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書通覽1(3 / 3)

《孫子兵法》在唐朝時傳到日本,18世紀傳清版《孫子兵法》書影到了歐洲,相繼出現了法、英、德、俄等譯本,目前世界各國大都有自己的譯本。《孫子兵法》被推崇為“兵學聖典”、“東方兵學的鼻祖”、“武經的冠冕”,在世界軍事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

《孫子兵法》飲譽千年,傳抄翻刻者曆代不斷,自曹操開注《孫子》先河之後,更是注家蜂起,產生了眾多的版本,有抄本、印本、紙本、竹簡本、白文本、注解本、單行本、叢書本、漢文本、少數民族文本(如滿文本、西夏文本)等。據現存有關書目粗略統計,中國曆代注解批校《孫子》者有二百一十家,各種版本近四百種。

現存最早的版本是銀雀山漢墓竹簡本《孫子兵法》,漢初抄本,惜為殘簡,經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整理,文物出版社1975年出版校注、注釋本,1976年出版釋文本,戰士出版社1976年翻印文物出版社1976年本。

現存最早的刻本是南宋孝宗光宗年間的《武經七書》本和南宋寧宗年間的《十一家注孫子》本。宋刊《武經七書》現藏日本靜嘉堂。此本為白文本,版心有刻工姓名,書前鈐宋“禮部圖書”九疊篆朱文大長印,卷首鈐“汪士鍾印”,“鬱鬆年印”,“泰峰”三印。國內通行的是1935年上海商務印書館采用中華學藝社借照靜嘉堂藏本膠片影印出版的《續古逸叢書》本。宋刊《十一家注孫子》存世有三部,北京圖書館藏有一部足本和一部殘本。足本書尾有承德堂牌記,鈐“鍾溪鑒賞”、“嶽飛之章”、“戎馬書生”、“周暹”、“高山流水”五印。殘本僅存卷下一冊,鈐“攜李”、“項子京家珍藏”、“稽瑞樓”、“文瑞文勤兩世手澤同和敬守”、“常熟翁同龠禾藏本”、“翁斌孫印”六印。上海圖書館藏本,卷首和卷尾鈐“袁氏珍藏圖書”、“袁坡”、“長安子孫”、“季振宜印”、“滄葦”、“昆山徐氏家藏”、“天祿繼鑒”、“乾隆禦覽之寶”八印。其中上卷、中卷和《孫子本傳》共缺25頁,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1961年據此本影印和排印,並用北京圖書館藏本補全。

現存最早的《孫子》單注本是影宋本《魏武帝《孫子兵法》注孫子》,在清孫星衍《平津館叢書》卷一《孫吳司馬法》之內。此本書中避諱至“慎”字,原本當是南宋孝宗刊本。原本今不得見,摹本出自顧廣圻(字千裏)之手,酷像原本。此本當是宋元豐年間編輯《武經七書》時所收錄的曹注《孫子》。

現存最早的少數民族文字本是西夏文本。今存僅有102頁。台灣《書目季刊》第15卷第2期載有此本影印件。

宋以後,《孫子》的版本很多,但大體上都是從《武經七書》本、《十一家注孫子》本和《魏武帝注孫子》這三種版本演化而來,其中尤以《武經七書》本為最多。

現代人以馬列主義為指導研究《孫子》的首推郭化若將軍,其代表作是《孫子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校勘用功最勤的是楊炳安《孫子會箋》(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以注解信達、準確見長的有軍事科學院戰理部《孫子兵法新注》(中華書局1977年版)。解說通俗而又深刻者有吳如嵩《孫子兵法淺說》(戰士出版社1983年版)。

吳子

《吳子》是中國古代著名兵書,宋代頒定的“武經”之一。吳起撰。吳起,戰國時衛國(今山東曹縣北)人,生年不詳,卒於公元前381年。吳起重名輕利,敢於改革,善於用兵,是戰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和兵法家。他初拜曾參為師,勤於學業,後因母死不歸,被曾參所逐,遂棄儒學武,研讀兵法,被任為魯將,大破齊國。繼任魏將,“擊秦,拔五城”(《史記·孫吳列傳》),屢立戰功,被魏文侯任為西河守,以拒秦、韓。文侯死,遭陷害,逃奔楚國,初為宛(今河南南陽)守,不久被任為令尹(楚國最高的官職,掌軍政大權),輔佐楚悼王進行變法。“明法審令”、“要在強兵”,促進了楚國的富強,曾“南平百越;北並陳、蔡,卻三晉;西伐秦。”(《史記·孫吳列傳》)楚悼王死,吳起遂被舊貴族殺害。

