先遭東夷蚩尤侵伐,一路潰敗,炎帝向黃帝求救,此前炎帝部落和黃帝有過戰爭,後來炎帝部落臣服於黃帝部落,炎黃二帝部落實現合流,為了對抗蚩尤,兩個部落結盟,黃帝做統帥,率領兩族和蚩尤作戰,征戰初期,黃帝處於下風,經過幾番周折,最終將蚩尤打敗,先人的思維比今天人的人的思維要簡單,但是很有氣魄,這是天性中淳樸的表露,也是現代人所普遍缺失的東西。文明的進步,教會人們學會端倪,學會靜觀其變、鬥心機、弄權數、耍手段——謂之“博弈”,如同在戲台上麵用虛假招式糊弄觀眾的視聽,文明使人類喪失了純樸自然的天性。

“文明是人類對於欲望的委婉表達。”這句刻在奇耾國門前的話,暗示了人類創造文明的初衷:偽裝自己的本性,偽裝好了以後,人就可以放心大膽地為所欲為,“欲將取之,必先與之。”如果說早期工具的發明是為了征服自然,那到後來文明的出現則是為了征服人類自身。

結果,道德沒落了,公義式微了,人們呼喚有人出來伸張正義,於是俠客出來了,超人出來了,他們救危扶貧,懲惡揚善,是老百姓夢寐以求的英雄,然而自古至今隻有極少數人能夠得到俠士超人的眷顧,其實人們日常所津津樂道的俠士傳奇,正說明了在真實世界裏公正、公義是多麼的稀缺,以至於人們隻能通過文學藝術補償對於現實世界不公正所引發的壓抑憤懣的情緒。如果有一天俠士超人從人們的記憶中徹底消失,那才是所謂的“極樂世界”。

俠士們不過隻是在個人以及極小的團體裏發揮功能,擴展到國與國之間,公義又由誰來主持?曆史上至今也沒聽說過有專門維持正義的俠士國。

文明可以使特定族群的個體間形成均衡,建立秩序以維持穩定,可是對於族群與族群之間,卻是無能為力的,隻能退回到實力之間的競爭,文明在這裏顯得非常衰弱。做個假設,小國被大國欺淩,先來關注小國的承受力,小國有承受大國壓迫的極限,當超過這個極限時,小國會徹底起來反抗,勝敗可能早有注定,小國反抗的意義已不單在物質上的,而是將對大國的不滿及仇恨延續到後代,進而成為民族意識,將仇恨記錄在小國族群的基因上,“時日喪餘,吾與汝偕亡”當小國拿出和大國同歸於盡的態度來對抗大國的壓迫時,最終結果必將把危機推向萬劫不複的境地。維持世界穩定運轉的始終是“均衡”,誰也不能把誰消滅,走向融合是必然趨勢,過份的壓迫隻能導致與之加倍的反抗。

再說“攻伐”,拋開極端情況,就普遍意義講:它是物種之間爭奪生存空間謀求發展的表現,當個體與個體之間競爭演變成兩個甚至多個族群間的利益競爭時,攻伐就出現了。由此可以這樣判斷,攻伐本身是不具備是非性質的,攻伐隻是族群間的利益衝突。事實上並非這樣,如果自然法則規定每個生命在初始狀態擁有均等的資源,使其生生不息,攻伐就是對人類內部均衡的破壞,必將破壞現有文明,阻礙人類進步,甚至倒退,可是如果攻伐針對業已走向極端的社會關係呢,旨在為了換取新的均衡,在這種情況下,攻伐還會是消極的嗎?

商議完之後,傑克決定先和侃姆去刺探胡蜂的情況,畢竟隻有對胡蜂活動狀況了解清楚,才能決定下一步該怎樣去做,所謂知己知彼。

傑克在地上逶迤靠近雷蒙的木棚,侃姆視力好,在高空俯視蜂群動靜,一會兒來到木棚後麵,傑克順著雷蒙所指的方向朝榆樹望去,果然看到懸著一個沙包似的蜂巢,十幾隻胡蜂在外麵盤旋,看起來像是守衛,監視蜂巢防止外來入侵,時不時的有裏麵的胡蜂出出進進,那是工蜂,職責修護蜂巢,為蜂群準備食物等等,都是工蜂要做的事情。傑克心想,如果就這樣彼此相安無事,倒也不願和胡蜂發生衝突,大家互不侵擾也就罷了,轉念一想,雷蒙不過驅趕了一隻,就引起胡蜂的侵巢出動,可見胡蜂本非善類,遲早會有其他的生靈栽在胡蜂手裏,和胡蜂妥協實在枉然。傑克最後確定一定要把胡蜂驅逐出百畝樹林,抬頭看天空,侃姆忽然不見去向,傑克怕驚動胡蜂,沒有呼喊侃姆,轉身獨自返回,走出百畝樹林沒幾步遠,侃姆竟從後麵追來。

“傑克,你覺得怎樣,想出辦法了麼?”

