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輯 文化化的位置(1 / 3)

第四輯 文化的位置

人間魯迅

記得上中學的時候第一次讀一本趙樸初寫的關於佛教的書,作者開篇第一句話就是:“釋遨牟尼是人不是神。”書裏其他的內容全記不得了,卻清清楚楚地記住了這一句。人一生要讀許多書,每一本書能讓人記住一兩句話就算不錯了,恐怕有些書連一句讓人記住的話都沒有。我所以能記住這句話,是當時受到了震動,感到新奇。在此之前,我盡管對佛教一無所知,卻從小就受到社會上燒香拜佛的影響,朦朦朧朧地以為佛就是神,神就是佛,他們是無所不能的,跟凡人不是一回事。卻原來,出家的和未出家的眾多信徒,一年到頭頂禮膜拜的佛陀竟然也是人!

後來漸漸地理解了一個事實:神是人創造的。

——也許人類社會需要有神。

尤其是一個偉大的人物或被民眾喜歡的人物,更容易被自己偉大的民眾神化或仙化。不是他們想當神仙,而是後人喜歡把他們神仙化。甚至連曆史都無法離開神話,許多英明的帝王將相就被後人神仙化了,連一介武夫關羽不也成了“關聖大帝”和“武財神”嗎?《聖經》是西方人的神話大全,我們則有堂堂正正的(封神榜》、《西遊記》,還有無以計數的各種各樣的神話、仙話。

在“造神運動”的曆史上也有許多單純的文化人被神化。如老子李耳成了“太上老君”,莊周成了“南華真人”。

這使我想起前兩年有人對魯迅的發難,魯迅已經到了“傷害達不到”的境界,再這樣折騰下去,很有可能也會把他推到神仙的座位上去。

魯迅曾被譽為“民族魂”——這應該算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推崇和敬仰了,已經很靠近神的境界,但他終於沒有成神,仍然生活在人間,管著人間的事……

這大概跟他太真實,對中國人和中國社會認識得太深刻有關。他的作品“直麵慘淡的人生,正視淋漓的鮮血”,涉人間世太深,超脫不起來,也就影響了人的飛升。他曾說,在我國國民性的祖傳病態中,有一種掩飾缺陷的“十景病”,各地區差不多都要弄成“十大景觀”,點心有“十樣錦”,菜有“十碗”,音樂有“十番”,閻羅有“十殿”,藥有“十全大補”……什麼事不湊夠了“十”好像就不完滿。發展到今天,訂規劃要有十條,寫總結要有十大成績,做好事要湊足十件……

“……二中國人向來因為不敢正視人生,隻好瞞和騙。由此也生出瞞和騙的文藝來,由這文藝,更令中國人更深地陷入瞞和騙的大澤中,甚而至於已經自己不覺得。世界日日改變,我們的作家取下假麵,真誠地,深入地,大膽地看取人生並且寫出他的血和肉來的時候早到了;早就應該有一片嶄新的文場,早就應該有幾個凶猛的闖將!”(《論睜了眼看》)

當今社會時尚是追求貴族化,當今文壇便也懷上了貴族情結,即使不能為自己找到點貴族血統,也要千方百計跟貴族的姨太太或軍閥、惡棍之類的人物掛上點關係。或者索性遊戲人間,遊戲文字,遊戲的目的還不是嘩眾取寵,為了突出和標榜自己?還有多少作家真正在關心著民眾呢?

