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愛並沒有遠去,隻是掩蓋在層層艱辛之下。好在一個意外的創傷竟然修補了被歲月遺漏的愛與溫馨。“牽手”成了一組永不褪色的照片。家是什麼

在美國洛杉磯,有一個醉漢躺在街頭,警察把他扶起來,一看是當地的一個富翁。當警察說送他回家時,富翁說:“家?我沒有家。”

警察指著遠處的別墅說:“那是什麼?”

“那是我的房子。”富翁說。

在我們這個世界,許多人都認為,家是一間房子或一個庭院。然而,當你或你的親人一旦從那裏搬走,一旦那裏失去了溫馨和親情,你還認為那兒是家嗎?對名人來說,那兒是故居。對一般的百姓來講,隻能說曾在那兒住過,那兒已不再是家了。

家是什麼?1983年,發生在盧旺達的一個真實的故事,也許能給家做一個貼切的注解。

盧旺達內戰期間,有一個叫熱拉爾的人,37歲,他的一家有40口人,父親、兄弟、姐妹、妻兒幾乎全部離散喪生。最後,絕望的熱拉爾打聽到5歲的小女兒還活著,於是輾轉數地,冒著生命危險找到了自己的親生骨肉,他悲喜交集,將女兒緊緊摟在懷裏,第一句話就是:“我又有家了。”

在這個世界上,家是一個充滿親情的地方,它有時在竹籬茅舍,有時在高屋華堂,有時也在無家可歸的人群中。母子鳥

在地球最北端的格陵蘭島上有這樣一種鳥:假如你逮住了母鳥,用不了多長時間,它的孩子們一定會千方百計地飛來尋找它的母親,不論你把母鳥藏到哪裏,帶到多遠的地方;同樣地,假如你逮住了雛鳥,它的母親也會千方百計地尋找到它的孩子,不論你把它的孩子帶到哪裏。

島上的人們把這種鳥叫母子鳥。

格陵蘭島的大部分土地都在北極圈以內,土地長年冰封,島上的人們主要以狩獵為生。要按我們一般的想法,島上的獵人隻要想辦法逮住母鳥或子鳥,坐在家裏等著大批的鳥自投羅網就可以了,這是何等事半功倍的事情啊。但是,格陵蘭島上的居民們沒有這樣去做,而且,千百年來,島上的人從來也沒有人去射殺母子鳥。這個傳統一輩一輩地流傳下來,成為格陵蘭島上不成文的法律。

格陵蘭島上幾乎沒有三口兩口的小家庭,大都是幾十口人的大家庭,直到實在是住不開了,才戀戀不舍地分開居住。人們說,連鳥都知道親情團圓,都知道千裏相隨,我們為什麼要骨肉分離呢?

島上的大部分居民還處在半原始的生活狀態,但幾乎所有到了這個島上的人,都為他們注重親情、和睦相處的情景震驚。島上幾乎沒有什麼法律,更談不上軍隊和警察,但他們卻和睦快樂地生活著。醫生給人治病,都會憑著自己的良知傾其所能,因為他知道在病人的家裏,許多親人正在焦急地盼望著。商人沒有人去做坑人騙人的奸商,因為他們知道,假如是坑騙了孩子,會令他們的父母痛心;而坑騙了父母,會連累了他們的孩子。整個社會,所有的人都在這麼想,每一個人都是有父母有孩子的人,都有許許多多的親人在牽掛著,不能做傷害人讓人痛心的事情啊。

聽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明白了這個島上的人們為什麼一代一代地要他們的子孫恪守這個傳統了。母親花

珍姐終於和同胞兄弟聯絡上,這意味著她找到了親生母親。整整42年啊,她才尋到了回家的路。

她徹夜難眠,把當初包裹她的繈褓緊緊摟在胸前,仿佛小花被上依然殘存著母親的體溫和氣息。盡管她不停地怨恨生母,不管什麼樣的初衷都不該將自己遺棄,但是血緣的生生不息永遠割舍不掉親情。

珍姐開始尋找生母那一天是她17歲生日,養母在彌留之際告訴了她的真實身份,並交給她一床小花被。當珍姐從驚訝、懷疑、恐懼及種種複雜情緒中清醒過來後,便義無反顧踏上了尋根之路。不成想,一找就是幾十個春秋,珍姐的頭發都過早地花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