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書通覽4(3 / 3)

《陣紀》

明代兵書。何良臣撰。何良臣字際明,號惟聖,浙江餘姚人。生卒年不詳,據本書序跋和書中內容推測,約生活於明嘉靖至萬曆間。他善長詩賦,熱愛軍事,“自結發從戎海上”(《陣紀·後序》),積累了豐富的戰爭實踐經驗和軍事理論知識。他曾說:“吾求人以武夫目我,而不得也。”(《陣紀·後序》)可見他對軍人這個職業是很讚賞的。但由於明廷軍政腐敗,這位有膽有識的將才卻長期沒有得到重用。在“知陣無所事陣”的苦悶中,“輒寄之歌詠,以暢發其所欲吐所受禁而能為不得為之情”。(《陣紀·後序》)所以他的詩詞具有濃鬱的軍人風格,張應登說:“誦其詩,紀律嚴明,有正正堂堂之勢,登壇對壘,旗鼓相當者不數也。”(《陣紀·跋》)由於他有軍事才能,自“握管從戎,輒投輒效”(《陣紀·序》),逐漸受到重用,被召為幕僚,參與訓兵,運籌諸邊要務。後因立戰功,升為偏裨將,最高官至薊鎮遊擊將軍。其著作除《陣紀》外,還有《軍權》、《利器圖考》、《製勝便宜》。

《陣紀》是何良臣潛心研究兵法和自身實踐經驗的總結。其具體成書年代不詳,但據書中引有戚繼光的鴛鴦陣和對戚繼光浙閩用兵方略的評論來推測,其成書的上限應在《紀效新書》的成書時間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之後,其下限應在明萬曆十七年(1589)以前,因為書後有黃道月明萬曆己醜(明萬曆十七年,1589年)仲春序和張應登明萬曆十七年(1589)五月跋。

《陣紀》共四卷、六十六篇,其篇目如下:

卷一:《募選》二篇;《束伍》四篇;《教練》三篇;《致用》二篇;《賞罰》四篇;《節製》三篇。

卷二:《奇正虛實》四篇;《眾寡》三篇;《率然》二篇;《技用》十五篇。

卷三:《陣宜》三篇;《戰令》五篇;《戰機》三篇。

卷四:《摧陷》一篇;《因勢》二篇;《車戰》一篇;《騎戰》一篇;《步戰》一篇;《水戰》三篇;《火戰》一篇;《夜戰》一篇;《山林澤穀之戰》一篇;《風雨雪霧之戰》一篇。

《陣紀》是講選練和作戰的兵書,內容較為充實,有將士的選拔管理和教練,也有戰場指揮和奇正虛實的運用;有兵器的形製性能和配置,也有陣法的種類和變換;有旗鼓烽燧指揮、通訊、報警係統,又有賞罰條格和戰場紀律規定;既講一般情況下的作戰問題,又講特殊天候、地形條件下的戰略戰術;既言練藝,又言練膽;既有對古代兵法的繼承和闡發,如他指出:“孫子謂:‘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要知善用正者,亦如天地之無窮,江河之不竭耳。又曰:‘善用奇者無不奇,善用正者無不正。’正此謂也。……有等庸將派定伍隊,正者隻做正兵,奇者隻做奇兵,皆非也。”(《奇正》)又有對前世兵家觀點的匡正,如他批評大軍事家李靖的“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似亦誤矣。奇而不教,則號無以別,變何以施?孫子謂,奇正相生,循環無端。安有不教而能相生無端者耶?”(《奇正》);既有對明廷腐敗軍政的揭露和抨擊,又有變革圖強的見解,如他批評明廷,“今也,將吏憊於監司中製之煩,士卒疲於科克工役之苦,偏裨困於謀求奔走之勞。”“將乏良能,兵無練銳。”(《率然》)又進言“臣於是而知斯時也,非商鞍之變法,不可以言守國,非尉子之連刑,不可以言治旅。”(《率然》)既有對前世軍事製度的追述,又有對明代軍事製度的記錄,如他在講到軍隊編製時,除追述周製外,詳細記載了明代軍隊各級的編製人數:“五人為伍,五伍為隊,五隊一百二十五人為哨,五哨六百二十五人為總,五總三千一百二十五人為營,五營一萬五千六百二十五人為鎮。大約用一萬八千人成一鎮也,以二千三百七十五人為奇零之用,餘皆仿此。”(《束伍》)總之,它既有軍事理論價值,又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陣紀》的軍事思想主要反映在治軍、作戰指導和軍事哲理三個方麵。

