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清之子陳忠明,持槍在高速服務站將王氏父子截住,雖然行為魯莽,但從他給王景申開出的兩個選擇,卻看了此人粗中有細,並且考慮得非常周全。
如果王景申認罪,那麼交給警方,王景申必死無疑,這樣一命換一命,抵了陳長清一命。如果王景申不認罪,他就直接開槍為父親報仇,但這樣一來,他也必死無疑,所以便把王衛國也帶上,到時陳家父子雙隕,而王家父子也同樣如此,兩家的仇也就兩清了。
王衛國一直在邊上嚇得不敢說話,突然聽到陳忠明要連他也崩了,嚇得全身一戰,竟然能說出話來“明哥明哥,你你,你別這樣,咱們可是從小玩到大的兄弟夥,我我我,我爸是個壞蛋,但我沒有對不起你啊,你你千萬別衝動,求求你了!”
這家夥一急,連自己的老爸都出賣了,還真不是個東西,正應了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句老話。
王景申雙眼一閉,歎了口氣道:“忠明,既然如此,那我選擇第一個,隻要你放衛國一馬。”
王衛國一聽,感動得差點流出眼淚,連聲道:“爸,你真偉大,兒子這一輩子都不會忘記你的,你安心去吧,每天清明過節,我保證到你墳頭燒香焚紙,讓你在那邊也過上榮華富貴的日子……”
這家夥還真是一個紈絝子弟,連這種無恥的話都說得出來,但王景申卻一點不生氣,摸了摸他的頭,一臉慈祥地道:“衛國,以後你要自己照顧自己,不要再惹事生非,低調做人,也不要再去想賺多少錢,就爸留給你的,別像以前那樣花開酒地,足夠你平平安安過完這一輩子……”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王景申一生逞強鬥狠,在七安市做過許多大事,沒想到最後卻希望自己的兒子做一個平平常常的普通人,實在是令人感慨。
陳忠明有血仇在身,自然不會被這些打動,寒聲道:“別磨嘰了,馬上把認罪書給我寫出來!”說完,他把早就準備好的筆紙扔了過去,說道:“把你如何謀害我爸的經過,仔細寫出來,要是敢說半句假話,可別怪老子槍子兒不長眼睛!”
王景申拿起筆,歎了口氣,寫下了第一個字……
車內安靜到極點,隻聽到筆尖刷刷的聲音,王景申的書法很不錯,字體幹淨流暢,頗有唐宋古風,曾經受過省裏一位書法大家的點讚,也是他引以為豪的方麵。
但現在他卻用如此古樸儒雅的字體,寫出一樁凶殘的罪惡行徑,實在具有強烈的諷刺意味。
足足用了二十分鍾,王景申終於寫完了,將筆記本遞了過去。他坐在副駕駛位,位於車體的右邊,用右手拿著筆記本向後遞,左手自然而然放到右腋下麵,然後盡量伸手,向隨身攜帶的皮包摸去。
身為副市長,又分管政法工作,王景申配發有製式手槍。根據相關規定,在他離開七安市的時候,必須將槍支上繳,但他當時在七安一手遮天,暗中多配了一隻槍,沒有記錄在檔,所以這隻槍便成了他的私有財產。
此時,這隻槍就放在隨身的皮包裏麵,隻要將手伸進去就能掏出來,然後一切都結束了……
不料,這時陳忠明卻道:“把本子給他,讓他念一遍!”
王景申的左手已經摸到了皮包,被他這麼一喝,隻好將右手向回收了一點,無法再完全將左手掩藏住,如果繼續伸長左手去掏槍,勢必被陳忠明發現。
他十分明智地把手停了下來,歎道:“忠明,我這都是亂寫的,到了警局,他們一定會還我一個清白。”
“哼,清不清白,不是你說了算!”跟著把手中槍一晃,衝著王衛國道:“快念!”
王衛國全身一顫,念道:“我是王景申,因為跟陳長清在工作上發生分歧,於是產生了害人之心。我跟陳長清在一起共事多年,知道他有心髒病,於是趁他外麵旅遊的時候,花錢雇傭了一名醫藥師,從他那裏買到一種藥,能促使人心髒快速跳動,心髒病患者一旦服用,必定會發做……”
王景申寫得比較詳細,把其中做案的經過也寫了進去,真實度極高,但到底是真是假,還是交由警方偵查。
這時,王衛國念到:“據殺手彙報,陳長清死的時候很慘,因為心髒跳動太快,血壓太高,眼鼻等處都溢出血來,滿臉滿身都是血,最後流遍全身上下,跟個血人一樣……”
陳忠明的臉色劇變,痛苦地緊咬著牙,仿佛那個血人就是他自己。
王景申一直用餘光瞟著頭上的反視鏡,清楚地看到陳忠明全身發顫,陷入極度痛苦之中,而原先對著他腦門的槍管,不知不覺下沉了。
王景申將身子側過來,右手收回,悄悄打開身體右側的皮包,將手伸了進去,手指一下就摸到一個冰涼的金屬把,正是那隻手槍。
他心中一喜,不動聲色地將抓住槍柄,慢慢向外抽出。
王衛國的聲音在發顫,因為本子上寫得太刺激了,他生怕陳忠明一個沒忍住,一槍將他老爸給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