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外壽險營銷渠道模式對我國的啟示(2 / 2)

(一)主要營銷渠道比較規範

針對各國壽險市場發展的不同特點,他們各自都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主要營銷渠道。如美國以代理人為主,英國則以經紀人為主,日本以業務員銷售為主,雖然自不相同,但都各有特色,比較符合各國的具體情況。他們還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管理比較規範,並沒有出現我國個人代理人影響整體壽險行業形象的情況發生。當然,這跟他們有著嚴格的監管和自律有關。像美國,除了政府監管外,還特別強調行業自律,英國則製定了嚴格的法律法規,日本的主營銷渠道保險業務員是歸公司管理的,當然也很強調政府的監管。而且,各國對從業人員的資格都設定了嚴格的考試製度。而我國壽險營銷渠道模式中主要的營銷渠道都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雖然我國的法律法規亦有嚴格規定,但監管的力度上還不夠堅決,社會上騙保、詐保、銷售誤導等現象屢見不鮮,對我國壽險行業的聲譽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因此,我國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並加強監管力度,增強法律法規的執行力,繼續整頓和規範壽險營銷隊伍,督促壽險公司加強營銷人員的培訓,嚴格執行後續培訓和繼續教育製度。

(二)多種營銷渠道並存

多元化、多層次的營銷渠道模式是美、英、日壽險營銷渠道模式的共性,當然他們也都有自己的一到兩種主要營銷渠道。比如美國,它除了主要營銷渠道模式代理製外,還有經紀人、直接反應渠道、定點銷售、銀行保險等渠道模式。因為各種模式都有其適應性,還需要壽險公司根據不同的客戶及自身的發展戰略和產品特點來選擇相應的渠道模式,這樣才能為公司帶來可觀的業績及利潤。

(三)營銷渠道模式趨於整合

近年來,整合營銷在全球發展迅速。這些國家在利用多元化、多層次的營銷渠道的時候都在考慮一個問題,即該渠道是否會給壽險公司帶來效益。所以,他們在麵對這些可帶來效益的營銷渠道時,首先要考慮市場細分問題,針對不同的消費者需求,采用不能的渠道模式,比較顯著的當屬銀行保險和直接反應渠道。銀行渠道極大地方便了有理財或保險需求的客戶,同時又能為壽險公司拓展市場。網絡保險與電話保險借助於壽險公司現有的互聯網絡和電話網絡,竭力為顧客提供一流的谘詢和售後服務,當然它一般僅用於客戶上網比較方便和產品需求比較簡單的情況。因此,壽險公司必須根據現有的條件進行營銷渠道的最優整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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