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①萬:大夫南宮萬。博:博戲。

②適:通“敵”。語見宣公十二年傳。

梁內役民無已,其民不能堪,使民比地為伍,一家亡五家殺刑。其民曰:“先亡者封,後亡者刑。”君者將使民以孝於父母,順於長老,守丘墓,承宗廟,世世祀其先。今求財不足,行罰如將不勝,殺戮如屠,仇讎其民,魚爛而亡,國中盡空。《春秋》曰:“梁亡。”①亡者,自亡也,非人亡之也。

【注釋】

①《春秋·僖公十九年》:“梁亡。”公羊傳曰:“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魯爛而亡也。”古梁國,在夏陽縣。

虞公貪財,不顧其難,快耳說目,受晉之璧、屈產之乘,假晉師道,還以自滅①。宗廟破毀,社稷不祀,身死不葬,貪財之所致也。故《春秋》以此見物不空來,寶不虛出。自內出外,無匹不行;自外至者,無主不止。此其應也。

【注釋】

①事見僖公二年傳。

楚靈王行強乎陳、蔡,意廣以武,不顧其行,慮所美,內罷其眾①。乾簈有物女,水盡則女見,水滿則不見。靈王舉發其國而役,三年不罷,楚國大怨。有行暴意,殺無罪臣成然②,楚國大懣。公子棄疾卒令靈王自殺而取其國。虞不離津澤,農不去疇土,此非盈意之過耶?

【注釋】

①罷:通“疲”。

②有:通“又”。魯昭公三十年,楚靈王殺死大夫成然。

魯莊公好宮室,一年三起台。夫人內淫兩弟,弟兄子父相殺①,國絕莫繼,為齊所存②。夫人淫之過也。妃匹貴妾,可不慎耶?

【注釋】

①夫人:指魯莊公夫人。兩弟:指公子牙與慶父,皆與莊公夫人私通,他們都是莊公的弟弟。弟兄子父相殺:指慶父殺其侄子般,又殺其侄啟方閔公。

②為齊所存:指齊桓公安定魯國,立魯僖公。

此皆內自強從心之敗,已見自強之敗,尚有正諫而不用,卒皆取亡。曹羈諫其君曰:“戎眾以無義,君無自適。”君不聽,果死戎寇①。伍子胥諫吳王,以為越不可不取。吳王不聽,至死伍子胥。還九年,越果大滅吳國。秦穆公將襲鄭,百裏、蹇叔諫曰:“千裏而襲人者,未有不亡者也。”穆公不聽,師果大敗絪中,匹馬隻輪無反者②。晉假道道虞,虞公許之。宮之奇諫曰:“唇亡齒寒,虞、虢之相救。非相賜也,君請勿許。”虞公不聽,後虞果亡於晉③。

【注釋】

①曹:國名。曹君不聽其大夫曹羈勸阻,結果被戎族殺死。事見莊公二十四年。

②肴之戰見僖公三十三年。

③事見僖公二年傳。

《春秋》明此存亡道可觀也。觀乎蒲社,知驕溢之罰;觀乎許田①,知諸侯不得專封;觀乎齊桓、晉文、宋襄、楚莊,知任賢奉上之功;觀乎魯隱、祭仲、叔武、孔父、荀息、仇牧、吳季子、公子目夷,知忠臣之效;觀乎楚公子比,知臣子之道,效死之義;觀乎潞子,知無輔自詛之敗;觀乎“公在楚”,知臣子之恩;觀乎“漏言”,知忠道之絕;觀乎“獻六羽”,知上下之差;觀乎宋伯姬,知貞婦之信;觀乎吳王夫差,知強陵弱;觀乎晉獻公,知逆理近色之過;觀乎楚昭王之伐蔡,知無義之反;觀乎晉厲之妄殺無罪,知行暴之報;觀乎陳佗、宋閔,知嫉淫之過;觀乎虞公、“梁亡”,知貪財枉法之窮;觀乎楚靈,知苦民之壤;觀乎魯莊之起台,知驕奢淫之失;觀乎衛侯朔,知不即召之罪②;觀乎執凡伯,知犯上之法;觀乎晉缺之伐邾婁,知臣下作福之誅③;觀乎公子,知臣窺君之意④;觀乎世卿,知移權之敗。故明王視於冥冥,聽於無聲,天覆地載,天下萬國莫敢不悉靖共職受命者,不示臣下以知之至也。故道同則不能相先,情同則不能相使,此其教也。由此觀之,未有去人君之權,能製其勢者也;未有貴賤無差,能全其位者也。故君子慎之。