魯迅有著名的四不看:一,自稱竺鐵血,蘇準秀理必古狂粼“怪俠”、“亞雄”之類的不看;二,自稱“蝶棲‘、“鴛精”二‘借儂”、“花憐”、“秋瘦”、“春愁”之類的又不看;三,自命為“一分子”,自謙為“小百姓”,自鄙為“一笑”之類的又不看;四,自號為“憤世生”、“厭世主人”、“救世居士”之類的又不看。

——魯迅真是可愛而又博大,不論什麼時候閱讀他,隨便翻開一頁,都能感受到他強烈的現實感和強大的生命力。比他晚幾十年的大量的作家和作品都過時了,他是非常注重現實的,其作品卻反而超越了現實。

什麼事能瞞得過他的眼,能逃得過他的筆呢?,麵對魯迅,當代文壇不僅缺少他那種為文和為人的正氣和勇氣,也缺少他那種批評的犀利租勇氣。

難怪郭沫若稱(魯迅全集》是“現代文化上的金字塔”。魯迅的思想和知識結構是百科全書式的,在他以後的中國人,還有哪一個不讀魯迅,沒有受過他的影響?讀他的書就不是隻記住丫兩句話,而是記住了他整個的人,他的風骨,他的精神,他熾熱的冷,他冰冷的熱,他激烈鮮明的深刻,以及他深刻的譏諷。他一方麵對後人在揭示著什麼,在替戒著什麼,一方麵又像一條文化大河,澆灌著文化的品格和文化的精神。

魯迅在《戰士和蒼蠅》裏,為了說明“有缺點的戰士終究是戰士,完美的蒼蠅也終究不過是蒼蠅”,曾引用叔本華的話:“要估定人的偉大,則精神上的大和體格上的大,那法則完全相反。後者距離愈遠即愈小,前者卻見得愈大。”

——看魯迅又何嚐不是如此呢?

1996年8月22日

不看“綜藝”

電視還是要看的,但耐性不高,經常按來按去換頻道。直到手裏的遙控器被家人沒收了,就坐回到寫字台前看書。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書,沒有人能夠幹涉。

有一種電視節目我是不看的,時間長了我發現在換掉這種節目的時候家人也沒有意見,這就是“正大綜藝”式的文藝節目——前麵有一個或數個主持人,台下有所謂“幸運觀眾”,所以說“幸運”是這些不知憑什麼關係進到電視台的人,確有中獎能拿到一樣小紀念品的機會。而且他們可以“參與咐當然要在導演和主持人的授意下,不能憑自己意願想參與就參與。他們的任務是不能讓節目冷場,不管節目多麼糟糕,也要根據導演或主持人的眼色或手勢不斷地哄笑、鼓掌、舉手,甚至還可以說上那麼幾句……對主持人來講他們是捧場的,是節目的道具;對電視台觀眾來說他們是上了電視的,說不準什麼時候就會給個鏡頭。

人的趣味不同,我不喜歡的不一定就不是好節目。這類的綜藝性節目想必就很不錯,否則就不會堅持這麼長久,自“正大綜藝竺引進了這種形式.已有十幾年了。十幾年來各家電視台紛紛仿效,每到逢年過節、雙休日和慶典活動,打開電視就是這些節目。特別是各行各業的什麼活動,更少不了耍“綜藝”一番,計劃生育月、人身保險周、交通安全日、銀行開業、工程莫基、飛機通航、打假宜傳……有時還偉以五花八門的“知識競賽”。如果人們不喜歡,中國那麼多電視台為什麼還樂此不疲呢?難道人家不作收視率時調查嗎?

如果節目沒有問題,那就是我有間題。我不喜歡這種“綜藝”式的節目大概跟我的經曆有關。我曾經被拉去當過這種“綜藝”節目的“嘉賓”。第一次由於導演事先構思比較嚴密,準備充分,時間耗得不算很長,我雖然覺得自己不適合幹這樣的差事,但也不是不可忍受。第二次就真的忍受不了啦——主持人無節製地賣弄.橫生枝節,廢話連篇,拖遝,重複,一會兒技術故障,一會兒演員走錯步說錯詞兒,經常打斷,經導演開導一番後再重新開始。如此反反複複,我強忍到規定的時間,節目還沒有進行到一半,趁一次又在處理技術事故的間隙我溜之大吉。

