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鑰匙,現在,我就要去找她。假如她不在的話,我要到公寓裏等她,……必須了斷……我太愛你……哈德森……我不能把你拱手讓給別人,而不加……”
字條突然從哈德森麻木的手中滑落,緩緩地落到地毯上。
“不,”他低吟一聲,然後大叫,“不!不可能!那不可能!”
站在房門口的那個女人的身影,是不是比芭比高一點,瘦一點?他開槍時,心裏就隱約有點不對勁的感覺。現在,那種印象被重新拾回來,而且在他焦躁不安的想象中,越變越大,壓得他幾乎喘不過氣來。
他一定錯殺人了!他一定是錯殺了自己的太太——伊麗莎白!
雙重殺手
〔美〕希區柯克
“羅伊。”一個溫和的聲音突兀地叫出了他的名字,把他從夢中驚醒。他從床上坐起來試著清醒一下。當他的眼睛習慣於黑暗的時候,旅館房間裏的燈突然亮了,天花板中間垂下的燈射下耀眼的光芒,他的視覺暫時茫然了。慢慢地當他的視線變清楚時,他看見一個衣著整齊中等個頭的人站在床尾。
羅伊迅速地眨了幾下眼睛,調整了一下眼睛的焦距,這才看清這位不速之客手中正握著一把大口徑的自動手槍。槍口因為加了消音器而顯得格外長。
“該發生的終於發生了,”羅伊痛心地說,“這場追殺終於要結束了。誰會想到事情會這樣結束——在西班牙巴塞羅那這地方,這樣一個破舊肮髒的小旅館裏。”
那個人冷冷地回答道:“這隻是時間問題,從考裏昂先生雇傭我到現在已經九個多月了。這可是一段艱苦的日子,好幾次我還以為把你給追丟了。但是我得承認,這是一場精彩的‘狩獵’——加拿大、墨西哥、中美洲、南非、摩洛哥,然後是這裏。”
當那人以一種自我欣賞的口氣說話時,羅伊正把手緩緩地一點一點地伸向枕頭下麵,那兒有一把上了子彈的左輪手槍。他在絕望中幻想趁那人說話時能抓到手槍,然後在那人——殺手出手之前,把子彈射進他的胸膛。
“羅伊,我早就把你的左輪手槍給拿走了,”殺手以一種不耐煩的聲音說,“我們不要再玩這些無聊的把戲了,好不好?”
羅伊的手驟然停了下來,心頓時涼了下來,他的手隻差一點就可以碰到枕頭了。“我是一個非常警覺的人,”羅伊帶著敬畏地說,“你能進入我的房間,又神不知鬼不覺地從我枕頭下把槍拿走,你真是一位一流的高手。你究竟是誰?我想至少我應該知道一位即將殺我的人的名字。”
殺手點了點頭說:“威廉,格登·威廉,我自信我是此行中的佼佼者,我的酬金很高。考裏昂先生肯定很在乎你,方肯出那麼多錢幹掉你。”
羅伊無奈地笑了:“那是該事件中最好笑的部分,考裏昂先生實際上沒什麼好怕的。隻是我厭惡幫會裏的勾當,所以我想離開。我根本就沒打算去出賣他,但考裏昂卻不這麼想。”
“就算你說的是真的,羅伊,”格登有禮貌地說,“我仍必須執行我的任務,你的時間不多了。”
羅伊意識到死神在向他招手,大顆的汗珠從額頭上冒了出來,臉上露出哀求的表情,他突然央求說:“如果有任何可以挽回的方法,請您提出來。你要什麼,我給什麼,我有的是錢。”
格登搖了搖頭,平靜地說:“對不起,我已經接受了這項任務。假如我不完成的話,這會對我的聲譽有很大的影響,我想你會明白這一點。”
“那好吧,”羅伊溫和地說,“在你殺我之後,請幫我做件事。在你身後的寫字台中間抽屜裏有一個信封。我希望你能打開它,讀完後再送給考裏昂,你能幫我這個忙嗎?”
