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後來我還真是做了對不起莫漢的事情。
那天我們又繼續喝了幾大杯啤酒。喝得脹肚子,連續跑了好幾趟廁所。喝啤酒有個好處,很少有當場發作的,一般都是以後慢慢上頭。就像是慢性毒藥一般,一絲一絲侵入你的肌體,而且這個過程還讓人非常享受,喝到下半程,基本不用人勸,越喝越甜,一個個都是開口主動找酒要酒喝了。不像高度酒,一口下去辣嗓子辣心的,除了逼不得已,很少有人主動喝酒喝。
三個時辰下去,酒足飯飽,我們嘴裏噴著酒氣,打著飽嗝,都說這頓飯吃得值。快要散場的時候,莫漢終於道出了他的心裏話,他拍著我的肩膀說,兄弟,要不你幫我寫封信吧?肉麻一點。
我瞥他一眼說,和你當麵表白有區別嗎?
莫漢說,區別大了。她收了我的信,要是有意,會給個回音。要是無意,隻是不理會就行。我裝著什麼也沒發生,這樣緩衝一下,不會影響我們之間以後正常的交往。
我不滿地說,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莫漢說,兄弟,拜托你這一回了,你用點心,就當著你自己在追女朋友。你文采好,旁人的文筆我信不了!
這話我愛聽。莫漢把我捧得高高的,我自鳴得意,有頂高帽子戴終歸高興,此刻,我覺得自己真是很了不起。
我不會修理電器,不會理發,不會砸釘子,不會木工活,可是什麼都會的莫漢這刻要求著我。我是比他還有用的人。
我說,老莫,放一百個心吧。三天內交稿。
莫漢說,不行,我等不及,我心裏有股子火,往外拱啊拱的,不信,兄弟,你摸摸。
莫漢拉我的手非往他胸脯上擱。
切,是個大男人,誰屑摸一把。我才不呢?我不上當。
不過,那晚我卻跟他回家了。
莫漢眼睛裏都有血絲了,我不知道我的眼睛此刻是什麼成色,隻怕比他還要瘮人,怕是通紅通紅的血色吧。我們兩個都喝得有點多。不要錢的啤酒,不喝白不喝,喝了也白喝,誰年輕的時候沒做過點件沒出息的事!我們上下一股勁,擰成一股繩,連續作戰三個多小時,拚著小命想把40元成本吃回來。
到最後的時候,吃得肚子鼓得像個蛤蟆,連站立都有點困難,我們互相攙扶著搖搖擺擺下樓。一出門,被涼風一激,肚子翻江倒海地往外湧,我拚命地想往裏壓。可是,這時已由不得我了,盡管我調動所有的生理機能想要打壓我的胃,但是此刻,此前囫圇吞進去的食物加上啤酒的脹氣,已經突破胃的極限。
我三步並著兩步走,跑到馬路邊的一顆柳樹下,“哇哇”地倒開了。淚飛頓作傾盤雨,我彎著腰倒了五六分鍾,好歹地止住,把腰抬起來。此刻,臉上已是鼻涕、眼淚、還有吐出來的油水攪合到一塊,糊成花臉貓了。
莫漢在一邊關切地輕輕敲打我的脖子和後背,見我止吐了,讓我稍等片刻。他轉身回到“金漢斯”餐廳,跟服務員要了一隻紙杯子,兌成溫開水,急急給我送到柳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