以為這樣的事不會再有第三次了。但是經不住朋友的死說活勸,真的又有了第三次,是拍一個文化節目,原定兩個小時,以為是不同的電視台,不同的導演和主持人,錄製不同的節目,我想也許會有不同的風格。誰知錄了3個小時,似乎剛剛切入正題,看主持人隨意發揮的興致,這場節目不知還要再錄多長時間。那天偏偏有事,在我看來那是比我當“嘉賓”重要得多的事情,而且電視台事先跟我談妥到點就結束。他們這種沒有節奏感,沒有時間觀念,以為拍電視是世間頭等大事,隻要把大家拉到了現場就必須得聽他們調度,真讓我如坐針氈。隻好自己摘下話筒,找了個機會又想開溜,卻被主持人生生地又拉回到座位上。我已無話可說,隻有低著頭反省自己的愚蠢,為什麼再一再二還要再三?最後勉強把節目錄完了,我想是掃了在燈光下興致正高的人的興,他們肯定以為我是故意裝得那麼忙……

我也為那些“幸運觀眾”興致勃勃地一坐好幾個小時的耐性感到驚奇。有朝一日,當中國人覺得無報酬地當電視道具不再是一種幸運,不再把上電視當做是一件新奇的風光的事,也許能逼得電視台的作風會有所改變,電視節目的質量會有所提高,電視節目主持人會變得普通一些,親切一些。

眼下中國的電視節目主持人似乎隻追求一種風格,就是與眾不同。帶著少年得誌的盛氣,太過聰明趨於賣弄聰明,太過瀟灑趨於做作,伶牙俐齒趨於油嘴滑舌,笑得好看卻拒人於千裏之外,年輕漂亮(或英俊)卻隻能遠麵不可近瞧。中國有這麼多人口,有這麼多電視節目主持人,為什麼就不能風格多樣化一些呢?比如穩重平和,有點大家氣度;或者嚴肅認真,誠厚樸實……

打住,打住,電視台請我這樣脾氣又壞又跟不上潮流的作家去當什麼“嘉賓”,純粹是自找麻煩言我想在我寫了此文之後,這樣的事就不會再有第四次了。謝謝,謝謝!

1997年10月

“明”與“名”

在中國的戲曲舞台上,像李少春那樣的文武全才太少了,大多是能打的唱不好,能唱的打不好,據說武功練得太苦會摔壞嗓子。現在的明星們則不同,不是文武全才的太少了,大都是能演能唱。香港的所謂“四大天王”帶了個好頭,既是影星,又是歌星。就連摔打出一身鍵子肉的成龍,也灌唱片出盒帶,很能哼哼卿卿一番。現在的明星們沒有一個不是多才多藝的。

內地的明星自然也不甘人後,唱歌的演戲,演戲的唱歌,已是小菜一碟;著書立說、畫畫賣錢更不在話下。有的一身兼營數業,幾乎讓人忘記了他(或她)到底是幹什麼的,到底幹什麼行。

一專多能,不是壞事。無專想多能,就是不明。不明即不智。

當今的許多明星,讓人感到他們生活的惶惶然,對自己的事業沒有自信,急於尋找後路,尋找歸宿。有的人改了行,遭人唾棄,隻好又改了回來。有的人改來改去,把自己改得不知是誰,反而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

“追星族”中不止一個人提出過這樣的問題:一些年輕漂亮又非常成功的女明星們,為什麼非要跑到國外嫁個人?如果嫁個好樣的,讓大家看著舒服、般配的還好說,有些偏偏是歪瓜裂棗、神頭鬼臉一類的人物,或者像在逃犯,或者相貌粗俗,或者年紀過大且一副靠老婆賺錢的窮酸相。這些一朵朵在中國老百姓眼裏無比嬌貴的鮮花為什麼非要插在了“洋牛糞”上?

