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妻妾抱琵琶梅香守節 (2)(2 / 3)

莫氏胸中又有一番苦處,一來見小似她的當嫁不肯嫁,大似她的要嫁不好嫁,把自己夾在中間,動彈不得;二來懊恨生出來的孽障,大又不大,小又不小若還有幾歲年紀,當得家僮使喚,娶的人家還肯承受;如今不但無用,反要磨人,哪個肯惹別人身上的虱,到自己身上去搔?索性是三朝半月的,或者帶到財主人家,拚出得幾兩銀子,雇個乳娘撫養,待大了送他歸宗;如今日夜釘在身邊,啼啼哭哭,哪個娶親的人不圖安逸,肯容個芒刺在枕席之間?這都是莫氏心頭說不出的苦楚,與羅氏一樣病源,兩般症候,每到欲火難禁之處,就以哭夫為名,悲悲切切,自訴其苦。

隻有碧蓮一人,眼無淚跡,眉少愁痕,倒比家主未死之先,更覺得安閑少累。羅氏、莫氏見她安心守寡,不想出門,起先畏懼她,後來怨恨她,再過幾時,兩個不約而同都來磨滅她。

茶冷了些,就說燒不滾;飯硬了些,就說煮不熟,無中生有,是裏尋非,要和她吵鬧。碧蓮隻是逆來順受,再不與她認真。

且說莫氏既有怨恨兒子之心,少不得要見於詞色,每到他啼哭之時,不是咒,就是打,寒不與衣,饑不與食,忽將掌上之珠,變作眼中之刺。羅氏心上也恨這個小冤家掣他的肘,起先還怕莫氏護短,怒之於中不能形之於外,如今見他生母如此,正合著古語二句:自家骨肉尚如此,何況區區陌路人。

那孩子見母親打罵,自然啼啼哭哭,去投奔大娘,誰想躲了雷霆,撞著霹靂,不見菩薩低眉,反惹金剛怒目,甫離繈褓的赤子,怎經得兩處折磨,不見長養,反加消縮。碧蓮口中不說,心上思量道:“二人將不利於孺子,為程嬰、杵臼者,非我而誰?”每見孩子啼哭,就把他摟在懷中,百般哄誘,又買些果子,放在床頭,晚間騙他同睡。那孩子隻要疼熱,哪管親晚,睡過一兩夜,就要送還莫氏,他也不肯去了。莫氏巴不得遣開冤孽,才好脫身,哪裏還來索其故物。

羅氏對莫氏道:“你的年紀尚小,料想守不到頭,起先孩子離娘不得,我不好勸你出門;如今既有碧蓮撫養,你不如早些出門,省得辜負青年。”莫氏道:“若論正理,本該在家守節,隻是家中田地稀少,沒有出息,養不活許多閑人,既蒙大娘吩咐,我也隻得去了。隻是我的孽障,怎好遺累別人?他雖然跟住碧蓮,隻怕碧蓮未必情願,萬一走到人家,過上幾日,又把孩子送來,未免惹人憎惡,求大娘與她說個明白。她若肯認真撫養,我就把孩子交付與她,隻當是她親生親養,長大之時就不來認我做娘,我也不怪;若還隻顧眼前,不管後日,歡喜之時領在身邊,厭煩之時送來還我,這就成不得了。”碧蓮立在旁邊,聽了這些說話,就不等羅氏開口,欣然應道:“二娘不須多慮,碧蓮雖是個丫鬟,也略有些見識,為什麼馬家的骨血,肯拿去送與別人?莫說我不送來還你,就是你來取討,我也決不交付。

你要去隻管去,碧蓮在生一日,撫養一日,就是碧蓮死了,還有大娘在這邊,為什麼定要累你?”羅氏聽她起先的話,甚是歡喜,道她如今既肯擔當,明日嫁她之時,若把兒子與她帶去,料也決不推辭,及至見她臨了一句,牽扯到自己身上,未免有些害怕起來。又思量道:“隻有你這個呆人,肯替別人挑擔,我是個伶俐的人,怎肯做從井救人之事?不如趁她高興之時,把幾句硬話激她,再把幾句軟話求她,索性把我的事也與她說個明白。她若乘興許了,就是後麵翻悔,我也有話問她,省得一番事業作兩番做。”就對她道:“碧蓮,這樁事你也要斟酌,孩子不是容易領的,好漢不是容易做的,後麵的日子長似前邊,倘若孩子磨起人來,日不肯睡,夜不肯眠,身上溺尿,被中撒屎,弄教你哭不得,笑不得,那時節不要懊悔。你是出慣心力的人,或者受得這個累起,我一向是愛清閑、貪自在的,寧可一世沒有兒子,再不敢討這苦吃。你如今情願不情願,後麵懊侮不懊悔,都趁此時說個明白,省得你惹下事來,到後麵貽害於我。