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詭道
詭道,兵勝之術也。用兵隱匿謀詐,攻城智取奇勝,古人雲:軍不厭詐。萬弩齊發,孫臏之奇也;千牛俱奔,田單之謀也。打仗不慌不忙,先求穩當,次求變化;辦事無聲無息,即要精到,又要簡便。鞭敲金鐙,取州奪縣,兵家之大道也。此乃《挺經》之十也。
“詭道”法(上篇)
【原文】
帶勇之法,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禮。仁者,即所謂欲立立人,欲達達人也。待弁勇如待子弟之心,嚐望其成立,望其發達,則人之恩矣。禮者,即所謂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泰而不驕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臨之以莊,無形無聲之際,常有懍然難犯之象,則人知威矣。守斯二者,雖蠻貊之邦行矣,何兵勇之不可治哉。
【譯文】
帶兵的方法,用恩不如用仁,用威嚴不如用禮遇。“仁”的意思就是,自己要想立身,要先讓別人立身,自己要達到某個目的,先讓別人達到那個目的。對待士兵要用對待子弟的心情,希望其立身,希望去發達,人才感恩於你。“禮”的意思,指人與人之間平等,不分大小,不分上下,不能侮慢,安適而不驕傲。衣冠端正,嚴肅待人,好象望而生畏,卻威而不猛。待人莊重持敬,無形無聲之中現出崇高的氣象,這樣,別人就尊重他的威嚴。知道這兩方麵,到其他國家也行得通,何況帶兵治軍了。
【事典】
勝敵先勝人,明曉攻心之戰,伸張“正義之師”,采取一切手段,打擊敵人,取得勝利。洪秀全敗在曾國藩手中,就敗在曾瓦解對手的“詭道”上。
洪秀全圍攻長沙時,左宗棠曾去見過他,勸他放棄基督教,仍標識孔教,以《春秋》攘夷之義來宣傳,洪秀全沒有聽從。可見士大夫對於漢族的恥辱,並非不知道,誰願意作民族的罪人呢?隻是洪秀全學識一般,又不懂得社會心理,裝模作樣,滿嘴神話,弄得老百姓都看不慣,士大夫還能寄以同情嗎?在這種情況下,他首先發布《討粵匪檄》,以表示他對於洪秀全的態度。
他的檄文煽動群情,本也是兵家一種心理戰術的“詭道”,而文中關於種族君臣之義,絕不提及,隻暴露洪秀全的“罪狀”是:(1)視我兩湖三江被脅之人,曾犬豕牛馬之不若!(2)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3)毀宣聖之木主,汙關嶽之宮室,無廟不焚,無像不滅,斯又鬼神所共憤怒。(4)農不能自耕以納賦,商不能自賈以取息,人民無論貧富,一概搶掠罄盡,寸草不留。他自己的意思是:“慰孔孟人倫之隱痛,為百萬生靈報在殺之仇,為上下神祀被辱之憾”。“日月幽明,實鑒吾心!”這是多麼動人的辭句!湘軍的分子,不外士子和農民,他們都是崇拜孔孟關嶽的,無怪乎“人懷忠憤,如報私仇,千磨百折,有進不休”了。洪秀全雖不是純粹的宗教革命,而曾國藩卻是為宗教而戰,好像歐洲的十字軍。
軍隊能否有戰鬥力,關鍵在於將領的選拔是否得當。曾國藩清醒地看到,將領選任得當,不僅可以使一支軍隊由弱變強。反之,不僅不能與日益壯大的太平軍進行對抗,更重要的是無法“塞絕橫流之人欲,以挽回厭亂之天心”。因此,曾國藩在創建湘軍伊始,便將選將工作,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上。
從曾國藩所規定的選將標準來看,湘軍的選將製度較為嚴格,大致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麵:一是忠義血性;二是廉明為用;三是簡默樸實;四是智略才識;五是堅忍耐勞。
曾國藩在選將中,將“忠義血性”放在第一位。所謂“忠義血性”,就是要求湘軍將領誓死效忠清王朝,自覺維護以三綱五常為根本的封建統治秩序,具有誓死與起義農民頑抗到底的意誌。他說:“帶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治民之才,不外公、明、勤三字。不公不明,則諸勇必不悅服;不勤則營務巨細,皆廢弛不治,故第一要務在此。不怕死則臨陣當先,士卒仍可效命,故次之。身體羸弱者,過勞則疾;精神乏短者,久用則散,故又次之。四者似過於求備,而苟闕其一,萬不可帶勇,大抵有忠義血性,則四者相從以俱至,無忠義血性,則貌似四者,終不可侍。”選用具有“忠義血性”者為將領,可以為整個軍隊起到表率作用,“以類相求,以氣相引,庶幾得一而可及其餘”,這樣便可以帶動全軍效忠封建的統治,從而能夠使這支新興的軍隊——湘軍,不但具有鎮壓農民起義的能力,同時還具有“轉移世風”的政治功能。
