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研究生考試誠信缺失的社會背景與演變趨勢分析(2 / 2)

2.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誠信缺失的演變趨勢分析

第一,有關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的負麵事件被揭露,成為公眾對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誠信缺失的導火索。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在發展與改革過程中出現買賣答案、冒名頂替、集團作弊等負麵事件,如果當事一方被公眾或媒體認定為“有問題”或“有罪”,那麼,這些負麵事件將有可能成為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誠信缺失的導火索。

第二,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從業者的言行不當,不僅使這種信任缺失的發生有了動力,而且造成了衝突對立。近些年,公眾雖認定一些考試工作疑似有問題,卻被相關管理部門認定為“正常”或者沒有證據,仍免不了懷疑管理部門包庇相關人員。隨著公安機關對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中買賣答案、冒名頂替、集團作弊等事件調查的深入,驗證了公眾早期的懷疑與猜測,造成了公眾對於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不信任。同時,使得一些公眾形成對於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不信任的“主觀思維定式”。

第三,互聯網的興起伴隨信息傳播與資源的快捷動員,使得對於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管理能力、誠信品質的質疑力量很容易彙集,為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的信任缺失積蓄動能。在這種動能的作用下,那些對於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的質疑,借助網絡與媒體的力量,不斷對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中的一些負麵特征或相關人員的不當言行進行議題設置,進行聚焦、傳播和放大。

第四,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誠信缺失的集中爆發。公眾當中的“當事人”和“參與者”以各種方式表達對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相關從業者不當言行的不滿意、不認同。在這種“現實型”的信任缺失中,公眾當中的“當事人”和“參與者”經常以聚集、攻擊、漫罵、調侃等形式釋放對於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的不滿;在“網絡型”信任缺失中,公眾當中的“當事人”和“參與者”更多地以“人肉搜索”、“網絡攻擊”、“灌水”、“拍磚”等形式表達對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的不滿與憤怒。

第五,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誠信缺失的後續效應。在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負麵特征或相關人員不當言行引發的信任缺失表麵結束後,公眾當中的部分“當事人”和“參與者”試圖將這種不信任情緒再次引向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的某些製度或政策,使得我國研究生教育考試工作的信任缺失向更深層次發展。

基金項目:2012黑龍江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編號:JGXM_HLJ_20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