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瞎子塑神,事先都由跛子根據所見形容描繪,心靈手巧的瞎子依其所雲塑造罷了。
這次他們被請到楊柳河邊塑河神。可跛子從沒見過河神,沒法形容描繪,瞎子也就沒辦法下手。若說不會塑河神要遭人恥笑,若按山神、土地之類模樣胡亂塑造,日後要遭人非議,豈不毀了幾十年名聲、砸了日後飯碗?兩人在空廟內搜腸刮肚幾日無果,為難得抓耳撓腮。這天一同外出打酒,準備喝酒解悶。
途中過河,跛子由瞎子背著。水淺卻寬闊的河床間多柳叢,是個“水清石出魚可數,林深無人鳥相呼”的去處。到了河中間,跛子突然壓低嗓門道:“柳叢裏有人洗澡!”
瞎子當即收腳喘起來:“是光著身子的女人洗澡!”
跛子渾身發抖、牙齒打戰,結結巴巴地指示瞎子以柳叢作掩護靠近。跛子在上麵抖,瞎子在下麵抖,抖作一處瞎子的腿就不聽使喚了,“撲通”一聲雙雙翻入河中。
這聲“撲通”,驚得洗澡的女人抓起衣服逃之夭夭了。
跛子爬起來見沒了女人,懊喪得直拿拳頭擂胸脯——這是從沒見過的白花花、赤條條的女人哪!可一轉眼不見了!要不是跌那一跤……瞎子也懊喪──跛子形容描繪過的女人不少,但白花花、赤條條的女人還從沒形容描繪過!要不是跌那麼一跤……
懊喪猛然變成了火,忽地燃起來。瞎子先咬牙切齒地掄起一拳:“狗日的!要不是你在我背上抖……”
跛子則照準瞎子的黑臉砸去一拳:“窩囊貨!要不是你摔那一跤……”
打!同室居住、相依相伴幾十年的兩個老光棍兒,用腳用拳用牙齒,撕打得天昏地暗。他們死打活拚的原因主要還不是仇恨對方,而是窩在肚子裏那股由失望、懊喪、憤懣彙成的烈焰噴發的需要,不噴發出來非活活憋死不可!當血從嘴裏、鼻孔裏、傷口裏湧出來的時候,他們都感到爽快極了!
最後他們都癱倒在河灘上,恨不得號啕大哭一場才好。
跛子忍著沒哭:“說你窩囊吧你又靈光──我隻是說有人洗澡,你咋就知道洗澡的是女人?”
瞎子卻又想笑了:“我的脊背被你頂得難受呀!”
當瞎子揭露了男人最淺顯又最深奧、最原始又最複雜的秘密後,野笑便帶著哭的腔調從他們嘴裏爆發出來,驚得樹林中的鳥兒尖叫著飛躥。笑過,懊喪憤懣都沒了,跛子心裏甚至浮出了幾分自豪:“咱這五十幾歲總算沒白活,總算看到白花花赤條條的女人了呀!”
瞎子來不及悲哀,急忙爬起來求告:“我的爺,快講出來聽聽呀!”
跛子就動情地形容描繪起來,形容描繪那白花花的……瞎子便想到了曾在秋陽下摸過的輕柔柔的棉花;形容描繪那細嫩嫩的……瞎子便想到了曾在清晨摸過的脆生生的豆芽;形容描繪那鼓泡泡的……瞎子便想到了曾在餓急了的時候摸過的熱乎乎的饃饃……
聽完,瞎子臉上浮出了莊重的表情:“照這麼說,我們今天怕是遇到神了──我扛幾百斤重的石頭上山都不喘,可今天我喘了!連腿都喘軟了!”
“誰說不是?──我那年遭賊人劫道,刀架在脖子上都不抖,可今天我抖了,抖得沒了骨頭似的!”
瞎子注視遠方良久,猛然一拍大腿:“我們今天碰到的,說不定就是河神吧?”
跛子縮脖子愣了半天,低喝:“沒錯!”
