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第二次直奉戰爭(三)大總統曹錕(2 / 3)

事後查明領受津貼的議員共有380餘名,不過是國會議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強。

農曆年關,曹錕致送吳景濂“炭敬”3萬元,張伯烈1萬元。正副議長相差懸殊,張伯烈大為不滿,曹錕隻得補送了1000元。議員們因為議長3萬元,副議長1。1萬元,而議員們隻有200元,待遇距離太大而吵鬧不休。因此曹錕遂改派袁乃寬負責經手發放2月份的議員津貼,可是還未發完,就無款可發,袁乃寬隻好溜之大吉,悄悄逃往天津去過年。

國會自從護法運動分裂後,留京議員已占少數,而留京議員並不是全部讚同直係擁曹派,所以擁曹派實在是少數集團。他們想透過合法選舉達到目的已不可能,因此想借憲法會議達到目的,更不可能,於是計劃以(一)捏報出席人數;(二)以非議員冒名頂替;(三)強迫簽到之議員入場,或以綁票方法強製議員出席。

按照《大總統選舉法》所定的選舉總統會,必需有全數議員的三分之二到會,當時兩院議員為870人,三分之二的數目是580人。留京的議員無法湊到這個數目,不但總統選舉會開不成,就是憲法會議(需要五分之三出席人數)也召開不成。

留京的擁曹派議員當然也要掙紮,可是國會問題必需“錢”,黎元洪就因為自行決定給國會經費和議員出席費而引起了政潮,現在黎雖下台,國會問題依然存在。所以在1923年8月24日,吳景濂在象坊橋眾議院議場約集了152位議員談話,由吳提出臨時給費方法三條:(一)兩院每星期開常會時,出席議員均由國會預備費內支給100元。(二)每次開會,於會場計算人數,發給出席證,散會時,出席之議員以出席證換取支給證。(三)兩院議員憑支給證於下一星期一向會計科支領。這個提議以77人讚同而通過。

吳景濂的這個決定,就是在北京的大多數議員也不同意,王家襄、籍忠寅、李國珍、王侃等均有函給吳,表示反對,彭養光和韓玉辰則具文向京師檢察廳告發吳景濂、張弧等損害國家財產。

擁曹派希望留京議員不要星散,同時爭取南下的議員回京,除了津貼出席費100元外,同時安排另一計劃。原來國會議員的任期,到1923年10月10日屆滿,如今已是七八月了,國會分裂,無論在上海或在北京的人數都不及法定數目,都無法開會,10月滿期轉瞬即到。吳景濂針對這個弱點采取行動,由眾議員王茂材提出修正國會組織法案,於第七條眾議員任期三年下,增加一項雲:“議員職務應俟下次依法選舉完成,開會前一日解除之。”這就是無限期的延長。因為下屆議員不選,現屆議員就可以一直擔任下去。以此為餌,吳景濂派眾議員張魯泉等南下,勸誘各議員返京,每人發給旅費400元。

離京南下的議員,在8月底統計,有385人,不過議員分子複雜,離京南下的385人中,並不是意見一致,有的為了旅費和月費,有的為了破壞南遷國會,有的態度遊移,可南可北,因此國會本身就是不健全的。

此時的國會,雖然是一個重要的機構,卻也是是非最多的地方。當時參議院議長王家襄辭職,而繼任議長沒有選出,於是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就成為一個最重要的時局關鍵人物了。吳景濂雖然重要,可是他所扮演的腳色並不討好,反曹派認為他依附曹錕而不齒他,而擁曹派則認為他在6月13日政變後所行所為極不高明,把事情弄得很複雜,時間拖得很長久,因此對他也大加指責。

自6月13日以後,國會的兩院常會和憲法會議因不足法定的人數,所以一直流會,由於南下的30餘議員返京,因此9月7日眾院常會乃召開成功,出席的眾議員有302人,主要議題是延長議員任期案。馬驤表示此案關係重要,請議長當場指定審查員。吳景濂遂指定牟琳、馬驤、胡祖舜、徐傅霖、王敬芳五人為審查員,即開審查會,審查完畢後,由胡祖舜向常會報告。胡說:審查會對五議員修正案認為可以成立,其理由:(一)眾院任期將滿,國會萬不可中斷。(二)國家政爭終無統一希望,不可不有統一國會以維係之。惟原修正案係對眾院而言,中華民國國會由參眾兩院組織成立,故對於參議員任期,亦須顧及。茲修正如次:第七條下增加一條,“前兩條議員職務,應俟下次選舉完成依法開會之前一日解除之”。眾院常會對審查員的報告鼓掌表示滿意,遂由主席吳景濂把這個修正案提付表決,在場出席者308人,起立者261人,以多數通過。當天即開三讀會,會後谘送參議院。