“還沒想好,不太好對付。”傑克說道。

“我可以在上麵丟石頭下來,砸掉蜂巢。”

“那樣可以嗎?會不會很危險,而且每次不能拿太大的石頭。”

“這麼大的就可以——”說著,侃姆伸出爪子,微微彎曲成一個形狀。

“你準備從多高的地方扔下。”

侃姆想了想,“十米的高度,石頭所產生的衝量夠了,不過,準頭就很難把握,低一些,可以瞄得很準,但是我又怕石頭落下的勢能不足以把蜂巢打落。”

“可以先做幾次實驗,比如去擊樹杈,看看效力有多大,不過與其這樣,我看還是先考慮從地麵上向蜂巢投擲石塊。”

“嗯——這個剛好符合測不準原理,嗬嗬,為了達到精確度,就必須犧牲作用效果,反之,為了達到作用效果,就做不到精確——恐怕沒有在地麵投擲效果好。”侃姆自言自語道。

傑克把大家聚集起來,一起討論如何對付胡蜂。

“我和侃姆看過了,蜂巢大約建在6米左右高的榆樹上,共有兩個,一大一小,直接用木棍捅下來,恐怕很難,胡蜂會很容易發現目標,結果對我們很不利,而且6米長的木棍也很難舉得起來,即便舉起來也控製不好方向。”

瑞克想了想,“能夠投擲的就隻有你了,我,侃姆,奧拓投擲方麵都不擅長,雷蒙就更不用說了,一來他現在養傷,行動不便,二來胡蜂可能已經記住他了,胡蜂可能最先攻擊的就是他,三來雷蒙的目標太大,會把我們也一同暴露的,另外露西、毛麗可他們就不必參與行動了,隻要我和侃姆還有奧拓協助你就可以了。”

“我們怎樣協助傑克呢?”奧拓問道。

侃姆拍了拍翅膀,擋在傑克麵前,“我們可以給他作掩護。”

瑞克點了點,“對,我們可以分散胡蜂的注意力,傑克才能集中精力突襲胡蜂巢穴。”

傑克說道,“我是這樣想的,剛開始我們大家都要隱蔽起來行動,不能引起胡蜂的注意,我選準位置後,對準目標發射石塊,胡蜂如果沒有發現我隱藏的位置,你們就不要行動,待我把蜂巢擊落後,大家再集體撤退。”

“我看這種結果的幾率不是很大,胡蜂是很警覺的,不會對攻擊它的目標視而不見,傑克還是小心為好,如果你被胡蜂發現或者攻擊,我們三個就引開胡蜂主力,大家不要集中向一個方向逃跑,最好分散開來,分散胡蜂兵力,這樣我們每個人遭遇胡蜂攻擊的幾率就會大大降低。”瑞克說道。

“可是我們怎樣分散胡蜂注意呢?”奧拓問道。

侃姆截過話來,“我們也向胡蜂巢穴投擲石塊,我在天上向下投擲,你們兩個在地上分別隱藏在不同的位置站向上投擲,加上傑克,一共四個方向,這樣胡蜂就不知道到底誰在攻擊他們了。”

瑞克點了點頭,“我和奧拓就列在傑克的兩側不遠處,作為他的護翼,畢竟我們四個當中傑克的目標最大,我和奧拓盡量製造攻擊目標的假象,侃姆你在上邊看的最清楚,一旦發現情形有變,立刻通知我們,胡蜂攻擊傑克,你也可以第一時刻驅散胡蜂,我們四個當中,我最不擔心你,你的任務卻很重要,我們大家的安危都交在你身上了。”

“我會盡力而為。”侃姆拍了拍胸脯。

“那麼還按計劃,我攻擊蜂巢的時候,大家不要行動——侃姆可以先投,引走一部分胡蜂,不過那樣恐怕會引起整個蜂巢的騷動,對我們攻擊不利——幹脆見機行事,到時侯侃姆看我的手勢。”傑克說道。

瑞克說道,“我來安排一下該如何撤退,侃姆危險最小,逃跑方向自行決定,奧拓仍然回到兔子洞,我和傑克逃生之處還不確定,一會兒我們會去百畝樹林選擇躲避的位置,到時候確認自己的位置後,記住逃跑方向,待傑克下達撤退通知,我們分頭逃散,在各自的位置隱藏起來,待胡蜂退去,我們最後在沙坡會合。這段時間我想建議大家練習投射,技法熟練,心裏才會有底,要做到”知己,“隻要我們當中有一人擊中目標,功夫就沒收白費,所以大家一定要齊心協力——傑克,三天時間可以練得好麼?”瑞克轉過頭去問傑克。

“我也不太清楚,好長時間沒有投擲過了。”傑克說道。

“瑞克,我們看看人工渠裏麵有沒有水。”傑克和瑞克視察過蜂巢後出了百畝樹林,向南邊繼續走去。

“你想在這邊躲藏嗎?”瑞克問道。

“嗯,百畝樹林裏麵跑不起來,東北方向又太空曠,胡蜂追擊時根本無法躲藏,雷蒙上次已經吃過虧了,我想隻有選擇往南跑了,你看人工渠現在還沒有放水,我們可以藏到橋下麵——”

瑞克想了想,“隻好這樣了。希望胡蜂不要追到這邊來,要是橋下麵有幾捆玉米杆就好了,你躲在那個裏麵就更安全了。”

傑克說道,“嗯,不過,眼下已經開春,渠已經被重新挖過,渠道裏麵已經沒有雜草之類可隱藏的東西了。對了,你可以躲在西邊的那個玉米杆垛裏。”傑克一眼望見不遠處人工渠北岸的一個玉米杆垛。

瑞克說,“嗯,對我來說差不多,走,咱們過去看看。”

“到時,你我一起向南,我想東南方向跑,你向西南方向跑。”傑克說。

“好吧,不過我跑的路好像遠了些,胡蜂應該不會追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瑞克說道。

“難說,計劃是這樣,保不準到時侯會發生什麼意外?走,現在去侃姆那裏,他應該把練習用的靶子準備好了,我讓他幫我做一個和蜂巢一樣高的靶子練習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