其實這毫不奇怪,明星們活得比普通人累,也比普通人脆弱。有的時候她們陷入精神危機或情感危機是很正常的,需要人鼓勵,需要人關心照顧。而被“追星族”視為女皇的明星,隻能遠觀無法近瞧。如果以為她們是強大的,是無所不能的,這時候那些膽大的,有錢的,幸運的,便乘虛而入,得其所哉,即所謂“賴漢娶花枝”。

女明星們嫁什麼人是她們自己的事,舒服不舒服、般配不般配得看她們自己的感覺。不能像在銀幕上或在舞台上表演愛情戲一樣要讓觀眾看著舒服和般配。不能否認說這種話的人心裏就沒有一點酸勁或妒意。

明星也是人,有權保留自己的隱私,按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但明星們是名人,而且希望自己的名氣越大越好,崇拜自己的人越多越好,脫離眾人便無名可言。那麼眾人對其公共形象說三道四也是正常的。不在本專業上下功夫,左顧右盼,好高鶩遠,三心二意,太聰明,太會算計,反而使一些明星成不了大器。

梅蘭芳隻會唱青衣,馬連良隻會唱老生,他們都成了光耀後世的大師。藍馬、白楊、趙丹,一生把功夫下在專演電影上,其才華無人敢否認。周潤發也不炫耀自己的歌喉,而“四大天王”隻要跟他在一起,就隻能當配角。

1997年2月28日

看歌星的握手表演。

劇場裏為什麼要有舞台?

為了讓所有的觀眾對表演者都能得見其人,得聞其聲。即便是在露天曠野演出,也要“搭台唱戲”——搭起台子,才好唱戲。唱歌也一樣,講話也一樣——“登台”才能“亮相”。

演員施展才能的地方是舞台,離開了舞台被視為藝術生命的結束。還有政治舞台、曆史舞台——總之一切喜歡表演的人都離不開一個高於地平線的台子。

記不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了,大概是中國改革開放之初,港台歌星來大陸演出,為了表示親近友好,為了活躍劇場氣氛,歌星利用歌曲的前奏和過門的間隙,匆匆走下舞台,跟前排的觀眾(其實他們的心裏很清楚,坐在前排的絕非是一般的觀眾)行握手禮。當時中國的老百姓覺得港台歌星就是會“來事”,看著也還新鮮。

以後可不得了啦,此風一發而不可收。凡有聯歡、慰勞性質的演出,隻要是舞台前麵沒有樂池的劇場,歌星們就輪番走下舞台。而且不是利用演唱的間歇時間,幹脆就舉著話簡,牽著電源線,一邊歌唱,一邊握手,由應該在台上表演歌唱藝術,改為到台下表演握手公關藝術。一般說來歌星們身材高大的不多,他們走下舞台立刻就被前排的頭頭腦腦、各方名人、出錢讚助演出的大款們所淹沒。最苦的是坐在中後排的真正花錢買了票的觀眾,看人看不到,聽聲聽不清。

歌星的優勢在於歌唱。而此時的歌星,演唱隻是一種機械地應付。那麼握手就是真誠而溫暖的嗎?非也,他們沒有時間和心思真誠和溫暖,必須像機械一樣地將手伸出,抽回,輕輕一碰,趕緊鬆開。連臉上的表情也是機械的和僵硬的。因為歌詞所表達的內容和眼前的場景並不總是一致的,握手需要微笑,而演唱的也許正是悲、優、思戀、纏綿……歌星的臉上該堆出什麼樣的表情呢?索性就來它個一成不變的機械般的似笑非笑或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跟張三握手的時候眼睛看著下麵的李四,跟李四握手的時候眼睛看著再下麵的王五……反正是跟誰握手眼睛就不看誰,其實是誰也沒看見,完全是機械地應付。因為歌星時刻得小心著不要被腳下的電源線絆倒。結果是演唱沒有唱好,握手沒有握好,微笑沒有笑好。

