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藩手草十二月二十二日
【譯文】
澄候、溫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十二月十一日發出第十六號家信,信中說到紀澤兒的親事,請求家中馬上就和賀家訂婚,那應置辦的物品,也已在信中載明,並悔恨先前嫌賀家女兒是庶出的過失雲雲,想已接到。如還未到,接得此信,就趕緊和賀家訂婚即可。
誥封各軸已在今天領到,正月二十六日恩詔四軸(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叔父母),四月十三日恩詔也是四軸,三月初三日恩詔一軸(我自身和妻室),共九軸。八月初六日用寶璽一次,我家諸軸因未曾托人,所以未辦成,曾在閏八月寫信告知家中,深深漸愧我辦事的疏忽。後來雖然托了夏階平,還不放心,又托江蘇友人徐宗勉,他是中書科中書,專門辦理誥敕事宜。今天承蒙徐君親自送來宅中,極為妥當,一切寫法行款都極費斟酌,比二十六年所領到的不外有天淵之別,頗感欣慰。雖然比八月用過主誥的璽軸晚了五個月,然而辦法較精致。況且同年同鄉人士中有八月領到的,或隻領到一次,沒有能三次同領的,或連這一次還未能用過寶璽的也頗有其人。諸弟為我敬告父母大人、叔父母大人,恭賀大喜。隻是目前沒有離京的人,恐怕要等明年會試後才交應試舉人帶回。重大的物件,不敢輕率從事。向來即使八月領到,也隻有陳泰階一處可以托付(與雨蒼同行),此外並無方便之人。
我在十八日陳奏民間疾苦一道章疏,十九日奏銀錢並用章程一道章疏,奉皇上朱批交戶部議奏,現將兩折寄回。交任吾於十三日搬至我家,龐省三於二十四日放學政,寓中一切如常,內外大小平安。今年臘月底家境頗窘乏,需借一百兩銀子才能過年,不然,恐怕被留住過不了年。袁漱六也被本年留住。劉佩泉夫人去世,他的苦處不能用話來表達,兒女大小五六人無人看護。黎越翁還未到京,聽說明年二月才能到,未帶家眷。塗心佘已到京,還未來見我。舉人中惟龍泉臣及澧州館到了二人而已。粵西事用銀已及千萬兩,而還未有確切耗費上報,戶部開支日漸緊張,內庫也僅餘六百萬兩。時勢多艱,元策可補救於萬一,實在可愧!明年準備告假歸鄉,以避免屍位素餐的罪責,諸弟替我先稟告父母大人可也。餘不一一。
國藩手草十二月二十二日
七、凶犯必須按須嚴辦
【原文】
澄、溫、沅、季四位老弟左右:
二十二日彭四到,接父大人手諭及諸弟來信,欣悉一切。
二十日折差歸。閱京報,袁漱六於五月十三日引見得禦史,十五日特旨放江蘇蘇州府遺缺知府。渠寫家信回甚長,怨我何不寫信覆之。又言即日須娶妾。於幹戈亂離之際,放知府甫三日,即以此事為初政,頗為可怪。又要其家專人至京,渠有多少事要交代。兄固各捐生事,亦欲造冊,專人至京。如袁家人去,即與之同行也。餘前奏捐事,部議已準,茲抄回。
廣西水勇於十八日殺死祁陽勇七人。日內嚴查逞凶下手之犯,必須按律嚴辦。
湖北青撫台帶來之兵勇,大約二萬金乃可了事。饑困之後甚安靜,不鬧事也。
餘擬於七月初六起行,甲三、甲五、二人可令其來省送我。蓋少年之人,使之得見水陸軍旅之事,亦足以長見識;且子侄送我,亦至理之不可少者也。書不一一,餘俟續布。
元月二十三日
