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失千金福因禍至 (3)(3 / 3)

世芳收了,又教行家替他置貨。不數日買完,發下本船,一路順風順水,直到廣州。

世良見世芳回來,不勝之喜,隻曉得這次飄洋得利,還不曉得討了陳帳回來。世芳對他細說,方才驚喜不了。常常對著鏡子自己笑道:“不信我這等一個相貌,就有這許多奇福。奇福又都從禍裏得來,所以更不可解。銀子被人冒認了去,加上百倍送還,這也夠得緊了。誰想遇著的拐子,又是個孝順拐子,撞著的強盜,又是個忠厚強盜,個個都肯還起冷帳來,哪裏有這樣便宜失主!”世良隻因色心淡薄,到此時還不曾娶妻。楊百萬十分愛他,有個女兒新寡,就與他結了親,妝奩甚厚,一發錦上添花。與世芳到老同居,不分爾我。後來直富了三代才)祝*看官,你說這樁故事,奇也不奇?照秦世良看起來,相貌生得好的,隻要不做歹事,後來畢竟發積,糞土也會變做黃金;照秦世芳看起來,就是相貌生得不好的,隻要肯做好事,一般也會發積,餓莩可以做得財主。我這一回小說,就是一本相書。

看官看完了,大家都把鏡子照一照,生得上相的不消說了,萬一尊容欠好,須要千方百計弄出些陰騭紋來,富貴自然不求而至了。隻是一件,這回小說,一百個人看見,九十九個不信,都道“財與命相連,如今的人論錢論分,尚且與人爭奪;哪裏有自己趁了幾萬銀子,載上門去送與人的?這都是捏出來的謊話”;不知輕財重義的人,莫說當初,就是如今也還有。隻是自己做不出來,眼睛又不曾看見,所以就覺得荒唐。我且再說一個現在的人,隻舉他生平一事,借來做個證)據。*浙江省城內,有個姓柴的鄉紳,是先朝參議公之子。兄弟並無一人,妹子倒有六個,一個是同胞生的,三個是繼母生的,兩個是庶母生的。繼母嫁來之時,妝奩極厚,莫說資財之多,婢仆之盛,就是金珠也值數千金。後來尊公作了,繼母也作了,從來父之待女,尚不能與兒子一般,況且兄之待妹,豈能夠與手足一樣?

獨他不然,把尊公所遺的宦橐,竟作七股分開,自己得一分,六個妹子各得一分。姊妹與兄弟一樣分家,這是從古僅見之事。

父親的宦資既然分與姊妹,繼母的奩資也該分與自家了?他又不然,珍珠不留一粒,金子不留一分,僮仆不留一個,盡與繼母所生之三女,做個楚弓楚得,並同胞、庶母之妹,皆不得與焉。庶母所生之妹未嫁之時,其夫家有事,曾將田產來賣與他,他一一承受,每年替他辦糧,把租米所糶的銀子一毫不動;待遣嫁之時,連文券一齊交付與他,做個完壁歸趙。至於同胞的妹子,丈夫中了進士,若把勢利的人,就要偏厚他些了;他反於奩資之內,除去一千金,道她做了夫人,不愁沒得穿戴,該損些下來,加厚諸妹。待同胞者如此,待繼母、庶母者又如此,即此一事之中,具有幾樁盛德。看官,你說這樣的事,可是今人做得出的?他卻不是古人,年紀不過六十多歲,因是野史,不便載名。自己也舉了孝廉,兒子也登了仕路,可見盛德之人,自有盛德之報。這樁事杭州人沒有一個不讚他的,難道也是謊話不成?但凡看書的,遇著忠孝節義之事,須要把無的認作有,虛的認做實,才起發得那種願慕之心;若把“盡信書則不如無書”這兩句話,預先橫在胸中,那希聖希賢之事,一世也做不來了。

【評】

人都羨慕秦世良,我獨羨慕秦世芳。秦世良的財主是天做的,秦世芳的財主是人做的。天做的財主學不來,羨慕他沒用處;人做的財主學得來,羨慕他有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