坐在前排的觀眾,真正是歌迷或追星族的很少,他們握著歌星心不在焉地伸出來的手,有受寵若驚之感的人不多,嬉皮笑臉趁機緊握份不歌星小手的人也不多,大多也是機械地應付二下。缺乏表演經驗的人臉上還會掛出尷尬的苦笑……真是何苦來,大家都受罪。

因此,人們不論是在現場,還是在電視機前,一看到歌星們不好好地在台上演唱,又走下舞台表演“機械握手舞”,就大倒胃口:“又來了!”然而不知是什麼原因,這種握手表演不僅沒有要煞住的趨向,而且愈演愈烈,歌星們似乎還樂此不疲。不知有沒有這樣的歌星:握手歸握手,微笑歸微笑,輪到要出場費的時候照樣獅子大張口。

行文至此不能不提醒歌星們一下,人們花錢進劇場,即使是免費的,農民們或礦山工人們在露天舞台下麵守候工幾個小時,為的是能看到一場實實吧在在的演出乒如果俄基們真心想扮演“握手天使”,就請在開場前或散場後,站在大門口認認真真地握個夠。

1996年2月

通俗時代

幾乎每個人都是由音樂伴著長大的。心裏一定藏著一首或幾首自己最珍愛的歌曲或樂曲。君子小人窮人富人英雄惡棍瘋子傻子,概莫能外。

我曾經非常喜歡呂文科的歌,他唱的所有歌我幾乎都喜歡。尤其是(走上這高高的興安嶺》、(水兵之歌),婉轉高亢,響遏行雲,令我百聽不厭,且每次聽都能蕩氣回腸,如醉如癡。當時我迷他的歌卻並未見過他這個人。在呂文科最輝煌的時期電視還不發達,歌唱家們無法在歌迷麵前“包裝”自己,傳媒也不大講究如何“爆炒”他們。那時的歌迷喜歡的首先是歌,沒有非要一睹歌唱家豐采的強烈欲望,隻聞其聲便於願足矣。不像現在的“追星族”,能在歌星的汽車上留滿自己的唇印,愛屋及烏至此,就很難說得清迷戀的是人還是歌了。

甚至可以說,是“追星族”們捧出了一個通俗歌曲時代。

一批五六十年代的老歌迷,在通俗時代剛剛到來的時候,幾乎無法忍受鄧麗君們演唱的所謂流行歌曲,常常生出一種迷惑:這也算音樂、也叫歌唱嗎?直白,淺陋,單調,拿捏,更多的是哼哼卿卿,無病呻吟,“為賦新詩強說愁”,缺少“達天地之和而傷化萬物”的深刻、神妙、浪漫和暢美。難怪以前對優秀的聲樂演員茸稱為歌唱家,現在則稱其為歌星或歌手。許多讓青年人癡迷到如瘋如魔般程度的通俗歌曲,卻無法讓五六十年代的人感心動耳。隻有當他們被鋪天蓋地的通俗歌曲轟炸了幾年之後,才漸漸地覺得有些通俗歌曲還是很不錯的,實際而直截地表達了現實情感。足見“音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

不能不承認,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音樂。50年代,是民歌時代,或稱浪漫時期。以後便是革命時期,或稱“瘋狂時代”,即便在那個“橫掃一切”、“砸爛一切”的瘋狂年代,也還留下了幾首很好聽的歌曲,令人至今難忘。眼下則是通俗時代,也可稱為搖滾時代。

