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申訴案後的微妙(2 / 3)

老師興奮地向李建國招招手說,你來看,你來看,我的博客,興奮得像個小孩子。

李建國於是走到老師的身邊,看著老師筆記本電腦上的畫麵,原來,老師現在在玩博客,級別還很高了,點擊率很高。石明昌老師興奮地說,我現在玩這個,以前寫點東西在家裏如果不發表的話都沒人知道,現在想寫了,無論多少,在網上一貼就出去了,咦,看的人還真多。我看啊,這是個普法的好方法啊,以前那些寫的學術文章有什麼用啊,寫了就寫了,都沒人看,還是互聯網這個平台好啊。

於是李建國拿起鼠標點了幾篇文章看看,老師不但寫了不少法律學術文章,還寫了不少有關法律的雜文,石明昌老師興奮地指著一篇文章說,這篇,很多報紙轉載了,涉及的政府還專門上門和我溝通了。

李建國頓時腦海裏一亮,如果把戴斌的事情寫到網上,不知道會不會引起關注。於是他鄭重地對老師說:“老師,你幫我個忙,請你就戴斌這個事情寫篇文章,放到網上去,看看能不能引起輿論的關注?”

石明昌老師頓時沉默了,搞學術的人對自己的名聲極為看重,李建國的這個請求他不得不慎重考慮,因為這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這是為貪官在說話,是有悖於大多數人的好惡感的,但李建國提出來了,他也不好直接拒絕。思量再三,老師還是答應了,一是想自己不過隻是從學術的角度來評價這個案件,第二看在戴斌犯罪的情節不是那麼惡劣的份上。李建國十分高興,連連稱謝。突然之間有了這麼特別的方法,李建國高高興興地離開了老師的家。

離開老師的家,李建國十分高興地打通了王律師的電話,告訴了他這件事,王律師仔細問清楚了老師的姓名,說:“如果真的老師寫了這篇文章的話,肯定會有好處的,他的名氣擺在那裏,一旦關注哪個案件,對原判機關或者當時辦理案件的領導都會有些壓力的。不過,這方法也不知道是好是壞,我看,另外還是要想想其他辦法。”

王律師這話的弦外之音很明顯,那就是要找關係,可是李建國倒吸一口涼氣,當初這案件是省紀委辦的,要找關係的話,至少要找相當的領導,可是李建國現在雖然有些錢,但一直不在A省活動,最多有些舊識,也都最多混個處級幹部什麼的,哪裏能有這樣通天的路子呢?

李建國想來想去,覺得還是看看戴斌有什麼可以的路子,因為當年他能走到市長這一位置,在省裏多少會有些關係的,而且關係到他自身的事情,找找人或許別人會給點麵子,即使他自己關係找不到現在的省領導,至少以前他的同僚可以幫上說些話的。

於是,第二天,李建國就折回了東湖監獄。

可是戴斌絲毫不認為李建國這樣做有什麼用,按照他的思路,如果不是有影響的報紙關注,領導幹部都不會有太多注意力的,以前他自己當市長的時候關注輿論也多半是秘書收集的報紙消息。李建國歎口氣說:“戴斌不是我說你,你連頭帶尾被關了三年了,你可知道外麵多大的變化,互聯網的發展已經不是三年前的局麵了,沒有哪個領導不關注互聯網上的輿論情況了,你可知道,因為網絡輿論的力量,導致了收容遣送製度的結束。”

戴斌曾經當過市長,當然知道收容遣送是怎麼回事,他在牢裏也知道這件事,但畢竟都是報紙上的消息,不是很詳細。於是李建國就把孫誌剛事件的始末告訴戴斌,如果不是各大網站和論壇轉載,僅僅《南方都市報》一家知名報紙的文章是難以起到這種效果的。

聽了李建國的介紹,戴斌不禁感歎,自己在監獄裏服刑,外麵世界的變化是如此之快,真的,如李建國所說,如果不早點出去,自己真的是要成為一個廢人了,不禁心裏又燃起了一絲鬥誌。

但是李建國所說的要找關係,戴斌自己也沒有什麼路子,因為省級領導不是想找就找的,而且自己是個落馬的市長,在位子上的時候,有的領導不是一條線上的都不會幫你多大的忙,更何況現在。