他們認準洗澡的女人就是河神,返身回去,跛子開始和泥,瞎子開始塑神。
因為他們是以塑神為生的,深知神的底端,所以從來不把神放在眼裏。瞎子曾說過:“神是個鳥!一堆泥垛垛嘛!”跛子曾說過:“我還常常往塑神的泥裏撒尿呢!”不過他們是靠神才有飯吃有酒喝的,又不便當麵取笑;當麵還要昧著良心,說神如何如何無所不能,如何如何把人的命牢牢攥在手裏。可塑這尊河神時,他們都感到誠惶誠恐,一種神聖的感覺使他們惶恐得總不敢直腰、不敢大聲說話。
弓腰站在塑好的河神像前,他們都有一種被聖潔的靈光籠罩的感覺,都不由自主地想跪下去……
打開廟門,早等候在外麵的善男信女們就燃著香火擁進來。擁進來的善男信女們先是一陣驚愕,繼而就滔滔亂嚷開了:這哪是河神,明明是個光著屁股的騷娘兒們嘛!
瞎子跛子本要罵他們個狗血淋頭,可轉念一想:大半輩子就塑這麼一尊真神,怎能留給他人呢?再說這一帶的蠢貨們又有眼無珠不識真神,撇下河神在這裏少不了還要受虐待。他們幹脆不要工錢了,雇車把河神拉回山裏,供奉在他們自己的屋子裏。
因為不信神,他們也不相信輪回報應之類,所以不修來世,所以不知道世上有什麼可怕的,昏天黑地、橫衝直撞地活著。而自從在屋子裏供奉了河神,他們就時時感到一種敬畏,既感到時時被一種神秘的目光注視著,又感到時時被一雙神秘的手臂嗬護著;既不再敢放肆地做歹事,也沒了總讓人擔憂的事。
這以後的日子就成了通風透亮的日子。瞎子覺得眼前總是亮堂堂的,跛子覺得世上的路都是平坦坦的。
初 戀
鄧洪衛
秦皮從三十歲開始,好上了酒。一喝即醉,醉了愛說事兒。說什麼事兒?說風花雪月的事兒。對誰說?對他的女人說。
葉兒呀,你過來一下。秦皮說。女人知道他又要說事兒了,就倒一杯水,坐在床邊。秦皮抓住女人的手,說,葉兒呀——目光裏柔情似酒,醇厚。
那時候,我們都還小,五年級吧。我要到縣裏參加少兒故事比賽。先在班上講,又在全校講。老師同學們都說好,我的心裏甜呀,得意呀。可是那天早上,我上學校。我總是第一個到校的。我是班長,我要開教室的門。可那天早上,我一進校門,就見你站在教室的門口,你穿著一件藍花上衣,是不是?你眨著黑眼睛,說,你的故事講得好呀,要是講話的速度再慢一點兒就更好啦。我想了想,真是有點快了呢。我就調整了語速。結果到縣裏一講,第一名,第一名呀!
女人說,喝水。秦皮就咕咚喝了一口水。
喝了水,清了清嗓子,秦皮接著說。每說完一段,總要握著女人的手,搖。情真意切。
秦皮四十歲,仍然愛喝酒。喝了醉,醉了愛說事兒。說風花雪月的事兒,對他的女人說。
葉兒呀,秦皮說,記不記得,高考結束那天晚上,我們到校園後麵的響水河堤上散步?那天晚上,我們談了好久。我說我沒考好,你說你也沒考好,作文還跑了題。你騙我呀。你的作文根本沒跑題,得了個滿分。跑題的作文能得滿分嗎?嗯?我們互相寬心,寬著寬著,我們的眼神就有點兒飄忽忽的。我們就擁抱了,我們就接吻了。我到現在也分不清是你先動的手,還是我先動的口。總之,我們都覺得語言是多麼蒼白無力,動作才最真實有效。那是我的初吻呀。麻麻的,鹹鹹的,多複雜的感覺呀。是這感覺不,葉兒?