我是沉迷於民歌時代的人。雖然也能接受和喜歡一些通俗歌曲,但自認為能讓我迷醉的還是50年代優秀的民歌,如雲南民歌(小河淌水》——文化大革命期間我被監督勞動,有一天夜裏從值班主任的小收音機裏偷聽到不知是哪個國家的電台播放的這首歌曲,如聞仙樂,美妙無比,當時被感動得哭了。“文革”結束後,我一直盼著再重新被過去自己所喜愛的歌曲感動,也讓我有機會比較一下民族歌曲時代和通俗歌曲時代的差別在哪裏。近幾年,五六十年代的老歌唱家紛紛登台亮相,包括我崇拜的呂文科。他還是演唱我以前所熟悉的歌曲,卻無法再讓我感動了。相反倒有一種深深的惋惜和說不出的失落、失望。失落的是我珍藏了許多年的美好記憶和偶像,失望的卻不知是對老歌唱家,還是對自己,因之是無法說出口的。是呂文科唱得不如從前好了,從前“唱歌兼唱情”,今天唱歌隻能唱聲了?還是我受通俗時代的影響,欣賞情趣變了,拋棄了自己曾經非常喜歡的歌唱家?或許兩者兼而有之。

我是屬於懷舊的一代人,也到了懷舊的年齡,我很清楚自己對優秀的民族歌曲仍舊一往情深。那為什麼難以接受個別的舊人唱舊曲,反以為是原人糟蹋了自己的原曲呢?音樂講究“鬱於中而泄於外”,音由心生,心之動才成音樂。在過去的年代,有的歌唱家憑著一股澎湃的豪情演唱,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這樣的豪情是很能感染觀眾的。今天重唱舊曲,演唱的人和聽歌的人情感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倘若情感找不到新的支點,隻有空洞而生硬的腔調,還怎麼能感動人呢!另一個原因是,舞台上始終是光明鮮亮,五彩繽紛的,但它對演員的挑剔和篩選卻又異常殘酷。懂得挑選舞台,知道在最恰當的時候離開舞台的演員,是智者。被舞台所拒絕,或放大和醜化了缺陷的演員是不幸的。

我懷舊,同時又喜新。現在我最喜歡的歌唱家是吳雁澤,我以為他已經到了這樣一種境界:無論什麼歌曲隻要是他想唱的,從他的嘴裏唱出來,都會美妙動人。_他的年紀似乎也不小了……再聯想到帕瓦羅蒂等一些也年已60歲左右的世界級歌壇巨星,他們的演唱壽命是那樣長,嗓音似乎並未因年紀的增大而變得幹澀生硬、寡情無味。他們的訣竅是,演唱自己的或別人的老歌時,哪怕已經唱過一百遍乃至一千遍了,也像第一次演唱一樣,感情不老,永遠充滿新鮮的激情。

人是不可以沒有音樂的,即便是屬於民歌時代的人,在這個通俗時代也會尋找新的“知音”。人都有懷舊的時候,也有喜新厭舊的時候,所以聰明的藝術家總是不停地推陳出新,尤其是要讓自己保持新鮮的創作的激情。

1997年5月1日

看的誘惑

人類的所有情感都可以用看來表示。“一見鍾情”得益於看。“眉目傳情”要會看。“反目成仇”是看出了矛盾。還有“側目而視”、“目毗盡裂”、“蔑視”、“藐視”、“盼”、“瞪”等等,人類看的方式很多,看的學間很大。可以說一部人類文明史是離不開看的.看——是交流和溝通。看——使這個世界有了色彩,世間的許多美誕生於看的需要,如建築、裝演、服飾、電影、書籍等等。看見了——更是一種緣分,世間的許多故事因看見而發生了……

在一次偶然參加的經濟學界的戰略研討會上,我看見了技術經濟學博士吳季鬆先生。不知別人是怎麼樣看他的,或許根本沒有看見他,或許看見了並未特別留心。我卻看他不同一般:風度嚴整,溫文爾雅。發言時卻速度很快,用記號準確,信息量大,並時有驚人之語。比如,現在敢說外國話的人很多,真正合格的好翻譯很少;人類非常聰明,又很無知;市場已經飽和,又有許多空白;等等。現在單引這些結論似乎並無驚人之處,當時他有許多根據和例證來論述自己的結論,相當精到。由於看見了他,進而看見了他的遊記(一個中國人看世界)的前兩集。他告訴我即將出版這套係列遊記的第三集,於是又引出我的這篇關於“看”的序言。