曾國藩強調“廉明為用”。對於”廉”、“明”二字,他解釋說:“弁勇之於本營將領,他事尚不深求,惟銀錢之潔否,保舉之當否,則眾目眈眈,以此相伺,眾口嘖嘖,以此相譏。惟自處於廉,公私出入款項,使閱營共見共聞,清潔之行,已早有以服弁勇之心,而小款小賞,又常常從寬,使在下者恒得沾潤膏澤,則惠足使人矣。明之一字,第一在臨陣之際,看明某弁係衝鋒陷陣,某弁係隨後助勢,某弁回力合堵,某弁見危先避,一一看明,而又證之以平日辦事之勤惰虛實,逐細考核,久之,雖一勇一夫之長短賢否,皆有以識其大略,則漸幾於明矣。”
“廉”,對於軍隊來說是極為敏感的問題。綠營將帥克扣軍餉,冒領缺額以自肥的現象,早已是公開的腐敗行徑。這深為士兵所不滿,嚴重影響了部隊的戰鬥力。那麼,曾國藩在新組建的軍隊上,要做到與眾不同,就必須在選將問題上高度重視,因為它直接關係到湘軍的戰鬥力。
曾國藩反複強調將領要具備“廉”、“明”的品質,這對於改善官、兵關係,提高戰鬥力,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選取將領,專取“簡默樸實”之人。
曾國藩對於綠營軍官氣深重,偷機取巧,迎合鑽營的腐敗風氣有著極為深刻的認識,他深感積習難改。“國家養綠營兵50餘萬, 200年來所費何可勝計。今大難之起,無一兵足供一省之用,實以官氣太重,漓樸散淳,其意蕩然”,曾國藩從內心裏慨歎:即使“嶽王複生,或可換屠兵之筋骨;孔子複生,難劇變營伍之習氣”。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曾國藩規定,一方麵湘軍不用入營已久的綠營兵和守備以上官;另一方麵,他強調挑選將領要側重“純樸”。所謂“純樸”是指腳踏實地,無官氣,不浮誇虛飾。
曾國藩認為:“取人之式以有操守而無官氣,多條理而少大言為要。辦事之法以‘五到’為要。五到者: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也。身到者,如作吏則親驗命盜案,案巡鄉裏。治軍則親巡營壘,親探賊地是也;心到者,凡事苦心剖析,大條理、小條理、始條理、終條理,理其緒而分之,又比其類而合之也;眼到者,著意看人,認真看公牘也;手到者,於人之長短,事之關鍵,隨筆寫記,以備遺忘也;口到者,使人之事,既有公文,又苦口叮囑也。”曾國藩經過遴選,將大量“純樸”之人委以重任,這無疑對於提高湘軍戰鬥力和耐力極為有益。
“智略才識”是曾國藩選將的又一標準。曾國藩認為:“大抵揀選將材,必求智略深遠之人。”決不能選用冗者。他指出:“其冗者,雖至親密友,不宜久留,恐賢者不願共事一方也。”曾國藩力求從書生中選拔人才。借助於他們知書達理,努力克服綠營將領缺乏韜略的弊病。
他還要求湘軍將領還應具備“堅忍耐勞”的特點。
“堅忍”亦就是打仗時能衝鋒陷陣,身先士卒。曾國藩雖為一介儒生,對於治軍最初沒有多少軍事經驗。但他亦清楚,行軍作戰倍加艱辛,隻有“立堅忍不拔之誌,卒能練成勁旅……數年坎坷艱辛,當成敗絕續之處,持孤注以爭命。當危疑震撼之際,每百折而不回”。他提倡在艱苦環境中矢誌不移的勇氣,隻有這樣,才能使湘軍從上到下都有著一股與農民起義軍頑抗到底的決心。
“耐勞”是指能耐受辛苦。曾國藩認為,“揀選將才,必求……能耐勞苦”之人。“身體羸弱者過勞則病;精神乏短者,久用則散”。務求具有過人的精力,隻有這樣才能身先土卒。
曾國藩在其一整套的選將標準中,一反中國古代兵家論將、選將的方法,而將“忠義血性”,意即對封建政權的忠心放在了第一位。為此,他不拘一格,不限出身,大量地提拔書生為將。羅爾綱先生在《湘軍兵誌》中考證,在湘軍將領中,書生出身的人占可考人數的百分之五十八。