在治軍方麵,重視軍隊的選練,“眾非精選,無以得用”。(《募選》)在具體選募中,主張“募貴多,選貴少”(《募選》)。他認為,“多則可致賢愚,少則乃有精銳”。(《募選》)以人的精神品質為首要選募條件,“首取精神膽氣,次取膂力便捷”。反對選“城市遊滑之人”,主張用“鄉野老實之人”。強調因人而選,因長授職,如年高衰憊,“而有武技兼人,手足利捷,曾經戰鬥,慣識夷情者,又當別選為司教、司戰。乖覺曉事,誠慎細密,備諳山川、進退險易者,宜充哨探巡察。膽力倍人,精神出眾,而智識過一隊者,立為伍隊之長”(《募選》)等。他還參照《六韜》用人思想,根據每個士卒的不同特長組織各類型的專門部隊,如異術隊、敢死隊等。主張明恥教戰,“教之以禮,勵之以義”,要求全軍懂得所謂榮辱廉恥,以戰死為光榮,以退逃求生為可恥;將士之間要情同父子,義若兄弟,親密無間,生死與共。當然這在封建階級的軍隊裏隻能是一種願望和空想,不可能真正實現。重視賞罰在治軍中的作用,認為誅貴大,賞貴小,“能行誅於貴裏,下賞於微賤,則威自伸,而明不翳。故殺及權幸,賞及牛童者,謂不論貴賤,不預恩仇,示至公也”。(《賞罰》)強調賞真罰實,防止私下搗鬼,要求將帥親自調查,以“耳目見聞”為實。

在戰略戰術方麵,戰略上主張“以威德服人,智謀屈敵”,認為“能以威德服人,智謀屈敵,不假殺戮,廣致投降,兼得敵之良將者,為不世功。兵不赤刃,軍不稱勞,而得敵之土地數千裏,人民數十萬者,為不世功”。(《賞罰》)而“奮力抵敵,或因救護而致重傷,或帶重傷而複得敵級,並獲敵中利用器具之類者,為下功”。(《賞罰》)這無疑是繼承了孫子的“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思想。對奇正的闡述詳備而且有新見解。他曆數諸家對奇正的認識以後,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奇兵變化無常,正兵也可變化無常;奇兵和正兵相互依存,又可相互變化,奇兵可作正兵用,正兵亦可作奇兵用,要視戰場情況而定;他用形象的比喻說明了正、奇、伏三者的辯證關係,“正兵如人之身,奇兵如人之手,伏兵如人之足。有身而後有手足也,三者不可缺其一。三者能俱用,而旗鼓秘之,是為神化。故三分其一為奇伏,然伏出於奇者也,奇又出於正者也。善用伏者,自無處不伏耳。豈獨以叢林草木陵阜間可伏耶”。(《奇正》)“眾寡”是兵家必談的問題。《陣紀》對“眾寡”問題的論述重“眾寡”的運用,認為“識眾寡之用者勝”。“用眾,宜整、宜治、宜分”,“用寡,宜固、宜輕、宜銳。”他還認為眾寡也是可以變化的,“莫以土地廣大,兵馬繁盛,就為眾也。但分守處多,便無處不寡矣”。(《眾寡》)對騎戰、步戰、車戰、水戰、火戰等戰術都根據明代的實戰經驗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如對早已退出曆史舞台的車戰,他根據明代戰爭的特點,提出“非車無以致遠,非車無以行製”,“不可以車為無益於軍用也”,“欲擋胡馬之衝,非車壁不可;欲挫胡馬之銳,非車擊不可;欲逐套衛之虜,非車攻不可;欲彌隙塞罅,而卻胡馬之不入,非車守不可;欲出塞開邊,以建不世之業,非車行不可”。(《車戰》)他總結明代海戰的經驗,提出:“洋海之戰,所慮風濤不時,又慮迷失向往,當以鬥建為正,加四時定之,知所進退矣。”(《水戰》)