聽了戴斌的話,李建國也沉默了,兩個人感覺到這條路是有些很難走得通的。不過李建國還是鼓勵戴斌要振作一點,試了,或許不行,但不試,那肯定是一點機會都沒有。有了李建國的鼓勵,戴斌也不想讓李建國為自己的奔波的努力白費,表示一定要申訴一回。

回到號房裏,戴斌不禁思前想後,原本因為失去減刑機會的他已經麵對這種現實,可現在李建國這樣的一奔忙,讓他原本淡定的心又開始渴望起來,特別是今天李建國說他已經脫離了社會讓他感覺到有些恐懼,這種恐懼是真實的,如果真的和社會脫節了,確實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

戴斌深深的感激著李建國,他根本沒有想到李建國會對他的事情如此賣力的在奔走,不惜金錢和時間,相比而言,那些個在官場上處的朋友如今思量起來,真的還找不到可以派上用場的人。戴斌不是不認識能夠接觸到省領導的人,但是那些幹部哪個不是要為自己仕途的進步想方設法在省領導麵前表現,就和當初戴斌一樣,哪裏會有人幫自己出頭去說話。戴斌知道找這些官場上的舊識開了這個口也沒用,還不如不開,省得討沒趣,事情到了關鍵的時候,還是要靠李建國這樣真正的朋友,你在當市長的時候,他在外打拚不來依靠你,你落難的時候,他卻出現在你麵前為你奔走。但這也不是說官場中人就不講感情,但大多數還是從仕途的角度出發為自己考慮的多些,這是官場中人慣性的思維,一輩子都在級別和職務上耗盡心血,無論是遇人處事,無論是工作業績,都跳不出這個思維圈子。

石明昌教授的文章三天之後出爐了,李建國接到老師的電話立刻上網看了。老師文章的題目是:反腐一律從嚴有違立法本意。文章的名字一看就很特立獨行,李建國在博客上看的時候就發現已經有網站和論壇開始轉載了。老師不愧為刑法的專家,從戴斌受賄案中的幾個從嚴的細節說明司法實踐中一味理解從嚴而沒有執行好“寬嚴相濟”的政策,而且以戴斌案件為例指出“五萬元”定罪量刑的時候一味的隻考慮客觀因素,根本沒有把犯罪主體的主觀因素考慮進去。

為落馬官員說話的文章自然是引起軒然大波,很多網民的留言都是說要嚴懲貪官,說博主不應為貪官說話,不過有很大一部分有法律知識的人則認真留言,認為教授說的有在理之處。網絡的特點就是有爭議的帖子最容易熱起來。李建國看了文章的第二天就發覺到這個文章的熱度明顯上升了,他不斷地在網上翻看網民的留言,但心中不知道這樣做能有什麼效果。

開弓沒有回頭箭,李建國立刻和王律師商量,以戴斌本人的名義開始向省高院提起申訴。省高院審判監督庭接到這一特殊的申訴後,鑒於互聯網上的輿論,覺得不宜一口回絕,於是按程序開始上報到院裏,高院幾個領導之間也存在著爭議,一時也答複不了。

麵對這種結果,李建國和王律師也不知道是好是壞,隻有耐心的等,希望事情能夠出現轉機。不過按照他們的猜測,如果沒有互聯網上的那篇文章的話,多半,這申訴早就駁回明確說不會受理的了,誰也不願去翻以前的賬,特別是這種案件多半是領導定過調子的事情,按照官場上的規矩,誰會去碰呢?

難道李建國的努力就此白費了,戴斌依然要在牢裏服滿剩下的刑期?

4

事情的轉機來自於一件批示,這個時候,原來A省的省委梅書記已經調任他省,現任的省委古書記來自於中央部委,在省部級主要領導中屬於年輕的幹部。這件批示就是來自於古書記。

二○○三年被稱為“網絡輿論年”。雖然網絡輿論在二○○三年之前就已存在,但在這一年,中國的網民看到了自己通過網絡輿論改變事件進程的力量,也越來越受到各級領導幹部的重視,開始成為政府部門進行管理決策的重要依據。戴斌受賄案這件舊事在互聯網上被翻出之後,在A省也受到了關注,有關方麵就把這條信息放在輿情簡報中送呈了省委領導傳閱。不知怎麼,古書記對這條信息有了興趣,後來高院的人分析,也許是因為古書記曾經有過法律方麵履曆的緣故,但不管怎樣,引起了他的關注,戴斌的申訴案件就有了一絲轉機。

