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春秋·哀公三年》公羊傳評論衛國大臣石曼姑根據衛靈公遺命立蒯輒為國君而拒絕蒯聵說:“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衛靈公是蒯輒的祖父(王父),蒯聵是蒯輒的父親。
⑥母:指魯莊公的母親薑氏。她是魯桓公夫人,但與齊侯私通,導致桓公被殺。
難者曰:“《春秋》之法:‘大夫無遂事。’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又曰:‘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又曰:‘聞喪徐行而不反也。’夫既曰無遂事矣,又曰專之可也;既曰進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而不反也。若相悖然,是何謂也?”曰:四者各有所處。得其處,則皆是也;失其處,則皆非也。《春秋》固有常義,又有應變。無遂事者,謂生平安寧也;專之可也者,謂救危除患也。進退在大夫者,謂將率用兵也;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此之謂將得其私,知其指。故公子結受命往媵陳人之婦於鄄。道生事,從齊桓盟,《春秋》弗非,以為救莊公之危①。公子遂受命使京師,道生事之晉,《春秋》非之,以為是時僖公安寧無危②。故有危而不專救,謂之不忠;無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故此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義然也。
【注釋】
①事見《春秋·莊公十九年》。公子結奉命送陳國國君所娶的女子,出境之後發現齊宋兩國會盟謀劃攻打魯國(魯莊公多次沒有參加盟會),他就假充奉命參加會盟,解救危難。公羊傳評論說:“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
②事見《春秋·僖公三十年》。
齊桓仗賢相之能①,用大國之資,即位五年,不能致一諸侯。於柯之盟,見其大信,一年而近國之君畢至,鄄、幽之會是也。其後二十年之間亦久矣,尚未能大合諸侯也。至於救邢、衛之事,見存亡繼絕之義,而明年遠國之君畢至,貫澤、陽穀之會是也。故曰親近者不以言,召遠者不以使,此其效也。其後矜功,振而自足,而不修德。故楚人滅弦而誌弗憂;江、黃伐陳而不往救;損人之國而執其大夫,不救陳之患而責陳不納②;不複安鄭,而必欲迫之以兵。功未良成而誌已滿矣。故曰:“管仲之器小哉!”③此之謂也。自是日衰,九國叛矣。
【注釋】
①齊桓:齊桓公是春秋五霸之首。賢相:指管仲。柯之盟,在魯莊魯公三十年;甄之會,在魯莊公十五年;幽之會,在魯莊公十六年;救邢國,在僖公元年;救衛國,在僖公二年;貫澤之會,在僖公二年;陽穀之會,在僖公三年。楚滅弦國,在僖公五年;江國、黃國攻伐陳國,在僖公四年;齊桓公責陳,抓捕陳國大夫濤塗,在僖公四年;齊桓公伐鄭,在僖公六年。
②納:或作“離”。
③見《論語·八佾》。
《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誌。誌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是故逄醜父當斫①,而轅濤塗不宜執②,魯季子追慶父③,而吳季子釋闔廬④,此四者罪同異論,其本殊也。俱欺三軍,或死或不死;俱弑君,或誅或不誅。聽訟折獄,可無審邪!故折獄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獄而非也,暗理迷眾,與教相妨。教,政之本也;獄,政之末也。其事異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順,故君子重之也。
【注釋】
①事見《春秋·成公二年》。逄醜父以死保全國君,公羊家認為,既欺了晉軍,更侮辱了自己的國君,使國君臨難苟免。
②轅濤塗:除大夫。
③事見《春秋·閔公二年》。傳曰:“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④事見《春秋·襄公二十九年》。
難晉事者曰:“《春秋》之法,未逾年之君稱子,蓋人心之正也。至裏克殺奚齊,避此正辭而稱君之子,何也?”曰:所聞《詩》無達詁,《易》無達占,《春秋》無達辭,從變從義而一以奉人[天],仁人錄其同姓之禍,固宜異操。晉,《春秋》之同姓也。驪姬一謀而三君死之①,天下所共痛也。本其所為為之者,蔽於所欲得位而不見其難也。《春秋》疾其所蔽,故去其位辭,徒言君之子而已。若謂奚齊曰:“嘻嘻,為大國君之子,富貴足矣。何以兄之位為欲居之,以至此乎?”雲爾。錄所痛之辭也。故痛之中有痛,無罪而受其死者,申生、奚齊、卓子是也。惡之中有惡者,己立之,己殺之,不得如他臣之弑君者,齊公子商人是也②。故晉禍痛而齊禍重。《春秋》傷痛而敦重,是以奪晉子繼位之辭與齊子成君之號,詳見之也。
【注釋】
①驪姬亂晉:事見《春秋》僖公四年至九年。三君:指申生、奚齊、卓子。
②事見《春秋·文公十四年》。齊公子商人立舍為國君,不到一年就將舍殺死。傳曰:“此未逾年之君也,其言弑其君舍者何?己立之,己殺之,成死者而賤生者也。”
