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醫病理學入門(1 / 2)

法醫病理學入門

專欄

作者:秦明

在老秦大學時老師就告訴我們,法醫病理學是法醫最最重要的一門課程。雖然在工作後,我認為法醫現場勘查的知識也同樣重要,但是現場勘查是很多刑事技術民警共同的專業,而法醫病理學則是法醫的“獨門暗器”。隻有紮實掌握了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基礎,再結合現場勘查的分析推斷,才能真正地“讓死者說話”。

老秦從今天起,會用大量的篇幅來介紹這一門法醫最基礎、最重要、最寬泛的獨門暗器。

法醫病理學是研究與法律有關的人身傷亡的發生發展規律的一門科學。一個人的死亡,可能是自然死亡,也可能是非自然死亡,或者說是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原因不是來自於機體本身,而是來自於自然界中的其他因素,比如說機械性暴力、中毒等。非正常死亡可能是意外事故造成的,比如說飛機失事、地震、不慎跌落懸崖;也可能是自身造成的,比如割腕自殺:還有可能是他人造成的,即命案。

對於所有非正常死亡的屍體,法醫都必須要進行檢驗,明確死亡的性質,判明死因等,為下一步法律工作提供服務和依據。所以,作為一個法醫,不僅要參與偵破命案,還要研究猝死、中毒等其他各種可能存在的死因以及這些死因的特征和形成機理,而這些內容就是法醫病理學教會我們的。

法醫病理學是研究死亡的一門科學,研究死亡,不等於研究死因。死因隻是死亡相關知識中的一部分。那麼,法醫病理學究竟要研究多少內容呢?老秦今天來簡單地羅列一下:

01 死因

作為法醫病理學中最基礎的內容,大部分案件中,死因判斷是很容易的,但是也有一部分案件的死因判斷很難。有的是因為屍體毀壞,丟失了大量線索;有的是因為死亡後的特殊征象不明顯:還有的是因為多種原因糾結在一起,難以判斷哪種原因才是主導。

死因鑒定,除了為相關訴訟活動提供證據以外,有時候還會成為破案的關鍵。

02 損傷

哪一處損傷是致命傷,有可能在一些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明確真正的凶手是誰。對於損傷的研究,除了研究損傷形態以外,還需要研究損傷時間。比如屍體上的損傷是生前傷還是死後傷。曾經有過一案,法醫在屍檢過程中發現,屍體上有很多死後損傷。說明凶手在殺完人後,又對屍體進行了破壞,這個動作透露了凶手和死者之間一定有著深仇大恨。警察“蜀黍”從死者的一些仇人中進行排查,很快就找到了殺人凶手。

另外,法醫還要通過損傷,對致傷物進行推斷。致傷物推斷,除了可以幫助警察“蜀黍”收集物證、為後期的起訴審判提供證據以外,有的時候也可以幫助警察“蜀黍”抓住凶手。

03 死亡時間

刑偵劇中,法醫到達現場後,看一眼屍體就說出死者死於幾點鍾,其實這是不科學的。因為個體差異巨大,所以死亡時間的推斷,一直是法醫界的一個難題。雖然現在有很多種研究死亡時間的辦法,但是無論用哪一種辦法,都很難做到對死亡時間推斷的高精度和高準確率。關於死亡時間推斷,老秦會在後麵用專門一期來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