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2 / 3)

“我父親的衣服是比我多,可你覺得他時髦麼?”

“不,我不覺得他時髦。他收入不高對麼?”

“光有工資。”他謹慎地回答,似在斟酌措辭。

“噢,光靠工資現在都算下層了——那他就算打扮得可以了。看來這些證詞和事實出入也不時,不方麵囿於經濟條件,的確他撫養你也很艱難。似乎你母親的經濟條件要比他寬裕。”

“我姥姥有點外快。”

“你父親平時經常打你麼?”

“不算經常。”他低頭看自己腳上的棉鞋。

“打過?”

“是。”他抬頭,眼睛一亮。

“他打你時出手重不重?”

“反正打在身上感到疼。”

“打壞過你麼?這兒有一份證言證明你有次挨打後臉上帶著傷痕。”

“可能,他有時抽我耳光。”他幹巴巴地回答。

“都是為什麼打你?”

“當然是他認為我錯了的時候。”

“那他為什麼不跟你講道理呢?”

“道也講,耳光也打。”

“為什麼?既然講了道理何必又要打耳光?”

“道理沒講通唄。”

“懂了,你有你的道理,他有他的道理,一且相持不下,就看誰的勁兒大了。有沒有完全無理的上來就打?”

“在我看來、從來都是無理的,可他自己從來都是覺得忍無可忍。”馬銳微微一笑。

“你們常吵架麼?”

“這得算經常。”他帶著一絲笑意點頭。

“他常罵你?”

“有時候。”

“罵得很難聽?”

“比街上的髒話要幹淨。”

“當然,你畢竟是他兒子,他要破口大罵還要有所顧忌。

你覺得你父親生活是否檢點?據你母親提供證言說,他有酗酒的毛病,而且最近準備再婚,交了個女朋友,經常到女朋友家過夜。“

“這是他的私生活,與我無關。”馬銳眨眨眼嘟噥。

“我不同意他的私生活與你無關。譬如他要再婚勢必要影響對你的關心,他經常處於醉酒的狀態和夜不歸宿怎麼能履行做父親的職責?當然我無意對他的行為進行道德評判,僅是對此類行為可能導致的後果感到關注,所以我要弄清這些指控是否屬實?”

“屬實。”他想了想,欲言又止。

“馬銳,我們現在要做的隻是澄清事實,以利判斷究竟由誰來撫養你對你更好一些,至於這些事實所牽涉到的道德問題一概不是我們所執意追究的,請你千萬不要以為我的問話是針對誰成心要對誰子以貶斥。我再問你,你是不是經常在課堂上私下傳閱某些你這個年齡的孩子不宜閱讀的書籍?”

“我覺得我看的書都是宜於我讀的。”

“我們不用你的標準,用社會的眼光……”

“是老師的眼光吧?”

“就算是吧,老師眼光畢竟也代表社會某些勢力的標準——我們不爭論這個問題。”

“有。”他盯著審判員,下巴縮在毛茸茸的衣領中。

“這些書你從哪兒得來的?你父親是不是你看這些課外書的一個來源?”

“是,我從他的書架上拿過很多書看。”

“他對你看課外書進行過指導沒有?還是完全采取放任不管的態度?”

“他的書架上沒有鎖。但他也說過要我多看描寫英雄事跡的書,隻不過他的書架上找不到一本描寫英雄的書。”

“所以你也就隻能挑選那些書看了?”

“我看那些書並不是我隻能看那些書,而是我喜歡也隻對那些書感興趣——我看英雄事跡的書才是隻能看才看。”

“我說過了我們不爭論誰對誰錯,隻談論事實。”

“可你這個事實已經包含了是非觀念……”

“當然當然,沒有完全孤立的事實。事實總是代表一些看法,毫不證明看法的事實是毫無意義的,法庭聽取事實的目的也是為了最後形成一種看法。這仍然不存在誰對誰錯的問題,隻是多數對少數而已。所謂道是非也無非是不問的生活觀截然對立,在這兒我們按世俗的論處。最後我再問你一個問題:你挨打那天你父親毫不知情?”

“是的。”他垂下眼睛。

“有證人證明,實際上你已在很長時間表現出了異常,連你的同學都注意到了,而你父親卻絲毫沒有察覺。”

“是。”

“你為什麼不告訴他呢?”

“……不想。”他不耐煩地在椅子上動動屁股。

“是不是你對他能否解決這件事抱不信任的態度?”

“他知道了也不見得有辦法。”

“你上次就挨過一次這夥流氓的歐打?”

“是。”他氣衝衝地回答。

“他沒采取什麼措施麼?”