古書記的批示很簡單:閱,請將此案情況整理報我。

省委書記的批示之後,很快就反映到了相關部門,省高院也知道這件事情,於是就把當事人戴斌正在申訴的情況也加進案件的彙報材料裏麵去了。不久,古書記在案件彙報材料上做了批示,輿情監督有利於法治建設,請高院認真研究此案,並保障當事人行使申訴的權力。

這一批示轉到省高院之後,省高院的領導於是就要求審判監督庭落實這一批示精神。落實省委書記的批示精神是一項政治任務,但是如何落實,這裏麵倒是很難去操作的。首先領導批示裏並沒有對案件是否再審提出具體意見,也未對案件原先判決提出意見,這就很難掌握了,並且最關鍵的一點是,當初主持查處清水市腐敗大案的省紀委書記冷冰現在還在A省,任省委副書記,如果對過去翻案,那恐怕有些不妥,誰也不願意無端端地為了一個過去的案件,一位落馬的官員搭上自己未來的仕途,所以,這件事情就這麼僵住了。

戴斌雖然找不著人幫自己到省領導那裏說話,但是要找人打聽消息還是可以的,他通過王律師和李建國聯係上以前交好的一些人,把這裏麵的情況都打聽清楚了。一開始聽說省委書記有了批示,很是興奮了一陣子,後來又出現了這種情況,也沒轍啊,誰願意幫你呢。

按照常理,這事情估計就這麼拖著,最後估計要是省委那邊追問的話,可能也就一番官話彙報上去,還是堅持原判。不過這倒也是,就從證據的角度和司法實踐的角度來說,原判雖然重了,但也沒錯,堅持原判也符合道理,要是改判輕點也沒錯,也符合法律,關鍵是要有人為戴斌說話,可這冷冰還在省委副書記的位置上,誰去碰這個釘子呢?誰也不會,誰也不願,更不會有人傻乎乎的到冷書記那裏去問這事該怎麼辦。

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可複製,講的都是機緣。各種條件綜合在一起才落得一個最後的結果,就像當初戴斌被判刑十年一樣,如果擺在現時,這幾年受賄案的案值越來越高,再來看戴斌這樣隻受了八十萬賄款還沒花的官員,判刑十年的話覺得判的很重,可當時清水市腐敗案案發之後,嚴懲的調子定在那裏,這結果也就不一樣了。

同樣,今天戴斌申訴也是個機緣,如果不是李建國執意要幫戴斌,而且李建國又恰巧與法律權威石明昌交好,而恰恰省委書記又很巧合的對這起案件感興趣,讓原本一件不可能翻身的案件走到了這個程度,不得不說這是機緣。

如果這個時候能夠再起死回生的話,那可能就更算是機緣中的機緣了。

這時候,有個與戴斌很有關係的人有些坐不住了,他考慮了很長時間,幫,還是不幫,如果要幫,該怎麼幫?

這個人就是戴斌在清水市的搭檔,原清水市市委書記宋之傑,剛剛從副省長的職位上提拔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宋之傑。

當年宋之傑和戴斌搭班子的時候,對戴斌在經濟建設方麵上的能力是很看重的,也相信戴斌的政治素質,但他壓根沒想到調查李有成最後把戴斌給套了進來。對這件事情,他感到非常的痛心,當時他一直以為如果自己離開清水市,接自己位子的很有可能就是戴斌,而最後卻進了牢房。宋之傑還有一點很痛心,戴斌並不是一開始就和李有成攪在一塊兒的,如果當時自己要對戴斌多提醒,多敲打的話,說不定今天又是另外一種情形。

按理說,級別越高的幹部心應該越硬,不然處理事情哪裏能夠果斷堅決,處理幹部哪裏能下得了手,但宋之傑並不這麼簡單的認為,高官也是人,該果斷的時候就得果斷,但該講感情的時候就該講感情。政治畢竟還是人類的政治,不是機械的政治,是人就有感情。宋之傑不但可惜戴斌是個人才,而且有了這一點點的歉疚,他就不能對戴斌今天的事情無動於衷,而且戴斌申訴的事情又是他分管的範圍,政法委書記就是分管司法這一塊的,就算他想回避一下都沒辦法回避。