古之人有言曰:“不知來,視諸往。”今《春秋》之為學也,道往而明來者也。然而其辭體天之微,故難知也。弗能察,寂若無;能察之,無物不在。是故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連之,見一空而博貫之,則天下盡矣。
魯僖公以亂即位,而知親任季子。季子無恙之時,內無臣下之亂,外無諸侯之患,行之二十年,國家安寧。季子卒之後,魯不支鄰國之患,直乞師楚耳。僖公之情非輒不肖而國益衰危者,何也?以無季子也。以魯人之若是也,亦知他國之皆若是也;以他國之皆若是,亦知天下之皆若是也。此之謂連而貫之。故天下雖大,古今雖久,以是定矣。以所任賢,謂之主尊國安;所任非其人,謂之主卑國危。萬世必然,無所疑也。其在《易》曰①:“鼎折足,覆公礑。”夫鼎折足者,任非其人也。覆公礑者,國家傾也。是故任非其人而國家不傾者,自古至今未嚐聞也。故吾按《春秋》而觀成敗,乃切芞芞於前世之興亡也。任賢臣者,國家之興也。
【注釋】
①引文見《易·鼎九四爻辭》。
夫智不足以知賢,無可奈何矣。知之不能任,大者以死亡,小者以亂危,其若是何邪?以莊公不知季子賢邪,安知病將死,召而授以國政①?以殤公為不知孔父賢邪,安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②?二主知皆足以知賢,而不決不能任。故魯莊以危,宋殤以弑。使莊公早用季子,而宋殤素任孔父,尚將興鄰國,豈直免弑哉!此吾所芞芞而悲者也。
【注釋】
①《春秋·莊公三十二年》:“莊公病將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國政。”
②《春秋·桓公二年》:“殤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
王道第六
春秋何貴乎元而言之?元者,始也,言本正也。①道,王道也。王者,人之始也。王正,則元氣和順,風雨時,景星見,黃龍下;王不正,則上變天,賊氣並見。
【注釋】
①《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秋公羊家認為,有正春的人就沒有亂秋,有正君的人就沒有危國。
五帝三皇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稅。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親而尊尊,不奪民時,使民不過歲三日。民家給人足。無怨望忿怒之患,強弱之難,無讒賊妒嫉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蜠銜哺而遊。不慕富貴,恥惡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蟲不螫,猛獸不搏,鷙蟲不觸。故天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風雨時,嘉禾興,鳳凰麒麟遊於郊。囹圄空虛①,畫衣裳而民不犯②。四夷傳譯而朝③。民情至樸而不文。
【注釋】
①囹圄:牢獄。
②畫衣裳:指用衣裳標誌刑罰。相傳唐堯虞舜時代,隻采用象征性的刑罰:人們穿著這種服裝,便覺得羞恥。
③四夷:指四方言語不相同的民族。傳譯:間接翻譯。《周禮·象胥》注:“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北方曰譯。”
郊天祀地,秩山川,以時至,封於泰山,禪於梁父①。立明堂②,宗祀先帝,以祖配天,天下諸侯各以其職來祭。貢土地所有,先以入宗廟,端冕盛服而後見,先德恩之報,奉元之應也。
【注釋】
①梁父:泰山旁的山。封泰山,祭天:禪梁父,祭地。
②明堂:天子宣告正朔、主持政務的地方。《大戴禮記》說,明堂以茅蓋屋,上圓下方,共九室,每室四門八窗,其外有水名辟雍。蔡邕《月令論》說:“取其宗廟的形狀,則曰清廟;取其正室的形狀,則曰太廟;取其堂,則曰明堂;取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周水圓如璧,則曰辟雍。異名而同耳,其實一也。”
桀、紂皆聖王之後,驕溢妄行。侈宮室,廣苑囿,窮五采之變,極飾材之工,困野獸之足,竭山澤之利,食類惡之獸。奪民財食,高雕文刻鏤之觀,盡金玉骨象之工,盛羽旄之飾,窮白黑之變。深刑妄殺以陵下。聽鄭、衛之音,充傾宮之誌①;靈虎兕文采之獸②,以希見之意。賞佞賜讒。以糟為丘,以酒為池。孤貧不養,殺聖賢而剖其心,生燔人聞其臭,剔孕婦見其化,斫朝涉之足察其拇,殺梅伯以為醢,刑鬼侯之女取其環③。誅求無已,天下空虛,群臣畏恐,莫敢盡忠,紂愈自賢。周發兵,不期會於孟津之上者八百。諸侯共誅紂,大亡天下。《春秋》以為戒,曰:“蒲社災。”④
【注釋】
①鄭衛之音:指淫逸的音樂。傾宮:傳說夏桀所築造的宮室,麵積有一頃。
②靈:或本無“靈”字。“靈”,有充溢或珍重的意義。
③以上皆為商紂王暴行。聖賢:指比幹,因諫紂王而被剖心。生燔人:指炮烙之刑。孕婦:據《帝王世紀》說,紂剖比幹妻子,觀察腹中胎兒。朝涉之足:據《水經注》記載,有老人清晨涉水過河,畏冷寒栗,紂王問是什麼原因,左右回答說:“老年骨髓空虛。”紂王就斬斷老人的腳觀看骨髓。梅伯:紂王的下屬諸侯。鬼侯:一作“九侯”。其女嫁給紂王,被妲己譖殺。
④《春秋·哀公四年》:“蒲社災。”公羊傳曰:“蒲社者何?亡國之社也。社者,封也。其言災何?亡國之社,蓋掩之,掩其上而柴其下。”何休注:“掩柴之者,絕不得使通天地四方,以為有國者戒。”蒲社,即亳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