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探討道與儒。
道家自稱黃老道家,從字麵的含義是推崇老子的道,卻實行黃帝的執政策略。其實道家的核心思想便是,尊崇老子的道,尊崇社會服從自然規律。
那老子說了,自然規律是玄之又玄,反複無常的,因此他們的治國理念便是因循自然的變化,審時度勢,根據現實客觀情況實事求是的解決問題。實事求是這個詞便來自道家經典《淮南子》。
那麼為什麼又要說實施黃帝的策略呢?這隻是因為黃帝很遙遠,沒有人知道他的策略是什麼,這個講法便於揉捏。所以道家說什麼是什麼,隻是打著黃帝的招牌。
道家是社會的改革派,從井田製改革為私有製,世襲世祿的王侯分封製改為郡縣製度,都是出自他們手中。
中國的文化底蘊是儒道融合。
道家即社會服從世界觀,指如何順應和利用大自然。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通機變者為英豪。不承認現實是不行的。當儒學暫時不再適合這個社會時,中國緊抓“道家”,完成複興。(實事求是,黑貓白貓,摸著石頭過河,與時俱進都是道家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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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遵循個人服從社會規律。儒家總結的社會規律是就仁義體係。(宗教也是遵循個人服從社會的,但是它總結的社會規律不是仁義)
而儒家孔子崇尚的是周公的治國理念,周公的治國理念就是西周那一套井田製和世襲世祿,這個治國法規叫《周禮》,被明確的寫在銅鼎上。因此看似追古的道家卻是改革派,看似追今的孔孟卻是保守派。
在春秋戰國百家爭鳴中,道家率先崛起,甚至包括法家,也屬於道家的一部分,屬於道家的極****,司馬遷在《史記》中要把韓非子歸入黃老之士。
而儒家是從荀子改革之後才從保守派轉向改革派。在儒家的曆史上曾經有兩次方向性的改革。第一次起自荀子,他首先肯定了天道有常,不已桀存,不已紂亡;聖人可以不知天。進一步強調人服從社會,推出法後王,將法引入儒學,使儒學支持的方向發生截然不同的改變。由直接支持地方諸侯,間接支持中央改變為直接支持中央****。
社會在向東走,而儒學所持的政治理論,是要維護西周的政治體製。這使其產生了‘方向性’的大錯誤,給儒學帶來不可逆轉的頹勢。而在理論上改變這一頹勢的是荀子,荀子在仁義的基礎上,並舉禮法。尤其是其“法後王”的理論,‘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不慕往,不閔來’,‘當時則動,物至而應,事起而辨,治亂可否,昭然明矣!’使儒學的最終思想產生方向性的轉變。儒學從反對改革者,一舉成為改革的先鋒。
“天人相分”荀子認為自然界和人類各有自己的規律和職分。天道不能幹預人道,天歸天,人歸人,故言天人相分不言合。治亂吉凶,在人而不在天。並且天人各有不同的職能,“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載人,不能治人”(《禮論》)“天有其時,地有其才,人有其治”(《天論》)
荀子將法引入儒家,並不是對道家的抄襲,而是賦予“法”真正的意義。
西漢時,曾經有一位官員向竇太後說,他崇尚法家,應以法家理念治理國家。竇太後馬上就給他一把匕首,命人把他扔進野豬圈裏,和一頭凶殘的野豬拚命。當這名大臣渾身是傷的從野豬圈爬出後,竇太後告訴他,我規定漢朝的律法就是讓崇尚法家的人去和野豬拚命。竇太後如果把這一做法定為一條法律,這並不妨礙法家的原則,這件事深刻揭露了法家的缺陷,法必有心,法上必有法。如果希特勒規定誰罵他一句就拉出去槍斃,您認為這樣的法律妥當嗎?
所以,荀子將法引進儒學,把服從社會規律作為法的心,是儒學的一次重大改革,和道家沒有什麼關係。道家強調“道生法”。如果一條小船載五個人就會沉到水裏,就法定不允許第五個人上船。
荀子改革了儒學,是因為他所處的時期已經是改革的後半期,人們都看清了井田製和世襲世祿被替代是不可逆轉的。儒學必須產生方向性變革,才能更適應新的社會環境。
在隋朝以前,荀子的儒學被奉為儒學的核心,文人、政客和學者的文章中在引用名人的話語中,引用最多的是孔子,排第二的便是荀子。
荀子的儒學核心是經學致用,因為那一時期學習儒學便是為了治理國家,或者治理莊園,因此儒學體現出很強的經學致用的色彩。
從荀子自己的話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儒者是幹什麼用的。荀子說,用俗儒,則萬乘之國存;用雅儒,則千乘之國安;用大儒,則百裏之地,久而後三年,天下為一,諸侯為臣;用萬乘之國,則舉錯而定,一朝而伯。
荀子說,僅僅是一個很一般的儒士就可以非常輕鬆地治理一個大國。而水平很高的儒士能夠治理一個弱國,讓大國不敢輕易敵視他。而由一個超一流的儒士來治理一個小國,那麼不出三年他身邊的大國就得向他臣服。當然荀子比較愛吹牛,最後這一點牛吹得比較大,但是我們由此可以看出早期儒學經以致用的色彩非常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