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人事部(分)(1 / 3)

小過必察,謂之吹毛求疵;乘患相攻,謂之落井下石。

吹毛求疵:求,找尋。疵,毛病。吹開皮上的毛尋疤痕。比喻故意挑剔別人的缺點,尋找差錯。

《韓非子?大體》:“古之全大體者:望天地,觀江海,因山穀,日月所照,四時所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不逆天理,不傷情性;不吹毛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難知;不引繩之外,不推繩之內;不急法之外,不緩法之內;守成理,因自然;禍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愛惡。榮辱之責在乎己,而不在乎人。”

落井下石:看見有人要掉進陷井裏,不伸手救他,反而推他下去,又往井裏扔石頭。比喻乘人有危難時加以陷害。

唐?韓愈《柳子厚墓誌銘》:“今夫平居裏巷相慕悅,酒食遊戲相征逐,詡詡強笑語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負,真若可信;一旦臨小利害,僅如毛發比,反眼若不相識,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

(子魚注:現今平日同住在裏巷中,互相仰慕要好,吃喝玩樂你來我往很密切,虛偽地奉承對方,裝模作樣地說笑,表示互相親熱尊重,握著手像要挖出肺肝給人看,指天對日哭泣,發誓生死都不背棄變心,像真可以相信;一旦遇到小小的利害,小得僅像毛發一樣,就翻著眼睛像不認識;對方落入陷阱,不僅不肯伸手去救,反而擠他下去再投塊石頭的人,到處都是。)

欲心難厭如溪壑,財物易盡若漏卮。

欲心:欲望之心。

厭:通“饜”,滿足。

北宋?蘇洵《六國論》:“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

溪壑:深穀。

先秦?左丘明《國語?晉語八》:“叔魚生,其母視之,曰:‘是虎目而豕喙,鳶肩而牛腹,谿壑可盈,是不可饜也,必以賄死。’遂不視。”(子魚注:叔魚生,母親察看他,說:“這孩子虎視眈眈,嘴長而尖,象豬一樣,兩肩高聳,象鷂鷹一樣,腹部膨脹,象牛一樣。溝穀能填滿,這孩子欲望不得滿足,一定會貪財而死。”因此就不照看撫育。)

卮:古代盛酒的器皿。(子魚注:卮不灌酒就空仰著,灌滿酒就傾斜。)

《戰國策?齊策》:“乃左手持卮,右手畫蛇。”

西漢?劉安《淮南子?氾論訓》:“今夫溜水足以溢壺榼,而江河不能實漏卮,故人心猶是也。”

望開茅塞,是求人之教導;多蒙藥石,是謝人之箴規。

茅塞:被茅草堵塞。比喻人思路閉塞或不懂事。

《孟子?盡心下》:“孟子謂高子曰:‘山徑之蹊閑,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閑不用,則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矣。’”

藥石:治病的藥物和砭石,泛指藥物。

《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臧孫曰:‘季孫之愛我,疾疢也,孟孫之惡我,藥石也。美疢不如惡石。夫石猶生我,疢之美,其毒滋多。孟孫死,吾亡無日矣。’”

箴規:規勸。(子魚注:“箴”是古代的一種文體,以規勸告誡為主。)

芳規芳躅,皆善行之可慕;格言至言,悉嘉言之可聽。

芳規、芳躅:好的法度,好的行為。

躅:足跡。

格言:含有勸誡和教育意義的話,一般較為精練,如“滿招損,謙受益”,“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等等。

至言:最正確或最精辟的言論。

無言曰緘默,息怒曰霽威。

緘默:閉口不說話。

息怒:停止發怒。

霽:○1天氣雨後或雪後轉晴。○2怒氣消散。

包拯寡色笑,人比其笑為黃河清;商鞅最凶殘,常見論囚而渭水赤。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生於宋朝廬州(今安徽省合肥市)東縣解集鄉包村。天聖年間進士,曆任大理監事、建昌知縣、轉和州稅監、天長知縣、端州知州,遷殿中丞,監察禦史。後任於章閣待製、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1061年任樞密副使。知開封府時,以廉潔著稱,執法嚴峻,杜絕吏奸,不畏權貴。其父包令儀是進士,任七品虞部員外。1027年,包拯29歲考中進士,初授大理監事、建昌知縣。由於他的父母年事已高,包公便棄官在家奉養雙親。數年後父母相繼去世,他把父母葬於城東,在墓旁守孝三年,居家長達十年之久。1037年,包拯39歲重登仕途,出任揚州天長知縣。次後又到端州(今廣東肇慶市)知郡事,後任監察禦史、直學士、樞密副使等職,於1062年在開封病逝,終年64歲,死諡“孝肅”。遺著有《包孝肅奏議》。

(子魚注:民間傳說包公乃天上文曲星下凡,所以手下猛將如雲,輔助大業。“日判陽間不平事,夜審地獄冤屈案”。文有公孫策,武有展昭。兼有張龍、趙虎、王朝、馬漢等於公堂前侍奉在側。公孫策,精於觀人之術,醫卜星相、奇門數術,無一不通,且才思敏捷;展昭,本為遊俠,稱“南俠”,武藝超群,行俠丈義。後追隨包公,受皇帝贈“禦貓”,禦前四品帶刀侍衛。包公在眾人扶持下主持正義,屢破奇案要案,為律法一片“青天”。)

笑比黃河清:據說黃河水五百年才清澈一次,說包拯“笑比黃河清”是說其為人比較嚴肅,不苟言笑,笑的次數比黃河變清的次數還要少。

《宋史?包拯傳》:“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包)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製’。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明?張岱《夜航船?容貌部?形體?笑比黃河清》:“宋包孝肅極嚴冷,未嚐見其笑容,人謂其笑比黃河清。”

商鞅(約公元前390—公元前338年):本名公孫鞅,因為是衛國人,也稱為衛鞅。後來被秦孝公封於商,號為商君,曆史上又稱他為商鞅。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後至魏國,認真研究過早期法家李悝、吳起的變法經驗。商鞅雖有治國奇才,且見知於魏相公叔痤,但因年少位卑,未得當時的魏國君主惠王的重視。這時,秦國的新國君秦孝公為了使秦國盡快強大起來,發布了征求“有能出奇計強秦者”的求賢令。這對懷才不遇的商鞅來說,是一個絕好的機會。於是,他西至秦國,因陳說以變法圖強為主要內容的“強國之術”,取得了孝公的信任。在商鞅的勸說下,孝公於公元前359年計劃進行變法,遭到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的反對。商鞅憑借其係統的革新理論和雄辯的口才,駁斥了舊貴族的複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三年之後,即公元前356年,秦孝公終於下定決心,任命商鞅為左庶長,讓他在秦國正式推行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