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憤怒的方向(2 / 2)

“另:本社團對上月十五日《佃農悲慘生活錄》中周姓地主全家被炸死一事負責,經查屬實,難逃正義之審判。對背叛正義而追求‘科學的社會的未來’之新墨黨暫停敵對,一致合作平定違背共和之叛亂。”

“但請墨黨之臨時委員會記住,人民最終追求的是正義,而非科學。”

這份公告一出,兩名數年前被判決“有生之年永久流放”的激進正義青年社的領導人公開露麵,呼籲原進步同盟之各個黨派團結一致,共同對抗威脅進步之武裝叛亂。

這種情況下,叛亂發生時在閩城的墨黨的七名臨時委員中,除了一人留在中央黨部負責協調外,一人帶著一部分軍事骨幹前往南安,兩人去了一線,剩下的三人立刻和城中其餘原進步同盟的黨派接觸洽談。

遠處的戰鬥還在進行,郡守府前各個黨派和一部分進步的閩城有聲望的人,迅速推選出了“緊急臨時特別第二議事會”,並作出了八點綱領。

“一,立刻封查沿海諸郡銀行,由臨時法警駐守,嚴禁任何人搬運貴金屬。如叛亂繼續進行,將以此銀行之金銀強製購買平叛債券,年息百分之十八,數量不限最高額。”

“二,立刻封鎖投機商、包稅商、稅務官、和專營商人之住所,限製其活動。任何有抵抗或是趁亂逃走之行為,將視為參與此次叛亂,即刻羈押,如有反抗就地槍決。”

“三,立刻組織國人平叛誌願隊,封查碼頭糧食囤積處。在平叛期間,所有糧食按照今年平均糧價銷售,由平叛債券資金購買。”

“四,成立特別時期糾察隊,凡是在叛亂期間有搶劫、強奸、偷竊等行為,如有抓獲,按叛亂罪論處,絞刑。”

“五,凡是在此次平叛中參與戰鬥、挖掘街壘之行為,不論其財產多少,均可獲得最低國人票權。”

“六,所有糧店不得在平叛期間罷賣,凡超過今年最低價百分之百出售者,除以獲利百分之一千之罰款。”

“七,取票期貨交易所暫時封閉,任何在平叛期間進行的股票期貨等轉讓行為,不予承認。”

“八,隨後將推選出平叛國人誌願隊軍事委員會,凡經軍事委員會認為有必要修築街壘之場所,軍事委員會有權拆除房屋,所造成的損失登記在冊原價賠償。在平叛期間,涉及軍事之命令,軍事委員會優於郡守和緊急特別臨時第二議事會。”

“九,本緊急臨時特別第二議事會、平叛國人誌願隊軍事委員之權力,至叛亂平定自動解除,以上之所有臨時特別禁令一並解除。”

緊急起草的特別綱領立刻在市民聚集的地方通過數百年前那種唱票的方式全數通過,並由嗟遠山蓋上印章正式發布。

一年前便一直在家隱居的、被陳健邀請了好幾次卻都沒有再活動的湖霖也走出了自己的樓,在起草的特別綱領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時拿出自己的白銀購買了平叛債券——沒有什麼債券,隻有一張寫了數字的紙。

他和陳健並沒有會麵,在這些綱領起草之前,陳健已經帶著人去了這幾處地方。沒有查封,但是進行了監視,等到綱領一經起草生效隨著快馬傳達後,立刻查封了綱領中的重要地點。

守衛這些地方的都是精銳,也是最為忠誠的一批人,他們守在這裏的意義不亞於上前線。

大量的挖掘運河和修建道路的郡屬收容工廠的人拿著各式各樣的工具,在這些道路上修建街壘。

墨黨出麵,以自身的黨產和一貫的名聲擔保,甚至都不需要任何法令簽署,大量的房屋的材料被拆下來,在被認為有必要建築街壘的地方修建街壘。

街壘的修建早有預案,幾個重要地區也早已完成了磚石結構改造,從十年前開始的各種房屋改造、貧民區改造和幾個新標誌性建築的設計,基本上都有潛藏的將來城市街壘戰的軍事目的。

多年前礦工請願事件爆發的時候,湖霖站在墨黨的中央黨部上就看出來了那些磚石結構的改造建築和廣場街道的目的,這些年雖然沒有明,但經墨黨或是潛在墨黨負責的那些房屋街道,都不可避免地摻上了為將來某一暴動做的準備。

街壘用磚石、木頭構成,胸牆的高度,但並不是阻塞街道的,而是在中間的部位留出一個出擊和反擊的缺口,並且可以隨時用房梁堵塞。

街壘兩側的房屋也會駐紮一部分國人誌願隊,他們會從側麵襲擾敵人。

雖然城內藏著的大炮數量遠高於鎮壓的軍隊,也有優於軍隊的年輕炮手,但是為了盡可能縮對方大炮的威脅,街壘的修建也要在進攻方向街道的前半部。

如果對方的大炮想要轟擊街壘,必須直射,街壘修築在街道的前半部,可以保證大炮出現的時候遭到火槍的射擊,同時也方便青年擲彈團利用房屋繞過去奪取大炮。

如果對方奪取了街壘,部署在街道後半部的大炮可以發動反擊。

這些提前準備的東西,意味著從沒幻想過不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