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試論國家行政管理的法製化(2 / 2)

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

1.有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

和諧社會的建設離不開良好的法治環境,依法行政一方麵可以為社會的運行提供一套完善的運行機製;另一方麵,依法行政也可以幫助減少不必要的社會衝突,從而為和諧社會的建設奠定基礎。

2.有助於法治社會的形成

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關鍵環節,行政機關能否有效執法,決定了法治社會的形成與否。

3.有助於服務型政府的建設

依法行政是現代服務型政府的一個基本特征,也是提高政府執政能力的重要表現。一個政府能否得到人們的認可與擁護,能否實現國民利益的最大化,與政府依法行政的情況有著必然的聯係。

4.有助於豐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依法行政的推進,一方麵能夠提高國民的法律知識素養,豐富我國的法學實踐;另一方麵,依法行政的有效開展,可以增加我國行政管理過程中的公平正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不斷發展。

三、我國依法行政的現狀

自黨的十五大以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已成為黨領導人民治國的基本方略。在我國依法行政的進程中,至今仍有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存在,我們必須認真研究,盡快予以解決,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支撐。

1.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法令行則國治國興,法令弛則國亂國衰。”健全的社會主義法製,不僅包括有法可依,同時也必須遵循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實行依法治國,就必須要根除當前我國仍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

2.以言代法,以權壓法

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在我國的一些地區仍有“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存在,部分行政長官利用手中職權隨意踐踏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變相的搞權力尋租的行為,完全無視國家的法律,極大地損害了黨和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同時也破壞了政府的依法行政。

3.徇私枉法,知法犯法

在某些執法過程中,仍存在部分執法人員漠視法律權威的現象,他們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淩駕於法律之上,明知不可為卻偏要為之,置法律於不顧,隨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四、完善依法行政的對策

1.始終堅持法律優先,確保法律的有效實施

堅持依法行政,必須通過法律的保障才能得以實現。隻有從源頭上規範行政管理行為,才能確保行政機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2.堅決遏製濫用職權,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行政權力的濫用,必然會滋生腐敗,會損害社會的公平正義,如果不能有效地遏製行政權力的濫用,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那麼建設法治國家無異於紙上談兵。

3.強化法律的監督製約,形成有效的行政監督機製

監督是預防權力濫用的一劑良藥合理,有效的監督是確保依法行政的關鍵,隻用在法律的監督之下,各行政部門才能切實地履行好自身的相應職責,從而更好地服務於社會。

五、小結

有政府就有行政,但是有政府並不等於有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一個全局性和長期性的係統工程,需要長期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

依法行政是貫徹依法治國的重要方略,是提高國家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必然選擇。同時,依法行政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是法治時代的要求,是轉變政府職能的集中體現。在我國依法行政的實踐中,由於行政活動的複雜性、變動性,依法行政與我們實際所需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堅決貫徹依法行政的原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製度仍是我國當前法治工作的核心與難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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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鬆年.行政法學新論[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1999

作者簡介:

李如意(1992—),女,漢族,內蒙古呼倫貝爾市人,西南民族大學2011級本科生,研究方向為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