眾議院通過議員延長案,輿論大嘩,認為這就是賄選的前奏;反對派乃寄望於參議院,希望參議院能夠予以糾正,不使這個法案通過以維持國會的信譽和聲望。

留京的參議院議員們,聽說眾議院通過了國會任期延長案谘請參議院通過,於是部分議員發表公開函表示反對。

雖然具有正義的議員們如此反對,可是參議院仍於9月26日開成常會,出席者138人,由議員穀嘉蔭主席,議員趙連琪提議變更議程,先議眾議院移付任期案,在場的多數讚成,且有議員主張不必討論,即開審查會,當場審查。由主席指定宋楨、納謨圖、王湘、陳銘鑒、婁裕熊五人為審查員。審查完畢,由陳銘鑒報告審查結果,在十幾分鍾內,速開三讀會,不加討論即予通過。

兩院自行延長議員任期案通過後,即以谘文送達攝政內閣,攝政內閣對這件大事不敢公布,尤其是洛陽的吳佩孚特別反對。可是吳景濂和兩院議員卻用這件事作為同意大選的交換條件,反複爭論,攝政內閣迫不得已,乃於10月4日將國會延長任期令和眾議院議員改選令同時公布。

吳景濂既然不見諒於反曹派,同時他在事實上又傾向於擁曹派,當他受到擁曹的直係津保派激烈攻擊後,他感到自己已經處於極端不利的地位,於是他不能不為己謀,不能不積極做選舉的打算。他咬緊牙關向賄選這條路走,乃命令眾議院的秘書處發出議程,於9月9日(1923年)開選舉總統預備會,同時分別通知各議員,凡是在這天參加的議員,都有出席費200元,如果抱病在身而力疾出席者,還加發醫藥費。雖然如此將就,這個預備會竟因人數不足而開不成。第二天再開,還是人數未足。吳景濂覺得如果等足人數,恐終沒有開成之望,因此命秘書長鄭林皋派了許多職員代議員簽名,捏報出席人數,靠了這樣才開成總統預選會。

當然,這種欺騙手段是不能掩蓋一切的,所以預選會的第二天,即有不少議員向吳質問。

最令吳景濂難堪的,是眾議院秘書派在議事科服務的孫曜,也發出通電,揭露“大選預備會”捏報人數的真相。如果照今天法律用辭,則吳景濂犯了偽造文書之罪。

眾議員張瑾雯由於吳景濂不理睬議員們質問,乃第二次具函質吳景濂,要求正式聲明改正人數。

離京的議員對北京非法的“總統預選會”更不會予以承認,因此發出通電,堅決反對。

吳景濂有他個人的打算,他有意包辦大選,同時爭取在曹錕政府中任國務總理;退一步說,做不到國務總理,曹錕也會給予相當的酬報。不過擁曹派認為吳有借機勒索的企圖,所提條件是瞞天喊價,難於答應,可是又不能完全置之不理,因為在大選工作上非依賴吳不可。

在大選問題短兵相接時,有許多議員真是醜態畢露。自從所謂議員任期延長後,加上大選又逼於眉睫,因此個個興高采烈,眉飛色舞。而當時所注意和關心的問題就集中於選票的票價。和票價有連帶關係的是付款的辦法,因為賣票的怕投了票拿不到錢,買票的則怕付了錢議員們不投曹錕的票;而票價的多寡也因人因事而異,同樣是一個議員,同樣是一張票,可是喊價不同,賣價不同,成交也不同。至於付款是現款抑支票?支票是即期還是遠期?出票人是誰?銀行是哪一家?都是爭論的問題。