“我會的。”格登回答說。然後在沒有任何警告下扣動了扳機,手槍沉悶地響了一聲,羅伊的前額中間出現了一個洞。子彈的力量使羅伊身體向後倒去,臉朝上四肢張開躺在床上。
格登收好槍,取出一個帶閃光燈的袖珍照相機,拍了許多張羅伊的臉部照片。這是他應該做的,他需要任務完成的證據。
正要離開房間時,他突然想到羅伊臨死前的請求。他走到寫字台取出裏麵的信封,抽出一張打在白紙上的短信,看完後又輕輕地把信塞回信封裏。然後對房間掃視一下,打開門看了看外邊離開了。
考裏昂是個沒有耐性的人,當格登從西班牙完成任務回來見他時,他跳到格登麵前抓住他的手:“啊!你終於回來了,你終於去了我的一塊心病!隻要那人活著一天我就如鯁在喉。現在一切都好了,我得感謝你,我想看看你拍的照片。”
格登一語未發,取出照片給了他。考裏昂一把抓過照片,從頭到尾反複看了幾遍,臉上露出了笑容,看得出他對此很滿意。然後他對格登說:“你的全部酬金,我已經給你彙入你在瑞士銀行的戶頭,我向你致以最大、最深的謝意。在你走之前,我想再問你一件事,告訴我你開槍前他是什麼表情?他有沒有哭,或者乞求你手下留情什麼的?我敢打賭,這個膽小鬼一定會那樣做的。”
格登沒有表情地回答:“不,正好相反,他很從容。他對死亡的態度,比我所知道的所有人都好。”
考裏昂對格登的回答很不滿意,因此粗魯他說:“我想你一定相當累,你應該休息,我就不挽留你了。”
格登冷冷地一笑:“在我走之前,我得把這封信給你。是羅伊寫的,我希望你能讀一下。”
考裏昂困惑地接過信封,抽出了信。信是用打字機打的,打得很整齊。考裏昂念道:“我知道你會花錢雇人來殺我。為了公平起見,假如那個人把這封信交給你的話,那說明他已經接受了我裝在信封裏的兩萬塊錢,並且同意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再見了,考裏昂先生。”
那信從考裏昂的手裏掉了下來,他像驚弓之鳥一樣撲倒在地上。但是在他還沒有著地之前,他的前額出現了一個大大的洞,和羅伊的一模一樣。
小偷
〔美國〕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輕女孩時,他正在出售機票的櫃台邊等候。她光亮的頭發在腦後梳成一個髻——那男人想象它放下來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後的樣子——並在穿著皮衣的肩上,掛著一個沉重的黑皮包。他設法一睹她的麵容——她排在他前麵——但直到她買好票,轉身離去時,他才見識了她的美貌,她臉色蒼白、雙眸漆黑、嘴唇豐滿,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著她看,所以突然將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職員打斷了他。那男人隻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二十五歲吧——買了一張到東部某城市二等艙的往返票。他的飛機一小時後起飛,為了趕時間,他走進機場的一間雞尾酒吧,點了一份加水威士忌,然後一邊啜著酒,一邊看著候機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認為還是待字閨中的美麗少女,穿著流行雜誌上的服飾。後來,他又看見了那個穿皮衣的黑發少女,正站在服務台附近,和另一名穿著滾灰毛巾邊外套的金發少女談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機飛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請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即使她朝他這邊看,酒吧間的陰影可能也很難讓她看見他。過了一下子,她們兩個分手了,但沒有一個朝他這邊走過來。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士忌。下一次見到她的時候,他正準備買本雜誌在飛機上看,他覺得有人擠著他。起初他很奇怪為什麼有人這麼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誰以後,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說。她抬頭看看他——她臉紅了嗎?——她嘴角泛上一抹怪異的笑,稍縱即逝。她從他身邊移開,走入候機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著雜誌站在櫃台邊,伸手去掏後麵口袋的皮夾時,發現皮夾不見了。我會是在哪兒掉了呢?他想。他腦中開始列出皮夾中的東西:信用卡、現金、會員卡和身份證件。他的胃中翻攪著類似害怕的情緒。那女子那麼靠近我,他這麼想,並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夾。他該怎麼辦?他的機票還在,安穩地放在西裝裏麵的口袋——他伸手進去摸一下那個信封,確定還在。他可以搭這班飛機,抵達目的地後,打個電話叫人來接他——因為他連搭公共汽車的錢都沒有——然後處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現在,他必須得先處理一下遺失的信用卡——打電話回家,叫他太太從書桌的最上麵一個抽屜裏找出電話號碼,再打電話與各個公司聯係——好麻煩啊,這整件事簡直令人窒息。他該怎麼辦?首先:找個警察,告訴他發生了什麼事,描述那名年輕女子的樣子。她真該死,他想,她裝出注意到他的樣子,站得靠他那麼近,還在他說話時,臉紅得那麼漂亮——這一切竟然隻是為了扒他的錢。她的臉紅並不是害羞,而是擔心被識破,這點最令他受不了。該死的騙人的動物。他將對警察隱瞞一些細節,隻告訴他她做了什麼,皮夾裏有些什麼東西。他咬緊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個皮夾了。那黑發女子再度出現在他的視線裏時,他嚇了一跳,而又非常高興,考慮著是不是應該就近告訴站在X光機附近的警衛。她背對著候機室前麵的窗戶坐著,計程車和私家車在她身後逐漸聚攏的暮色中緩緩移動。她似乎正全神貫注地讀一本書。她旁邊有個空位,於是那男人走過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他說。
她看著他,一點兒都不認得他的樣子。
“我不認識你。”她說。
“你當然認識。”
她歎了口氣,把書擺到一邊。“這就是你們這些人的想法——像撿拾迷途的動物一樣撿女孩子嗎?你以為我是什麼?”
“你扒走了我的皮夾。”他說,並且為他用了“扒走”這個字而沾沾自喜,認為比偷、竊,甚至搶字,更口語化。
“你說什麼?”那女子說。
“我知道你做了——在雜誌攤那邊。如果你把它交還給我,這件事就算了,否則,我就把你交給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詳他。“好吧。”她說,然後從她腿上的黑包包裏拿出一個皮夾。
他接過來。“等一下,”他說,“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後麵追,就像電影裏的畫麵一樣——旁觀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閃來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聲提醒他,他已經老了——後來,他忽然聽見後麵有個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個人!”他前麵那個黑發女子不見了,這時有個穿海軍軍裝的年輕女子伸腳絆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蓋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機室的瓷磚地板上,但還是緊緊抓住那個不是他的皮夾。那是個女用皮夾,裏麵塞滿了錢以及各種信用卡,而皮夾的主人是那個穿著滾毛邊外套的金發女郎——那個稍早前他看見和黑頭發的女扒手說話的女人。她也是氣喘籲籲的,身邊還有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