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不能完全怪旅客,這麼玩命的場麵誰瞧著不害怕呀?況且要幫也幫不上忙。
為啥?因為乘務室內空間非常狹窄,兩個人呆在裏麵基本就轉不過身來了。這乘務室的門是朝裏開的,兩個人在裏麵搏鬥起來,你想推門進去?根本辦不到。
好在那回嫌犯也沒能逃掉。幹倒楊翔春,嫌犯奪門而出,正遇上聞訊趕來的列車長和列檢,大夥兒一湧而上,把那人給製服了。
這邊趕緊向調度彙報,要求在最近的車站臨時停車,同時請求當地的120做好搶救準備。其實也就是盡盡人事而已,三角刮刀在身上捅了三十幾刀,血都快流幹了,就是蘭搏那體格兒也挺不過來。
事後,楊翔春同誌被追授革命烈士,因為嫌犯被擒,所以被追記二等功。
人沒了,再高的榮譽又有多大用?可憐的是家屬。楊翔春的孩子還未滿月,愛人還在坐月子。聽到如此噩耗,對家屬的打擊可想而知。
楊翔春烈士的事,鐵路警察私下卻有許多人頗不以為然。為啥?
鐵警們私下說了三條。
一是楊翔春嚴重違反規定,你要盤查得叫來同伴把人帶到餐車去盤查呀,你卻一個人將人帶到乘務室,有什麼情況是說不清楚的。以至於外麵有流言說楊翔春企圖敲詐旅客,所以將人帶到乘務室,最終召致殺身之禍。
二是覺得楊翔春給鐵路警察丟人。丟人?這話從何說起?原來楊翔春時年二十八歲,人高馬大,身強體壯。最早是武警特警出身,後來又經過了鐵路警校三年培訓,按說擒拿格鬥功夫應該不錯。對方矮他一個頭,又非常瘦弱。可就是這樣的實力對比,居然讓人家連捅三十多刀,對方在最終被擒之前居然毫發無損。這麼多年練的功夫上哪兒去了?
這第三嘛,就是事後在宣傳時,為了突出楊翔春烈士,公安局的宣教科把乘警大隊別人的功勞都算在楊翔春平時工作業績上了,乘警們對此私下有議論。
不管怎麼說吧,死者為大。
楊翔春烈士犧牲的時候,正是全國治安形勢非常嚴峻的時候。趕上出這檔子事,鐵路公安局也就加強了乘警力量。可是這種加強卻讓人有點啼笑皆非。
原來長途車上就兩名乘警,組成一個小警組。每個小警組配備一把手槍,出乘前領槍,退乘後還槍。那陣子出了這檔事後,局裏加強乘警力量的武裝配備。具體來說就是給警組配備一支79式微型衝鋒槍,用一個槍盒裝著。結果那陣子乘警一上車,頭一件事就是找車長。車長,給我們一個單獨的包房,存槍專用,這微衝要是有個閃失,那後果不堪設想。
乘警這麼一說,車長還敢不給你包房?可給是給,你總不能老在包房裏呆著吧?也總不能背著微衝在車廂裏晃來晃去吧?得,你要到車廂巡視,就得用手銬把槍盒銬在牢固的地方,出門後還得把這包房門反鎖了。
真要是有啥事,你當真敢使用微衝嗎?這79微衝射速這麼高,連發極難控製,你要是打單發那還不如輕便好使。況且微衝穿透力遠強於普通的手槍,在人員密集的車廂裏使用微衝?那簡直是拿無辜旅客的性命開玩笑。所以這微衝配上來,反而是個累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