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反壟斷和提倡節約交易費用區別開來

楊小凱通過研究超邊際的生產效果,提出了範圍經濟的概念。壟斷對市場交易費用節約的作用主要是通過範圍經濟來實現。範圍經濟是指廠商在一定規模下同時生產經營多種不同商品的成本低於多家廠商分別生產經營其中一種商品的成本總和。範圍經濟存在的根本原因在於成本的弱增性。對於企業來講,利用範圍經濟最主要的形式是多角化經營,包括同心多角化、水平多角化、垂直多角化和混合多角化。實踐證明,企業實行多角化經營,有利於充分利用市場潛力和生產潛力,有利於產業間關聯方式優化,有利於減緩和分散市場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這與資本市場多樣化投資的好處一樣,壟斷伴隨的規模經濟一般也會產生範圍經濟。範圍經濟在我國市場經濟還不成熟的情況下,十分有利於企業交易費用的節約,相當於在產出商品的同時,產出了更多的信息,因而要把反壟斷與提倡交易費用的規則區分開來,防止一刀切。

(三)把反壟斷與經驗曲線效應區別開來

製度經濟學發現了“幹中學”的理論以後,經驗曲線——也稱學習曲線——的突出地位在微觀經濟和宏觀經濟學中都得到了應用。所謂經驗曲線,是指在一種產品的生產過程中,產品的長期平均成本隨著企業累計產出的提高而逐步下降的趨勢。經驗曲線強調的是隨著累計產出的提高,工人和管理者在熟悉了他們的工作時,吸收了新的技術、管理和操作知識,具有了更多的生產經營經驗。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中,生產人員通過不斷的試錯,相互之間的信息掌握程度越來越高,認同感越來越強烈,對規則越來越熟悉,因而能帶來效率的提高。它表達的是企業累計產出與企業生產單位產出所需投入數量之間的關係。在大多數情況下,經驗曲線與規模經濟、範圍經濟結合起來發揮作用,效應更加明顯。在反壟斷中,犧牲經驗曲線的好處,是反壟斷規則的成本,必須善加考慮。

二、國外反壟斷立法概況

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國就已經頒布了反壟斷相關法律。1865年,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隨著全國鐵路網的建立和擴大,推動了全國統一的大市場,也推動了壟斷組織即托拉斯的產生和發展。1879年,美孚石油公司即美國石油業第一個托拉斯的建立,標誌著美國曆史上第一次企業兼並浪潮的開始。由托拉斯導致的過度經濟集中使市場失去了活力,在19世紀80年代爆發了抵製托拉斯的大規模群眾運動,這種反壟斷思潮導致1890年《謝爾曼法》(Sherman Act)的誕生。謝爾曼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壟斷法,從而也被稱為世界反壟斷法之母。1914年,美國頒布了《克萊頓法》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作為對謝爾曼法的補充。

第二次世界大戰一結束,其他國家也紛紛製定有關反壟斷的立法。日本在1947年頒布了《禁止私人壟斷和確保公正交易法》,德國於1957年頒布了《反對限製競爭法》。1958年生效的《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第85條至第90條是歐共體重要的競爭規則。此外,歐共體理事會1989年還頒布了《歐共體企業合並控製條例》,把控製企業合並作為歐共體競爭法的重要內容。意大利在1990年頒布了反壟斷法,它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中頒布反壟斷法最晚的國家。現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所有成員國都有反壟斷法。

發展中國家反壟斷立法的步伐比較緩慢。因為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的許多產業部門或者主要產業部門是由國有企業經營的。為了維護國有企業的利益,國家自然就會在這些部門排除競爭。此外,當時所有的社會主義國家實行計劃經濟體製,不允許企業間開展競爭。直到20世紀80年代後期,反壟斷法的發展中國家仍然不足12個,它們包括亞洲的韓國、印度等。20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隨著世界各國經濟政策總的導向是民營化、減少政府行政幹預和反壟斷,各國反壟斷立法的步伐才大大加快。這一方麵表現在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許多發展中國家紛紛製定或者強化了它們的反壟斷法,另一方麵表現在蘇聯和東歐集團的國家也都積極進行這方麵的立法。

據統計,世界上大約有84個頒布了反壟斷法的國家。發展中國家以及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現在之所以積極製定和頒布反壟斷法,主要的原因是國有壟斷企業的經濟效益普遍不能令人滿意。因此,除了一些特殊的行業,這些國家都已經開始在原先國家壟斷經營的部門注入了私人經濟,甚至在電信、電力、煤氣等傳統上被視為自然壟斷的行業引入了競爭機製。現在,世界各國都已經普遍認識到,壟斷不僅會損害企業的效率,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還會遏製一個國家或者民族的競爭精神,而這種競爭精神才是一個國家經濟和技術發展的真正動力。

三、我國的反壟斷立法

在發達國家,大多是對國內外企業適用統一的反壟斷法。由於中國的國情、生產力水平、文化背景等都與其他國的有所不同,因此中國的反壟斷法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但是絕對不能盲目地照搬其他國家的做法。最重要的是中國的產業集中度低,市場結構比較分散,企業規模普遍較小,國際競爭力不強。現階段,中國需要的是通過企業並購使中國的市場結構從分散競爭走向寡頭壟斷,通過並購使企業做大做強。

(一)我國反壟斷立法的政策取向

對於我國現有國情來講,並購會不會形成國內企業的壟斷問題,尚不是現階段我國所麵臨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要注意防止跨國公司在中國某些行業形成的外資壟斷問題。2004年國家工商總局發布《在華跨國公司限製競爭行為表現及對策》報告中顯示,一些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公司逐漸顯現壟斷態勢,許多國內企業遭到蠶食,跨國公司憑借其雄厚的資本,通過企業橫向並購、品牌控製等方式迅速擴大規模和實力,在中國取得市場優勢甚至獨占的地位。報告認為,在華跨國公司發生的限製性競爭行為,有一部分歸罪於對中國企業的並購。計算機、飛機製造、通信、電梯製造、化妝品等行業已出現美資的壟斷和汽車行業的法資和德資壟斷等。隨著外資並購的進一步發展,對中國市場結構的影響將會進一步擴大。這種狀況對於中國的民族工業體係構成了極大的衝擊,對中國的產業安全和經濟安全構成了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