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妻妾抱琵琶梅香守節 (2)
鄰舍道:“那姓萬的是他薦與前任太爺,帶往陝西去了。姓萬的去在前,他死在後,相隔數千裏,哪裏曉得他死,趕回來替你報信?”老仆聽到此處,自然信以為真。尋到新城腳下,撫了棺木,痛哭一常身邊並無盤費,不能裝載還家,隻得趕回報訃。
羅氏、莫氏與碧蓮三人聞失所天,哀慟幾死,換了孝服,設了靈位,一連哭了三日,聞者無不傷心。到四、五日上,羅氏、莫氏痛哭如前,隻有碧蓮一人雖有悲淒之色,不作酸楚之聲,勸羅氏、莫氏道:“死者不可複生,徒哭無益,大娘、二娘還該保重身子,替相公料理後事,不要哭壞了人。”羅氏、莫氏道:“你是有路去的,可以不哭,我們一生一世的事止於此了,即欲不哭,其可得乎?”碧蓮一片好心,反討一場沒趣。
隻見羅氏、莫氏哭到數日之後,不消勸得,也就住了。
起先碧蓮所說料理後事的話,第一要催她設處盤費,好替家主裝喪;第二要勸她想條生計,好替丈夫守節。隻因一句“有去路”的話截住謀臣之口,以後再不敢開言。還隻道她止哀定哭之後,自然商議及此,誰想過了一月有餘,絕不提起“裝喪”二字。碧蓮忍耐不過,隻得問道:“相公的骸骨拋在異鄉,不知大娘、二娘幾時差人去裝載?”羅氏道:“這句好聽的話我家主婆怕不會說,要你做通房的開口?千裏裝喪,須得數十金盤費,如今空拳白手,哪裏借辦得來?隻好等有順便人去,托他焚化了稍帶回來,埋在空處做個記念罷了。孤兒寡婦之家,哪裏做得爭氣之事?”莫氏道:“依我的主意,也不要去裝,也不要去化,且留他停在那邊,待孩子大了再做主意。”碧蓮平日看見她兩個都有私房銀子藏在身邊,指望各人拿出些來,湊作舟車之費,誰想都不肯破慳,說出這等忍心害理的話,碧蓮心上好生不平。欲待把大義至情責備她幾句,又怕激了二人之怒,要串通一路逼她出門,以後的過失就沒人規諫。
隻得用個以身先人之法去感動她,就對二人道:“碧蓮昨日與老蒼頭商議過了,扶櫬之事,若要獨雇船隻,所費便多;倘若搭了便船,順帶回來,也不過費得十金之數。碧蓮閑空時節替人做些針指,今日半分,明日三厘,如今湊集起來,隻怕也有一半,不知大娘、二娘身邊可湊得那一半出?萬一湊不出來,我還有幾件青衣,總則守孝的人,三年穿著不得,不如拿去賣了,湊做這樁大事,也不枉相公收我一常說便是這等說,也還不敢自專,但憑大娘、二娘的主意,”羅氏、莫氏被她這幾句話說得滿麵通紅,那些私房銀子,原要藏在身邊,帶到別人家去幫貼後夫的,如今見她說得詞嚴義正,不敢回個沒有,隻得齊聲應道:“有是有幾兩,隻因不夠,所以不敢行事。如今既有你一半做主,其餘五兩自然是我們湊出來了,還有什麼說得?”碧蓮就在身邊摸出一包銀子,對二人當麵解開,稱來還不上五兩,若論塊數,竟有上千。羅氏、莫氏見她欣然取出,知道不是虛言,隻得也去關了房門,開開箱籠,就如做賊一般,解開荷包,拈出幾塊,依舊藏了。每人稱出二兩幾錢,與碧蓮的湊成十兩之數,一齊交與老仆。老仆竟往揚州,不上一月,喪已裝回,尋一塊無礙之地,將來葬了。
卻說羅氏起先的主意,原要先嫁碧蓮,次嫁莫氏,將她兩人的身價,都湊作自己的妝奩,或是坐產招夫,或是挾資往嫁的。誰想碧蓮首倡大義,今日所行之事,與當初永訣之言不但迥然不同,亦且判然相反,心上竟有些怕她起來。遣嫁的話,幾次來在口頭,隻是不敢說出。看見莫氏的光景,還是欺負得的,要先打發她出門,好等碧蓮看樣。又多了身邊一個兒子,若教她帶去,怕人說有嫡母在家,為何教兒子去隨繼父?若把他留在家中,又怕自己被他纏住,後來出不得門,立在兩難之地,這是羅氏的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