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2 / 2)

我從車窗裏把證件遞給了張老板,張老板沒接。

“能不能私了?”張老板問。

“你這不是害我嗎?你違法還帶著我犯法。”警察沉默了一會說。

張老板說, 三百怎樣, 警察不開口。四百,警察把手裏閃著紅光的棒燈向右一揮,我看到了不遠處的警車。警察上了車,搖下了車窗掏出小本子。張老板爬上車,翻包,順勢塞到我手裏。忽然,他把我往外猛地一推,我從車上滾了下來。接著我聽見車發動的聲音,我還沒來得及看,隻見前麵“轟!”的一聲巨響,大車撞上了小車,小車趴死在大車肚裏,血肉模糊。大車裏張老板嘴裏的鮮血直往外溢,頭皮撕裂。我抱起張老板,張老板已經昏死過去,我的眼淚汩汩地出來了。我撥通了張老板家裏的電話,“我的車撞了人,迅速到通榆橋,盡量不要弄出聲音來。”張老板老婆帶著她的弟弟騎著摩托車過來了,救人要緊!死人活人都被“120”車拉走了。

張老板在醫院裏昏迷著, 一直未醒。其餘四個都死了。我逃到家裏換了身幹淨的衣服開始逃跑。出門不久,就被公安局羈押到看守所, 因為案情重大, 不允許任何人見我。提審我的時候,我還說出了周韶萍被我壓死藏屍的事實。我隻提出一個要求,能否見一下周韶萍的家人。辦案人員回話來,周家人拒絕見我。

出庭那天,法庭對麵的大街施行了交通管製。由於旁聽席上的人太多,法庭秩序曾出現混亂。三個保安的家人,警察的家人還有周韶萍的父母親戚都在旁聽席上,每個人的目光都呆滯著,我家就我瘸腿的爹和舅舅在,看到我他們都站了起來。我自始至終沒有看見張老板家裏來一個人。我特想張老板,沒人告訴我,他現在怎樣了?張老板要是清醒著,他準來看我。麵對法官的提問,我沉著應答。

“警車是我故意撞的。”

“ 半夜三更查車, 一罰就是三四百,連張票據都沒有。”

“車要撞的時候,我先跳下了車。我的胳臂和腿上都摔傷了。”

“周韶萍是我夜裏倒車時壓著的。我害怕才藏屍的!”

“我壓死了我的人,早該死!讓他們四個陪我一起去死。”

審判很是順利,我如釋重負,壓在心頭的石頭終於掀掉了,我長長地舒了口氣。爹盡管為我請了律師,我最終放棄了上訴。

西邊的太陽已經落下了,我的靈魂在傍晚的蒼穹下遊蕩。不久,圓圓的月亮漸漸在天空升起。這時候,神走近我說,“孩子,你該回家了。”

是的,我該回家了。

原載《創作》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