《吳子》成書於戰國時期,宋以前沒有人提出疑問,明清以後,學者以書中所載“四獸”和“笳笛”非戰國時所有為由而斷為西漢或六朝時人偽托之作。據考,戰國時期已有“四獸”之說,軍中已出現“笳笛”;戰國末期《吳子》就已廣為流傳,“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韓非子·五蠹篇》)。書中反映了戰國時期的軍事特點。所以,《吳子》不是偽書,當是經後人整理的吳起軍事思想的紀錄,約成書於戰國中期以前。

《吳子》,《漢書·藝文誌》著錄為《吳起》四十八篇,《隋書·經籍誌》、《新唐書·藝文誌》、《通誌·藝文略》作《吳起兵法》一卷,宋晁公武《郡齋讀書誌》著錄為三卷,並稱唐陸希聲類次為之,凡說國、料敵、治兵、論將、變化、勵士六篇。《宋史·藝文誌》、《文獻通考·經籍考》均作三卷。今存本有的並為一卷、二卷,也有的分為三卷、六卷,但除“變化”作“應變”外,篇目與《讀書誌》著錄的完全相同。可見自《隋書·經籍誌》以下各書著錄的一卷本和三卷本《吳子》即今存《吳子》。然隻是《漢書·藝文誌》著錄的四十八篇的一部分。

今本《吳子》約五千字,共六篇:《圖國》主要圍繞“內修文德,外治武備”的戰略主張,論述經國治軍“必須先教百姓、親萬民”,修德行仁,明恥教戰,任賢使能,“簡募良材,以備不虞”,並對戰爭的起因和種類進行了初步探討;《料敵》主要從戰略的高度分析敵方的優劣短長,論述了偵察敵情的要領及對不同情況下的不同敵手的作戰方法;《治兵》主要論述訓練、行軍、宿營及保養軍馬的原則和方法,提出了“以治為勝”,“教戒為先”、“用兵之害,猶豫最大,三軍之災,生於狐疑”等著名觀點;《論將》主要論述將帥在治國統軍中的重要性和應具備的條件,以及觀察分析敵情優劣的要領。《應變》主要講隨機應變的戰術思想,論述了遭遇強敵、敵眾我寡、敵拒險堅守等情況下的應急方法和穀戰、水戰、車戰、攻城戰等作戰要領;《勵士》主要論述獎有功激無功,鼓舞部隊士氣。《曷鳥冠子吳注》書影

《吳子》是“武經七書”之一,向與《孫子》(孫武兵法)並稱,軍事思想頗為豐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1)“內修文德,外治武備”的戰略思想,他強調首先搞好國內政治,“教百姓,親萬民”,修德行仁,達到國家和軍隊內部的協調統一,才可對外用兵;同時又強調必須加強國家的軍事力量,要“簡募良材,以備不虞”,“先戒為寶”。(2)隨機應變的戰術思想。《吳子》十分重視戰爭中各種事物的差別和變化,強調要偵察了解敵方軍隊素質、將帥特點、所占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掌握戰場的變化,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作戰方法。並總結出了在何種情況下“擊之勿疑”、“急擊勿疑”,在何種情況下“避之勿疑”等帶有規律性的戰術原則。(3)“以治為勝”,“教戒為先”的治軍思想。他認為軍隊能否打勝仗,不完全取決於數量上的優勢,重要的是依靠軍隊的質量。兵“不在乎眾”,“以治為勝”。要求把軍隊訓練成“居則有禮,動則有威,進不可當,退不可追”的軍隊,要發揮士卒各自的特點,使其“樂戰”、“善戰”、“樂死”。要求將帥要有優良品德和深邃的謀略,具備“理、備、果、戒、約”五個條件,懂得用兵“四機”。強調“進有重賞,退有重刑,行之以信”,以勵士兵。(4)樸素的軍事哲學思想。吳子對戰爭的實質有了樸素的認識,他把戰爭發生的原因歸納為五條:“一曰爭名,二曰爭利,三曰積惡,四曰內亂,五曰因饑”。並認為戰爭具有義兵、強兵、剛兵、暴兵、逆兵等不同性質。他樸素地認識到戰爭事物具有兩重性,他在對各國的政治、經濟、民情和軍隊分析時,既看到了他們的長處、強處,又看到了他們的短處、弱處。他認識到了戰爭事物的發展變化,尤其是認識到事物會向其反麵轉化,認為打勝仗越多就會孕育著未來的災禍,“以數勝得天下者稀,以亡者眾”。

