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一切都是題外話而已。
我寫第一本書的時候還非常年輕,卻因為機緣巧合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各色人等都想與我結識。
初次踏足倫敦文學界時,盡管有些羞怯,但也算熱切,回憶起當時的情景,多少帶些哀情愁思。自那以後,我許久沒去過倫敦。如果現在的小說中描繪的場景是真的,那裏定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文人騷客的聚集地已有變化,切爾西和布魯姆斯伯裏代替了漢普斯特徳、諾丁山門、高街和肯辛頓。過去,年紀不到四十就可能成為了不起的人物,而現在超過二十五歲仍會被人當成笑柄。我覺得那時候我們在表達自己的情感時有些許羞愧,因怕人嘲笑,我們都會有所收斂,不讓人覺得自己是多麼自命不凡。我倒也不相信當時放蕩不羈的文化人會有那般潔身自好,卻不記得那時候的文藝界會有今日這般淫亂不堪。如今,我們往往會對自己的荒誕之舉緘默不語,卻不認為這種做法是多麼虛偽。我們講話時斷然不會“出口成髒”。當然,那時候女性的地位尚未完全獨立。
我住在維多利亞車站附近,記得當年去某些熱情好客的文人家做客時,要乘坐巴士兜很大的圈。因為我這人有些靦腆,往往會在街上徘徊一番才會鼓起勇氣按響門鈴。然後,我會惶恐地被人領進一間密不透風、滿屋子都是人的房間。有人會在那些名人麵前一一介紹我,他們會針對我的書說些恭維的話,這讓人極不舒服。我感覺他們覺得我也會妙語連珠,但每次等到聚會結束後,我都想不出一句。為了掩飾自己的窘態,我會裝作給人倒茶水、塗黃油,將切得不成樣子的麵包遞到人們手上。我不希望任何人注意我,這樣,我才能毫不拘束地看著這些名流雅士,聆聽他們妙趣橫生的話語。
我記得當年有不少身材魁梧、腰杆挺得筆直的女人,那些女人長著大鼻子,目光貪婪,穿著猶如甲胄的衣服;我還想起來一些身材瘦小,如同老鼠一樣的老處女,這些人說話時柔聲細語,目光中透著精明。我總喜歡看她們戴著手套吃奶油吐司,在她們認為沒人看見的時候,就會偷偷地在椅子上揩手,這一幕讓我很是欽佩。不過,主人的家具可就遭殃了,但輪到主人去她們家做客時,應該也會對她們的家具施以報複吧。有些人穿著入時,她們說怎麼也不明白,為什麼寫小說的非要穿不那麼時興的衣服。如果你有副好身材,為何不盡量展現出來?你在小腳上穿上一雙時髦的鞋子也絕不會妨礙編輯用你的“東西”吧。但也有人覺得這隻是輕佻之舉。有些人或是穿著“藝術氣質十足的布料”,或是戴著複古的首飾。男人很少在外表上嘩眾取寵,他們會盡量打扮得不像個作家。希望被人當成深諳世故之人,無論去到哪裏,都能被人當成大公司的管理人員。他們看起來總是稍顯疲態。我以前從來沒接觸過作家,卻發現他們還真是奇怪,總覺得這些人都不那麼真實。
我當時總覺得他們的談話精彩絕倫,他們的同行剛一轉身,就會被他們批評得體無完膚,聽到他們幽默辛辣的言辭,我總是驚詫不已。較之其他人,藝術家倒有他們的優勢,他們可以竭力諷刺友人的相貌、性格,還可以譏笑他們的作品,他們的評論恰如其分,侃侃而談,本人真是自歎弗如。那時候的談話還真是一種需要下功夫的藝術,一句機敏的應答遠比鍋底荊棘的爆裂聲動聽得多。當時,格言警句還不是無趣的人冒充機敏的呆板工具,一些溫文爾雅之人隨便閑聊幾句就會字字珠璣,可惜我不記得當年那些妙趣橫生的話了。但我記得他們談論起出版業的細微處時,就不會那麼舒服了。我們在談論完一本新書的優點後,自然會談到這本書會售出多少,作者又會得到多少預支的稿酬,憑這本書他一共能得到多少收益。然後我們還會提到各家出版商,比較一番,誰更大方,誰又是鐵公雞,我們還會爭論該把書交到版稅豐厚的出版商手裏,還是更擅長做“推銷”的出版商手裏,讓作品發揮出它全部的價值。有的出版商廣告做不到點子上,有的卻深諳此道;有的出版商會順勢而為,有的卻因循守舊。然後我們還會談論版權代理人以及他們為我們拓展的門路,我們自然也會談起編輯和他們喜好的作品,談論他們一千字願意付多少稿酬,結款的時候是痛快還是拖拉。對我來說,這些事情都極具浪漫氣息,像是為這種頗為神秘的兄弟會情誼平添了一絲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