【注釋】

①許田:魯隱公八年與魯桓公元年,鄭國和魯國未經周天子批準擅自蜶換祭田。鄭國把枋田給魯國,魯國把許田給鄭國。

②衛侯朔:即公子朔,即位之後稱衛惠公。事見桓公十六年。

③缺:晉大臣。事見文公十四年。

④公子:魯隱公大臣。隱公四年記載,他為了討好魯隱公,勸隱公正式即位稱君,隱公不同意;他反而去討好桓公,唆使桓公殺掉隱公。

滅國下第八

紀侯之所以滅者,乃九世之讎也。一旦之言,危百世之嗣,故曰“大去”。①衛人侵成,鄭入成,及齊師圍成,三被大兵,終滅,莫之救②,所恃者安在?齊桓公欲行霸道,譚遂違命,故滅而奔莒③。不事大而事小,曹伯之所以戰死於位諸侯莫助憂者,幽之會,齊桓數合諸侯,曹小,未嚐來也④。魯大國,幽之會莊公不往。戎人乃窺兵於濟西,由見魯孤獨而莫之救也。此時大夫廢君命,專救危者。魯莊公二十七年,齊桓為幽會,衛人不來。其明年,桓公怒而大敗之,及伐山戎⑤,張旗陳獲以驕諸侯。於是魯一年三築台,亂臣比三起於內,夷狄之兵仍滅於外。衛滅之端,以失幽之會。亂之本存,親內蔽邢,未嚐會齊桓也。附晉又微,晉侯獲於韓而背之,淮之會是也⑥。桓公卒,豎刁、易牙之亂作,邢與狄伐其同姓取之⑦。其行如此,雖爾親,庸能親爾乎?是君也,其滅於同姓,衛侯毀滅邢是也⑧。齊桓為幽之會,衛不至,桓怒而伐之,狄滅之,桓憂而立之。魯莊為軻之盟,劫汶陽,魯絕,威立之⑨。邢、杞未嚐朝聘,齊桓見其滅,率諸侯而立之。用心如此,豈不霸哉?故以憂天下與之。

【注釋】

①《春秋·莊公四年》:“紀侯大去其國。”相傳齊襄公九世祖齊哀公,因紀侯之祖向周王進讒言而被烹,故齊襄公以此為借口攻紀,紀侯逃離本國。

②成:又作“腖”,小國名。衛人侵成在隱公五年,鄭入成在隱公十年,齊師圍成在莊公八年。

③譚:小國名。莊公十年被齊桓公滅亡。

④曹:國名。莊公二十四年,曹莊公戰死。幽:地名。幽之會在莊公十六年。

⑤齊伐山戎:在莊公三十年傳。

⑥淮之會:在僖公十八年。

⑦魯僖公十八年,齊桓公去世,寵臣豎刁、易牙為亂,邢國與狄族乘機攻伐衛國。

⑧衛侯滅邢:在僖公二十五年。衛文公名毀。

⑨軻:或作“柯”,地名。莊公十三年,魯莊公與齊桓公在軻地會盟,魯臣曹沫以武力脅迫齊桓公退還汶陽之地。魯莊公死後,慶父亂魯,齊桓公複立魯僖公,安定魯國。威:即“桓”,齊桓公。

隨本消息第九

顏淵死,子曰:“天喪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西狩獲麟,曰:“吾道窮,吾道窮。”三年,身隨而卒①。階此而觀,天命成敗,聖人知之。有所不能救,命矣夫!

【注釋】

①祝:斷。事出《春秋公羊傳·哀公十四年》。按,魯哀公獵獲麟在哀公十四年,兩年後孔子去世。顏淵死於哀公三年,子路死於哀公十五年。

夫先晉獻公之卒,齊桓為葵丘之會①,再致其集。先齊孝未卒一年,魯僖乞師取穀②。晉文之威,天子再致;先卒一年,魯僖公之心,分而事齊。文公不事晉③。先齊侯潘卒一年,文公如晉,衛侯、鄭伯皆不期來④。齊侯已卒,諸侯果會晉大夫於新城⑤。魯昭公以事楚故,晉人不入。楚國強而得意,一年再會諸侯,伐強吳,為齊誅亂臣,遂滅厲⑥。魯得齊威以滅絣。其明年,如晉,無河上之患。先晉昭之卒一年,無難。楚國內亂,臣弑君,諸侯會於平丘,謀誅楚亂臣⑦;昭公不得與盟,大夫見執⑧。吳大敗楚之黨六國於雞父⑨。公如晉而大辱,《春秋》為之諱而言“有疾”。由此觀之,所行從不足恃。所事者不可不慎,此亦存亡榮辱之要也。