《吳子》繼承並發展了《孫子兵法》,總結了戰國初期的實戰經驗,反映了戰國時期的戰爭規律和特點,具有重要的軍事史料價值和軍事學術價值。

《吳子》和《孫子》一樣受到曆代中外軍事家、政治家的重視。唐初魏徵曾將其內容收入《群書治要》,供治國安邦參考。與《孫子》一起在唐代被吉備真備帶到日本,自此,《吳子》在日本傳播開來,據筆者所知,日本研究《吳子》的有66家之多。1772年又被法國一位神父P·阿米奧翻譯成法文,傳到歐洲。現在有日、英、法、俄等多種譯本流傳。被西方人士稱為“箴言”和“無價的真理”,如美國海軍上校柏特遜說:“在遙遠的中國,有兩位將軍,他們所有關於戰爭的議論,都可以凝集在一本小冊子裏,不像克勞塞維茨那樣寫了九大巨冊,自足地寫下了數量有限的箴言。每則箴言都具體表現了他們關於戰爭行為的信條和重要教義。這兩位軍事主宰者——孫子和吳子,他們無價的真理,已經長存了兩千年。”(《中國古代兵書雜談》150頁)吳起像

《吳子》現存最早的刊本是南宋孝宗、光宗年間刻《武經七書》本。後世眾多版本大都源於此本,並多以叢書本行世,除了宋刻、影宋刻、影宋抄、明刻、清刻《武經七書》本之外,比較重要的還有明吳勉學刊《二十子》本、明翁氏刊《武學經傳三種》本、清孫星衍《平津館叢書》本、清乾隆《四庫全書》本、《四部叢刊》本等。重要的注釋本有宋施子美《施氏七書講義》本、明劉寅《武經直解》本、清朱墉《武經七書彙解》本等。建國後研究《吳子》的不多,比較重要的有197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注釋本、1986年解放軍出版社《吳子淺說》本和《武經七書注釋》本等。

《司馬法》

《司馬法》是中國古代著名兵書,《武經七書》之一。舊題司馬穰苴撰。司馬穰苴,其先人陳公子完奔齊,改姓田氏,因其任大司馬之職故稱司馬穰苴。生卒年不詳。《史記》稱其為齊景公時人,《竹書紀年》載為齊威王時人,而《戰國策》又說是齊滑王時人。本文以《史記》為據。穰苴為春秋末期齊國人,精通兵法,齊相國晏嬰以他“文能附眾,武能威敵”(《史記·司馬穰苴列傳》),推薦他於齊景公,“景公召穰苴,與語兵事,大說之,以為將軍。”(《史記·司馬穰苴列傳》)他嚴於治軍,執法不避權貴。率兵攻打晉燕,將出征違紀的景公寵臣監軍莊賈斬首示眾,全軍震恐,爭相赴戰,晉、燕軍聞訊而逃,收複了失地,其名聲大震。後受讒被景公解職,發病而死。然其用兵之法為田氏後世所承繼,“用兵行威,大放穰苴之法,而諸侯朝齊。”(《史記·司馬穰苴列傳》)

《司馬法》自《隋書·經籍誌》始著錄為司馬穰苴撰。然而,根據《史記》記載,“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史記·司馬穰苴列傳》)可知《司馬法》應包括三部古代兵書《司馬法》分內容,一是齊國大夫們追論的古者《司馬兵法》,二是穰苴的兵法,三是彙集者的觀點。

