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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體驗定成敗

博客精選

作者:黎明

不久前,360和百度又互掐一場。

去年底,360董事長周鴻禕發布多條微博,指責百度流氓推廣軟件,用戶用360都難以將其卸載等。百度很快予以回擊,指責360安全軟件產品竊取用戶隱私、投資病毒論壇等。兩家公司旗下多個官方賬號,在新浪微博展開激烈對攻。

大約為時一周的口水戰並未催生出雙方的實質性行動,這次互掐也算不上一場“3B大戰”,視其為一場口水式的“營銷攻防”似乎更恰當一些。不過,較之以往網絡巨頭之間輿論場上的公開纏鬥,僅從方式來看,這一次雙方都有了些許進步。

具體來說,互掐方式出新、出彩之處,在於這場互掐成了“抽獎大戰”。雙方在互相指責對方的產品是流氓軟件的同時,都以贈送禮品來鼓動用戶轉發其微博內容。周鴻禕動員網友幫助轉發約到李彥宏,“凡轉發這條微博的,一人送一塊360兒童手表,外加送出10部腎6(iPhone 6),或是plus。” 而百度衛士官微表示:“小編想見您(周鴻禕)膜拜下,請大家幫約,轉此微博每人送2張糯米電影票,外加10部腎6 plus抽獎。”而圍觀的網友抱什麼態度呢?他們倒也樂於給兩家“助威”——“你們盡情撕扯吧,我隻想要iPhone 6 plus”。

網絡大牛之間鬥氣、鬥財,其間將普通網民作為拉攏對象,這是好事情。這裏,雙方並不把網民真的作為裁判角色,他們明知網民即便轉發那助威的微博,也不能說明網民的真實態度。然而,雙方公關宣傳的受眾定位還蠻明確的,也很是明智。360表示“我要網民支持”,繼而百度看穿對方伎倆,立即應對“我更注重用戶感受”——你送禮,我不能因“失禮”而落下風。

送禮對象或公關對象是誰,企業競爭的受益人、受損方是誰——這是判斷健康競爭與否的主要依據。其一,為在競爭中壓過對手而爭相對官員和機構送禮,這都是不正當競爭,也是非經營行為,結果隻會是損人利己,坑害市場與用戶;其二,利用自身已經具備的優勢,強迫用戶“二選一”,要求用戶放棄競爭對手的產品,在競爭中對客戶造成心理壓力乃至“尊嚴挑戰”,這種對用戶霸王硬上弓的做法,也絕非正當競爭。

另外,用“謠言中傷式”的競爭,以誤導、欺騙的手段最終實現對市場和消費者的損害。造謠企業被行政、司法權力格外關照,使用這卑鄙手段的企業,則成行業乃至經濟界一大禍害。而眼下,企業構陷競爭對手,捏造用戶風險、虛擬用戶體驗,這一手被國內各行業的企業經常運用,並多有得逞案例,此現象特別值得機構與公眾警惕。加大企業構陷他人的風險,在我們這個經濟叢林中非常必要。

互聯網業內互掐、互揭,曆來是互聯網進步的重要動力之一。最重要的是,規則的宣示、澄清及修正在互掐中完成。如“3Q大戰”否認企業攤牌中可脅迫用戶的道理,不管多牛的大腕,不尊重用戶體驗也都會輸理、失利;再如此前的“3B大戰”中,北京一中院在有關Robots問題尚無法律明確規定之際,判決百度所設置的完全針對360的Robots規則,有違互聯網精神,所以沒有根據百度的訴求判定360停止強製搜索和抓取,而這個判決對互聯網領域的搜索規則與秩序,影響相當深遠。

法院的判決,根據民法基本精神,其實關注點正在於以“用戶體驗”體現的社會公益。360孤軍奮戰,而多個互聯網巨頭結成聯盟以對抗奇虎,其經濟實力遠超奇虎。奇虎值得巨頭結盟來對付,這是光榮,說到底,是因為360有盟軍,並且它這個盟軍任何人都不可小覷——沒有一個巨頭盟友的奇虎,盟軍就是360的用戶,他們根據自身體驗取舍互聯網產品,對企業或盟軍的綜合實力並不在意。

就像百度、360運用別人造就的網絡平台互掐,不必調動媒體、記者打輿論戰,大家選擇產品都是衝實效、優點去的。就說我吧,各巨頭盡管互掐,而我是各個網絡巨頭的用戶,沒必要選邊站隊。

360在互聯網安全領域確實拔得了頭籌;它的搜索在Google被迫退出後突飛猛進,之所以能對百度構成威脅,根本原因還是網民體驗所導致。縱覽中國互聯網領域,雖有野蠻競爭和逆淘汰現象,但現有每個巨頭的成功,歸根結底還是取決於用戶體驗。互聯網上最牛的是誰?這一點,巨頭們忘了也就完了。

百度衛士在嘲笑360時不小心露了一怯,其微博稱:“烏鎮大會最主要論壇和活動議程中,好像沒見您(周鴻禕)名字,您接到邀請函了嗎?”在我等刁鑽且成熟的用戶看來,受益於權力與非正常競爭的百度,官本位情結十分頑固。“烏鎮大會”在用戶眼裏沒什麼了不起——它不被用戶體驗所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