【注釋】

①事見僖公九年。葵丘:齊國地名。

②僖公二十六年,魯國借楚軍伐齊,奪取穀地。第二年齊孝公去世。

③文公:指魯文公。

④齊侯潘:齊昭公,名潘,死於魯文公十四年。

⑤新城:宋國地名。新城之盟在文公十四年。

⑥亂臣:指齊國慶封。魯襄公二十八年他在齊國作亂,失敗後奔吳;昭公四年,被楚共王誅殺。厲:小國名,又名“賴”。

⑦臣弑君:指楚公子棄疾,脅持公子比為君,逼死楚靈王,然後又殺死公子比,自立為楚王。齊、晉等國在平丘會盟,謀劃討伐楚國。事在昭公十三年。

⑧大夫:指魯國大夫季孫隱如,被晉軍扣留抓走。

⑨六國:指頓、胡、沈、蔡、陳、許等楚國的盟國。雞父:楚地。事見昭公二十三年。

見昭公二十三年。

先楚莊王卒之三年,晉滅赤狄潞氏及甲氏、留籲①。先楚子審卒之三年,鄭服蕭魚②。晉侯周卒一年,先楚子昭卒之二年,與陳、蔡伐鄭而大克③。其明年,楚屈建會諸侯而張中國。卒之三年,諸夏之君朝於楚④。楚子卷繼之⑤,四年而卒。其國不為侵奪,而顧隆盛強大;中國不出年餘。何也?楚子昭蓋諸侯可者也,天下之疾其君者,皆赴訴而乘之。兵四五出,常以眾擊少,以專擊散,義之盡也。先卒四十五年⑥,中國內乖;齊、晉、魯、衛之兵分守,大國襲小。諸夏再會陳儀,齊不肯往。吳在其南而二君殺⑦;中國在其北,而齊、衛殺其君⑧,慶封劫君亂國,石惡之徒聚而成群⑨,衛據陳儀而為諼,林父據戚而以畔,宋公殺其世子,魯大饑。中國之行,亡國之跡也。譬如於文、宣之際,中國之君,五年之中五君殺。以晉靈之行,使一大夫立於羫林,拱揖指,諸侯莫敢不出,此猶“隰之有泮”也。

【注釋】

①見宣公十六年。

②見襄公十三年。

③楚、陳、蔡伐鄭在襄公二十六年。

④卒:指楚康王於襄公二十八年去世。三年:當作“明年”。襄公二十九年諸侯朝楚。

⑤卷:又名郟敖。

⑥四十五年:當作四、五年,“十”字為衍文。

⑦二君殺;指吳王餘祭、王僚先後被殺。

⑧指齊崔杼殺齊莊公,衛甯喜殺衛殤公。

⑨石惡:衛國專權大臣。

衛:衛臣。陳儀:衛地。諼:欺詐作亂。

戚:衛地。事見襄公二十六年。

事見襄公二十六年。

五君殺:五個君主被殺。文公十六年,宋昭公被殺;十八年,魯君子惡被殺,莒紀公被殺;宣公三年,晉靈公被殺;四年,鄭靈公被殺。

羫林:晉地名。宣公元年,晉大夫趙盾率軍與宋、陳、衛、曹等國會合。

盟會要第十

至意雖難喻,蓋聖人者貴除天下之患。貴除天下之患,故《春秋》重而書天下之患遍矣。以為本於見天下之所以致患,其意欲以除天下之患。何謂哉?天下者無患,然後性可善。性可善,然後清廉之化流。清廉之化流,然後王道舉,禮樂興,其心在此矣。

傳曰:“諸侯相聚而盟。”君子修國曰:“此將率為也哉!”是以君子以天下為憂也。患乃至於弑君三十一,亡國五十二①,細惡不絕之所致也。辭已喻矣。故曰:立義以明尊卑之分;強幹弱枝,以明大小之職;別嫌疑之行,以明正世之義;采摭托意,以矯失禮。善無小而不舉,惡無小而不去,以純其美;別賢不肖以明其尊。親近以來遠,因其國而容天下,名倫等物不失其理。公心以是非,賞善誅惡而王澤洽;始於除患,正一而萬物備。故曰:“大矣哉,其號!兩言而管天下。”②此之謂也。

【注釋】

①見本書《滅國上第七》注。

②兩言:大概指“正名”兩字。管:管鍵,鎖鑰。《荀子》:“聖人也者,道之管也。”

正貫第十一

《春秋》,大義之所本耶①?六者之科,六者之指之謂也②。然後援天端③,布流物,而貫通其理,則事變散其辭矣;故誌得失之所從生,而後差貴賤之所始矣;論罪源深淺,定法誅,然後絕屬之分別矣;立義定尊卑之序,而後君臣之職明矣;載天下之賢方,表謙義之所在,則見複正焉耳,幽隱不相逾,而近之則密矣;而後萬變之應無窮者,故可施其用於人,而不悖其倫矣。是以必明其統於施之宜。故知其氣矣,然後能食其誌也;知其聲矣,而後能扶其精也;知其行矣,而後能遂其形也;知其物矣,然後能別其情也。故唱而民和之,動而民隨之,是知引其天性所好,而壓其情之所憎者也。如是則言雖約,說必布矣;事雖小,功必大矣。聲響盛化運於物,散入於理,德在天地,神明休集,並行而不竭,盈於四海而頌聲蛓。《書》曰:“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④乃是謂也。故明於情性乃可與論為政,不然,雖勞無功。夙夜無寤,思慮芇心,猶不能睹。故天下有罪者,三示當中孔子之所謂非⑤,尚安知通哉!

【注釋】

①本:根本。《史記·太史公自序》:“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

②六者之科:不詳。或即後文所說援天端、誌得失、論罪定誅、立義定序、載賢表義、應變施用六項。又東漢末年今文經學大師何休著《春秋公羊解詁》,提出“三科九旨”之說:“新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見異詞,所聞異詞,所傳聞異詞,此二科六旨也;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四夷,此三科九旨也。”有的公羊家則以張三世、存三統(夏為天統、殷為地統、周為人統)、異外內為三科;以時、月、日、王、天王、天子、譏、貶、絕為九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