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化學毒劑中毒(1 / 3)

第七章化學毒劑中毒

第一節 神經性毒劑

神經性毒劑是有機磷酸酯衍生物,故也稱有機磷毒劑或膽堿能神經毒劑。一般分為兩大類:一是以呼吸道為主要中毒途徑的G類,包括沙林、梭曼和塔崩;二是以皮膚為主要中毒途徑的V類,如維埃克斯。該類毒劑毒性強,中毒途徑多,作用迅速,殺傷力強,危害持續時間長,中毒後主要引起中樞神經係統、植物神經係統、呼吸係統及血液循環係統的功能障礙,危及生命。

【毒理】

詳見有機磷中毒。

【診斷要點】

1.病史 有接觸毒劑或誤食染毒食物史。

2.臨床表現

(1)輕度中毒頭暈、無力、視力模糊、瞳孔縮小、流涎、多汗、惡心、嘔吐、偶有腹瀉、結膜充血和水腫等。

(2)中度中毒 瞳孔明顯縮小、流涎、大汗、肌震顫、腹痛、腹瀉、呼吸困難、精神恍惚、視物模糊及中毒性心肌炎表現等症狀。

(3)重度中毒瞳孔極度縮小、全身震顫、呼吸極度困難、紫紺、心率緩慢、血壓下降、大小便失禁、驚厥、昏迷等。

(4)嚴重中毒者可出現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樞抑製、循

環衰竭、急性肺水腫等多器官功能衰竭表現。

(5)局部表現皮膚、傷口染毒處有出汗、肌震顫,眼睛染毒時,瞳孔極度縮小且伴有眼球疼痛、燒灼感、球結膜充血、水腫等。

3.實驗室檢查血液膽堿酯酶活力測定值60%~80%為可疑中毒,40%~60%為輕度中毒,20%~40%為中度中毒,

20%以下為重度中毒。

【急救治療及預防】

(1)皮膚或傷口染毒者,迅速用藥棉、紗布吸去毒劑,

即用消毒劑、清潔水或肥皂水衝洗。

(2)中毒病人迅速移出汙染區,換穿潔淨服裝,適當包蓋,防止繼續中毒。

(3)消化道中毒者,立即催吐,用2%碳酸氫鈉反複洗

胃,並口服活性炭30~50g後再用甘露醇導瀉。

(4)眼睛染毒後立即用2%碳酸氫鈉液或1%鹽水反複衝洗,並滴入1%阿托品液。

(5)特異性解毒劑 輕度中毒者單獨使用阿托品或使用

解磷定、氯磷定、雙複磷等。中、重度中毒者阿托品類藥與解毒藥並用。雙複磷治療塔崩、沙林和維埃克斯中毒效果較好,梭曼中毒選用新型肟類解毒劑如碘解磷定等。

(6)對症治療主要為抗驚厥,維持呼吸、循環功能和防止腦水腫。在危急情況下,給予供氧、人工機械通氣,升壓藥、激素類藥、利尿藥和強心劑等。並要注意防治繼發感染,糾正水電平衡和酸中毒。

(7)加強護理保持安靜、保暖、注意口腔衛生及保持呼吸道通暢。

(8)預防 注意穿戴防毒麵具、防毒衣、防毒靴等;用

消毒劑消毒皮膚、器材及地麵;備有裝有阿托品(2mg)和氯磷定(0.6g)自動注射器的神經毒劑解毒盒。

(靳春愛 路 平)

第二節 糜爛性毒劑

糜爛性毒劑主要有芥子氣、氮芥氣和路易士氣,可單獨或混合使用。中毒後可使皮膚產生紅斑、水皰和壞死,引起呼吸道、消化道粘膜和眼損傷,吸收後造成嚴重的全身中毒。

【毒理】

芥子氣和氮芥可通過皮膚滲透、呼吸道吸入和汙染食物進入消化道吸收而引起臨床症狀。由於烴化作用和親電子性質以及自由基的產生,脂質過氧化物使核酸、細胞膜和蛋白質的結構發生改變,也能使DNA分子扭曲、裂解及多聚合酶激活,抑製糖酵解,幹擾細胞能量代謝,破壞細胞正常結構和功能,最終導致細胞死亡和崩解。路易士氣本品為含砷毒劑,是一種細胞毒,亦是毛細血管毒和神經毒,可與體內含疏基的酶和蛋白質結合,使有關細胞代謝的重要酶受到抑製,從而引起神經係統、毛細血管和新陳代謝以及其他異常病變。路易士氣對皮膚、粘膜穿透快、作用強,對外周和中樞神經係統都有作用。

【診斷要點】

1.病史 有接觸毒劑史。

2.臨床表現

1)芥子氣和氮芥氣

(1)皮膚損傷 液滴態毒氣經皮膚吸收較快,潛伏期2

~6小時,皮膚出現界限明顯的紅斑,局部有發熱、水腫和疼

痛;18~24小時後,接觸部位出現串珠狀小水泡,並逐漸融

合成大皰,一般在1~2周痊愈,也可破潰,形成壞死性潰瘍,易並發感染,愈合緩慢。蒸氣態毒氣引起的皮膚損傷一般較輕,潛伏期6~12小時,往往隻發生紅斑,而無水皰及潰瘍。(2)眼損傷 輕度損傷時眼有燒灼感、流淚、疼痛及怕

光等,發生結膜炎和眼瞼炎。嚴重損傷時表現為角膜炎,角膜混濁、潰瘍、穿孔,常有繼發感染,偶可發生虹膜炎。

(3)呼吸道損傷 輕者咽喉幹燥、發癢、咳嗽、流涕、

吞咽困難、聲音嘶啞後鼻咽部充血、水腫等。嚴重中毒者可發生氣管、支氣管偽膜性炎症,致使呼吸困難、出現紫紺,並可因偽膜堵塞支氣管而突然窒息。也可並發支氣管肺炎、肺膿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