【譯文】
澄、溫、沅、季四位老弟左右:
二十二日彭四來到,接到父親大人手諭和諸弟的來信,欣悉一切。
二十日折差回來,兒男得閱京報,知袁漱六於五月十二日蒙聖上引見,得為禦史,十五日特旨外放江蘇蘇州府遺缺知府。他寫家信回來時間已很長,怨我為何不寫信答複他。又說當天就要娶妾。於幹戈亂離之際,放知府才三天,就將這件事當作初政,頗有些可怪。他又要家裏派專人到京,他有多少事要交代。為兄因有各件捐生員的事,也要造冊,派專人造到京。如袁家人去,就和他同行吧。我以前所奏捐生員事,部議已予批準,現抄回。
廣西水勇於十八日殺死祁陽兵勇七人。近日內正嚴查逞凶下手的罪犯,必須按律嚴辦。
湖北青撫台帶來的兵勇,大約要二萬兩銀子才能完事。饑困之後的兵勇很是安靜,不鬧事。
我準備於七月初六日出發,甲三、甲五二人可讓他們來省城送我。大約年少的人,讓他們能見到水陸軍旅的事務,也足以增長見識,況且子侄來送我,也是至要道理中不可缺少的。書不一一,餘待續布。
元月二十三日
八、談選將及鹽務利弊
【原文】
沅弟左右:
張勝祿竟以微傷隕命,可惜可痛。餘昔年慟塔智亭之歿,失一威望之將,悼畢印候之逝,失一驍悍之將。張聲揚雖不如塔,似已遠過於畢。一軍之中,得此等人千難萬難。靈梓過安慶時,餘當下河祭奠,賻恤其家。
李臣典果足為繼起之賢否?淩有和、崔文田、李金洲三有,餘俱不甚熟。大約選將,以打仗堅忍為第一義,而說話宜有條理,利心不可太濃,兩者亦第二義也。十六日之仗,崔文田等出卡在大壕外否?劉南雲等亦出卡否?洋槍與大炮、劈山炮,三者比較,究竟何者群子最遠?望校驗見告。
弟兩次抄示寄喬鶴儕信,多影響之談。淮鹽向以江督為主。江督猶東,運司猶佃也。弟欲從鹽中設法生財,不謀之於我,而謀之於喬,何也?鹽務利弊,萬言難盡,然扼要亦不過數語,太平之世兩語:曰出處防偷漏,售處防侵占。亂離之世兩語:曰暗販抽散厘,明販收總稅。
何謂出處防偷漏?鹽出於海濱場灶,商販赴場買鹽,每斤完鹽價二三文,交灶丁收,納官課五六文,交院司收。其有專完灶丁之鹽價,不納院司之官課者,謂之私鹽,即偷漏也。
何謂售處防侵占?如兩湖江西均係應銷淮鹽之引地,主持淮政者,即須霸住三省之地,隻許民食淮鹽,不許鄂民食川私,湘民食粵私,江民食閩私,亦不許川粵閩各販侵我淮池,此所謂防侵占也。
有明販抽散厘?軍興以來,細民在下遊販鹽,經過賊中金陵。安慶等處,售於上遊華陽、吳城、武穴等處,無引無票無照,是謂暗販。無論賊卡官卡,到處完厘,是謂抽散厘也。
何謂明販收總稅?去年官帥給票與商人和意誠號,本年喬公給票與商人和駿發號,目下餘亦給票與和駿發,皆令其在泰州運鹽,在運司納課,用洋船拖過九洑洲,在於上遊售賣。售於湖北者,在安慶收稅,每斤十文半,在武昌收九文半。售於江西者,在安慶每斤收十四文,在吳城收八文。在所謂明販收總稅也。
弟前令劉履祥在大通開官鹽店,小屯小賣,是暗販之行徑。今欲令二三商人赴喬公處領鹽,駛上行銷,是明販之行徑。若使照和意誠、和駿發之例,亦在運署納課,亦雇洋船拖過九洑洲,亦在皖與武昌完二十文,皖與吳城完二十二文,則此外為利無幾。若不照和意誠、和駿發之例,概不完厘,則有益於弟,有損於兄,殊不足以服眾。本年四月,劉履祥在下遊運鹽數船駛上,亦用洋船拖過賊境,被獲港卡員王壽祺攔住。劉履祥寄函與王,請完厘釋放,厥後過鹽河、華陽竟未完厘,此事人多不服,餘亦惡之,擬即將劉履祥撤去,並將大通官鹽店拆毀,蓋所得無多,徒壞我名聲,亂我紀綱也。弟亦不必與喬公謀鹽,弟以後專管軍事;莫管餉事可也。
