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的巨人,行動的矮子。
這是聖人所不能容忍的。
說者容易做者難。
所以,一個人說話一定要注意,大言不慚,誇誇其談,把牛皮吹出去了卻收不到口口,不能兌現,往往被人看白了。
孔子也不喜歡經常發牢騷、怨天尤人的做法,提出“不怨天,不尤人”的原則。
注重實踐,提倡知行合一,就是說要把理論和實踐結合起來,以理論指導實踐,以實踐檢驗理論,從而改正理論中的不足之處,進而更好地用於實踐。這是一個良性循環過程。如果隻知死讀書,讀死書,那就真成了“書呆子”。手無縛雞之力,四體不勤,五穀不分,脫離了生活,脫離了現實,是無法在社會中生存的。
做人做事,如果不知行合一,隻知瞎指揮,不切實際,通常就會勞民傷財,事倍而功半。凡事隻有親自實踐方知艱辛。
要做到“知行合一”,就要堅持“五到”原則,即“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
所謂“身到”是指,比如身為基層官員,就應該親自去查驗有民情等基本情況,親自到鄉村去調查;身為教師就應該親自巡視學生,與學生打成一團。所謂“心到”是指,首先要能分解開,最後要能綜合得起來。所謂“眼到”是指,留心觀察他人,認真研讀他人。所謂“手到”是指,對於人們的優劣是非、事情的關鍵要點,應隨時記錄,用以防備遺忘。所謂“口到”是指,在差遣人事情、與他人交談等這樣的言辭方麵,不但要坦誠相等,還要不怕煩勞反複苦口叮嚀。
不管怎麼說,還是多做少說,言行一致為好。
3.過猶不及,凡事要有度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
——《論語·先進》
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
——《論語·憲問》
沒有任何事情是一成不變的,無論是好事,還是壞事,做好事超過了一定的度,則變成了壞事,而看似有違仁道的事,但由於拿捏的恰到好處,反而變成了好事。
從前,孔子的學生子路去郈這個地方給權臣季氏做官,季氏希望在五個月內開通一條河。子路為了鼓舞工人的幹勁,盡快完成工程就掏自己的腰包買來糧食做飯給大家吃,按應有的禮數招待做工的人。孔子聽說後,馬上派子貢前去,把子路做好的飯都倒掉了,把鍋灶、飯碗也毀掉了。子路迷茫地對孔子說:“您這不是阻止我行仁義嗎?”孔子說:“按禮製,當皇帝的愛普天下的老百姓;當諸侯的愛境內的老百姓;當了大夫的,隻管自己職責範圍以內的事;普通老百姓,隻愛自己的妻子兒女。如果你的愛超出了範圍,就侵犯了別人的權力。”
在漢武帝的時期,封在河間的獻王劉德朝見漢武帝,他的言談舉止、進退起居都很合乎禮儀。漢武帝看到以後,表麵表現的很高興,但內心卻很氣憤,對獻王說:“湯武當年起來鬧革命,土地不過才七十裏,文王也不過是以方圓百裏的地方打的天下。你現在的領地比他們大多了。好好幹吧!以後或許可以稱帝加冕。”
獻王明白了武帝的意思,回去後放蕩形駭,縱情聲色,以消除武帝的戒心。
從這兩個故事中可以看出,要行仁義、獻愛心、表禮數,都不能超過自己的職責和名分。正如屍子所說:“君臣父子,上下長幼,不論貴賤親疏,人人都要守本分,這就是理。對別人能恰如其分地表現愛心,就是仁;恰如其分地施舍,就是義;恰如其分地使用自己的思慮計謀,就是智;恰如其分地行動,就是適;恰如其分地說話,就是信。總之,一言一行都要恪守自己的本分,才可以成為聰明人了。”
事實上,人們往往會像子貢一樣,覺得做過頭總比沒做到要好一些,其實這是一種心理誤區。有時候,過頭了比沒有夠還糟糕得多,危害也大得多。別的不說吧,就說說最簡單的飲食問題:一頓飯吃少了一點,或者說根本就沒吃飯,那不過是餓得快一點而已;可是,如果是吃多了,就不那麼簡單了吧,輕則吃酵母片、多酶片,重則拉肚子,進醫院。這是大家都有的生活體驗。
你喜歡眼光明亮,這樣過了頭,就會沉溺於色彩,追求華麗。你要求耳朵清楚,這樣走過頭,就會迷惑於音樂,追求空洞不實的東西。
你喜歡仁,過分苛求,就會與人們的日常習慣發生衝突。你喜歡義,不顧常情,就要違背事物的常理。你講究禮節、儀式,就容易犯虛偽造作的毛病。
你喜歡音樂、文藝,就會有邪淫的聲音充斥你的耳朵、邪淫的心思縈繞心頭。
你喜歡聰明、習智,便會助長無用的技藝發展,使人性天然之質受到種種傷害。
這八個方麵,好,適度,就是人們與天下的八益,一旦過度,就是人們與社會的八病了。
中國人有句說話,“禮多人不怪”,也是認為“多”比“少”好。做“多”了,別人是不會見怪的,做“少”了,就會被人責怪,認為你不夠誠意。究竟做得“多”和“少”是誰好些,還是兩者都不好呢?
中國人看重勤,認為勤是美德,因此如果一個人樣樣事都做到加倍的勤,結果雖不免過分了點,但這種“過分”往往會受到讚賞。這究竟是否正確呢?當然不是了。如果一個運動員,每天的操練都不按部就班,每天也是“過分”的話,很可能他會拉傷筋骨,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傷害,導致自己的運動員生涯就此結束,這樣是好嗎?況且中國人也有一句“物極必反”,凡事做到了極限必會有反效果,可見做得過分實是件不好的事。
至於“不及”方麵,就不需要多加解釋了。凡事都做不到要求,當然被視為不好,更會被認為力有不逮,甚至是懶惰。例如燒飯的時候要用七十毫升的水,但你卻用了五十毫升的水燒飯,結果當然是難以入口的了。
那麼,該怎樣做才是恰到好處呢?孔子向公明賈打聽公叔文子,說:“當真嗎?他老先生不講話,不笑,不獲取嗎?”公明賈說:“這是傳話人說過了頭。他老先生在時機恰當的時候講話,因此別人不厭煩他所講的話;高興了出後才笑,因此別人不討厭他笑;該獲取的才獲取,因此別人不厭惡他獲取。”孔子說:“原來是這樣,難道真是這樣嗎?”
聖人雖然對公叔文子是否真是這樣做還有所懷疑,但對這樣做的正確性卻是沒有懷疑的了。
公叔文子的做法概括起來說就是恰到好處。該說話的時候就說話,快樂的時候就笑,該獲取的時候就獲取。反過來說,不該說的時候就不說,比如說,在法西斯主義的淫威下,你說什麼呢?在封建專製的文字獄下,你寫什麼呢?不該笑的時候就不笑,你笑什麼呢?尤其是,不該獲取的時候就不要獲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陳毅)貪汙受賄,貪贓枉法,這些都是獲取不得的,所以不要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