對呀,麻麻的,鹹鹹的。女人說。
那咱們學著吻一個。秦皮覥著臉湊過來。女人有些猶豫,但還是閉著眼迎上去。
找不著當初的感覺了。秦皮拍著臉,悵然若失,掉頭睡去。
秦皮五十歲,越發愛喝酒,三天兩頭地,醉握著女人的手,說風花雪月的事兒。
葉兒呀,你後來怎麼就做了一個醫生了呢?而且還分在一個鄉醫院。那天晚上,我去看你,正好該你值班。真是個小醫院,一晚上沒一個病人。值班室也不大,一張簾子隔開來,外麵是桌子,裏麵支一張小木床。我們先是在外麵說話。後半夜,有些冷,你就坐上了床,蓋了被。你讓我坐在外麵,有病人喊一聲。我坐了一會兒,撩起簾子,鑽進被窩兒。被子小,冷風透過縫隙往裏鑽。我們就抱在了一起。後來,我鬆了手,我解你的紐扣,你拉我的手,不讓解。我甩開你的手,解!就解了!解開了,就成了一團火了。多旺的火呀,我快要熔化了呀……你說巧不巧,我們的事兒剛完,就有病人了。外麵的門就被捶得咚咚響。你趕緊穿衣服。看完病回來,我們都樂壞了。原來,你從上到下,都穿著我的衣服。你說好不好玩?你說呀。
好玩。女人擠著笑容。
秦皮六十歲了,仍然是酒不離口,醉眼迷蒙地對女人說事兒。女人真是好性子,仰著菊花狀皺皺的臉兒,聽。
有人對女人說,老醉鬼瞎繞繞,別睬他。
女人就笑,他高興說,我也高興聽呢!
這一天,秦皮又跟一夥老朋友在外麵耍鬧。中午,聚在小酒館喝酒。還沒喝幾杯,有人慌張張地來了,叫,秦皮,快回家!你女人喝醉了,躺在院子裏,吐了一地。
秦皮扔了酒杯,跑到家裏。女人已經被人扶在自家床上,歪著脖子,神誌不清。
女人一把抓住秦皮的手臂,搖。
女人說,阿毛呀,你愛打架,成績又最差,老師和同學都避著你,隻有我喜歡你,跟你在一起玩。我考上了省城師範,家裏沒錢呀。你東跑西湊給我幾十塊錢,送我上了學。你什麼也沒考上,你就到省城做小工,掙的錢你舍不得花,給我買書,買衣服。我想好了,一畢業,就跟你結婚。可是,等我畢業後,你卻瞞著我跟另一個女人結婚了,並且去了一個遙遠的城市。你說你配不上我,希望我能找一個門當戶對的,真心對我好的。我後來就找了秦皮。
女人搖著秦皮的手,說,阿毛呀,秦皮是個好人呀,對我也不錯。可是他有一個毛病,愛喝酒。喝就喝唄,一喝就醉,醉就醉唄,可他愛說事兒。說就說唄,可淨說他以前的風花雪月的事。他把我當作他以前的戀人了呀。我每次強作笑容,心都要碎了,碎了呀。三十年了,他講了上百次了,我隻好耐著性子聽,我怕他不高興呀。今天,他又出去喝酒了,一會兒回來,還得講那些酸事兒,我真想拿膠布將他嘴粘上,粘上!
女人說,阿毛,你當初為什麼要離開我呀,為什麼呀?你知道我這麼多年是怎麼過來的嗎?我苦呀。嗚嗚!
秦皮木木地坐著,任女人的手在他的手臂上,一下下地擊打。
秦皮的眼裏汪著淚,秦皮說,小蘇呀!
六十歲的秦皮戒酒了,這是誰也沒想到的事。
每到黃昏,小街上會出現一對老人相擁的身影。
有人喊,秦皮,喝酒。
秦皮轉身微笑,說,謝了。
那人又喊,這老東西,老了老了還浪漫了。
秦皮說,我們在戀愛呢。戀愛,你懂嗎?
離 婚
鄧洪衛
吳同是在三十歲那年的春天決定離婚的。在這之前,他和妻子的感情一直很好。
也正是那年的春天,吳同發現妻子有了外遇。
那天晚上,吳同告訴妻子,自己要去加班寫材料,很晚才能回家。吳同是單位裏的筆杆子,領導有什麼材料都要他寫。單位裏的事兒不多,可要寫的材料卻不少。因此,吳同就經常要加班給領導寫材料,一寫,就到深夜,有時能寫一宿。
可那天,吳同的筆很順,本來預計寫到半夜兩點的材料,十點多鍾就完成了。吳同收拾好東西就下了樓。到樓下的車庫裏,吳同怎麼也找不到自己那輛嶄新的自行車了。多年以後,吳同總覺得自行車被盜是以後家庭不幸的征兆。
丟失了自行車的吳同,隻好步行回家了。
吳同的家是三間老式平房。那天,吳同走到後街的拐彎處就看到自家的屋裏沒有一絲燈光。吳同想,妻子怎麼這麼早就休息了呢?這時候,吳同看到自家的門開了一半,從裏麵溜出一個人來,那人隨手把門帶上,匆匆地拐上了前街,很快消失在夜色裏。
吳同看那人的背影,好像是妻子的頂頭上司。
吳同的腦子“嗡”的一聲,像一下子鑽進了上千隻蚊子蒼蠅,身體也忽悠一下,被拋進了萬丈深淵。
吳同知道,自己原本幸福的婚姻將麵臨解體。
那天,吳同沒有回家,而是又回到了辦公室,在沙發上躺了一夜。那一夜,吳同怎麼也不能合眼,滿腦子隻有兩個字:離婚!