六月二十三日
【譯文】
沅弟左右:
張勝祿居然因輕傷而喪命,可惜可痛。去年我痛惜塔智亭之死,失去了一個有威望的大將,又哀悼畢印侯去世,失去了一名驍悍大將。張勝祿的聲望雖不如塔智亭,但似乎遠超過畢印候。軍之中,得到這等人是千難萬難的。靈樞過安慶時,我應當下河祭奠,厚恤他的家庭。
李臣典果真可以作為繼起的賢將嗎?淩有和、崔文田、李金洲三個人,我都不很熟。大體上說,選將要以打仗堅強為第一條,但說話應該有條有理,利欲不可太強,兩者應屬於第二條。十六日的仗,崔文田是不是出了哨卡在大壕之外?劉南雲等人也出了哨卡了嗎?洋槍和大炮、劈山炮三者相比較,究竟哪種的群彈打得最遠?希望校驗之後告訴我。
弟弟兩次抄給我看寫給喬鶴儕的信,多是捕風捉影之談。淮鹽一向以江督為主,江督如同是東家,運司如同是佃人。弟弟要從鹽務中設法生財,不謀求於我,而謀求於喬,為什麼?鹽務的利弊,萬言難盡,但扼要地說,也不過幾句話。太平之世的鹽務利弊可概括為兩句話:叫作出處防偷漏,售處防侵占。亂離之世也是兩句話:叫作暗販抽散厘,明販收總稅。
什麼叫出處防偷漏?鹽出自海濱場灶,商販到鹽場買鹽,每斤好鹽的價錢兩三文,交給灶丁收錢。再納官稅五六文,交給院司收。有的就隻交了灶丁的鹽價,而未納院司的官稅,這樣買的鹽叫作私鹽,即偷漏。
什麼叫售處防侵占?例如兩湖、江西都是應該銷售淮鹽的引地,主持淮政的,必須霸占住三省之地,隻許可百姓吃淮鹽,不許湖北人吃四川私鹽,湖南人吃廣東的私鹽,江西人吃福建的私鹽。也不許川粵閩各處的鹽販侵占我淮地鹽池,這就是所謂的侵占。
什麼叫暗販抽散厘?軍興以後,細民在下遊販鹽,經過敵人占領的金陵、安慶等地,賣到上遊的華陽、吳城、武穴等處,無引無票無照,叫作暗販,無論敵人的關卡還是官卡,處處抽厘,叫作抽散厘。
什麼叫明販收總稅?去年官帥給票號與商人和意誠,今年喬公給票號與商人和駿發,眼下我也給票與和駿發,都是令他在泰州運鹽,在運司納稅,用洋船拖過九洑洲,在上遊售賣。賣到湖北的鹽在安慶收稅,每斤十文半,在武昌收九文半。售到江西的鹽,在安慶每斤收十四文,在吳城收八文。這就是所謂的明販收總稅。
前些天弟弟令劉履祥在大通開官鹽店,小屯小賣,是暗販的行為。我要讓兩三個商人去喬公處領鹽,運到上遊行銷,是明販的行為。如果依照和意誠、和駿發的例子,也在運署納課稅,也雇洋船拖過九洑洲,也在皖城與武昌交二十文,在皖與吳城交二十二文,那麼以外的鹽利就所剩無幾了。如果不照和意誠、和駿發的例子,一概不交稅,則會有益於弟弟而有損於我,尤其不能夠服眾。今年四月,劉履祥在下遊運了幾船鹽駛向上遊,也用洋船拖過了敵占區,被獲港卡員王壽棋攔住,劉履祥寄信給王壽棋,請求交稅釋放,後來過鹽河、華陽竟然未交稅。這件事人們多不服,我也厭惡此事,打算馬上撤掉劉履祥,並將大通的官鹽店拆毀,因為所得不多,隻壞我名聲,亂我綱紀。弟弟也不必與喬公謀鹽利,弟弟以後要專管軍事,可以不要管軍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