“出國熱”、“旅遊熱”,是看的誘惑。看是眼睛的饑渴,看的過癮叫“一飽眼福”,有幸看得多見得廣被認為是一種福氣。同時,看又是精神的和情感的饑渴,一個人如果長期被蒙住眼睛,或關在不見光的與世隔絕的房子裏,一定會發瘋。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來說,“看世界”則是政治和經濟發展的需要。近半個世紀來中國的國門開開關關,半開半關,直到完全敞開,恐怕已有千百萬人湧出國門去看世界。回來後作報告,寫文章,有的甚至改編成影視作品,很是熱鬧過一陣。現在則漸漸冷落下來,甚而還有點尷尬——當絕大多數中國人還看不到外麵世界的時候,那些先行一步的人描寫在國外看到的熱鬧、看到的新鮮、以及炫耀自己如何大飽眼福、大飽口福的作品,能滿足讀者一時的好奇心。現在外麵的世界對中國人來說已經不再神秘,出國的人越來越多,國內外的差別也不像過去那樣懸殊,原來新鮮的事物已不再新鮮。即便一時還沒有走出國門的人,從大量翻譯過來的影視作品哥報刊書籍中,從商店琳琅滿目的貨架上,也不難見到正牌的竹外國貨”。幾對外麵的世界有了自己的感覺,誰還願意看那些膚淺的“二手貨”呢?

人有看的需要,也有被看的需要。姑娘著華服外出,追求在街上的“回頭率”。中國人就像這些愛漂亮的姑娘,對別人怎樣看自己是非常重視、格外敏感的。尤其對那些高看我們和看好我們的眼光更為歡迎。想想我們是怎樣推銷尼克鬆、布熱津斯基、托夫勒、約翰·奈斯比特等人的著作的?即使是在這些世界名人的著作裏,不過有那麼一兩章談到了中國的事情,中國人心裏最清楚,他們談不到點子上,甚至可以說還相當粗淺。

在大街上我們還可以經常聽到這樣的對話:“你看我幹什麼?"“你不看我怎麼知道我看你?"反間得有理,看是雙了的‘雙向的。中國人看世界,世界人也在看中國“由於中國人多,眼睛多,在看上就占優勢,占便宜。但是不知道看得人家有什麼樣的感覺:被我們看得很舒服?不大自在?滿不在乎?還是壓根就沒有看見我們正在看他?後兩種,特別是最後一種的可能性恐怕更大些。我們出版了那麼多訪外遊記,也爆炒過“留學生文學”,在被我們看的一方卻反應冷淡,甚至根本沒有反應。

倒是身為科學家的吳季鬆博士寫的海外遊記,仍持有旺盛的生命力,出版了一本又一本,而且還會一集一集地繼續出版下去。這就是俗話常說的“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外行”用半月、20天,最長不過幾個月,到海外一些國家走馬看花,基於客觀條件的限製,既無法沉入海外世界的深處,又不可能看遍整個世界,甚至連大半個世界也看不到,這就局限了他們的眼光。另外,語言的障礙阻隔了心的交流,也隻能寫一些“劉姥姥走進大觀園”式的感想。有些學生和學者在海外的時間長,沉是沉下去了,卻又出不來,缺乏橫和縱的比較。吳博士則得益於他的專業,負有專業使命出國是非要深入進去不可的。因此他在海外既能沉下去,又能走出來,用了8年的時間幾乎走遍世界,在一個國家長了要呆上幾年,短了也要幾個月,有些國家和地區反複去過多次。他去過的國家有發達的、半發達的,也有不發達的。他以科學家的嚴謹進行比較,求證,提出間題,並盡力找出答案。因此,他的遊記就顯出一種能看出“門道”的厚重。也許不夠輕靈活潑,缺少炫奇弄怪的迷惑,但能激人思索,活躍心智,經得住咀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