在軍事哲理方麵,他繼承了古代兵家優秀的唯物主義傳統。他認為敵情是在不斷變化的,用兵的要訣在於因敵轉化,陣法“皆參古法今而作,其用變取勝,各有神異,在學者變通之耳。能將握步根本,練之精,出之熟,變之神,自可驅步卒橫行而無敵也。”他注意到事物的兩個方麵,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片麵性,如他在講訓練時,既強調練技,又強調練膽;在講賞罰時,指出“賞罰不可以重,亦不可以輕,賞輕則人心不勸,罰輕則人心忘懼;賞重則人心僥幸,罰重則人心無聊”。(《賞罰》)在講兵器時,強調兵器短長要適度,“太長則難犯,太短則不及,太輕則銳,銳則易亂,太重則易鈍,鈍則不濟”。(《步戰》)樸素地認識到事物的相互轉化,指出“必死則生,幸生則死”,這句話不僅道出了“生”與“死”的辯證關係,而且似乎包含著精神力量能夠轉化為物質力量的思想。在他看來,將士如果抱著必死的決心去英勇作戰,便能進發出強大的力量,戰勝敵人,取得勝利,獲得生的希望;如果個個都有僥幸偷生的念頭,那麼就必然士氣低落,喪失戰鬥力,而被敵打敗。所以,他說:“夫一人必死,足敵十夫;十夫必死,足敵百夫;百夫必死,足敵千夫;千夫必死,足敵萬夫;萬夫必死,天下莫當。”(《摧陷》)

《陣紀》是明代一部比較優秀的兵書。對中國軍事理論既有繼承又有發展,講理論不流於空泛,講製度不失之於繁雜,“鑿鑿足當實用,非徒拾前人咳唾,堇堇盜浮聲也者”。(《陣紀·序》)它“切切以選練為先”(《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陣紀》),比較實用。明代著述兵書稱多,然多為掇拾彙集之作,這更顯得《陣紀》之可貴。正像紀昀評論的那樣:“明代談兵之家,自戚繼光諸書外,往往捃摭陳言,橫生鄙論,如湯光烈之掘阱藏錐,彭翔之木人火馬,殆如戲劇,惟良臣當嘉靖中海濱弗靖之時,身在軍中,目睹形勢,非憑虛理斷,攘袂坐談者可比,在明代兵家,猶為切實近理者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陣紀》)

《陣紀》現存有明萬曆十九年,(1591)刊本、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墨海金壺》本、清道光《珠叢別錄》本、道光二十六年(1846)《惜陰軒》本、道光二十八年(1848)《瓶花書屋》本、清同治《半畝園》本、清鹹豐《長恩書室》本、清抄本、民國年間《叢書集成初編》本等版本。

《兵法百戰經》

《兵法百戰經》,簡稱《百戰經》,由《兵法百戰經全卷》和《兵法百戰經下卷》兩部分組成。“全卷”以“王鳴鶴曰”開篇,其中有些思想與《登壇必究》相同;“下卷”卷首則稱:“是輯酌古宜今,彙集諸家之精粹,誠兵法之大成,以為衛民之一助也。”而且沒有“王鳴鶴曰”字樣。卷首均著錄“淮陰王鳴鶴編訂,古吳何仲叔參輯”。由此推知,“全卷”應為王鳴鶴所著,“下卷”係由何仲叔所輯。

《兵法百戰經全卷》有如下細目:地利總說、圮地、通形、掛形、支形、隘形、選能、兩翼遊兵、火攻藥法、騎射、安營機要。“全卷”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一是論述地形在戰爭中的重要地位和各種地形的特點及作戰方法。“全卷”第一句話就是:“王鳴鶴曰:我先知勝地,則敵不能以製我;敵先居勝地,則我不能以製敵。若擇地頓兵不能趨利避害,是驅百萬之眾而自投死所,非天之災,將之過也。”接著列舉了《孫子》中提出的圮地、死地、通形、掛形、支形等各類地形概念,以吳子問,孫武答的形式,闡述了敵我雙方陷入上述地形條件時的作戰方法。如在“死地”作戰,若我陷死地,要深溝高壘,示我有備,安靜勿動,以隱蔽我軍實力;然後殺牛燔車,犒賞士卒,填井毀灶,打消僥幸偷生的心理。這樣全軍死戰,必銳不可擋,轉敗為勝。若敵居死地,則要網開一麵,虛留生路,動搖其鬥誌,並在生路兩側埋伏精兵,在要道隘口布署精騎,乘敵逃跑進行截擊,必獲全勝。二是記述了選賢任能的原則和考選弓弩、鳥銃手的方法及標準。強調統軍作戰,務必選拔搜攬各方麵的人才。主張要像春秋戰國時那樣,“雖雞鳴狗盜之士,無不延見庭養,以為己用”。對於有特殊才能的以很高的禮遇對待。要求將帥不僅要有才,更要有德,“世之為將者,貴有將才,尤貴有將德。”對於鳥銃手的考選記述很細致,從鉛子、火藥、火繩、鉛子袋到瞄準、射擊都有具體規定。三是記述了明代的遊兵戰法和軍中賞罰製度及指揮旗號。所謂遊兵,就是在軍隊左右兩翼的前鋒,各設一個頭隊,即偵察分隊,由驍將統領,負責偵察敵情,搜索伏兵,應付突然事變。頭隊中實行逐級論功行賞,一隊之中如果賞多罰少,隊長領紅頂簽、賞少罰多,隊長則領黑頂簽。主將則根據紅、黑簽賞罰隊長。四是記述了明代火器種類及炮火藥、水火藥等火藥配方。該書記載,當時“火器二百六十餘種,皆有稗於實用”,按其用途分,有戰器,有埋器,有攻器,有守器,有陸器,有水器。提出用器在於“合宜”;製器在於便利使用,如戰器利於輕捷,攻器利於機巧,埋器利於爆擊易碎。五是記述了騎馬射箭的要領和訓練、檢驗足力的工具及方法。有歌訣,如馬箭歌訣等。有圖式,如馬箭式、步箭式等。六是闡述了營壘的重要性。王鳴鶴認為,“張軍宿野必有營壘。營者,三軍之家也。止而無營,猶人之居無屋宇、牆塹,一旦盜賊竊發,何以押禦耶”。他還提出,要鞏固營壘安全,形勢、米粟、賞罰等固然是不可缺少的,但“上下相親,人和為要”,“無事憂為有事之防”。七是總結了明軍劉家河慘敗的教訓,提出加強“正兵”建設的建議。他認為劉家河之敗的原因是“既不能用奇,而又自棄其正”。建議先定什伍之法,“五人為伍,以上遞相連屬,以至於將皆如身臂相使,首尾相應,雖極倉促,隻須百人。其差次,先以強力疾足負重能走者三千人,次能射遠趨二百裏者三千人,次能命中者四千人,次能射遠者四千人,次壯健輕勇能格鬥者一萬人,總二萬四千人,將校並在內,為馬、步、戰兵之數”。