我一定要離婚!
我不能失去男人的尊嚴!
天明我就去離婚!
可天快亮的時候,吳同離婚的決心開始動搖了。
局裏將提拔一個科長,過幾個月就見分曉。局長曾經表示吳同是重點培養對象,這時候鬧離婚,一定會對自己的政治前途有影響。唉,還是等幾個月再說吧。
幾個月後,吳同果然當上了科長。吳同知道,這時候如果提出離婚,別人會怎樣看他,還是再等幾個月吧。又過了幾個月,吳同覺得科長的位置比較穩固了,就又想到了離婚。可這時,妻子已經懷孕八個月,眼看就要分娩了。吳同長長歎了一口氣,想,還是等孩子生下來再說吧。
孩子終於生了下來,是個男孩。讓吳同欣慰的是,孩子的眉眼像極了自己。
孩子到了一周歲,吳同又想到了離婚。可吳同一看到孩子,就猶豫了。吳同想,離婚了,孩子怎麼辦?妻子肯定不會把孩子讓給他的,而自己又實在舍不得孩子。再等等吧。
這一等,就是近三十年。
這三十年裏,吳同無數次地想到過離婚,又無數次地打消了這個念頭。孩子正在上學,吳同怕影響孩子的學習成績。還是等孩子考上大學再離婚吧。終於,孩子考上了大學,吳同又想,還是等孩子工作了再談離婚吧。這三十年裏,吳同時時感到有揮之不去的痛苦像一頭怪獸在咬齧著自己的心。吳同對自己說,離婚吧,不然我會瘋的。吳同經常一個人來到曠野上,發瘋一般地狂奔,跌倒了,爬起來再跑,直到精疲力竭地仰躺在地上,像死了一樣,一動不動。有時,吳同還會對著天空一遍遍地狂喊:我要離婚!直到把自己的嗓子喊啞。有許多次,吳同被大雨澆得渾身精濕卻全然不顧。
如今,孩子工作了,吳同該提出離婚了。可他怎麼也不會想到,這時候,一向身體很好的妻子卻病倒了。診斷書上赫然寫著:肝癌晚期。
吳同一下子蒙了。
幾個月後,妻子的病情惡化。
這一天,妻子已經到了生命的最後一刻,病房裏擠滿了親友。妻子用微弱的聲音說,請你們都出去一下,我對他說句話。親友們都出去了。吳同俯下身來,吳同聽見妻子用含混的聲音對自己說,謝謝……你對我……的照顧,我感到很……幸福。說著,妻子蒼白的臉上露出一絲笑容。吳同卻抖抖索索地從衣兜裏掏出一張紙來說,這是一張離婚協議書,我已經代你簽過名了,你按一下手印好嗎?妻子的眼睛瞪大了,笑容一下子僵在臉上。好一會兒,才緩緩地抬起手,可抬了一半,猛地垂了下去……
吳同愣了一會兒,放聲大哭。外麵的親友聽到哭聲都擁進來。他們看吳同哭得那麼傷心,都勸。可吳同哭得更厲害了。在場的人都流下了眼淚……
從殯儀館出來,吳同從兜裏掏出那張紙,扯碎了,扔在空中。
這時,吳同看到不遠處的路邊,有一輛嶄新的自行車,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吳同覺得它跟自己三十歲那年春天丟失的那輛車一模一樣。
可是,怎麼會呢?那輛車,已經丟失近三十年了,即使找到,也已經破舊不堪了。
李 楠
鄧洪衛
二十年來,李楠一直拚搏在餐飲業,說白了就是開飯店。從小飯店到大飯店,現在是大酒店。她家開飯店可有淵源了。她父母就開過飯店。那時她上初中,學校在鎮上,飯店也在鎮上。