在曾國藩看來,中小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出身卑微,迫切希望改變所處的社會地位。按貫例是應通過讀書做官的方式來達到其目的。然而,清朝末年的狀況卻使他們無望改變社會地位。據統計,清末全國紳士人數約有145萬,政府官職及頭銜僅能容納15萬,閑居鄉裏的紳士至少有130餘萬,兩者之間構成了懸殊的比例。當社會統治秩序受到農民起義的衝擊,他們將本能地站出來,以封建的衛道精神同農民軍進行對抗,捍衛封建的統治,加之無官可做,隻好在投筆從戎中一顯身手。
同時,加入湘軍的中小地主階級知識分子,深受理學的影響,既懂得一些軍事戰略戰術和用軍之道,又善於總結實際經驗,在戰爭中磨煉出堅強的意誌。於是他們走出一條以文人帶兵打仗的途徑。
曾國藩在選將製度上的改革,使清朝舊製中綠營軍將領的腐敗無能、貪生怕死、敗不相救等現象得以改變,從而培養出一批較有實力,能征善戰的湘軍將領。
【點評】
中國曆史上關於戰爭中必須行使詭詐之道的思想,相傳黃帝軒轅氏已經開始。軒轅氏使用了詭詐的手段,把蚩尤誘至有利於己、不利於敵的涿鹿地區打敗了蚩尤。
公元前1029年—前1027年,周武王姬發在準備和進行伐紂的過程中,就使用了一係列的詭詐權術。如孟津軍事演習時有一條白魚跳入武王的船裏,武王就借此大造政治輿論,說:“殷人崇尚白色,今白魚跳入我的船中,正是他們滅亡的征兆。”用這辦法提高自己軍民的信心與士氣。
公元前1027年牧野之戰時,薑尚選擇紂王麻痹大意、主力部隊遠在東南、朝歌空虛之機,乘敵之隙,果斷地發起進攻,終於取得了長途奔襲的勝利,消滅了商紂,這種做法正是詭道。《史記·齊太公世家》說:“周西伯之脫裏,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後世之言兵及周知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司馬遷這話清楚地表明兵家都以薑尚為老祖宗,所謂陰謀詭道,實質就是以謀為本。
《逸周書》中的《武紀》是篇專講軍事的名篇。它一方麵強調“仁義之師”,另方麵又主張兵不厭詐,提出用兵必須“間其疏,薄其疑”,“乘其衰,暴其約”,即對敵國中同君主關係疏遠的大臣可以用離間的方法為我所用,在敵人還沒有拿定主意的時候要迫使它作戰,乘敵人士氣力量衰弱的時候攻打它,趁敵國貧困的時候就去欺淩它。
公元前632年2月,曆史上有名的“謀將軍”先軫使用“虛張聲勢”的詭詐之術,一舉攻克衛國的五鹿城(今河北濮陽南)。同年4月,在晉楚城濮之戰中,先軫用了“佯敗假潰”的詭詐之術使楚軍中計。
曆史上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晉楚城濮之戰前,晉文公問謀臣狐偃:“楚國兵多,我國兵少,怎樣才能取勝呢?”狐偃回答說:“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間不厭詐偽。君其詐之而已矣。”這意思就是說,愛好“禮”的人,忠信的言行再多他也不會滿足,戰陣之間詭詐的手段使用再多也不會過分,您就使用詭詐手段好了。這就是我國“兵不厭詐”成語的由來。韓非子在講起這事時進一步明確指出應該分清“詭詐”使用的對象:狐偃講的“不厭詐偽”,“不謂詐其民,謂詐其敵也。”詐偽的手段是隻能用來對付敵人的,是不能用來對付自己的老百姓的。在韓非子的論斷裏已包含著對自己內部矛盾與敵我矛盾應采取不同方法的思想萌芽了。
《老子》一書明確提出“治國”與“用兵”方法上的原則區別,說要“以正治國,以奇用兵”。所謂“以正治國,以奇用兵。”就是要用正規的正常的方法治理國家,用不正常的、出奇的方法指揮戰爭。它講的是不正常的、出奇的方法,就是“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知其雄,守其雌”等等權術,也就是人們在軍爭中常用的“欲擒故縱”、“欲取故予”、“強則示弱”、“卑而驕之”等陰謀詭道。
《孫子兵法》說:“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又說:“兵以詐立。”這兩句話名異而實同,殊途而同歸,都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詭詐在戰爭中舉足輕重的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