“他隻帶我上醫院縫了針。”他把臉扭向一邊。

“懂了。”年輕的審判員疲倦地椅背上一靠,用手翻著那遝證詞說:“從這經過證實的事實看,你父親確實不能算個稱職的父親,不管他怎麼解釋自己的動機。”

“從這些事實看,是隻能得出這個結論。”

“什麼意思?”審判員抬眼看了下麵前的這個毛孩子,“什麼叫‘這些事實’?還有其他的事實麼?”

“就看你想不想知道了。剛才你說的那些事加起來也不過是半個月的事,可我和我爸一起呆了十多年,要想再找出半個月他怎麼對我好的事也很容易,你要聽了那些事沒準就會得出結論:他是天底下最好的父親——就看人家給聽的是什麼了。”

審判員眉毛驀地一挑,饒有興趣地看著馬銳,問:“你是說我受了人擺布?”

“事實就是如此,誰也沒說謊,可結論完全相反——我父親沒向你提供證明他對我一貫不錯的事實麼?”

“提供了,說了好多,他還說要讓你證明。”

“我絕對可以證明,而且保證句句是實話,不信你就反過來再問我一遍。”

“你的意思是說,目前我還沒有了解全部事實。”審判員若有所思地說,“隻是單方麵的,一種集錦,是事實也得不出正確的結論,必須再聽聽另一方的事實?”

“即使你了解了全部事實,你也沒法得出正確的結論。”

“為什麼這麼說?”審判員疑惑地皺緊眉頭。

“因為你一點也不知道我是怎麼想的。”馬銳坦然回答。

“你怎麼想會影響事實的存在麼?”

“我要是塊石頭你當然可以不隨是把我燒成灰好還是用水泥起來搭房子好。”

“我們判斷一個人是否有能力盡到撫養、教育之責並不完全憑孩子的感受,有些父母一味溺愛殊不知正是害了子女。”

“可我要沒感覺你不能說我受到虐待。你剛才說的那些事不也正是猜著我的感受得出的結論?”

“照你這麼說就沒有一個客觀世界和客觀標準了?全部由你隨意興廢,你願它有即有,你想它無即無——你也隨便了吧?”

“你們關心的不是我麼?不是做文學題也不是物理試驗。

既然你關心的就是一個人是否受到了……應有的對待——我在你眼裏算個人麼?“

審判員聞言變色,坐正,懇切地說:“雖然你還未到法律規定可以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年齡,但你仍是個人,從一生下來就是個人。”

“隻不過需要你們為我負責。為什麼女孩子十四歲就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了而男孩子反倒不行?”

“嗬,那是一項特殊的保護性法律,並非歧視男孩。”審判員微笑地說,“我無意把你的意見徘斥在法庭的隨之外。我們最看到視的就是你的看法。你不要那麼敏感嘛,沒人想忽視你。我現在就想聽聽你對這事的看法。聽你的意思,你對你那個父親還很滿意?”

馬銳不吭聲了,看看這個比他高出一頭的因穿了漂亮的官衣而顯得正兒八經的小夥子,溫順地垂下眼睛。

“算了,你還是按我媽媽的意思問我吧,我的想法也是小孩的瞎想。”

“怎麼你又不想說了?”審判員摸摸兜,找出一支皺巴巴的煙叼在嘴上,撅著嘴邊劃火柴邊說,“我怎麼成秉承你媽媽的意思來問你?我誰的意思也不按,隻尊重事實,你還懷疑我的公正麼?這得算對我這加入的侮辱了。”

馬銳一笑,“我不是懷疑你,而是我得按我媽媽的囑咐行事,出來前說好的。”

“哦,那你們這可算出示偽證欺騙法庭,我得向你們問罪了。”

“可我一句假話也沒說呀。”

“隱瞞真實意圖就是欺騙。”審判員吐著煙笑說,“好啦好啦,你不想讓我亂判吧?你瞧我尊重你的意願你偏又甘心放棄自己的權利。莫非你對跟誰過根本無所謂?”

“你真想知道我是怎麼想的?”

“你以為我跟你逗著玩呢?我們的目的不就是保護你的利益?你講話,好賴都看你的感覺了。”

“你真想知道我就告訴你,我真無所謂,不管是改跟我媽過還是繼續跟著我爸。”

“這話怎麼講?你這麼小怎麼就這麼想得開?你是覺得他們倆一樣好呢還是一樣壞?”

“甭管好壞,對我還不是一回事?都得管我,教育我,還得賽著比著看誰管得好——我在誰家不都得挨管?誰讓我小呢?還不到年齡不配自個管自個呢?”

“那你父母要都散手不管你,你就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