小鎮,直溜溜一條街,飯店沒兩家。李楠記得,父母開的飯店不大,樓上樓下三四間。生意還說得過去,時忙時閑。廚師是不要找的,服務員也不要找。父母就是廚師,就是服務員。李楠放學回家,經常幫著父母洗洗菜,淘淘米,端端盤子上上菜。不忙的時候,在外屋的一個角落裏做作業。有時,父母會給她端來一小碟春卷或一小碗雞湯。春卷真脆,雞湯真香,幸福感在心中暖暖地蕩漾啊。
除了一些流動食客,經常光顧的是鄉裏和村裏的大小幹部。他們閑啊,大把大把的時間要打發啊。李楠記得最清楚的,是一個叫楊鄉長的人。此公圓頭圓腦,笑模笑樣,立著一礅,坐著一堆。他喜歡跟母親開玩笑。母親端菜過來,他總要喊住母親,讓母親敬杯酒。一開始,母親紅著臉推辭,堅決不喝。他們就把在廚房忙活的父親喊來。這怎麼能行呢?鄉長讓你敬酒,你咋不識好歹呢?父親沒真沒假地嗬斥著。自己端起杯子幹了一個,說我認個罰吧,向領導賠罪了。這幫人嚷嚷說不行,老李喝的不算。母親便接過杯子,抿了一口。這一口,就算開了口子啦!以後每次他們來,都要母親喝一口,母親竟不再推辭,坦然地喝了,不是一口,而是一杯,兩杯,三杯。母親應付自如。桌上氣氛熱烈,還有人鼓起掌。酒席散了,客人字簽得也慷慨大方。往外走,楊鄉長總賴在最後,回過身來,做鬼似的在母親的屁股上擰了一把,母親也不惱,嘻嘻地笑著。李楠看到了,很生氣地唾了一口,母親才假模假樣地躲了躲。楊鄉長輕聲說,你女兒是個人精,將來動靜不會小,不會小呀。
李楠初中沒畢業就離家出走了。這對父親來說是個秘密,母親卻心知肚明。那天,母親拿著一遝白條去找楊鄉長。父親發現還有幾張楊鄉長的白條落下了,就讓李楠趕緊送過去。那時李楠正在做作業,一道數學題算了一半。但她二話沒說,放下筆,一溜小跑來到鄉政府。楊鄉長的辦公室沒人。一問,有“好心人”指給她楊鄉長的宿舍。她就去了,結果就看到不該看到的一幕。她把白條往地上一扔,就走了。她沒有回家,而是直接去車站,奔縣城,又從縣城奔市裏。到了市裏,她兜裏空空如也,隻得到一家小飯店裏做服務員。老板很喜歡她,說,你在哪做過吧?這麼順溜。她搖搖頭說,我是學生。這一做就是兩年。兩年後,她跟一個食客相好,出來另開了一個飯店,她就成了老板娘。飯店越開越大。每有熟客,丈夫都要敬酒,每晚都要敬好幾圈。她心疼,有時過來幫丈夫擋兩杯。丈夫嗬斥她,男人的事你就別管了!她就在前台照應照應客人,管管賬。兩年後,她成了老板。因為她跟丈夫離婚了。丈夫跟一個服務員攪在一起。這怎麼能行呢?散了吧。就散了。丈夫很仗義,把飯店留給她,她就成了老板。
因為她是女人,吸引了許多客人來。也因為她是女人,引來了許多是非。最頭疼的兩件事:敬酒和要賬。她學上了喝酒,習慣了與食客們嬉笑嗔罵。食客們也喜歡李楠。入鄉隨俗呀。既然入了這行就得吆喝這行,適應這行啊。她的酒量練出來了。老板出來敬酒,請客的人很有麵子。老板酒敬得爽快,請客的人麵子更足。遇到好說話的客人,她隻需端一杯純淨水晃一圈就可以了。遇到不好說話的客人就混不過去了,倒掉你的礦泉水,眾目睽睽之下,滿滿地倒上一杯酒。重要的領導要一個個敬,有時領導認起真來,要一口悶下一杯。這酒喝得就沒數,三下兩下就頭重腳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