關於《司馬法》的真偽。宋代之前對於其為先秦古籍沒有疑問。到了辨偽蔚然成風的清代,姚際恒、龔自珍等以今本《司馬法》所存篇卷無多,辭義淺近等為由,斷定司馬遷所言《司馬兵法》已佚,今本《司馬法》“為後人偽造無疑”(《古今偽書考》)。但據考證,今本《司馬法》保存許多古兵法,如“古者……成列而鼓”(《仁本》),“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仁本》),“古者逐奔不遠,縱綏不及,不遠則難誘”(《天子之義》)等,符合司馬遷所講“追論古者《司馬兵法》”。另外,《史記》、《左傳·賈逵注》、《呂氏春秋·高誘注》、《漢書》、《周禮·鄭玄注》等兩漢著作引用的《司馬法》文句,多見於今本《司馬法》。至於一些古籍引用的《司馬法》文句不見於今本者,屬於《司馬法》的佚文,這是古籍流傳過程中的一種正常現象,不獨《司馬法》如此。所以,我們說今本《司馬法》不是偽書,而是一部先秦古籍。

肯定了《司馬法》是一部先秦古籍,並未解決它的具體成書年代。若據《隋書·經籍誌》著錄為司馬穰苴撰而斷為春秋末期成書,顯然是錯誤的,因為《史記》中說得很清楚,“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代《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史記·司馬穰苴列傳》)因此說,它當成書於齊威王時期。周顯王十一年(齊桓公十七年,前358年)齊桓公卒,齊威王立。周顯王十三年(前356)改元齊威王因齊元年。《史記·六國年表》將因齊元年誤記為周安王二十四年(前378),有人據此斷定《司馬法》約成書於公元前370年,顯然也是錯誤的。《史記》載,威王初即位以來,九年不親政,致使國人不治。九年之後開始親政,“遂起兵西擊趙、衛,敗魏於濁澤而圍惠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齊威王“用兵行威,大放穰苴之法,而諸侯朝齊。”這說明威王大舉興兵之前命大臣們彙集研究過穰苴兵法,否則便不可能於“用兵行威”之際,“大放穰苴之法”。齊敗魏是在齊威王十六年(前341)。由此推斷,《司馬法》當成書於威王親政的公元前348年至公元前341年之間。

《司馬法》又稱《司馬穰苴兵法》、《軍禮司馬法》、《古司馬兵法》等。劉向《七略》將《司馬法》人於兵書類,班固編《漢書·藝文誌》時將其出“兵書類”而人“禮類”,並稱《軍禮司馬法》,共一百五十五篇。《隋書·經籍誌》稱《司馬法》三卷,不分篇;《舊唐書·經籍誌》、《新唐書·藝文誌》、《宋史·藝文誌》、《郡齋讀書誌》等書目均同《隋書·經籍誌》。而宋邢昌《論語疏》則稱《司馬法》一百五十篇,疑為一百五十五篇之誤。《直齋書錄解題》又著錄為一卷。今傳世本有的作三卷,如《宋刊武經七書》本、《四部叢刊》本等;有的作一卷,如《四庫全書》本、《百子全書》本等;還有的作五卷,如《施氏七書講義》本。但不管分為幾卷,其內容都是五篇。《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世所行本,以篇頁無多,並為一卷,今亦從之。”說明一卷是由三卷合並而成的。漢代本共一百五十五篇,今本僅有五篇,說明大部分都已散佚。清代人輯有《司馬法逸文》一卷,其中有些內容不見於今本。

《司馬法》的篇目和主要內容:《仁本第一》,主要論述戰爭的性質、目的、起因和對戰爭的態度,以及發動戰爭的時機,追述了古代的一些戰法;《天子之義第二》,闡述君臣之禮,治國、教民和治軍的不同方法,記述了古代的一些作戰形式、兵器配置、戰車編組、旗語徽章、賞罰製度等;《定爵第三》,主要講戰爭的準備、戰場指揮、布陣原則、偵察敵情、戰時法規等問題;《嚴位第四》,主要闡述戰略戰術和將帥指揮,以及勝利後注意事項等;《用眾第五》仍是講戰略戰術及戰場指揮等。

