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短矛捏在手裏,重心很好,看起來應該是投矛或者標槍,是騎在馬上使用的。
看了看這個死者,很確定這不是自己種族的人,不論膚色色,還是下巴上濃密的胡子,都不是自己族人的特征。
陳健的心裏不由有點緊張,自己部族的位置現在來看算是個四戰之地。
和自己之前的猜測相差不多,自己的部族應該是東南方某個種群遷徙到西北最遠的一支,可能東南方的那些親族已經有了聚落,但因為老祖母等人遷徙的時間太早,也可能是遷徙途中一些掌管著秘密的族人忽然死亡,導致部族的展有些畸形。
這裏可能原本是一片無主之地,東南西北的幾個族群逐漸擴散到了這裏。不管是那個畫著紅魚的部族,還是這些異種的遊牧,甚至那個已經被遊牧消滅到的半地下結構房屋的部族,都不是一個族群。
現在還沒有完全區分的農耕遊牧概念,占據了好地方,自然會農耕,地方不好,想耕也不行。
但陳健估計再向北一些距離應該就是草原了,否則沒法解釋這群養馬的異種族群是怎麼跑到這裏來的。或許隻有三四百裏的距離,也可能更近。
也就是,自己的族群如果就準備定居在草河岸邊,那麼自己的族群很可能成為對抗將來遊牧民族的第一線。
從農耕出現之時,草原遊牧就是最大的敵人,在熱兵器出現之前,完全無解。
諸如移民過去占領之類的辦法,並不實際。
移民過去,用不了多久就會遊牧化。
因為你就算再有民族氣節、再有文化向心性,這兩種東西不是神,不能讓草原荒漠適宜耕種,移民過去的人隻能適應遊牧的規則。
喊兩句民族大義的口號,就指望遷徙過去的人一心向外擴展,絕不向往溫暖的花花世界,那除非有心靈控製器。
陳健想了一下,在火槍出現前,似乎真沒有什麼好的製度能夠完全遏製。
號稱遊牧粉碎機的哥薩克,那也是在火槍列裝之後,而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府兵製,用服役血稅代替賦稅。不過問題同樣很多,府兵節度有安史之亂,哥薩克有斯捷潘拉辛,都靠不住。
再能在前世世界上最適應耕種黑土帶上,弄出一個半獨立的族群,委實沒什麼值得學習的地方。
就好比把黃河以北分給一群人,讓他們隻需要服役打仗,不需要納稅,自己退到黃河以南,然後就可以我的北麵沒有遊牧民族。然而這毫無意義,曆史證明在火槍出現之前,他們不會往北打,隻會往南打。
思考了一陣,陳健聲道:“咱們回去吧。”
“我想把弓弦拿走。”
“拿走吧,反正這裏留下腳印了。”
“我想搶幾隻他們騎乘的動物。”
“不行,回去還得在樹上走,遠處不能留下腳印。”
“咱們幹嘛要怕他們?他們也未必打得過咱們。再咱們還有城牆。”
“因為咱們要收麥豆,在麥豆成熟之前,他們不需要打下咱們的村落,隻要一把火燒掉,或是偷偷射箭不準我們收割,咱們這幾個月就白忙了。帶上那串頭皮,回去告訴族人。”
狼皮背著那柄殉葬的弓,拿著那柄適宜投擲的短矛,踩著雪回到了山頂。
叫上族人,趁著夜晚走了一段路,準備盡快回去。
夜裏休息的時候,陳健琢磨著族人將來的路。
不僅僅是這一世的問題,而是將來可能的展。
理性點想,收獲了麥豆之後,帶著全族沿著草河遷徙到下遊,要是有大江的話,就渡江去南岸。
把這將來的四戰之地讓給別的部族,自己埋頭在江河的南岸種田展,吞並那個些自己著同樣語言的族群,展壯大,等到有機會了再打回來,這是最優的選擇。
感性點想,就是占據這裏,擋住那些異種的遊牧民,始終讓族人處在戰爭的第一線,向北擴展,將這幾百裏適宜耕種的河穀地帶全都種上地,向南尋找同族結成聯盟,向北擴展防禦提防遊牧,也擋住這群棕白皮異種的南侵。
自己的族群就像是一塊還未打磨的青石。
是做長城上的垛口方磚,在凜冽寒風中擋住那些異種的族群?
還是做宮殿中的石雕磚刻,在柳岸春風中享受歌舞繁華?
看慣了風華歌舞,真會有心再打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