作為一個高級領導幹部,工作上不能徇私情他是知道的,也是他的原則,而且他也知道這其中的奧妙。冷冰副書記是當年主持查辦清水市腐敗案的領導,現在在班子裏又是副書記,如果冷書記在這個問題上堅持當年的看法,那麼戴斌的申訴自然就通不過,自己也既不便找冷冰疏通這件事情,也不便主張同意戴斌的申訴,這確實很頭痛。

省委副書記冷冰雖然現在既不分管政法也不分管紀檢,但古書記在戴斌案件情況上有批示的事情他也有所耳聞,批示的複印件他也看了,古書記那龍飛鳳舞的字他看了又看,不過他始終沒有猜透古書記批示中的含義,省委書記不是隨便批示的,這其中有什麼奧妙呢?他剛來,是不是知道這個案件當初是我主抓的,批示了這個案件來看看我的態度能不能和他保持一致,或許沒那麼複雜,隻是就事論事而已呢?古書記剛剛來A省履新,冷冰對他的工作作風還不是很了解,所以一時也猜不透這裏麵的意思。

對於戴斌,他的印象沒有那麼惡劣,一是因為在查處戴斌的時候,戴斌的態度很好,而且隻查出那麼一筆受賄,相對於其他多次受賄幹部來說,是很不錯的了;二是戴斌在清水市當市長的時候政績還不錯,清水市發展的也很好,能力還是不錯的;三是戴斌的愛人林燕妮當時在省紀委工作,冷冰剛來A省工作時候並沒有多少熟人,對紀委的同誌也就看重些,也就對戴斌沒那麼壞的印象了。當時他也曾考慮過從輕處理戴斌,但整個清水市腐敗案件牽涉的幹部太多,如果從輕處理了戴斌,那麼其他的人就不好辦了,這個意見他也和當時的省委梅書記交換過,最後還是痛下決心都從重處理,要用清水市腐敗大案為全省幹部敲個警鍾。所以現在對於戴斌申訴的問題他並不是很計較,因為隻是個別人,不是否定整個案件的查處。冷冰的考慮的重點不是讓戴斌改不改判,而是古書記對這個案件的態度究竟是什麼意思。

冷冰決定不過問,不表態,靜觀其變。

這幾方的沉默,讓戴斌申訴的結局顯得撲朔迷離。

5

省高院的算盤還是打錯了,見省高院遲遲沒有回音,省委辦公廳督查室就古書記這一批示給省高院下了督辦單,而且抄送了省委政法委。

省高院這下再也裝不下去了,於是就又想出了主意要踢皮球,高院領導跑到省委政法委這裏向宋之傑彙報這一案件,說是這個案件當初是省紀委辦的,現在古書記批示了,是不是政法委牽個頭,請紀委和檢察院大家碰個頭,然後再定。

宋之傑正等著這個機會機會就送上門來了,不過他心裏有數,就是這三家碰頭,大家夥兒也不清楚該怎麼辦。自己當初是清水市委書記,也要避嫌,不可以上會主導大家的思路,而且一旦自己參加了,必然會引起冷冰的注意,對班子團結不利。於是他給高院領導出了個主意,讓他邀請一些法律專家,特別是寫這個文章的石明昌教授,還有戴斌聘請的律師,然後再請檢察院、紀委的同誌參加,就這個特殊的個案開個研討會,這樣可以聽聽多方意見,而且在會上也可以探探檢察院和紀委對這件事情的看法,然後再做決定,或者把研討會的結果先報到省委督辦室去,這樣也有進退。

宋之傑的這番意見,高院領導覺得很不錯,更重要的是這個主意是宋之傑出的,他是省委常委,即使這步走的不妙,後麵算是有人撐著,不會怪到自己頭上的。這就是一種官場哲學,凡是領導定過的事情,無論對錯,最好不要擅自去推翻;沒有把握的事情,最好向領導報告,請領導定奪,這樣錯了禍不及自身。