9月12日第一次選舉會召開,由於人數不足而流產。因此津派保派和國會中的大選派都慌了手腳,忙做一團,不知如何是好。13日晚小麻線胡同一所講究的住宅中,大選派議員召開了緊急會議,討論如何促成大選問題,當時商訂了幾個辦法:

(一)遣人分頭疏通議員,由常會再定選舉日期;

(二)電請各省督長,推定各該省國會議員一二人為代表,負責拉攏各該省代表出席;

(三)決定出席才發給出席費;

(四)津保兩派所分別接洽的各政團,應采取剛柔相濟的手腕;

(五)分派代表秘密南下,運動反直派中堅人物,予以特別待遇之條件,除了金錢上的承諾外,還答應政治上的優缺;

(六)如果以上各點進行無效,則準備出最後一途,修改《大總統選舉法》。

同時,津保派還在甘石橋114號俱樂部舉行秘密會議,討論投票議員付給票價方法。大多數主張在出席大選會的上午付款,議員收到票款後即麇集在一處,午後同乘汽車徑赴國會投票。

賄選投票,票價初步確定5000元一張,所以付款辦法如何是很重要的。投票者怕白投這一張“神聖”的選票,而付款人又怕議員拿了錢不投選票。這個問題可以說很小,亦可以說很大。票價容易,隻要決定一個數目;付款方法最難,誰也不信誰。

賄選形勢,在10月4日急轉直下,這一天流會了44次的憲法會議開成,到會議員550餘人,是自6月13日政變以後從來未有的盛會。由於憲法會議開成,4日下午吳景濂遂以總統選舉會名義發出通告:

“啟者,茲定於十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時開總統選舉會,依法選舉中華民國大總統,特此通告。總統選舉會啟,十月四日。”

550餘人,與法定選舉總統的人數尚差30人左右,不過大選派認為另外還有五六十人已接洽好,這些人隻出席大選會而不出席憲政會議。

關於幕後的票價問題,由於王承斌等不分晝夜在安排,據說已在甘石橋俱樂部親領或代領支票的,至4日中午,已有576名,尚有十四五人不肯領錢,這些人均為蒙古王公豪富,他們都不重金錢,而要官職。據說另有多人住在天津,因為反直色彩太濃,卻對於5000元有興趣;他們和大選派接頭,準於開會當天到北京,投票後即領款,領款後即返天津,同時提出條件,不許將其姓名宣布。大選派樂觀地估計,投票選舉總統時,曹錕可得近600張票,預計超出583票之法定票數。

眾議院為了選舉總統會,大加整理,4日下午秘書處加班布置,象坊橋一帶,軍警和保安隊加崗布置,警察且挨戶通知懸旗,慶祝選舉總統。秘書處並準備在選舉會這一天準備1000份午餐茶點,以免選舉人受饑渴之苦。至於安全方麵,準備入場加以檢查,不但旁聽人員須接受檢查,即議員中有問題的,也不客氣,需要搜身。這當然是怕這個“堂而皇之”化了巨款投票的選舉會發生炸彈案。

10月1日起,賄選的總部已經分別填送支票,有浙江籍的眾議員邵瑞彭取得支票後,就把它印成正反兩麵,於10月3日向京師地方檢察廳告發,請依法偵辦起訴,並通電各省,揭露賄選經過,有賄賂的支票為證。北京的地方檢察廳在直係勢力範圍內當然無所作為,可是這一個行動也足以打擊大選,使之掃興。

很多省份都對該省籍議員接受賄選支票的予以聲討,否認其代表身份,有的還宣布開除其省籍。

不過賣身的議員則笑罵由君,收款由我。

民國12年10月5日上午10時北京總統選舉會召開成功。開會時間原定10時,可是議員們闌闌珊珊,到齊時已經11點52分。吳景濂宣布開會,報告簽到人數計參議員152人,眾議員441人,共593人。出席人數585人,已足法定人數。於是推定檢票員16人,吳景濂並報告投票方法。下午2時正式投票,至4時完畢,當眾點票,結果投票總數為590張,曹錕得票480張,獲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其餘得票人有:孫文33票,唐繼堯20票,岑春煊八票,段祺瑞七票,吳佩孚五票,王家襄二票,陳炯明二票,陸榮廷二票,吳景濂、陳三立、張紹曾、張作霖、陳遐齡、唐紹儀、汪兆銘、王士珍、穀鍾秀、譚延闓、盧永祥、李烈鈞、高錫、符鼐升、姚桐豫、胡景翼、歐陽武、嚴修各得一票。還有廢票12張,中有孫美瑤(臨城劫車案的匪首,受招安後為旅長)一票,“五千元”一票,“三立齋”三票。