《司馬法》包含有春秋以前的已經落後的軍事原則,如“成列而鼓”等。但是它更為豐富的是根據春秋末期和戰國初的戰爭實踐經驗而提出的進步軍事思想,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相為輕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就像《孫子》將許多軍事問題概括為“奇正”一樣,《司馬法》將戰爭中的諸多因素抽象為“輕、重”這樣兩個對立統一的因素。它認為,“凡戰,以輕行輕則危,以重行重則無功;以輕行重則敗,以重行輕則戰。故戰,相為輕重。”(《嚴位第四》)這就是說他主張“以重行輕”,輕、重相輔而成。它把統帥的戰術指揮稱為輕,戰略指揮稱為重,認為“上煩輕,上暇重”,主張輕重相節,不可偏廢。它認為輕、重又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指出“馬車堅,甲兵利,輕乃重”(《嚴位第四》)。它的“輕、重”說運用廣泛,有時運用於指揮號令,如“奏鼓輕,舒鼓重”(《嚴位第四》);有時運用於裝備兵器,如“甲以重固,兵以輕勝”(《嚴位第四》)等。“輕、重”說的另一層含意即是“雜”,通過“雜”來揚長避短,取長補短,謀取優勢。它指出:“行惟疏,戰惟密,兵惟雜。”(《定爵第三》)“兵不雜則不利,長兵以衛,短兵以守。太長則難犯,太短則不及。太輕則銳,銳則易亂。太重則鈍,鈍則不濟。”(《天子之義第二》)

2“以戰止戰”的戰爭觀。《司馬法》的作者通過對春秋以來頻繁戰爭的洞察,認識到要消除這種混戰的狀態,非用戰爭不可。所以他極力支持正義戰爭。他所謂的正義就是指的“安人”、“愛民”,如指出:“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仁本第一》)“戰道,不違時,不曆民病,所以愛吾民也;不加喪,不因凶,所以愛夫其民也;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民也。”他所說的“愛民”雖有一定的虛偽性,但這在當時卻是具有重要進步意義的。另外,他還提出了“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的重要思想。

3以仁義為本的治軍思想。《司馬法》的“仁義”思想貫徹全書的始終。對民施仁,就是吊民伐罪,不誤農時;對部下施仁,則是關心愛護,“見危難勿忘其眾”(《定爵第三》),“勝則與眾分善”,“若使不勝,取過在己”(《嚴位第四》),對於攻取之國,規定“無暴神,無行田獵,無毀土功,無燔牆屋,無伐林木,無取六畜、禾黍、器械。見其老幼奉歸勿傷。雖遇壯者不校勿敵。敵若傷之,醫藥歸之。”(《仁本第一》)《司馬法》把“仁”作為戰爭的最高目標,指出“以禮為固,以仁為勝。”(《天子之義第二》)

上述三條不能全麵概括《司馬法》的軍事思想,除此之外,還有些具有進步意義的軍事思想,如“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難進易退”(《天子之義第二》),“三軍一人勝”(《嚴位第四》),“賞不逾時”,“罰不遷列”(《天子之義第二》),“教惟豫,戰惟節”(《定爵》)等等,此不一一詳細介紹。

《司馬法》在曆史上一直受到人們的重視。漢代司馬遷稱其“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意,如其文也。”(《史記·司馬穰苴列傳》)漢武帝“置尚武之官,以《司馬法》選位,秩比博士”(荀悅《申鑒·時事篇》)。唐李靖說:“今世所傳兵家者流,又分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四種,皆出《司馬法》也。”(《李衛公問對》卷上)宋代元豐年間被官定為“武經”,成為培養和選拔軍事人才的軍事教科書。明清以來出現了眾多的注釋本。《司馬法》在國外流傳也較廣泛。早在1600年日本就出現了研究《司馬法》的專著《校定訓點司馬法》和《司馬法評判》,之後相繼有三十餘部專著問世。1772年它又被譯成法文,被收入《中國軍事藝術》,在巴黎出版發行。

《司馬法》不僅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它關於三代的軍賦、軍法等軍製資料被許多史家和兵家所征引;它的許多關於戰爭的錦言妙語廣為傳播而成為軍事名言。但需要指出的是,《司馬法》由於包含著追論的古代兵法,許多原則早在春秋戰國時已經成為陳舊過時的東西,在當時不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今天我們閱讀《司馬法》時更需要鑒別批判。

《司馬法》現存最早的刊本是南宋孝宗、光宗年間刻《武經七書》本。《武經七書》係統版本最多,流傳最廣。除了《武經七書》係統諸多版本以外,還有《武學經傳三種》本、《平津館叢書》本、《四庫全書》本、《述記》本、《四部備要》本等叢書本。另外,清代錢熙祚、張澍輯有《司馬法佚文》一卷,分別收錄在《指海》、《二酉堂叢書》中。另外,清黃以周輯有《軍禮司馬法考證》二卷附《司馬法逸文》,清王仁俊也輯有《司馬法逸文》一卷,收錄在稿本《玉函山房輯佚書續編》和《經籍佚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