有了宋之傑的一句話,高院很快就見了行動,以探討的名義開了個會,由於石明昌教授和王律師的參加,這個探討會最後的成果是顯而易見的。石明昌是國內知名的刑法學權威,省高院和省檢察院裏都有不少他的門生,老師說話,學生就是麵子上也得顧著點。王律師也是省內著名的律師,名氣擺在這裏,話也就說的響些,簡直等於替戴斌提前做了一次辯護。與之相反的,省高院和原審法院、省檢察院和原起訴的檢察院還有省紀委參加的同誌大都發言的時候避實就虛,少數的堅持原判沒錯誤。當然,這也在情理之中,這不光光是法院的麵子,也是法律的麵子。

研討會最後的成果基本上就是石明昌教授的觀點和國內法律界對受賄罪量刑的普遍觀點,就是對受賄罪定罪量刑時,不能死摳受賄數額,必須根據受賄行為的不同情節,作出正確的裁決。應考慮受賄的手段;受賄的次數;受賄犯罪造成的後果;受賄的對象;受賄人的主觀惡性和犯罪後的表現等等。

而且對於戴斌這個個案在認定自首以及事先戴斌並未謀定收受賄賂與為李有成獲取利益之間的邏輯關係存在了很大的爭議,按照王律師的觀點,甚至對戴斌是否構成受賄罪都有值得爭議的地方。

省高院在探討會結束之後,綜合各方意見,把戴斌案件在法律上的爭議寫的是針鋒相對,撲朔迷離,以表示高院正在積極落實古書記的批示精神,不是沒有及時保障申訴人的權利,而是這個案件太難審了。把這個算作批示辦理情況報到省委督查室,算是給省委督查室一個交代。

過了十幾天,古書記為何對戴斌這個案件進行批示的原因終於揭曉了,原來隻是一個引子。

十幾天後,省委常委們在古書記的帶領下,邀請了石明昌教授和省內另外一名在全國有影響的法律權威為省委常委們開了一堂法律講座。在講座開始之前,古書記在開場白裏向各位常委道出了他的想法,那就是要在領導幹部當中倡導三學,一是學政治,要永葆政治立場,不斷更新政治理論水平;二是要學法律,領導幹部要依法執政,帶頭依法辦事;三是要學經濟,領導幹部要懂經濟,會抓經濟建設。說完之後,他就拿戴斌這個案件作為了例子,古書記說我當初看到石教授寫的文章正好是說我們省的事情,幹脆我就拿出來試試我們怎麼去應對,我看,法院搞的很不錯,沒有盲目的去判或者不判,而是多請一些專家,多聽些意見,這樣好啊,理,越辯越明。同樣,我們在經濟工作中也要一樣,少搞拍腦袋工程,要養成請專家論證的習慣。今天我們一起聽聽講座更重要的是表示一種姿態,學習要從領導幹部開始。

古書記的話講完了之後,冷冰心裏清楚了,古書記這是對事不對人,或者說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這是新的省委領導新的領導思路,估計戴斌這個案件恰巧做了一個引子,一些省裏經濟領域方麵存在的曆史問題,比如有的地市以前上馬的項目是留是廢,估計他也是想通過這種方式來解決。他不禁對這位新任的省委書記執政水平又有了新的認識,他覺得很振奮,在這位新的省委書記帶領下,A省的發展將會更加美好。

在學習休息的間隙裏,幾位領導在一起聊了起來,因為正好是石教授上課,就不免談到了戴斌這個案件。有幾位常委都是知道戴斌這個人的,都感覺戴斌一時糊塗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真是個教育幹部的活生生的典型啊,宋之傑看著冷冰也在場,於是也就在聊天中有感而發了,說:“是啊,現在腐敗現象真是變化多端啊,我看啊,現在的腐敗分三種,一種是政治上的腐敗,有的領導幹部政治立場上不堅定,一邊貪汙腐敗,一邊裸體做官,隨時想出逃,想當叛徒,這是最大的腐敗;一種是置國家利益不顧的腐敗,也是很嚴重的,吃外國人的回扣,在重大商業行為中拿國家的利益作交換,簡直就是漢奸行為;最後一種才是最普遍的也是最常見的,像戴斌這樣受賄的貪汙腐敗,相對來說啊,這種腐敗比前麵兩種的後果要輕一些,大部分人是可以警示教育的,我看古書記說的對,領導幹部一定要學政治,這個政治立場一定要堅定。”這一番議論,說得各位領導都直點頭,宋之傑看到了,冷冰也在不斷地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