《兵法百戰經下卷》的細目有:軍誓、定惑、符契、鄉導、金鏡捷法淘金歌、年局起例、月局起例、日局起例、時局起例、太乙起例、測水平器、水軍營法、兵夫列船。“下卷”內容較雜,多為用曆法推算吉凶禍福,是封建糟粕。其中講到古代的戰鬥動員、穩定軍心的教育、水軍戰陣營法等尚有些參考價值。它公開聲稱,軍中進行祭祀等迷信活動是“以權佐政”,鞏固軍心,鼓舞士氣。它記述了當時的戰船戰鬥隊形,並認為戰鬥隊形應隨水域的不同情況而變化,“港有灣曲闊狹,當風隱風之不同,隨港形深淺難拘一定之勢”。

《兵法百戰經》是產生在明代末期的一部兵書。它篇幅較小,約8000餘字,但涉及到軍事的許多方麵,而且圖文並茂,附圖20幅,比較適宜當時粗通文墨的軍人學習。它還能結合明代的軍事特點對古代軍事思想進行闡發,尚有一些參考價值。不過本書編排較亂,各部分之間缺乏內在聯係;有的本應標目的內容沒有標出來,雜在其他類中,名不符實。該書刊本著錄為“板藏南陽石室”。

《三十六計》

《三十六計》是一部佚名兵書。該書原是抄本,於1941年最先在分阝州(今陝西鄰縣)一個書攤上發現。抄本前部“都係養生之談,而末尾數十篇附抄《三十六計》”(1941年土紙翻印本前言)。同年由成都興華印刷所用土紙翻印。然而此本流傳不廣,已往公私藏書目錄均未見著錄。1961年9月16日《光明日報》第四版發表了叔和的《關於“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文中說:“十幾年前,我在成都一個冷攤上無意中發現一本土紙印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是根據一個手抄本翻印的,封麵書《三十六計》,旁注小字‘秘本兵法’。”1962年無穀作了譯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學院圖書資料館印行,才使這部瀕臨失傳的古兵書重現於世。

“三十六計”之稱來源於“三十六策”,最早見於《南齊書·王敬則傳》:“東昏侯在東宮,議欲叛,使人上屋望,見征虜亭失火,謂敬則至,急裝欲走。有告敬則者,敬則曰:‘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計。汝父子唯應急走耳。’”(中華書局點校本487頁)之後,《南史》、《資治通鑒》均有此記載。“三十六計”之名雖然出現很早,但是《三十六計》作為一部兵書卻不會成書太早。由於缺乏可靠證據,具體成書年代不可詳考。然從早期史籍均不見著錄和其係統以《易》演兵的內容方麵推測,估計約成書於明、清之際。

《三十六計》不分卷。全書共分六套三十六計,前冠一段總說文字,後附一段殘缺的跋語。具體篇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