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建築企業營改增的應對措施(2 / 3)

3、對建築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

營業稅的會計核算相對增值稅較為簡單,在計提賬目時,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費一應交營業稅”等;在支付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貸記“銀行存款”等。建築企業營改增以後,企業的會計核算科目發生相應的變化,以一般的納稅人來說,會計科目通常會在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明細賬戶內設九個專欄,從而更好地進行增值稅的會計核算,而當營業稅改增值稅後,會計科目則明顯增加,核算方式也變得更為複雜,對會計核算及賬務處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時,建築企業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對企業內部組織結構、管理模式及企業文化等都有影響。增值稅改為營業稅,建築企業不僅需要重新統一進行稅務籌劃,還要加強稅務管理。

4、對建築企業稅負及現金流的影響

建築企業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在采購一般納稅人所出售的機械設施時通常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從而為建築企業減少資金壓力,提供少量的剩餘資金,同時改進了建築企業設備工作效率,優化建築企業資產結構,引進先進設施設備的同時,可適當地減少作業人員,降低人工成本,增強建築企業整體實力,因而,提高進項稅額可抵項目的比例,有助於減輕建築企業的稅收負擔。建築企業在實際工作中通常采用預交稅款的形式進行繳納稅款,稅務機構則采用計劃施工進度來進行確認稅負收入,征收稅款,但通常情況下建築企業繳納的稅款往往高於實際產生的稅額,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建築企業的大量現金,控製了建築企業現金流量;另外,建築企業往往項目工程施工周期長,工程款回收緩慢,這也給建築企業的現金流帶來了巨大壓力。

三、建築企業“營改增”的應對措施

1、完善合同約定,製定適宜的投資方案

建築行業在營業稅改增值稅後,應在合同約定中明確約定各類稅負種類。施工企業在分包合同、材料采購合同等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應承擔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同時,還應約定雙方提供相應的消費清單、增值稅發票、購銷憑證等證明後再行付款。再者,建築企業仍需加強對承包人和分公司的管理,建築企業內部承包的經營形式有利於建築企業業務拓展,提高核心競爭力,但也為建築企業增加了財務管理的難度。建築企業應注重選擇具有增值稅納稅人資格的合作商,並考查其相應的扣減稅率,以免無法抵扣企業增值稅。營改增可以幫助建築企業減少企業的總資產和現金流出量,同時增加建築企業的總利潤,利潤增加後企業應創造更好的籌資環境,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綜合考量後製定適宜的投資方案。

2、適時實施稅收籌劃

營業稅改增值稅為我國建築企業的稅務籌劃帶來了良好的機遇,建築企業應適時抓住時機,積極采取行動製定新的稅務籌劃。在適當的稅務環境下,進行建築企業的固定資產更新,提升企業的設備效率和機械水平,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通過采購建築原材料以及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等形式產生的現金,來綜合籌劃實施長期投資活動,增強建築企業盈利能力。營改增後,稅收政策給企業稅收籌劃以新的空間,對於每個環節都要進行細致的稅收籌劃。在采購原材料和供應商以及承包商的選擇上,分析各個供應商的優勢劣勢,在價格和稅額之間進行比較,結合增值稅抵扣的條件,確定最優的采購方案。同時實時關注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整變化,及時應對各種可能的情況,避免政策修改後增加企業稅負和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