關於這一幕醜劇,北方報紙曾有詳細記載,特抄錄如下,以存真實:

十月六行《北京報》雲:北京之總統選舉會,經王承斌、吳景濂等極力拉攏之結果,昨日(五日)居然開成。曹錕以四百八十票之大多數(投票總數五百九十),於金錢支配下,裒然當選。以視民元之袁世凱,民五之馮國璋,均經決選,始能產出,尤為生色。金錢之魔力,誠可畏也。四日之夜,甘石橋之大選籌備機關,通宵達旦,活動不休,夜分門前猶有汽車六百餘輛。該俱樂部中原有五大客廳,卒以來者過多,幾無立錐之地,喧鬧終宵。支票計發出六百零數張,而大選派對於人數一層,始略為放心。五日晨內外城各大街商鋪,即由警察挨戶勒令懸旗慶祝。順治門內外,十步一兵,五步一警,荷槍實彈,如臨大敵;國會街一帶,警備尤嚴。眾議院門前有營帳數座,是為軍警休息之地,製服軍警約有五六百人之多,私服暗探數亦如之。眾議院圍牆以外,配置軍警偵探之數,亦不亞於門前。軍警當局如王懷慶、聶憲藩、薛之珩、車慶雲等,均親自蒞場,指揮監督,足見特別鄭重。旁聽席中,亦有偵探數十人,往來監視。而女旁聽席中,亦有女偵探,殊不能不令人歎服其戒備之周到也。

吳景濂為大選元勳,又為選舉會主席,昨晨八時半左右,即驅車疾馳到院。沿途軍警舉手為禮,吳微點頭致意,其得意之色,雖車如閃電疾馳而過,猶令路人一望而知之。車旁附有警衛,自不至發生意外。吳到院,首命秘書廳查點今日有無請假議員,有者即以專函派人往迓,不來則又以同鄉或同黨熱心大選之議員,專誠奉邀。吳之苦心,亦足以報曹錕特達之知矣。

昨日旁聽者之限製及搜查特嚴,入門者必得介紹議員對麵,始準進入。男女來賓共約一百餘人,議場東首操場搭蓋席棚四間,為旁聽者休息之所,唯人多地狹,鵠立院中者不少。旁聽者既入門便不能再出,故過午餐者,由院供給麵包,以備充饑。按照規則在開票以前絕對不許旁聽,其早晨到者直至下午三時始獲入旁聽席,未免太無聊矣。……

昨日簽到人數五百九十三人,實超過前日在京人數,其原因實由前晚(四日)由滬趕來者四人(本有十八人到天津,被截十四人);昨午由津乘汽車趕到者,又有十五人,聞此十五人先至“大中”公寓與直係要人接洽後,即到院出席。依前數日形勢觀之,出席人數似不至如此之多,嗣經調查結果,始知此次拆台最力之政學會議員竟有暗中北上投票者,而主張先憲後選之憲法研究會議員亦多臨機應變,棄憲言選,故出席者得超過法定人數十一人;又在京議員確實未出席者有五人,王家襄、劉以芬、黃元操,其餘贛籍二人,邱珍、符九銘。又有周大烈者雖辭未準,亦未出席。王家襄因外間攻擊甚烈,故特缺席,以示避嫌。黃元操則以“心痛”二字請假,語頗雋妙。劉以芬之請假書原文如次:“敬啟者,先憲後選,為弟夙所主張,曾經布達,諒蒙垂察。邇者憲法會議已開成,地方製度,經過二讀,果能更盡一二日之力,至少亦可將重要部分,完全告成,然後再行定期大選,豈不兩全其美。乃偏急其可緩,致使垂成憲典,不免稽延,萬一他日又生波折,誰屍其咎?弟以根本主張不符,本日選會,未便出席,特此陳明,敬祈鑒及。此上主席大鑒。劉以芬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